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为鸿 胡炳仙 胡绮轩
[摘要]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我国从实际出发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培养高级人才而设立的高等教育特色形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民族预科教育在改革中前行,在发展中改革,经历了初步发展、停滞发展、自主发展、多元发展等四个阶段,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教育体系。创新了集中办学、以预为主的广西模式,分散办学、“预本衔接”的内蒙古模式,以补为主、重视语言的新疆模式。民族预科教育形成了可资借鉴的中国经验,多元化培养模式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成为造就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金色桥梁。
[关键词]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发展历程;多元模式;中国经验
中图分类号:G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9391(2021)07-0030-09
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是我国民族高等教育的鲜明特色之一[1],也是从少数民族地区实际出发,为民族地区培养合格大学生而设立的高等教育特殊形式,是保证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多出人才、快出人才、出好人才的特殊有效措施,在落实党的民族政策、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等方面都具有重要意义[2]。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和关心下,民族预科教育经过不断改革和发展,形成了包括招生、课程与教材、学生管理、教学保障、思想政治教育等在内的一系列规范化办学制度,形成了多形式、多层次的办学体系,构成了中国特色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一环。
一、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历程
根据民族预科教育政策在不同时期改革与发展的特征,我们将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历程分为四个阶段:
(一)民族预科教育的初步发展阶段
新中國成立后的十七年,是中国社会发展的重要转型期,是中国民族高等教育的初步探索期,也是民族预科教育的初步发展期。民族预科肇始于1908年满蒙高等学堂,该学堂开了民族预科教育之先河[3]。但新中国民族预科教育的红色基因来自革命根据地的“革命教育模式”,即中国共产党人自己探索出来的符合中国实际和中国共产党人教育理念的模式[4]。为培养少数民族人才,实现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延安民族学院按照“革命教育模式”开办了民族普通班(预科班),这种注重生产劳动、灵活实用课程内容的新型大学预科形式,翻开了中国共产党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的第篇章,为新中国民族预科教育积累了丰富的经验。
为提高边疆少数民族文化水平,1951年9月,第一次全国民族教育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明确提出新中国少数民族教育的性质、任务和机构设置等。会议指出,“少数民族教育必须是新民主主义的内容,即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教育。”会议确定,少数民族教育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1950年11月,中央政务院发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和《筹办中央民族学院试行方案》,规定中央民族学院重点培养少数民族骨干,本科政治系培养各民族的革命骨干,学制两年,水平较低者先入预科半年或一年。1951年10月,中央政务院发布《关于改革学制的决定》,明确提出高等学校附设先修班或补习班,以利于少数民族学生入学。[5]
民族学院在成立之初,民族预科班是其重要的办学形式,它为尚不具备进入大学本科的少数学生进行补习,最终的目的是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少数民族人才。1953年,中央民族学院预科部成立,我国民族预科教育正式列入建制。此后,全国各民族学院普遍开设少数民族干部“文化补习班”,并逐渐形成规模。1953年,中央民族学院首批采用地方选送的方式招收预科生265人,包括43个民族。此后,各民族学院根据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形势的发展变化,将预科培养目标进行了调整,即除了为少数民族干部开办语言和文化补习班之外,还开办定向专业培养教育性质的专业班和培训班,如医预班、地质班、地理班、外语班、电机班、机械班等。如中央民族学院,1956年设预科一部和预科二部,预科一部为中等教育层次,包括汉语补习班、中学班,也包括医学预备班、地质班、地理班等定向培养和中等技术班,后者一般与有关单位合办实施中等教育层次的教育;预科二部属小学教育层次,按一年级到五年级开设班次,同时也开办文化班和初级技术班次。又如中南民族学院,1956年开始举办高中班(同时也办初中甚至小学班),1963年又开设高考补习班。
