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朝鲜王朝《诗经》学之文学阐释研究

2021-11-30 07:00张安琪
关键词:经学朱子士人

张安琪

(太原学院文化与旅游系,山西 太原 030012)

韩国朝鲜王朝时期(1392年-1910年)是朝鲜半岛封建制的全盛时期,也是接受中国儒学的全盛时期,其时与日本、越南共同构筑起以中国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汉文化圈。朝鲜王朝建立后,朝廷以朱子学为核心在社会进行文化推进的同时,经学意识逐渐占据民众的意识领域,成为集体无意识。正如张强先生所说:“经学意识遂成为一种思维模式保持在社会群体的心理结构之中,受其惯性的支配,社会群体无意识或下意识地以经为思想准则”。[1](P21)整个社会营造出一个以经为正的经学环境,朝鲜王朝《诗经》学的文学阐释也具有强烈的经学旨归。

一、经学视野下的诗学观

朝鲜王朝时期,士人在完成儒学的哲学建构之后,也对《诗经》的艺术手法、创作个性、章法结构进行分析。研究方向的转变,说明士人在关注经学的同时,把《诗经》研究的社会功能同抒发性情、描绘形象的文学特性联结起来,使《诗经》研究进入一个新的层面。因此,这一时期的《诗经》研究呈现经学视野下的文学解读特征。

朝鲜士人李瀷在《诗经疾书》中阐述了以《诗经》为用的经学文学观:

愚尝妄有所论,凡《诗》之用有六义也。风者,风动下民,如草尚之风是也;赋者,诵言而导达,如享宴赋诗是也;比者,托物而晓人,如讽谏是也;兴者,兴起善心,如兴于《诗》是也;雅者,正言其事,如好善恶恶是也;颂者,下之赞上,如美盛德之形容是也。此周公之意也。当时未有此经,只论其义而已。至编于太史,则分系于风、雅、颂三者。外此,更无其物。究以寻思,其势宜然,非强为也。然六者,皆以用,不以体,故推之于事,一一咸具,不可偏废,亦不悖于经纬之说。此《大序》略具,而程子从之,读者详之。[2](P5-6)

风雅颂是《诗经》的内容,赋比兴是《诗经》的艺术形式,这“六义”属于文学的范畴,但李瀷却从政治的角度进行解读,“风者,风动下民;赋者,诵言而导达”,希望对民众起到教化、引导的作用。朝鲜士人遵从宋儒,把《诗经》这部诗歌总集,首先看成是“经”,从政治、伦理的角度,强调它的综合性政治功用。而政治性的首要功能是“教化”,具有恒常性。且无论是“风雅颂”,还是“赋比兴”都“皆以用,不以体”,都统帅在“体”之下,呈现出经学话语下的文学解读。除了李瀷之外,士人尹廷琦进一步阐释了“诗”的教化作用,他论述到:

诗之作也,以其教也。教之道有二,其一使之感发而自喻也;其一导之振作而成人也。风雅颂三百编,无一无缘而作者。国风之作,盖为讽刺也,微言而讽谏也。或述善事而自喻之,或述恶事而自喻之,无非讽谏……雅所陈善闭邪,使有劝勉也;颂以追述先生之德,揄扬赞叹,无非可法可师,此皆以感发自喻之妙而为教也。[3](P4-5)

尹廷琦认为,诗歌的作用在于教化,教化的作用有两个,一则“使之感发而自喻也”,二则“导之振作而成人也”:即诗歌的作用,一个是使其自我感知,另一个作用是使其有所改变,这就是“诗之教也”。具体到《诗经》中的“风雅颂”各有其作用,“国风之作,盖为讽刺也,微言而讽谏也”,诗歌通过讽谏的途径,起到治理天下的作用。治理天下者聚合天下之人心,光靠政治和法律是不行的,还应该借助文艺这个行之有效的工具。因为政治和文艺各有其不可替代的功能特性,政治是以强制的手段压制人,而诗歌可以调节政治的紧张性,为安邦治国服务,体现“诗”的功用性。而《诗经》首先是诗集,读者通过阅读诗,一方面产生精神上的愉悦、美感;另一方面,又在潜移默化中,得到诗的教化。从这点上说,《诗经》既是“诗”,又是“经”,对民众既有教化作用,又有文学的愉悦作用。尹廷琦认识到《诗经》这种特殊的审美功能和社会功能,进一步解释到:

