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南
(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自“一带一路”的概念被提出后,就受到国际上的高度关注。纵观华夏文明与世界文明的交流历程来看,从张骞出使西域到郑和下西洋,海陆丝绸之路把古中国文明,带到了世界各地。而如今的“一带一路”,被赋予了全新的含义:“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
“一带一路”是中国为推动经济全球化发展而提出的区域经济合作形式,涵盖亚太、欧亚、中东、非洲地区等,包括65个国家,总人口超过44亿,占全世界人口的63%,经济总量超过20万亿美元,占全球经济总量的30%。这些国家大多数为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普遍处于经济发展的上升期。
客观地讲,或许单纯地从全球经济总量上对比性分析,其的确要明显弱于以老牌儿的资本主义贸易起家的欧美国家贸易联盟,然而从其所能够影响和覆盖的人口比例上来看,其基础架构却是要明显高于任何一个经济实体的。再加上随着美国等国家所奉行的所谓“单边主义贸易模式”成为带动其经济发展的主要形式,这就给“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倡导的多边主义贸易提供了更为符合实际发展需要的国际经济贸易形式。
由于国家之间的发展,特别是经济基础的发展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因此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电商贸易的基础架构存在着明显的差异性,甚至可以用大相径庭来概况。具体表现出三个特点:
其一,亚太地区电商贸易呈现出总量高且发展迅速的特点。作为全球最大的电商营销实体,我国的电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的发展是可以用日新月异来形容的,而且其最明显的一个优势在于,并没有单一的以国内贸易为基础,从电商平台的实际运作初期,就充分地考虑到了将电商平台中所有商品进行分类化处理,开辟出专门的渠道来为跨境贸易提供必要的便利。基于此,以淘宝、天猫、苏宁易购、京东等为代表的电商平台,已经完全在亚太地区经济发展中展现出巨大的影响力。根据商务部所汇总的相关数据显示,从2011年到2020年这十年间,我国的进出口无论是基准总量还是实际交易总量,其基本上保持在5.5%-6.5%/年的增幅比例上,然而跨境电商的在这期间却实现了接近500%的增幅,根据第三方专业财经智库等机构的预判来看,我国电商贸易体的总体规模到2022年年底,会占我国外贸总量的四成。
其二,欧亚及中东地区的电商贸易呈现出总量大但是时效性弱的特点。我国的电商贸易之所以能够如此强势地发展,主要是其在运行贸易行为的过程中,将结算的安全性视为重点。反观欧亚及中东地区,尽管其也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电商平台,但是其资金结算过程中要么是以“信托”方式形成的,要么是以第三方投资机构的“代理金融”方式形成的,这种金融服务造成了其在结算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承担巨大的金融贸易风险,而且还明显存在着“时间差”,不仅不能够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贸易服务,而且还容易给供货方带来巨大的资金回笼压力,因此如果仅从电商贸易的经营基准量上来看,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确不容小觑,但是也确实存在着相当高的经营风险。
其三,非洲地区的电商贸易亟待系统化开发。由于非洲地区的经济基础相对较弱,在很多国家都无法有效支撑电商平台正常运行的网络环境,因此除了少数国家正在大力发展电商贸易之外,很多国家其实仍然继续完善电信通讯网络的基础建设。不过令人较为欣喜的是,在“一带一路”政策的促进之下,以华为为代表的中资企业已经加大了对非洲相关国家在电信通讯层面上的大力支持,目前以肯尼亚移动货币支付服务商Safaricom M-Pesa为代表的非洲本地通讯企业正在逐步地完善其电商平台,也诞生了诸如Jumia、 Kilimall为代表的非洲本土电商品牌,尽管从日均访问量仅能够保持在10万人次左右这样一个相对较小的量上来看,其成交总额并不算太大,不过Jumia已经是非洲最大的电商平台了,且业务模式与亚马逊相似。平台上的产品类型多样,销售鞋服、电子产品、化妆品、手机,伴随着非洲地区对于电商这种全新模式的认可度正在逐步地提升,其业务也覆盖喀麦隆、埃及、加纳、科特迪瓦、肯尼亚等十几个国家。据非盟贸易代表处在2016-2019年对Jumia的发展情况进行汇总来看,在肯雅市场销售额年环比增长均能够保持在900%左右,且在2018年年底获得1.5亿美元投资,其所展现出来的底蕴和未来发展的实力是绝对值得关注的。
必须要清醒且理性地认识到,电子商务平台是为公司或本人出示网上交易的平台。公司电子商务平台是创建互联网络室内空间的关键场地,是适用互联网业务流程主题活动的融洽、信息内容流动性、货品流动性、资产流动性次序、关系和高效率流动性的关键场地。公司、店家能够充分利用网络基础设施建设、付款平台、安全性平台、管理方法平台等资源共享,如电子商务平台、合理、成本低的业务流程主题活动。电商平台的特性就注定了其必须要将“内需”和“外贸”放在同等的地位上去重视,这样才能够有效加强电商平台在区域性范围内的影响力和覆盖效应。
