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爱霞,罗千灵,阮若林
(湖北科技学院 电子与信息工程学院,湖北 咸宁 437100)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才是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核心要素。创建培植以高校为主体,与企业联姻、政府助力的立体人才培养与创新发展机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是创新体系和能力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按照国家、地方和企业需求,积极构建一体化协同创新平台,推动建立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政府、企业、高校和研究所作为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主要参与者,应加强多方协作,推动开放式办学、推进“科教结合、产学融合、校企合作”的协同育人创新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咸宁市整体经济水平在省内排名靠后,高新技术企业规模和增加值排名也靠后。咸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值逐年增长,呈现不断增长趋势,按照地区生产总值、高企数量、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与增加值占比排名,咸宁排名第10,处于地级市排名中的后4位。2019年咸宁市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增速快,增加值占比达15%,位列第8。咸宁市高新技术领域增加值排序从高到低依次为:新材料约80亿元;先进制造约31亿元;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约20亿元;电子信息约6.5亿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约6.3亿元。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和生物医药与医疗器械领域在省内占比相比其它领域略微突出,但比重较小,未超过5.5%。说明咸宁市的高新技术产业总体上还没有体现出规模化、集群化的效果。咸宁市要想进一步推动技术创新,必须在政府主导下整合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资源,建立产学研用创新联合体,优化协同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实现共建共创共赢。咸宁市已经拥有了国家级高新区,到2019年底,高新区内规上企业已达102家,高新技术企业已达65家,企业研发投入不断加大,迫切需要建立大量研发和技术实践平台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新技术新产品研发能力。同时,咸宁市有湖北科技学院等多所培养应用技术人才的高校,拥有一大批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和一定数量的待转化成果,也迫切需要大量的技术研发实践和实习实训平台。此外,咸宁市还拥有一定数量的省级市级产业研究院、产业联盟、技术中心等研发机构也要建立研发平台。
本文在通过相关文献查阅掌握国家省市对产学研用方面的政策、了解国内外产学研用发展现状,分析咸宁市在此方面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通过当地相关学校和政府机关部门调研并搜集相关资料,掌握企业产学研用平台建设现状及需求;探析咸宁地方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模式,并在政府积极支持下,在湖北科技学院和高新区部分企业小范围内开展产学研用一体化平台建设,服务地方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实现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之间共赢发展协同创新,不断改善地方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条件,提高咸宁市科技创新能力,对提高地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
新时期我国高等教育要将培养创新型科技人才和一线应用创新人才作为历史使命,应用创新人才培养应坚持“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推行政产学研用一体化人才协同培养模式,由政府主导,地方与企业、行业与高校、科研院所深度合作,共建共创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育人平台。高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为地方高校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将成为创新创业教育的新方向,地方高校应在政府的主导下努力实现两者的结合。[1]
1. 国外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现状
欧美等发达国家在产学研用合作方面走在世界前列,美国模式和德国模式是其中的典型代表,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五种模式:[2,3]
模式一:以大学为中心的科技工业园区模式,如美国著名的硅谷科技园、北卡罗来纳金三角科技园以及德国的慕尼黑高科技工业园——巴伐利亚硅谷等。
模式二:政府主导的大学-工业合作研究中心或工程研究中心模式,该模式是充分利用研究中心、高校和相关企业的优势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模式三:政府引导和推动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由政府出资建立各种产学研用合作专项基金,鼓励高校学生参与科技创新创业实践活动。
模式四:知识产权转让技术入股模式,高校科研院所将现有储备专利和技术成果转让和技术入股方式与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实现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双赢。
模式五:德国的弗朗霍夫协会模式,该模式是一种政产学研用协会合作机制,政府、高校和企业在合作中发挥各自作用;政府为产学研用提供政策经费支持,高校负责企业及社会技术需求的研究开发工作及高技术专门人才的培养,企业进行成果转化及生产营销相关工作,是目前普遍采用的产学研合作模式。
上述几种模式普遍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立法形式奠定合作教育的制度基础;二是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三是注重政府协调引导职能;四是注重实现合作多方的共赢,保证合作主体利益;五是注重人才培养,实现产学研合作创新人才培养的目标。
2. 国内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现状
我国高等教育发展迅速、规模大,截止2020年,高等教育总规模达4 183万,但存在学科专业教育和应用实践脱节现象。随着我国高等职业教育的不断发展,在政府引导下,地方高校人才培养开始应用转型发展,高校和企业的合作空前高涨,但大多数只停留在教学见习、实习实践层面。近年来,随着校企合作的经过不断深化,我国高校与企业双方在产学研用合作育人上做出了有益尝试,取得了较大的突破,逐步形成了高校模式、项目模式、联合人才培养模式以及校地合作模式等几种主要的产学研合作模式,几种主要模式简介如下:[3]
模式一:高等学校主体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研究实力较强具有一定科技成果的高校利用自身的创新成果优势成立高科技术公司,如我国比较成功的清华紫光、北大方正、科大讯飞、华工科技、浙大网新等上市公司。