“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此乃千古诗教之第一纲领也,故孔子曰:“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兴于诗者,诵诗而喻於心,以之惩创感发而有所兴起也;成于乐者,弦歌德音,如帝舜之命蘷师乙之论乐,皆有作成之妙,此诗之为教也。[3](P5-6)

尹廷琦认为诗是诗人真情实感的流露,“诗言志、歌永言、声依永、律和声”。不难看出,“志”是一种理想、一个目标,是经过理性思考的一种意愿,“志”通过“诗”的途径反映出来,传达出民众喜怒哀乐之情和人心之向背,而诗的创作要遵循声、律的规范,要符合作诗的原则,要有文学的美感。在这里,诗歌既能感发心灵,又能颂扬德音,成为朝廷教化民众的重要手段。尹廷琦此观点强调了《诗经》的教化作用,把教化作用凌驾于文学作用之上,体现出经学视野下的文学观。

二、经学视野下的文学阐释

丁若镛在《诗经讲义》中说:“诗之有变,以其政事之变也。政事变,故诗之体裁、声律亦不能无变。而其出于性情之正,则一也,故曰雅也”。[4](P230)丁若镛认为诗的体裁因为政事变化而有变化,充分体现了文学以政为本位的社会功用观。在这种经学文学观的指导下,朝鲜士人认为《诗经》作为诗,其内容选择上要“思无邪”,情感表达也应“温柔敦厚”,即“性情之正”。

(一)“归于正”的文学阐释 朝鲜士人在用经学思维对《诗经》进行文学阐述时,从不同角度把民众纳入到“正”的经学情感之中。其中,对“正”的理解,朝鲜士人分为不同的层次。其一,朝鲜士人认为“正”就是思想纯正,符合统治者的价值标准。金龟柱注释《关雎》道:

朱子说以为《葛覃》、《卷耳》,其言廹切,此恐是记录之未精也。夫彼二诗虽其意味之深长不及《关雎》,然其徳厚意至、词婉理得者,亦皆有以合乎性情之正,未见其言之廹切也。[5](P22)

金龟柱这里所说的“性情之正”,即“徳厚意至、词婉理得”,是符合统治者的价值标准、道德规范的。正如郭绍虞先生所说:“把《诗三百》归结为‘无邪’,将全部作品说成为都符合他所宣扬的‘仁’、‘礼’等的要求”,是“把文艺作品道德伦理化”。[6](P15)郭绍虞先生的论说很好地解释了朝鲜士人金龟柱对《关雎》的注解,“徳厚意至”,道德纯正,思想纯正,故得“性情之正”。

其二,朝鲜士人认为“正”就是“情感之真”,抒发真性情。明代李梦阳在其《诗集自序》中指出“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强调诗要表达真情实感,要注重表现独特的创作个性。朝鲜士人金龟柱也赞成此种认识,他在注解《柏舟》时道:

《周南·卷耳》以“我姑酌彼金罍”为言,而此云“微我无酒,以敖以逰”者,盖彼则不过怀念君子,而此则不得志于君子,其忧之甚非酒可解也,此所以彼此俱得其性情之正。[5](P30-31)

作者把“性情之正”归结为情感的真挚,“彼则不过怀念君子而此则不得志于君子,其忧之甚非酒可解也”,朝鲜士人认为,《诗经》所反映的情感都是先民真情实感的真切反映,真实再现了民众内心的情感趋向;此外,士人解《诗》,也是士人真情实感的流露,抒发的是士人真实的情感,故是“性情之正”。

其三,朝鲜士人强调《诗经》之用,在于使读者归于正。这种观点源于朱子,朱子在《诗经》汉学“美刺”观的基础上,提出了“得其性情之正”说,是对“归于正”说的发展。他在《论语集注》中云:

《诗》三百十一篇,言三百者,举大数也。蔽,犹盖也;“思无邪”,《鲁颂·駉》篇之辞,凡《诗》之言,善者可以感发人善心,恶者可以惩创人之逸志,其用归于使人得其情性之正而已。[7](P77)

朱子认为,《诗经》之言有“善恶”之分,编《诗》者的目的就是要使读者通过读《诗》“感发善心”,“惩创逸志”,培养正确的性情。朱子说《诗》之用,在于“正”,即《诗》中不管是好诗,还是淫诗,都是为了教人“思无邪”,使读者获得“性情之正”。朝鲜士人无疑也接受了朱子观点。金龟柱注解《绸缪》时论述到,“此诗虽异于郑卫滛奔,终不免乐之过而失性情之正也”。[5](P58)金龟柱认为《绸缪》“虽异于郑卫滛奔”,但也失“性情之正”,通过反面例子,把读者引入到思想纯正、道德规范的经学范畴中去,充分体现“诗教”功能。