而多边贸易的模式恰恰就是能够成为有效支撑电商平台稳步运转的基础,再加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受到我国电商平台成功运行的影响,都已经高度重视电商贸易经营模式的发展,这就能够在政策上进一步强化电商贸易,尤其是跨境电商贸易规模及总量的明显提升。
以电商贸易发展相对较慢的非洲国家为例,淘宝天猫的one million jobs如果“照搬”到非洲国家,或许并不能够完全适应,毕竟由于民主自由度较高,地方权力过大,甚至不听中央管理,恶劣的还会分庭抗礼,政局动荡不安,政府机构办事手续繁杂且效率不高,对跨境贸易的进出口报关带来极大不便。不过他们因地制宜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所发展起来的电商贸易也的确有可圈可点之处,例如目前正在备受非洲消费者所关注的KILIMALL平台,物流分两种模式,一种是FBK,货寄到他们的非洲仓库里,有订单当地派件员给你派送,订单扣除派件费,这种派送客户时间短3-5天。一种是有订单,国内空运过去,时长15-20天。或许这种速度在国内的电商运行模式中看来过于“落后”,然而综合非洲相关国家薄弱的社会基础条件而言已经算是比较先进的了。
而金融服务活动的积极参与,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中东地区在有效开发电商贸易中的不足,例如土耳其电商网站众多,而最大的电商平台Hepsiburda仅占市场份额的13.57%,其余电商的占比均未超过10%,这表明,土耳其电商市场目前尚未形成一家独大的局面。但是从土耳其的电商订单金融服务信息上来进行综合对比却发现,在所有的土耳其电商贸易活动中信用卡支付占比高达90%,是最常用的支付方式;而约有5%的用户使用货到付款(COD)及电子券。这些数字说明土耳其人在消费观念方面一点也不保守,支付习惯倾向于欧洲用户。依托“一带一路”政策中的金融服务贸易优势,在这个过程中全面强化基于电子货币的“金融服务贸易一体化”,就完全能够逐渐地让电子货币取代传统货币结算形式,这样不仅有效地提升了电商贸易的支付能力和速度,同时也为供货商创造了一个相对较为稳定且安全的金融服务贸易环境,将其中不可控的金融风险系数降到了最低。
电商贸易行为正在逐步地成为一种有效推动全球贸易一体化的全新贸易方式,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电商平台与环境不断发展和成熟,在很大程度上能够将地区与地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多边贸易多角度全方位地发展起来,这对于进一步强化资源互补的优势无疑是最大的利好消息。
根据国际金融与经济行业的专业人员测算和分析,在未来的5-10年内,电商贸易模式将超越传统贸易营销模式,而在这个过程中,电商贸易平台也将逐步地淡化“一家独大”的单一运行模式,很多虽然规模较小但是经营方式或者是服务具备个性化的电商平台也会随之异军突起,如此一来就能够让电商经营贸易方式全方位地覆盖到民众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譬如说,由于亚马逊卖家也逐渐区域品牌化,品牌化卖家的优势也愈发明显。商标、专利注册是很重要的。如果电商逐渐地向F2F 是这种营销模式发展,相关产品品牌化也是要做的,因此在开店铺的同时,在不同国家注册商标和专利也是必需的步骤。要着重强调的是,由于英国已经完成脱欧,欧洲站需要分别注册商标,这样才能够让电商贸易模式在欧洲环境中实现较为便捷的对接,否则极易因为信息沟通的不畅而造成人为因素的障碍。
值得注意的是,在进一步强化电商平台其基础运行模式的过程中,也应当高度关注伴随着电商平台其覆盖面和影响力的增大,安全运行的风险也在随之提高,特别是当电商贸易平台其跨境影响力不断增大之后,势必会在一定程度上给安全稳定的运行秩序造成潜在的隐患。基于此,在未来电商贸易活动中,专业的技术人员和安全维护人员也势必会将提升电商贸易,尤其是金融服务贸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作为重要的关注方向。然而值得庆幸的是,由于这些国家或者地区都是“一带一路”中重要的贸易合作伙伴,很多商业贸易信息都能够在“一带一路”贸易框架下实现共享,专门提供安全防护的供应商也在这个过程中基本上安全信息的有效共享。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这类供应商常常以SaaS服务的方式提供各领域解决方案,如短信验证,人脸识别,生物探测,设备指纹等。对于大客户,也能提供私有化部署的方案。一般来说,SaaS方式收费较低,但在使用SaaS服务的过程中,必然有部分业务或用户数据被供应商收集;而私有化部署虽然能够保护业务数据,但需要支付较高的成本,伴随着技术条件的不断优化,如果能够进一步降低其运营成本,就能够满足电商多边贸易活动中的信息及金融安全服务基本需求了。
综上所述,“口碑效应”的传播在电商环境中不仅仍然存在,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凭借其自身的信息传递渠道优势,影响力还要比传统贸易模式中更强,而结合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电商贸易发展过程中资源与信息共享层次的不断深入,无论是电商平台还是相关产品的品牌化效应势必会成为商家和消费者关注的重点。基于此,“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逐渐地发展和完善电商多边贸易相关活动的过程中,加强共融性发展的基础上全面强化产品质量和电商平台的优质服务,也是进一步提升电商多边贸易影响力的不可或缺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