民族预科的教育对象是文化程度较低的少数民族学生,他们大多处于初中文化程度以下。随着培养目标的转变,民族预科教育的招生选拔方式也发生了变化,即由最初的地方选送转变为选送与考试相结合。在办学层次上,民族预科班除了培养干部,还为民族学院在内的高校提供合格的本科生源,以及为中等技术学校提供生源。
尽管本阶段各民族学院预科的层次、学制没有统一规制,但此时的民族预科教育的基本性质是文化补习和预备教育,其定位就是进行基础教育的文化补习,是为不懂汉语的少数民族学生提供向更高层次教育过渡的阶梯。民族院校是此阶段民族预科的办学主体。民族预科是国家消除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而对少数民族实行的优惠政策的具体表现,深受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欢迎,并成为此后民族院校一直沿用的办学模式。[6]
(二)民族预科教育的停滞发展阶段
1966年至1970年,民族预科教育被迫中止。1970年前后,由于“左”倾思想的影响,全国出现撤销高校的风潮,民族学院成为撤销的重点,广东、西藏、云南、西北、中南、青海、西南等民族学院先后被撤销或停办。由于“左”倾错误扩大化,民族教育事业受到极大冲击和严重破坏,民族院校和其他招收民族预科生的高校也处于关门边缘。
(三)民族预科教育的自主发展阶段
粉碎“四人帮”和改革开放之后,我国高等教育进入了新的历史时期,即适应改革开放时代的精英化阶段。为了适应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需要,特别是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专门人才的需要,我国民族高等教育发展进入新的历史时期。在此情景下,党和政府提出恢复预科教育,并提出大力发展民族班和预科班。1980年,国家民委和国家教委在民族学院预科工作会议上提出,“预科是少数民族学生进入重点大学学习不可缺少的阶段。民族预科教育的任务是要为学生直升大学本科学习专业知识打好必要的文化基础。[7]”同年颁布的《关于加强民族教育的意见》结合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背景,更为具体地指明了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目标,其中特别强调要重点培养少数民族中的各类科学技术人才[8]。1984年3月,教育部和国家民委在《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少数民族班的意见》中提出,“在预科班阶段,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特点,采取特殊措施,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的训练,为在高等院校本、专科进行专业学习打下良好基础。[9]”
民族预科教育的自主发展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恢复招生的各民族院校和民族高校逐渐开展了民族预科教育。1979年,第五次全国民族学院院长会议提出,“民族学院要尽可能多地培养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又要大力培养少数民族的政治干部。[10]”另一方面,部分重点高校、艺术院校等普通高校也开始试办民族预科教育。1980年6月,教育部下达《关于1980年在部分全国重点高等学校试办少数民族班的通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先选择五所综合实力较好的高校试点举办民族班,这些高校分别是——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大连工学院、陕西师范大学。除北京大学开设民族本科班外,其他高校都为预科班,主要补习高中课程,特别是数理化,并提高汉语听课的能力。这批试点高校分别从内蒙古、新疆、广西、云南、贵州、四川六个省共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共150人[11]。这些学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时除北京大学仍按全国重点高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录取外,其他重点高校预科班招生可在重点线以下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录取,降分以30分为限。1981年,文化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又印发《关于加强民族艺术教育工作的通知》,提出民族地区和非民族地区艺术院校“可根据少数民族学生的情况,设置一年制预科班(或称预备班),然后再升入专科或本科”[12]。1983年,卫生部、国家民委、教育部印发《关于全国重点高等医学院校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医学人才的意见》,提出为少数民族地区卫生事业加速培养少数民族高级医学人才,采取特殊措施适当放宽少数民族学生入学条件,在民族学院开办医预班。决定自1983年起,中央、西北、西南、中南等四所民族学院,各办一个医预班,为北京医学院、北京中医学院、中山医学院、四川医学院、上海第一医学院培养预科学生。医预班主要补授高中文化课和汉语文课。[13]