(二)《诗经》回归诗体 诗是情感的凝结。《大序》说:“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言之不足,故嗟叹之;嗟叹之不足,故咏歌之;咏歌之不足,不如手之舞之,足之蹈之也。”[8](P4)《诗大序》从创作角度谈及《诗》,“诗者,志之所之也。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诗经》是“诗”,体现其文学功能,朝鲜大儒李奎报也说:“夫诗以意为主,设意尤难,缀辞次之(《论诗中微旨略言》)。”[9](P53)“诗言志”是秉承儒家传统,也是朝鲜《诗经》注疏与诗歌创作的主旋律,而“缘情”则回归到《诗》作为诗歌的本体之路。

1.《诗》之缘情

“缘情”的观点最早源自朴世堂的《诗经》注疏。朱子认为诗出于“天之性”,朴世堂否定朱子观点,主张诗生于人“情”。朱子在《诗集传》序中说:

或有问于余曰:“诗何为而作也?”余应之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夫既有欲矣,则不能无思。既有思矣,则不能无言。既有言矣,则言之所不能尽而发于咨嗟之余者,必有自然之音响,节旋而不能已焉,此诗之所以作也”。[10](P1)

朱子的说法与《诗大序》中的观点并无多大差异,但他巧妙地引进了其在哲学上惯用的“性”的概念。他认为人的“天之性”是人之“情”“思”“言”“自然之音”的源头,是“统帅”,是产生诗的源头。对此“性”,他进而解释道:“纯粹至善,万理具焉,所谓性也”。所谓“性”就是“纯然天理”的“道心”,从而他进一步主张以“性”统制“情”,以达到“存心养性”的效用。对朱子的“性”“情”观,朴世堂进行了否定和批判。他指出:

注曰:“情者,性之感于物而动者也”。此当云,情者心之感于物而动者。今不曰心,而必曰性者,殆用“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一语,为此义故尔。然此一语,质之诸经,固不免有抵牾不合。盖其义似专明动静之理,初非论性情之实,故其言如此,不然曰“静”云者,岂足以尽乎性之德也。至其曰“性之欲”者,尤可疑,人心之感物而动者,固有善恶之不一。……夫人心者,情也,喜怒哀乐是已。道心者,性也,而仁义礼智是已。……然则,情之动,其非皆出于性者可见。[11](P53)

朴世堂强调朱子《诗集传》中说的“情”出于“性之感于物而动者”,应当改为“情”产生于“心之感于物而动者”,认为这“性”与“心”之间,有一个质的区别。在他看来,人的“心”就是人之产生“情”的物质前提,“情”就是人之“心”“感于物而动”的结果,而喜怒哀乐就是“情”的主要内容。同样,朱子所说的“性”就是指“道心”,“道心”就是“性”,都以仁义礼智为其内容,两者都是一个意思。在这里,“心”“情”是人最真实自然的思想感情,“性”“道心”是超自然的伦理道德本体——理。以此类推,不能说“人心”出自“道心”,“喜怒哀乐”之情出自“仁义礼智”,“情”并不是出于“性”,也不是左右于“性”的。正因为如此,诗歌是人的“心之感于物而动”的结果,是“情”的产物,而不是“性”“道心”的产物。朴世堂断然否定了朱子“文从道中流出”的学说,在《柏谷集》序中,朴世堂进一步阐明了自己的艺术生成观,说:“人生而有情,情有为喜、为愠、为哀、为乐,此数者蓄乎心,不能不泄之焉,言之有长短节奏,是为诗”。其中,“人生而有情”一语,与朱子“人生而静,天之性也”的伦理道德本体相对。朴世堂的“心”“情”观在解释“思无邪”时道:

盖《三百篇》之言,虽有善恶之杂,一皆出于情之所发,而无修饰虚伪之辞,即所谓思无邪者也。程子曰:“思无邪者也,诚也”。可谓得其意矣。[12]