模式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模式,该模式是典型的联合人才培养模式。学生在校学习四年,其中三年在校内完成理论和部分实践教学,第四年在合作企业开展专业实践,进行顶岗锻炼,也可以利用高校和企业签订的联合开发项目对学生进行实践能力培养,即“3+1”校企联合培养模式。
模式三:校内合作培养模式。该模式主要针对一些高水平大学,校内实习基地和校办企业完善,资源充足,有较多科研任务和一些国家重大研究项目,以校内资源和科研项目为基础开展第二课堂为学生提供实习见习和科技创新实践,实现产学研用一体化教育的无缝对接。
模式四:校企合作共建技术创新中心模式。该模式是针对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的科技企业利用自身的技术和研发条件,与高校合作建设校企技术创新中心,学生课参与校企合作项目的研发,既培养了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又解决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问题,校企合作技术创新中心实现校企双赢。当前,该模式得到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要求企业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模式五:政府主导多方共建产业技术研究院模式。该模式主要是地方政府利用某一产业自身优势与高校、科研院所技术创新能力相结合,做大做强相关产业,推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产业技术研究院在技术研发、成果转化等方面都发挥着重要作用。高校牵头建设的产业技术研究院是现代交叉学科的建设平台、创新型人才的孵化平台、产业技术的集成平台、制度创新的运行平台,是实现“政产学研用”的有效途径。
模式六:以创建科技园为主体的区域合作模式。高等学校将自身优势和地方相关产业相结合成立相应的产业联盟,在此基础上,在地方政府的主导和支持下,有一些具有一定实力和影响力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相关企业成立大学科技园区,共同进行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产品营销,该模式是产学研合作建设区域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湖北省作为教育大省、教育强省,科技创新能力一直走在前列,多年来湖北省在利用科教实力实现产学研合作创新创业协同育人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做出一些成绩,但还远远不够。近年来,随着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政策的支持,湖北开始显现后发优势。咸宁市作为湖北省最具发展潜力的地级市,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咸宁市高新区成功获批国家级高新区,高等教育快速发展,已经形成了具有专业硕士、应用本科、高职、中职完整的应用技术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咸宁梓山湖大学城也陆续有高等院校入驻,在咸宁市政府大力支持下,如何整合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相关产学研用平台建立一批产学研用一体化的公共创新创业服务平台,不断提升地方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能力是当务之急。因此,本文将结合国内外产学研用发展的现状,探索地方高校共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及人才培养模式,实现企业、学校和研究机构之间的协同创新,不断改善地方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条件,不断提高咸宁市科技创新能力,真正实现多方协同创新合作共赢,助力咸宁市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我国正在全面实施“大众创新、万众创业”,高校作为创新的主体,开设了创新创业教育相关专业及课程来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理念和能力,将“工学结合、校企合作”作为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培养的重要途径。[4]近年来,我国高校在校企合作、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了较大进步,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1. 产学研用创新创业校企协同机制有待健全
产学研用创新创业协同的基础是高校和企业有着稳定的合作关系,政府主导下的合作必须实现多方共赢,要在实现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同时满足企业的利益诉求。但是由于高校和合作企业都缺乏产学研用的领导机构和保障机制,传统产学研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合作模式高校和行业企业走“校企合作、产教融合”之路,企业和学校在合作过程中的目标不同,绝大多数校企合作仅停留在毕业生实习实践和企业合作项目委托开发等层次上,不能保证企业的利益诉求,存在合作深度不够,联合培养的内在动力不足,同时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不完善,导致产学研用一体化发展难以取得预期目标。[5]
2. 产学研用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脱节现象突出
教育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高校教育的根本是培养社会主义建设所需的专业人才,专业教育始终是高校培养人才的根本,离开了专业教育的创新创业教育就是无本之木。国家相关文件要求各高校要根据创新人才培养定位,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与学科专业教育有机融合,修订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相关课程设置,在专业课程教学过程中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引进行业企业技术骨干参与专业教学,让创新教育成为有根之本、有的放矢。因此,产学研用创新创业教育要求学生首先必须掌握必要的专业知识,也就是“学和研”的过程,有了扎实的专业学识作为基础后学生才能以创新创业形式实现“产和用”,真正实现“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创新发展之路。[6]
3. 师资队伍与创新创业人才培养要求匹配度不高
高等学校教师对专业教育、实践教育与实验教学之间的关系和区别普遍认识模糊,没有真正理解创新教育对教师提出的新要求,导致专业教育与行业企业实际脱节太大,学生存在综合素质与知识结构方面的缺陷。究其原因就是现有高等学校在教师引进中主要是看学校、学历和科研水平,忽视教师行业企业经历和实践经验。现有高等学校教师大部分都在忙于申报课题、发表论文和评职称,真正参与行业企业实践的少,所以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培养与实践就无从谈起。随着我国部分地方高校应用转型发展的不断推进,高校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不断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参加实践,具有一定创新能力与实践经验的教师比例在不断提高,但目前仍然存在高校现有师资队伍很难满足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的培养需要,严重制约了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7]
4. 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政策体系不够完善