在此阶段,我国高等教育处于精英化阶段,民族预科教育获得独立自主的发展地位,成为高等教育的特殊形式,并在适度建设上逐步规范化和体系化。第一,民族预科在高等教育中的自主地位和作用得到确认。在1984年《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高等院校少数民族班的意见》中,提出民族班分为预科、专科和本科,并确定了预科、专科和本科各阶段的培养任务。这是从国家层面以文件的形式对民族预科办学的独立身份进行确认,明确了将预科作为大专院校专业教育的预备教育性质,有利于对新中国成立至20世纪70年代各高校预科教育职能过于分化的现象进行统一规范[14]。从此,民族预科成为高等教育的特殊形式,并得以长期坚持和发展。第二,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民族预科的培养目标、教育内容、管理体制等办学要素以国家规章制度的形式确认下来,为民族预科规范办学提供了制度保障。在此阶段的文件中,将民族预科的职责明确为“主要补习高中课程”;其学制为“一至两年”(全国班学制一年,新疆班学制两年);其招生录取方式是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的少数民族学生中录取,必要时可降分录取——1980年规定的降分最大幅度为30分,1984年调整至80分;在教学内容和教材编写上,强调着重提高文化基础知识,加强基本技能训练,并结合预科班学生特点和专业学习要求,由教育部组织编写教材;教学评价考核采用考试的形式进行,政治表现良好、考试成绩合格的学生才能直接进入有关院校本专科学习;民族预科班所需经费按大学本科生标准划拨,在奖助学金等学生待遇,参照人民奖学金标准和办法进行;设专门机构,指定专人协调民族班、预科班的教育管理工作;强调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必要时由民族学生较多的省、自治区临时选派本民族教师或者干部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和生活管理;强调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对少数民族学生食宿方面提供方便等等。
(四)民族预科教育的多元发展阶段
1999年开始,高等学校大幅度扩招,我国高等教育快速进入大众化阶段。民族高等教育也进入多元发展阶段。数量的增长必然引起质的变化。1999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通过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到2010年,中国同龄人口的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要从现在的百分之九提高到百分之十五左右。”自1999年大幅度扩大高等教育招生,我国高等教育规模急速扩大,不到五年时间就从精英教育階段跨越到大众化阶段,从扩招前1998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9.8增加到2002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的15%。相比其他国家,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速度快、规模巨大,到2007年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年均增长13.2个百分点,2007年全国高等教育总规模超过2700万人,成为世界上高等教育规模最大的国家,我国进入高等教育大国行列。与全国大学生数量骤增形成对比的是,尽管少数民族学生的总数相应增加,但少数民族在校生所占比例反而出现下滑。[15]
为尽快完成扩招和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历史重任,推进少数民族高等教育发展,中央和地方政府增加了预科生培养高校的数量和类别,越来越多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高校举办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民族预科教育走上了发展改革的快车道。2000年,教育部在《关于下达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的通知》中提出,要扩大少数民族预科生的数量,中央部委所属高等院校的民族预科班招生人数扩大到3000人左右,“办学重点是逐步提高办班的层次与质量”。[16]2002年,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中提出,扩大民族预科办学规模,民族预科教育招生规模,“以上学年招生规模为基数,并按上学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招生平均增长比例,确定当年国家部委及东中部地区所属高等学校民族班和民族预科班的招生规模。”[17]1999年,教育部、国家民委拟定内地高校2001年至2005年间,每年为新疆培养1000名左右少数民族本专科生[18]。2003年10月,教育部、国家民委则确定内地高校2006年至2010年间,每年为新疆培养2000名少数民族本科生[19]。内地高校支援新疆培养的少数学生要先读预科。
二、民族预科教育创造了独特培养模式
新中国成立70年以来,民族预科在办学实践中,形成了多种形式、行之有效的预科教育培养模式。有集中办学、以预为主的广西模式,也有分散办学、“预本衔接”的内蒙古模式,还有以补为主、重视语言的新疆模式。
(一)广西模式
为了改变广西民族地区教育落后的状况,广西自治区党委和政府采取了在高校开办预科班的特殊有效措施。广西民族预科建于1953年,1979年恢复招生后,先后经历过20世纪80年代前分散办学、20世纪80年代初期广西医科大学等4所高校委托广西民族大学集中培养、再到1986年后的再分散培养、最终于1992年自治区政府作出“集中办大学民族预科班”的决定,实行全区民族预科集中于广西民族大学培养,2003年自治区决定在广西民族大学建立“广西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成为全国最早实现民族预科集中办学的典型,形成了“集中统一办学”的广西模式。[20]该模式有以下特点:首先,坚持民族性的原则,把保障农村贫困少数民族享有平等教育机会作为基本的价值取向。在招生上,坚持民族预科生都是境内少数民族子弟,并且符合43个老、少、边、山、穷县的少数民族和农业人口考生。而且,为了生源质量,采取适当降分,择优录取的办法。