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2021-12-01 04:43
矿山安全信息 2021年39期
关键词:规划数字化融合

我国将构建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1+N”政策体系

近期国务院批复了《“十四五”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规划》为引领,构建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1+N”政策体系。

特殊类型地区包括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等。

上述负责人表示,“十四五”时期,特殊类型地区作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中的短板地区、生态文明建设中的脆弱地区、促进边疆巩固的重点地区,面临更加复杂的环境条件和更为艰巨的发展任务。编制和实施《规划》,加快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持续缩小城乡区域发展差距,让低收入人口和欠发达地区共享发展成果,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不掉队、赶得上;有利于优化区域经济布局,推动形成主体功能明显、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有利于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边疆安全。

《规划》是第一个全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五年规划,也是“十四五”时期支持全国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了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目标定位、重点区域、重点领域和保障措施。上述负责人说,在此基础上,将进一步分类型区研究制定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振兴发展的配套政策文件,细化支持各类型区发展的政策举措,共同形成新时代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政策体系。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保障措施和政策支撑体系,有利于形成推进特殊类型地区振兴的强大合力。

一是明确了一批支持政策。《规划》提出,要完善资金支持政策,加大土地政策支持力度,强化人才就业扶持政策,支持特殊类型地区行政区划改革,重点支持改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

二是明确了一批试点示范和重点园区。《规划》提出,要大力支持特殊类型地区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园区,积极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积极承接产业转移,支持资源型城市发展接续替代产业,加大力度支持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建设。

三是明确了长效工作机制。《规划》明确,实施国家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和区域重大战略、编制区域规划和专项规划、制定区域政策和协调重大区际利益关系等过程中,要统筹支持特殊类型地区振兴发展。《规划》提出,健全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继续依托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生态保护补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等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重大事项。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健全政策体系和长效机制,支持欠发达地区、革命老区、边境地区、生态退化地区、资源型地区、老工业城市更好解决自身困难,更好发挥支撑功能,持续增强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增进民生福祉,开拓振兴发展新局面。

工信部印发《“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指出,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是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集中体现,是新发展阶段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数字经济时代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的扣合点。推动两化深度融合,对于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制造业的深度融合,打造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推进制造强国、网络强国以及数字中国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规划》强调,“十四五”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按照“坚持市场主导、坚持创新驱动、坚持系统推进、坚持开放合作”的原则,紧扣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以数字化转型为主要抓手,打造数据驱动、软件定义、平台支撑、服务增值、智能主导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全面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为实现“新四化”的战略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规划》明确了“十四五”两化深度融合发展目标。到2025 年,信息化和工业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向制造业各领域加速渗透,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步伐明显加快,全国两化融合发展指数达到105,企业经营管理数字化普及率达80%,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85%,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68%,工业互联网平台普及率达45%。

《规划》提出了“七六四四一”的重点任务。一是培育新型智能产品、数字化管理、平台化设计、智能化制造、网络化协同、个性化定制、服务化延伸等七种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二是推进原材料、装备制造、消费品、电子信息、绿色制造、安全生产等六大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升级;三是通过建设新型信息基础设施、提升关键核心技术支撑能力、推动工业大数据创新发展、完善两化深度融合标准体系等四项工作夯实融合发展新基础;四是激发生态聚合型平台企业、示范引领型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专业化系统解决方案提供商等四类企业主体新活力;五是推动产业链供应链升级、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提升制造业“双创”水平,培育一个跨界融合新生态。

为保证各项任务顺利落地,《规划》部署了5 项新时期融合发展的重点工程,具体来说:一是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包括制定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数字化转型路线图、构建制造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体系等;二是两化融合标准引领行动,包括开展两化融合度标准制定与评估推广、打造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升级版、健全标准应用推广的市场化服务体系等;三是工业互联网平台推广工程,包括完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融合应用、组织开展平台监测分析等;四是系统解决方案能力提升行动,包括打造系统解决方案资源池、培育推广工业设备上云解决方案、健全解决方案应用推广生态等;五是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升级行动,包括制定和推广供应链数字化管理标准、提升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水平、加快发展工业电子商务等。

山西发改委印发通知放开全部燃煤发电量上网电价

近日,山西省发改委印发通知,放开全部燃煤发电量上网电价。燃煤发电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幅度在山西省燃煤发电基准价0.3320元/kWh基础上,原则上均不超过20%。

通知明确提出,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居民(含执行居民电价的学校、社会福利机构、社区服务中心等公益性事业用户)、农业用电继续执行现行目录销售电价政策。电网企业保障供应,主要通过水电、资源综合利用、天然气、瓦斯发电、风电、光伏等保量保价优先发电电量予以平衡保障。

取消工商业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工商业用户直接参与市场交易,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其中,省电力公司供电营业区范围内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省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山西地方电力有限公司、水电自供企业供电营业区范围内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分别由地电公司、水电自供企业代理购电。代理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代理购电价格、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规范趸售电价管理。自2021 年12 月1 日起,地方电网、水电自供区除保障居民、农业用电电量继续执行现行趸售电价政策外,工商业电量不再执行趸售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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