朴世堂的意思非常明确,《诗经》中的作品“虽有善恶之杂”,却都是“无修饰虚伪”造作的纯真之“情”的产物,孔子所说的“思无邪”就是对这些“无修饰虚伪”之“情”的高度概括。他引用程子“思无邪者,诚也”一语,并首肯其“可谓得其意矣”,这样就加深了对朱子观点的批判。“诚”是程朱理学的一个概念,内容非常丰富,在这里,程子的意思就是,《诗》三百篇都是真诚的歌唱,无修饰、无虚伪,因此也就是“无邪”,故朴世堂才说程子“可谓得其意矣”。如此,他对孔子“思无邪”的认识和对朱子观点的辨析是根据作品和文本的实际考究得出来的,是得体的。在这种脚踏实地的考究过程中,朴世堂说:“‘思无邪’,明是指诗而言之,非言其用之使人如此”,[12]体现出朴世堂从文学本身思考问题,把《诗》还原为“诗”,提倡《诗》的文学价值。

2.《诗》道真情

朝鲜后期,经济的发展,个性解放思潮逐步兴起,《诗经》注疏出现了重在诠释主体能动性、再创造性的思想与行为。在体现时代风貌的各种范畴中,李瀷独拈出“情”作为文学诠释《诗经》的核心范畴,可谓抓住了《诗经》的本质。围绕情,李瀷阐释了“情”与“欲”的关系。李瀷在《诗经疾书》中说:

此诗当与摽梅互参。男包贽,女怀春,人之常情。一说此以男女喻君臣之际也。曰:有女则非男,女自言也。[2](P44)

李瀷说“男包贽,女怀春,人之常情”,这个“人之常情”实际上等同于人的正常欲望。而对于欲望,李瀷在《诗经疾书》中对“欲”进行阐释、探讨:

不慕富贵而可以安我贫贱,其要存乎寡欲。欲之大莫过乎饮食男女,若果於食色断制则斯过半矣。人无生而富贵者,贫贱乃其本。此亦可以有乐,苟不释然于鲂鲤姜子之愿,则虽有衡门之栖,泌泉之饮而不可得以安矣。[2](P216)

对于《诗经》“陈风”中的《衡门》,僖公二十五年《左传》云:“二礼从国子巡城,掖以赴外,杀之”。谓持其臂而投之城外也。故《诗序》将此诗比附政治,认为是“诱僖公也。愿而无立志,故作是诗以诱掖其君也”。[13](P382)但诗中“衡门之下,可以栖迟。泌之洋洋,可以乐饥”,从诗的本义而言,可谓写人的安贫寡欲,因此,朱子解此诗是“此隐居自乐而无求者之辞。言衡门虽浅陋,然亦可以游息;泌水虽不可饱,然亦可以玩乐而忘饥也”。[10](P94)朱子解诗回归诗的本义,不再将诗与社会政治牵强附会,朝鲜李瀷无疑是同意朱子解诗的,也从诗的本义入手,“不慕富贵而可以安我贫贱,其要存乎寡欲”,作者似乎不满足于只是写人的安贫寡欲,而是深入人的内在精神世界,对人生发出感慨,“人无生而富贵者,贫贱乃其本”,这句话可谓颠覆了流传千年的阶级说,与《孟子》相似。《孟子》云,“人人皆可以为尧舜”,李瀷此解与《孟子》有异曲同工之妙。李瀷在孟子的观点上,认为人的“贫贱乃其本”,面对贫贱的人生,每个人只有拥有“鲂鲤姜子之愿”,才可以内心安乐,而不是形式上的“衡门之栖,泌泉之饮”,强调内在主体的精神自由。追求内在精神世界的自由,在李瀷的《诗经疾书》中比比皆是。例如《隰有苌楚》:

草木有生长之性而无知觉之心,人则有生长之性兼有知觉之心。知觉者,如哀乐之类是也。彼物之猗傩夭沃枝华及实,其生长之性与人无别,但无顺之则乐,逆之则哀矣。人生亦可乐,而遭时不幸,反以为哀者,以有知觉也。乃指物曰,吾不如无知者之可乐也,非谓吾以彼为乐也。[2](P228)

“草木有生长之性而无知觉之心,人则有生长之性兼有知觉之心”,李瀷的论断把人与草木区分开来,再次强调人的主体意识,因为“人生亦可乐,而遭时不幸,反以为哀者,以有知觉也”故人生充满喜怒哀乐,人生的丰满在于人具有主体意识。