其次,坚持集中性的原则,走规模化集中办学的路子,以提高民族预科办学的效益。在管理上,坚持所有的民族预科生,全部集中到广西民族大学(原广西民族学院)统一教学和管理,一年后,德智体等考核合格,直升到区内各高校本专科学习。再次,“以预为主,牢固基础,增强能力”的培养原则。由于广西少数民族普遍使用汉语,汉语具有族际语言的属性,为了适应广西民族预科生和集中办学的特点,不再专门进行汉语强化训练,而是从实际出发,按照“一主二副三兼顾”的原则,优化课程设置,即突出三大主干课(数学、语文和英语),加强对口专业课,兼顾综合能力课。最后,因材施教,重视改革。针对民族学生学情不同,分层分类进行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对课程教材进行改革创新。设立预科教材基金,自编20册近300万字的民族预科教育教材。在全国统一英语、数学和语文三门主干课教材之后,又主动编写补充教材和辅助教材。广西模式取得了良好的办学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内蒙古模式
内蒙古民族预科教育模式是在民族地区普通高校实行分散办学的民族预科教育。内蒙古民族预科最早兴办于1956年,也是我国最早创办民族预科教育的地区之一。由于内蒙古学生整体素质较高,各高校具有鲜明的学科专业特色,因此,各校一直采用分散办学、“1+4”方式进行办学,形成了各具特色的民族预科教育体系。如内蒙古大学是唯一的211综合性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则是最早建立的师范类高校,内蒙古财经大学是唯一财经类高校,内蒙古工业大学以理工科专业见长,内蒙古农业大学以林业、畜牧专业著称,内蒙古民族大学的临床医学、动物医学等专业独具特色,呼和浩特民族学院的蒙古族学生占绝对多数。内蒙古大学建立了民族预科教育专业分流机制,以综合素质测评作为专业分流的主要依据;内蒙古财经大学研发民族预科生专业分流软件,提高工作效率;内蒙古师范大学则对预科生进行追踪调查和教育评价。总体而言,各校努力“打破文化基础教育为主的预备性教育模式,建立预科教育与本科教育相结合的培养模式,实现预科教育和本科教育的有效衔接”,按照“预本衔接”的原则,努力构建“预本一体化”的教育教学体系,同时,不断强化“预本衔接”的教育评价体系[21]。内蒙古模式为民族预科办学水平的提高提供了另一个重要样板。
(三)新疆模式
新疆预科教育起始于20世纪50年代,有60多年的发展历史。首先,根据新疆地广人稀、校情差异巨大的特点,新疆高校采用“分散招生,学校与专业提前定向”的办学方式。新疆预科采用一年制预科和两年制预科并行的培养方式,且高校主要为自己培养本专科生源,各高校预科生的专业也都是入学前就已经定好了的。绝大多数高校实行为本校培养预科生的一年制教育模式,主要进行汉语教育,只有新疆财经学院汉教部实行两年制预科教育。其次,“预补结合以补为主”。根据新疆学生主要为“民考民”少数民族学生,文化基础较差,汉语的语言基础较差,新疆高校普遍采取以补充学习汉语言为主,其他文化基础课程为辅的方式。如,从20世纪的80年代,新疆预科基本就以汉语为主。1980年代基本就是《基础汉语》这门课。1990年代则增加了《口语》《听说》《写作》等课程。21世纪后则出现了HSK分级分课程教学,如新疆师范大学为一年制预科开设了《初级汉语教程》《中级汉语》《中级汉语听和说》《汉语听力教程》《汉语阅读教程》《HSK指南》等课程;为两年制预科开设了《中级汉语》《中级汉语听和说》《中级汉语阅读》《中国文化概论》《高级汉语》《高级汉语口语》《高级报刊阅读》《古代汉语》《阅读与欣赏》《数学》《英语》《汉语书法》《汉语写作》等[22]。最后,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例如新疆大学建立三位一体的思想政治管理模式,以学校、学院、班级三个层级,加强五观、五个认同教育,牢固树立爱国爱疆、民族团结的主人翁精神。
三、我国民族预科教育的伟大成就与中国经验
新中国成立70年来,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我国民族预科教育得到空前发展,取得了显著成就,培养了大批少数民族人才,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促进了民族团结进步教育事业的发展,成为造就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金色桥梁。
(一)民族预科是党的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
民族教育是教育工作和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交汇点。民族预科教育政策是中国促进高等教育机会平等政策中最具典型性的一项政策,它对教育发展相对滞后的少数民族实施优惠招生和补偿教育[23]。教育是最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关涉民族团结进步、国家统一和社会繁荣发展的大事。根据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高等教育相对落后、人才稀缺的实际情况,党和国家从前所未有的高度重视民族高等教育,采取特殊的政策措施,推动民族高等教育飞速发展,实现民族之间平等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国家稳定,产生了积极作用。在民族预科教育改革发展实践进程中,通过民族理论与政策的学习,各民族广大师生对“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的思想认识不断加深,不断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加强民族团结和国家統一,促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贡献自己的力量。各族儿女在高校学习生活过程中,开阔了眼界,拓展了视野,夯实了知识,提高了能力,进一步增强了改革开放成果的获得感,增强生活的安全感和幸福感,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巩固和发展。
