涡阳县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 杨东明
我国在2019年出台了新版的《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办法》与《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工作规范》,随着政策的出台,我国的一些省份比如黑龙江、新疆、吉林、山东、江苏、安徽、河南、四川、甘肃以及湖南等,已经获得了轮式拖拉机国推鉴定资质,这就为明确拖拉机补贴产品的具体分档工作提供了科学的技术依据,同时也会让全国鉴定系统在评价体系方面更加完善。目前,部省两级已经相继公布了一些拖拉机的鉴定获证产品的相关数据结果,通过分析,可以发现其中依然存在着一些需要思考的问题,本文将进行深入的探讨。
第一,在实施原大纲内容中,存在着大量的重复性工作,是否能减少这些重复性工作。比如主机型与单元机型配置在一致性和安全性方面的检查项目,只是在驾驶员的视野以及发动机的最高速度等方面做出了改变,在实施以及出具报告中,是否可以体现出单元机型与主机型的差异性,进而让重复性工作省去。
第二,产品变更方面存在问题。现今,在进行第一次鉴定时,发动机只能配置一台,如果选装发动机,则需要进行变更确认。目前在变更以及选装发动机方面,制造商的需求是越来越多,在修订新版大纲时,对于柴油机2022年国三国四的转换问题,也要进行充分考虑,在确定方式的修订方面,是否能确保更加合理和有效。在变更防翻架型式以及型号方面,制造商迫切需要明确其最小的使用质量,目前对于变化的幅度以及确认的条件并没有进行明确规定,例如在安全带、座椅、空气滤清器以及排气管方面,是否可以将其变更要求放宽。
第三,大纲层面要将智能化和先进性等要求充分体现出来。在产品的规格表方面,是否可以将通用配置项减少,将能体现出先进性和智能化的项目增加进去,以便鼓励制造商在配置方面,积极推出更加智能和高效的配置,进而为拖拉机产品的优化和升级提供良好的技术帮助。
第四,在新版大纲中要切实落实好采信报告的审查机制,确保审查内容与方法的规范性,进而让农机试验鉴定提升其质量,同时还要确保认证证书以及其采信的检验报告具有良好的质量。在修订大纲时,要在社会范围内广泛征集建议,并听取相关行业专家的意见,要不断完善大纲,进而避免出现各种违规现象,要加强鉴定机构以及制造企业的风险与责任意识,进而让拖拉机行业实现健康长效发展。
长期以来,关于无架式轮式拖拉机方面,发动机是与前配重托架的后端进行连接,将前桥固定在下面,上面保持对机罩的支撑,同时还将水箱和电瓶以及空气滤清器等部件进行放置。前托架没有太强的受力,通常使用中空厚壁结构设计,壁厚一般保持在20mm以上,大多使用铸钢或球磨铸铁制成。引入K值后,就鉴定情况而言,很多企业在设计前配重托架时,一般使用了实体结构,将300~800kg的配重架进行前置,同时还让标准的配重质量降低,之前的标准配重是800~1000kg,而今降低为120~400kg左右,这就导致之前的“标准使用质量”变为了“最小使用质量”,这样的配置会加大拖拉机的原材料耗损,同时也会增加其生产成本。关于质心位置以及稳定性检测指标方面,轮拖大纲并没有进行明确的规定,因而制造商对相关方面的使用反馈情况,要认真做好收集工作,在大纲规定的变化范围内,可以进行改型升级。此外,还要确保销售的产品和鉴定机型保持一致性,不能随意进行减配,变动也不能超出规定的范围。
在2020年,有203家拖拉机生产企业享受了补贴,5年前享受补贴的企业只有100家,现今我国拖拉机的产能已经远远大于市场的需求。然而,由于多种因素的存在,制造商的数量依然继续增长,其中一个原因就在于“一机双证”。不同区域的经销商或制造商,在产品补贴资质方面,都需要做好相应的储备,一家拖拉机制造商如果要注册新的公司,则可以不改变生产设备以及人员情况,同一产品只要将商标与产品系列代号改变,就能申请到两个鉴定证书,导致出现“一机双证”问题。相关监管机构可以进行充分论证,以对企业进行引导,使其多进行产品与设备的优化和升级,进而有效保障社会与鉴定资源。
(1)K值的具体认定标准
在K值的认定方面,业内还存在着不同的评定标准,在轮拖分档中,K值这项参数很重要,因而如何认定K值就显得更为重要。比如,如何处理主机型和单元机型以及选装机型的要求不符的现象。大纲规定了允许自主变更在5%的范围内,如何认定制造商通过大纲允许的变更达到的K值标准。各地在尺度方面是否具有统一性。
(2)智能和高端机型的补贴额标准
从一些省份的公示稿来看,在动力换挡(向)拖拉机方面,都是进行了单独划档,在普通配置机型方面,没有较多的增加额,同时对马力段也进行了相应的设置,对于段位在100马力以上的,分别设置了4、2和4个。而大多数的省份没有对档位进行设置,高端机型也没有体现出较高的补贴额标准,进而就不能调动起用户的购买热情。根据相关的调研结果显示,一台100~200马力的拖拉机如果要配备上动力换向,其成本大约要提高1万元;如果要配备+Hi-Lo机型的动力换向,其成本大约要提高2万元;如果重型拖拉机要进行高级配置,其成本大约要提高4万~5万元。现今,在高端和智能机型的补贴额标准方面并不高,同时也不符合实际的制造成本,这就导致制造商在研发方面没有太高的积极性,因而可以考虑将该类产品的补贴额度提高。
