李舒敏
(庆阳市镇原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局,甘肃 庆阳 744500)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主要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对农村地区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和他项权利进行明确,其直接关系着农民生活,是农民生产生活中最为重视的话题。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直接影响着农业发展,对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也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要求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政策要求,对某一范围土地的所有权、使用权的隶属关系进行明确认定,同时需要对其他相关权利进行进一步认定,其是一项惠民工作,也是当前农民较为关注的一项工作。
土地是农民的根,也是农民赖以生存的根本资源类型,土地的核心功能是承受农业生产。自奴隶社会开始发展到封建社会一直到现在,土地制度也在不断进行变革和创新,土地的利用形式也越来越丰富,进一步激发了农户参与农业产业建设的积极性。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应用成效也更为显著,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也在不断优化和发展,且取得了显著成效。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最初开始于20世纪80年代,《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管理、制止乱占耕地的通知》明确了土地确权工作的作用和意义,所有非农耕用地均需要进行明确的认定以及发证,土地信息管理制度的推进,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开展提出了全新的要求。后续所颁布的土地使用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土地登记及申报流程,相关工作要求更为细化明确,但仍然存在部分纠纷情况,土地确权工作还需进一步完善。第二阶段的农村土地确权工作是在土地深化改革时期进行的,该时期强调了土地所有权以及使用权的权责要求和义务引导,土地制度走向了全新的时期。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对土地产权进一步明晰,且细化了土地用途和管制要求,明确了土地管理的集约性及相关方针政策,对于农村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建筑用地的使用权以及宅基地的办证工作也进一步细化。2013年至今,土地确权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进一步强化了对于农村土地“三权”的分配,促进了土地资源的盘活利用以及农业产业的稳定发展,对于现代化农业产业的建设也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土地是农业生产的根本,也是关系亿万群众切身利益的关键因素,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及实施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及发展意义。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对于现代化农村建设及乡村振兴十分有利。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工作开展情况来看,其充分保障了农户的承包权益,能够使农户依法获得土地的永久经营权,可有效减少土地纠纷问题的发生。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对农民的生活产生了较大影响,充分满足了当前农民群体农业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变化,农村土地确权后,农民的经营主体地位也更为明确,农民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对其所承包的土地进行自主经营或流转,能够提升农户的经济收益水平。尤其是在城乡一体化建设背景下,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镇地区迁移,导致农村地区的土地严重荒废,土地确权工作开展后,外出务工的农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其所承包的耕地进行流转,能够有效避免资源浪费现象的发生。同时,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可以通过土地经营质押拓宽融资渠道,这对于农民的创新创业也是一项福利支持,其也是新生代农民发展及现代化农业建设的主要趋势。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推进对农村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显著的促进作用,有助于缩小城乡差距,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和现实意义。除此之外,农村宅基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对农村城镇建设工作也有显著的促进效果,为宅基地的流通提供了更为标准的参考,有效地缓解了传统城市土地紧缺造成的各类问题。
随着城镇化发展速度的不断加快,市场经济环境受到了一定的影响,农村地区青年劳动力外出就业率越来越高,农村地区的农业生产人员多为老年人,由于老年人的思想观念较为滞后,对于新理念、新政策的接受能力较差,会导致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受到一定阻碍。基层地区群众并未明确了解土地确权的意义和价值,对于国家相关政策的认识和了解也不够深入,很容易出现理解偏差等情况,大多农户将关注点放在了土地的最终归属方面及可以获得的经济补偿上,在实际土地确权工作配合方面存在一定的消极情绪[1]。此类情况也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土地确权相关宣传工作存在的漏洞及问题。土地确权是非常传统的工作,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受语言沟通及生活习惯等各类因素的影响,政府机关与农民之间的交流并不十分密切,农户对于土地确权的认知水平不高,间接增加了土地确权工作的压力[2]。