(二)形成了有中国特色的民族预科教育体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经过民族干部文化补习、高校预备教育和规范的高校预科教育等三个阶段,我国民族预科教育体系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民族教育体系。所谓多层次,指民族预科既有高校专科、高校本科,也有高校研究生层次的预科。所谓多类型,指民族预科既有专为新疆、西藏定向招生、定向培养的新疆预科班、西藏预科班,也有重点高校招生的面向全国各少数民族的全国班。以中央民族大学为例,中央民族大学预科部既有以汉语补习或数理化补习为主的新疆班,也有西藏的医预班,还有为本校招收的预科生,以及为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0多所高校招收的全国班预科生[24]。这些民族教育办学方式,适应了不同地区不同层次的少数民族学生高等教育入学需求,扩大了少数民族学生高等教育入学机会。
中国特色的民族预科教育体系还体现在形成了一系列从入口、过程到出口的内涵丰富的制度体系。如民族预科招生中,形成了稳定的定向招生、定向培养、降分录取等做法,已经成为民族预科教育制度中的重要一环。而独具特色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课程、必修课与选修课相得益彰的民族预科课程体系,保证了民族预科教育教学的稳定性与灵活性。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思想育人、注重民族团结教育成为民族预科教育的重要原则。这些已经成为民族预科教育的基本遵循。与此同时,民族预科教育体系随着时代演进,在不断改革创新,民族预科会考改革、集中培养、学分制管理等等改革措施,不断提升民族教育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
(三)民族预科成为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预科为高校输送了大量合格人才,对民族地区和少数民族各类高级人才培养起了重要作用,为探索民族高等教育理论与实践作出了重要贡献。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全国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委直属的300多所普通高等院校,面向西部和民族地区招收民族预科班学生,
预科生人数增加了171.40倍(截止2017年的数据)。累计培养54万余名各级各类少数民族人才[25]。特别是2002年进入高等教育大众化以来,我国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招生规模不断扩大,截止2017年,近15年我国累计少数民族预科在校生人数为51.7万名,年招收3.45万余名来自全国55个少数民族的预科学生,预科生人数年增长率达到5.41%。2017年普通高校少数民族本专科学生人数为2753.59万人,占全国本专科生总人数的9.04%,而1950年全国仅有少数民族大学生1285人,仅占高等教育学生数量的0.93%[26]。70年来,普通高校少数民族大学生(本专科)人数占全国高等教育学生数量的比重提高了9.7倍。
如下表所示。
目前,民族地区的大批党政领导干部都是经过预科进入高等院校学习培养出来的。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已经成为民族地区各个行业、各条战线的骨干力量,有的已成长为少数民族的代表人物或党和国家的领导人[27]。
(四)民族预科教育形成了可資借鉴的中国经验
第一,办学模式多元化。一方面,探索了集中办学的教育模式。为扭转主体庞杂、结构松散、机构繁多、规模较小、效益低下的办学格局,在肯定广西民族预科教育集中办学模式创新和教育改革经验的基础上,教育部颁布《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首次提出,“支持高等院校扩大定向招收少数民族学生和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并从2000年起,鼓励和支持设立民族预科教育基地。2002年,我国出台了《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国发[2002]14号),提出在规范预科生办学经费标准及招生办法的同时,加快建设民族预科教育基地,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少数民族预科教育质量。2005年,教育部出台《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教民[2005]5号),决定从2005年起,全国高校本、专科预科阶段培养实行相对集中办学,不集中办学的,取消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高等学校举办招收少数民族预科班的资格。另一方面,为适应新时期民族预科教育办学的多元化需要和进一步提高民族预科教育的针对性,2018年,教育部提出重点高校自主办学,不再进行统一集中办学。
第二,课程模式的多元化。探索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模式。在探索校本课程的基础上,20世纪末,国家开始探索国家课程与校本课程相结合的课程模式。1999年,全国民族预科教育主要科目使用统编教材。2005年,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民族预科班实行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标准。”“汉语文、数学、外语、计算机、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和思想政治等基础课程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定,使用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编写的民族预科班统编教材。其他课程教材由预科培养学校自行确定。”[28]2010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提出,要统一教学计划、统一教材、统一教学标准。规定课程使用预科班统编教材,其他教材由预科培养学校自行确定。[29]