李瀷从哲学上的一元论出发,解释人的“欲”与“情”的有机关系。他认为人之“欲”是正常的、普遍的,“人生而有欲,堕地便饥。这饥也,是人心之合有者,不待道心之节制”。他进一步认为,因为人的“欲”是普遍的,所以人有“情”也是必然的,“静则性,动则情,恻隐情也。”[14](P86)这是对人的主体自然之“情”“欲”的大胆肯定和对朱子等宋学禁欲的反拨。再进一步,他从理论上把人和动物的本质区别开来,指出“人也者,草木之生长,禽兽之知觉,并有二又御之以义理之心焉。……至于逐物思量之心,存于人而天地无有可见”。[14](P86)他认为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在于人不仅有动物的“知觉”和“欲”,而且还有思想的能力和社会的“义理之心”。根据他的论述,他把人的“情”引向与人的社会活动和生活联系在一起的广阔天地。洪大容在李瀷的基础上,把人的“情”“欲”与人的爱情,与社会伦理联系起来。当人的“情”“欲”与社会伦理发生矛盾时,他肯定人的“情”与“欲”。洪大容在注疏《诗经·衡门》时说“《衡门》喜独宿之说,恐未然。岂其聚妻云云者,是缟衣綦巾聊乐我员之意,岂独宿之云哉?且男女居室,人之大伦。老而无妻,人之不幸。若喜於独宿,恬然不以为意,不几於灭绝天伦者乎?”[15](P5)他肯定人的正常欲望,是对朱子“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学观的否定,又是对朝鲜后期文学创作理论的修正与补充,反映了当时社会的人生观与价值趋向。

正是在此背景下,朝鲜后期士人注疏《诗经》时,不自觉地融入“情”之观念,在经学思维下,用文学笔法对人间真情热烈歌颂。金龟柱在《诗传劄录》中,回归诗体,从诗本身出发,站在读者的角度,揣摩诗意,体会作诗者的情感:

“忧心殷殷”及“己焉哉”、“天实为之”等语非专为終窶且贫、王事俾益而发,盖国政时事无非可忧可伤者而欲言之,则有不忍指斥且恐有犯於言逊黙容之戒,故只说得自家贫艰劳苦之状,而其恻怛哀恸之意自见於言外矣。此篇之旨恐当如此看,若只为自家贫艰劳苦而至於殷殷忧伤向天发叹,则乌足以为君子哉?[5](P40)

“岂不尔思”,思之为言,慕也。盖谓岂无向君爱慕之心而但不胜其忧心之忉忉耳,诗人忠爱之意也。若便以思为忧,思则恐误矣。[5](P62)

“女心伤止、征夫遑止”,盖十月既至,戍期将满,追想其间日月之久而伤之,又念征夫之可以遑暇谋归而喜之耳,恐非十月才届已待其归,而悲伤也当更高。[5](P78)

金龟柱揣测作诗者之意,“诗人忠爱之意”,从诗本身入手,体会诗歌的喜怒哀乐,这种诠释与朝鲜王朝初期、中期解诗不同。初期、中期,因为社会时代需要经学为政治服务,故解《诗》从政治、伦理角度阐发诗义,微言大义,主张美刺,而忽略了《诗经》之为诗的本义。朝鲜王朝后期士人的注疏,渐渐在经学的窠臼下,关注诗意,可谓《诗经》注疏文学性的开始,就如赵宗来所言,“政治解读的立脚点是政治,即从政治的立场看待政治、社会、人生;文学解读的立脚点是人生,是从人生的角度看待政治、社会、人生。从政治看人生,则人生也被理性化,其结果是要求人们以理节情;从人生看政治,则政治也被感情化,其结果是号召人们尚情抑理。”[16](P79)在《诗经》的注疏史上,政治解读、文学解读是《诗经》阐释的两种途径,两者并不是齐头并进,而是大江大河汇注百川的形式,体现出政治解读与文学解读的协反性,政治话语意识与民本意识的统领与抗争。

余论

《诗经》既是“诗”,又是“经”。作为儒家经典,它首先是“经”,代表社会主流价值观,并时刻以朝堂的政治意识形态为旨归,具有强烈的政治指向性。而它又是“诗”,其原生态形式就是“诗”,故从诗义入手,体会诗情,是《诗经》作为“诗”最本真的解读。汪祚民教授曾说:“文学阐释是《诗经》的本体性阐释,是《诗经》经学阐释的基础,始终与其相伴而行”。[17](P380)汪祚民教授强调《诗经》文学阐释的重要性,但朝鲜王朝士人解《诗》,是经学视野下《诗经》的文学性解读。虽然朝鲜后期士人开始关注《诗经》的文学阐释,但朝鲜从始至终,一直把《诗经》的经学性阐释作为主体,文学性阐释是辅助经学阐释的,呈现出以经学阐释为主体,文学阐释为辅助的阐释模式。这种阐释模式体现出朝鲜以“经”为本的儒家思维,是朝鲜接受中国儒家文化,并把其内化为自己民族思维习惯的明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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