产学研用结合的本质是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的结合。创新创业人才培养需要联合社会上各种优势资源联合培养,需要政府不断健全、完善鼓励发展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相关政策,形成政府、高校、产业统筹推动,鼓励完善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和创新创业人才的培养。当前情况是国家大政策是鼓励和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国务院也出台相应政策文件,但各省市和高校相应政策体系并不完善,导致产学研用一体化实施效果并不理想。虽说国家有政策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具备创新能力,但一般企业生产计划和产品比较单一和固定,一旦形成规模和量产后,企业科技研发动力就减弱,转化科研成果的动因也就消失了。因此,产学研用结合一体化发展是教育、企业、科研及政府部门等之间的相互协作,涉及多方需求,需要制定一套较为完善的政策和法规来保证合作的长久发展。[8]
建立政府主导、企业主体、高校、研发机构参与的公共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及人才培养共建机制、激励机制和运行机制,制定相关政策,明确各方责任和权利,保证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及人才培养机制正常运转。利用中部崛起、长江中游城市群和武汉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等一系列国家政策和武汉光谷科技大走廊咸宁功能区建设的契机,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和主导下,整合政府、学校、科技企业现有产学研用平台,资源共享,新建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业训练由政府主导投资多方参与共建,避免重复建设,集中优势资源,做大做强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形成“政-产-学-研-用”创新创业协同机制,实现多方合作共赢;建立校企联动的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建立企业、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机制,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创新创业人才高质量培养;建立政府主导的产学研用平台定期协商机制,确保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取得成效,真正实现协同创新多方共赢助力咸宁市创新创业人才培养。
1. 建立多方参与的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协同机制,实现多方合作共赢
政府主导,咸宁市属地所在高校整合资源和龙头企业就某些关键领域合作建立产学研用一体化协同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做大做强协同创新创业训练中心。深化“政府+学校+企业”的协同创新模式,推进校地合作,发挥政府引领和协调作用。实施“学校+企业”深度融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整合国内外多方教育资源,推动组织创新,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多主体人才培养体系,充分发挥学校和企业双元功能,扎实推进“工学结合、校企合作”,充分发挥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业训练中心的功能,实现政府、学校、企业共创共建共赢的多赢格局。[9~10]
2. 建立校企联动的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融合
咸宁市整体经济体量不大,但咸宁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和产值逐年增长,已有65家高新技术企业,多所高校和一些企业技术创新中心及2个省级产业技术研究院,充分利用高校、企业及相关产业自身优势构,构建咸宁市“政-产-学-研-用”融合的协同共享育人机制和创新创业发展新模式,助力咸宁科技发展。推动和促进产学研用结合,必须明确企业的主体地位,把产学研用结合的任务交给企业,由企业考虑如何按照市场规律实现产学研用相结合。国家有关科技计划、重大科研项目的立项,要与企业充分沟通,真正反映市场需求、用户需求、产业发展需求,切实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结合的项目实施机制。探索政产学研用融合的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实现专业教育与创新教育有机融合,整体推进教学、科研、人才培养和企业创新等工作。
3.建立企业、高校专业技术人员交流机制,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实现创新创业人才高质量培养
随着我国部分地方高校应用转型发展的不断推进,高校制定切实可行的“双师型”教师聘任制度,建立以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社会服务为导向的教师的科研绩效评价和考核机制。实施双师型教师培养计划,引进优秀企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担任专兼职“特聘教授”和“产业特聘教授”,有计划地选派青年教师到企业生产一线参加实践。根据人才培养的需要,按照“校内教师+企业工程师+外聘教授”的方式组成专业课教学团队,合作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与企业实习基地合作,鼓励老师逐步参加相关行业资格认证,推进学校和企业行业资格的对等互认制度,不断提高具有一定创新能力与实践经验的双师型教师比例,提高教师将创新创业教育实践融入专业课程教学的能力,确保高校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的顺利实施。
4. 建立产学研用平台定期协商机制,确保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取得成效
在政府主导下高校形成政产学研用融合的创新创业人才协同培养模式,同时根据学生创新能力培养的实际建设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创业训练中心,可以较好地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同时也为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但是合作共建培养多方主体各自目标可能会不一致,可能会导致合作过程中出现一系列问题甚至是矛盾,因此由政府牵头,成立创新创业联盟,建立政府、企业、学校、研发机构领导定期协商机制,一年至少召开1-2次联盟会议,提出制定整合现有产学研用平台一体化方案和讨论决定新建公共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的建设以及创新创业人才培养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探索科技创新发展要求下的教育改革新理念、新结构、新模式、新质量、新体系,服务咸宁市地区企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按照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要求,通过政府主导、高校、研究机构及相关企业多方参与深度合作实现咸宁市协同创新多方共赢,真正实现应用技术人才培养模式的深层次转变,深化“学校+企业”深度融合的订单式培养模式和“政府+学校+企业”的协同创新模式,构建咸宁市“政-产-学-研-用”融合的创新创业协同育人机制,不断提高地方科技创新能力。同时,产学研用一体化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及人才培养必将对地方社会经济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也是地方科技创新的重要一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