第三,建构预科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突出表现为建立健全会考结业制度和教学质量监测制度。2000年,教育部发布《关于下达2000年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招生计划的通知》指出,“预科结业考试由各预科办班学校组织。”2001年,教育部下达《关于2001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民族预科招生来源计划的通知》,提出“预科结业考核和结业证由各预科培养学校组织和印发;合格者升入高校本(专)科学习,不合格者可保留一年预科学籍,考核仍不合格者退回原籍。”有关结业考试的规定是在1984年《关于加强领导和进一步办好少数民族班的意见》的基础上的发展,确定了高校自主组织预科结业考试的形式,明确考核合格者升入高校进行学习,同时针对考核不合格者提出了相应的管理办法。2015年8月,国务院颁布《关于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指出,要改革考试招生制度,探索实施高校民族预科阶段结业会考制度,不断提高培养质量。《决定》是对结业会考制度的进一步规范,是对少数民族预科教育制度的建构和完善。高校对学生的培养拥有了更多的自主权。《教育部民族教育司2017年工作要点》提出,深化少数民族预科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开展会考和监测工作。2018年3月,《教育部民族教育司2018年工作要点》指出,要进一步强化教育管理服务,科学规划内地民族班布局,制订进一步办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班的指导意见,继续组织开展会考和教学质量监测工作,促进会考制度的完善。
总之,新中国成立70年来,民族预科教育在发展中不断改革,在改革中促进发展。民族预科教育作为民族教育事业的亮丽名片,也是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特色品牌,被誉为“造就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金色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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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武金峰.新疆高校民族预科教育模式与全国民族学院预科教育模式比较研究[J].新疆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146-151.
[24]2018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切实做好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学生自主培养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8年开始,中央部属高校预科生自主培养.
[25]2009年以前的预科生数据来源于教育部民族教育司原司长韦鹏飞的《造就少数民族高级人才的金色桥梁——普通高等院校少数民族预科教育60年的回顾与展望》(发表于《中国民族教育》2009年第10期),2009年以后的预科生人数及普通本专科人数数据均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2002年至2017年教育统计数据.
[27]严玉明.21世纪少数民族预科教育的改革和发展[J].中央民族大学学报(社科版),2003(2):33-38.
[28]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公报,2005年,Z2期.75.
[29]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少数民族预科班高层次骨干人才硕士研究生基础强化班管理办法》的通知[EB/OL].http://old.moe.gov.cn//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e/moe_751/201009/xxgk_108628.html.
收稿日期:2020-11-20 责任编辑:许瑶丽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教育学一般课题“新中国成立70年民族预科教育发展历史与经验研究”(课题编号:BMA190031)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朱为鸿,西南民族大学教育学与心理学学院院长、研究员,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民族高等教育研究。四川 成都 610041 胡炳仙,中南民族大学教育学院教授,教育学博士,研究方向:高等教育政策和民族教育研究;胡绮轩,武汉大学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院校治理和民族教育研究。湖北 武汉 430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