农村地区面积较大、土地资源丰富,除国家分配外还存在农民自主开荒等情况,但此类地块并不在国家所统计的土地范围之内,也并不具备相应的审批手续,农村土地确权在实际工作开展中对于此类土地的处理也是需要重视的问题。如按照先占先得的原则,则会导致失去公平性,且会加大农户之间的矛盾;但如果不对此类土地进行分配,农户的劳动积极性也会受到影响,导致出现土地资源浪费等情况[3]。随着第2轮土地承包工作的开展,村集体填写土地承包账目信息时,也并未对实际面积进行测量,土地确权工作在实地进行中很容易出现资料登记不全、土地面积大小不均等情况,此类问题的发生均会加重土地确权的工作难度,容易出现纠纷问题。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实际实施过程中由中央机关进行指导,具有基本的工作思路及推进原则,但在实际实施过程中会受地方政府情况及农村环境条件影响,导致存在标准不一的状况,农村土地确权属于庞杂的系统性工程,在实际实施中牵涉的集体土地面积较大,各个地方政府的相关执行标准并不统一,极易引发各类矛盾纠纷,阻碍了土地确权工作的有序开展。有调查研究表明,仍然有部分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性质不明的情况存在,由于其长期未有明确的经营主体,导致乱开乱占的现象时有发生[4]。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离不开精准的测绘,需要投入大量的设备及专业人才,才能够获得精准的测量数据,保障后续工作的顺利开展。但从实际工作的开展情况来看,受保障缺位问题的影响,土地确权工作的实施并不顺畅,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能力不足,政府对于土地确权工作的支持力度不足,土地确权经费紧缺诱发了各种各样的问题,在实际土地确权及土地测量方面,可能会存在偷工减料、伪造数据、采购低质量测绘设备、影响土地确权精准度等情况,会严重损害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5]。另外,测绘从业人员素质不一,有些刚毕业的非测绘专业人员在测绘工作中的参与会对测绘工作质量产生影响,甚至出现消极怠工的情况,导致国家对农村土地资源的掌握并不准确和完善,不利于下一步土地政策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
农民是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重要力量,农民的认可、配合是促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随着环境的不断变化及农村农业发展的不断进步,基层群众思想水平也有所提升,但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农民的思想建设。在实际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中,相关宣传部门人员可以通过开展宣传活动,面向广大农民群众进行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宣传和指导,介绍该项工作开展的意义及价值,帮助农民深刻了解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的积极影响,并且针对农民提出的各类问题进行耐心的解答,消除农民内心的疑虑和困惑,提升农民在土地确权工作参与中的积极性和配合效果[7]。在此过程中相关部门领导及村级委员会成员需要对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给予高度支持,结合其所属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土地确权工作方案的合理布设,并积极配合工作的进行,坚持公务公开原则,通过互联网加技术的合理应用提升宣传质量,及时对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展情况进行公示,通过资料发放的方式,帮助农户了解土地确权工作的进展情况及开展原则。另外,需要深入对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存在的农民心理问题进行处理,明确了解村民的疑虑之处,针对性地开展培训组织工作,提升农户的生存技能,提升其在土地确权工作中参与的积极性。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在实际实施中如何做好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非常重要,受客观因素及主观因素的影响,不良的土地确权工作措施,可能会导致农村矛盾不断激化,其中需要重点处理的便是“四荒”土地问题。“四荒”土地开发是促进耕地面积增加的重要措施,在实际管理方面需要做好相应的登记管理工作,将“四荒”土地问题纳入农村集体经营体系中,以促进土地确权的归属,加强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障。除此之外,还可以通过“四荒”土地相关优惠政策的制订和推广,为开荒农户提供足够的补贴支持,鼓励农户在农村土地集体规模化经营中的奉献精神及行为,以此提升农户的生产积极性,不断增加可耕种面积,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建设,促进各类高新农业种植技术的应用和推广。
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为农村土地管理质量的提升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农村土地确权也造成了一定的资本性及商业性发展,很容易激化基层群众和地方政府之间的矛盾,造成各种各样的问题,不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实际实施过程中也面临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发挥政策法律法规的优势及价值,完善相关工作管理体系,妥善处理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中出现的各类问题,确保广大农民群众能够支持土地确权工作,在土地确权工作相关政策法规的执行及建设方面,需要以地方立法的形式进行细化和完善,应认真遵守党中央的指示,制定符合农村实际的土地确权工作的方法及要求,灵活变通,取得基层群众对于土地确权工作的认可和配合[6]。需要完善《不动产登记法》,按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原则要求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明确土地的法律地位及立法层次,明确土地和林地权利,健全土地登记发证制度,避免存在不同部门权责交叉或者重复登记的情况,确保土地确权法律的规范统一。
随着科技水平的不断提升,在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开展中,可供应用的技术类型越来越丰富,需要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引进先进的土地测绘技术,应用到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从根本上解决农村土地确权工作存在的实际问题。加强对专业从业人员队伍的建设,严格做好准入标准的审查,通过相应宣传培训工作的组织和开展,提升农村土地确权测绘工作人员的工作意识及技术水平,强化其政治觉悟,充分体现出工作人员的工作意义和价值,从而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有序进行。在先进技术应用过程中,需要进行先进科技装备的研究,如全球定位系统、卫星遥感系统、地理信息系统等,通过各类高新技术人员的应用,实现高精度的测绘,从根本上解决传统土地确权中工作量大、工作难度高的问题。同时需要加强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不断提升土地确权相关工作人员的知识结构及测绘工作能力水平,以便以更高的水平投入到农村土地确权及土地测绘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认识到自身的职责及义务,重视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中测绘工作开展的意义和价值,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可通过专项资金设立的方式,发挥土地确权工作的主体性,需要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使其更为积极主动地参与农村土地确权工作,为现代化农村的建设及乡村振兴的发展贡献力量。
新时代有效开展农村土地确权工作非常重要,其是一项系统性、庞大性的工程,在现阶段实施过程中仍然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需要针对性地解决及处理,依托先进的技术及人才,更好地促进农村土地确权工作的有效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