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煤矿安监局发布“十项断然措施”坚决防范煤矿重特大事故。
一是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煤矿事故教训,督促煤矿企业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对照事故暴露出的问题、举一反三,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是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统一部署,结合安徽省煤矿实际,立即开展系统性大排查自查自改工作,严格落实“八定”措施(定采掘头面数、定检维修作业点、定工作内容、定工作量、定入井人数、定组织方式、定安全规程措施、定安全管理责任),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是紧盯不放心的人、不放心的事、不放心的设备设施,严格排查,建立台账,分析研判,加强管理,做到禁止不放心的人上岗、禁止开展不放心的作业、禁止不放心的设备设施使用。
四是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全面排查重大事故隐患,煤矿企业要对煤矿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进行挂牌督办。
五是各煤矿立即对2020年以来隐患自查情况、上级公司隐患排查情况和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隐患查处情况开展一次“回头看”,利用大数据分析,找出根源性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六是深入推进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煤矿企业和煤矿及时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研究建立2021年度重大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做到“一矿一案”“一矿一表”。
七是全面加强煤矿重大灾害治理,坚持“两个决不允许”,牢固树立区域治理、综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灾理念,持续推进“四零”目标管理,加大灾害超前治理力度。特别对巷道贯通、井上井下动火、密闭启封等高风险单项工程,必须进行风险辨识评估,编制专项措施并严格落实。
八是严格落实雨雪冰冻风险防范和冬季“三防”安全措施,严防冰凌、冰冻造成机电设备线路破坏和设施、构筑物失灵失效。
九是切实加强应急值班值守工作,要求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职尽责,煤矿党政负责人必须确保至少一人在岗,煤矿企业救护队要时刻保持战备状态。
十是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辖区已关闭煤矿开展一次“回头看”,坚决杜绝非法盗采、违规作业,对长期停建的金黄庄煤矿、龙王庙煤矿纳入煤矿安全监管工作重点,加强日常巡查和突击检查,严防违法违规生产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