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国资委印发《关于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企业国有股权无偿划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等4户企业控股股东由省国有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变更为湖南省煤业集团有限公司。
《通知》明确,为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做强做大煤炭相关产业,根据“主业归核、资产归集、产业归位”的要求,经研究,省国资集团持有的湖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100%股权、湖南煤矿安全装备有限公司90%股权、湖南省煤炭有限责任公司95.32%股权、湖南省煤炭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湘煤集团,划转股权用于增加湘煤集团注册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