由于各地区有着不同的环境条件,其农艺要求和土壤种类以及农作物种类也各不相同,要想让农机和农艺实现良好的融合,还需要一段过程,在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方面,我们还缺乏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与此同时,在安全性检查方面,也只是检查农机产品的安全防护设施是否进行了配备,还没有深入研究用户在使用农机产品过程中的安全性指标和自身的技能水平是否保持协调性问题。在可靠性评价方面,工作量比较大,同时也缺乏明确的评价指标,还面临着较大的考核难度,在实验方法与评价体系方面还缺乏针对性。因此,我们必须要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的制度体系进行健全,以便让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在开展时可以具有更好的规范性。
(1)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简化
我国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实施办法》对推广鉴定的主要内容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主要包括:试验产品是否符合规定的技术要求,对产品的安全性进行检查,评价产品是否具备规定的适用性,检查产品的说明书是否完整,并对其三包凭证和生产条件进行审查,要对用户进行相关的调查等,内容很多,一些内容存在和其他政府部门的重复管理现象。因此,我们要在推广鉴定工作时,重点考虑农业机械产品的自身,在审核企业的其他条件方面尽量减少,依法审查农业机械产品的适用性和安全性等,并进行相应的技术评价。让工商等部门来审查使用说明书以及审查三包凭证与生产条件这些内容,以便让农业机械推广鉴定机构进一步提高其检测的水平与质量。
(2)农业机械推广鉴定产品证书如果到期后要进行更换手续,对此可以适当简化
目前的证书一般是4年的有效期,推广鉴定证书在到期后进行更换时应和第一次进行推广鉴定工作在内容上比较相似。然而在产品和条件方面,很多企业在4年内没有出现较大的变化,无论是让企业减少负担,还是要让企业提高其生产效率,到期换证的工作和第一次进行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不能出现较多的重复现象。可以实施3C认证的方式,让证书到期的更换工作简化,在证书到期前,生产企业可以向原来的推广鉴定机构进行申请,由鉴定机构进行相应的检查审核,如果确定检查合格,就可以给企业换发新的鉴定证书,这样也可以让推广鉴定工作进一步提高其效率。
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和资金方面的支持,要将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基地构建起来,这样才能让检测试验场所不足的问题得以有效解决,并要配备好先进和高效的检测设备。同时还要加大力度来进行宣传和技术培训工作,要在对鉴定知识的推广方面,加大力度,检验人员要多和企业保持良好的技术沟通,并加大力度来培训相关企业的技术人员,这样他们才能对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的相关内容进行深入的掌握,进而确保鉴定工作的有效落实。此外,在农业机械产品名称和型号方面,要加强规范性,在对农业机械产品的名称和型号进行编制时,要严格遵循国家的标准与规定,以便让不同企业所生产的相同产品,在名称和型号方面保持统一。农业机械产品在功能和要求方面如果不同,就要制定出多个推广鉴定工作大纲,进而对其功能和要求进行科学的界定以确保执行的有效性。目前市场中的新型复式联合作业新机具越来越多,因此要对推广鉴定大纲进行及时的修订,以便让其能更好地适应当地的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并要对鉴定方法进行不断完善,进而为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的更好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我国实施农业机械推广鉴定工作,可以有效促进农机作业的良好性能,并能提高其安全性,进而可以对农机产品的质量进行有效的审核和监督,这样可以让我国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在具体实践中,相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措施来完善相应的体系,并简化其中的一些重复内容,进而推动农业机械新技术的不断改进,最终为推广农业技术提供更加科学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