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喜林
(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新能源分公司,山东 济南 250014)
引言:我国已经明确提出了碳达峰以及碳中和的发展目标,对于提升绿色低碳转型发展速度以及全面落实低碳战略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对于国内社会而言,大力推进目标导向型的低碳转型发展,已经成为目前国家新时代的重要建设目标之一,同时也是我国进行生态文明建设的主要内容。这意味着我国将会在产业转型发展的过程中,推动各个企业进行转型发展,使其顺利地进入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从而全面提升国内碳中和的发展目标。
习主席在中法德三国领导人的视频峰会中提出:中国将力争在2030 之前实现CO2排放量达到最高值,在2060 年之前实现碳中和的发展目标。我国目前正处于工业化发展和城市化发展的中后期阶段,国家领导人对于未来的经济增长速度,设定了比较高的预期目标,虽然在国家大力推行低碳环保战略以来,我国很多企业在落实该战略的过程中,确实降低了节能效果,使得碳排放量展现出逐渐降低的状态。但是对于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还存在一定的距离。在2030 年之前,全国尽量使碳强度的年下降率与该年GDP 的年增长率持平,方可真正意义的使CO2排放量达到峰值[1]。
为了能够使碳强度处于长期降低的状态,首先需要在各个企业内增加节能宣传力度,减弱能源消耗的实际强度。通过提升产业结构的优化调整效果,需要增加数字经济、高新科技行业以及钢铁石化等高能耗领域的产能扩张发展,从而提升其在结构上的节能效果。与此同时,这些产业需要不断优化推广使用节能型技术,降低能源消耗,从而发挥出节能优势。与此同时,国家需要提升发展新能源的速度,进一步优化能源的结构构成。
我国已经明确界定了碳达峰发展目标,争取在2030 年以前,将非化石能源的使用量提升到1/4 左右。这就意味着未来经济发展的新需求已经转化到非化石能源上,因此相关企业需要增加对清洁类能源的研发设计,比如说在发电项目中应用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等新型清洁能源。
由于在十四五规划中延续使用了“十二五”以及“十三五”规划中提出的节能指标以及CO2减排指标,因此全国各个企业应该明确建立节能降碳的发展目标,并将单位GDP 和CO2的减排强度作为约束企业碳排放量的重要指标,并将此作为进一步落实和实现单位2013 年的GDP 和CO2排放量比2021 年碳排放率下降60%左右的幅度,方可完成2030 年的阶段性目标安排。
为了进一步明确阶段性发展目标、任务和政策行动的落实效果,需要在全国多个地区和各个行业内组织一些CO2的碳排放量检查行动,首先需要重点针对主要城市以及高能耗行业的二氧化碳排放情况,编制一个促使碳排放达到峰值的计划,使该计划全面覆盖到多个行业中,企业需要建立管控CH4等其他非温室气体的MRV 监测核查体系[2]。
完成碳中和目标实际上是人类社会开展的一次降耗革新,能够提升新清洁能源以及脱碳技术的创新应用和产业发展,能够重新构建世界经济发展格局,改善整个世界管理碳排放的机制,从而提出新的低碳技术标准以及低碳行为准则,进而为达成碳中和的发展目标而努力,现如今国际上已经明确界定了产品的碳排放标准以及碳排放标识等内容,需要各地区积极适应和使用碳排放标准。
能源以及经济进行的深度脱碳化改革,将会直接影响行业的绿色发展业态变化,甚至会直接影响企业具有的行业内绿色竞争能力。企业应该在生产运营过程中严格遵循碳排放要求,自觉展开降耗减排行动,从而提高企业具有的社会形象、公信力以及行业内竞争优势,进而提升整个社会的低碳环保意识。在提升社会公众环保意识以后,能够引领人民群众进行低碳消费,使更多人开始适应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可以促使企业提升生产方式以及产品结构的绿色低碳发展。
国内在绿色能源上的变革以及落实低碳转型战略,可以为有关企业实施低碳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相关企业需要做出的革新包括:创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产业体系、低碳消费方式以及推动脱碳发展、创建清洁能源的低碳生产体系和消费体系,建设清洁能源以及可再生能源为主的零碳排放量体系,有效避免大面积使用化石能源带来的污染,推动产业向脱碳方向发展,比如说:使用氢能的储能型智能电网、核能技术、零碳排放的炼钢技术、低碳排放的化工生产等。
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气候条件的监测,将碳达峰和碳中和作为基本的目标导向,促使相关企业进行低碳转型发展。为了积极应对气候条件变化,可以将我国推出的长期低碳排放战略作为基本保障,并将降低碳排放量作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主要内容。企业需要进一步健全能源价格管理机制以及清洁能源市场交易方式,创建能够支持低碳转型发展的技术创新型管理体系。
在2021 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对于能源领域明确提出了更加清晰、明确的要求,主要包括清洁、低碳、环保。国家能源局局长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提出了从四个方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的优化举措,本部分将主要结合这四个方面进行深入研究。
首先电力企业需要明确界定一个比较完善的新能源发展目标,重点推动陆地风电以及光伏发电的全面发展,在风力发电以及光伏发电可以大面积普及之后,能够使居民真正意义的实现平价用电。有关部门需要结合地区具体情况开发设计发电情况,在保证用电安全的基础上,有计划的开始利用核电技术。其次,需要提升地区抽水蓄能的效果,使用一些新型的储能设施,运用可调节型电源,从而有效降低居民电网的降耗水平,使供电企业开始运用一些智能技术生产智能电网。有关部门需要增加对新清洁能源的使用能力,将其运用在电力系统之中,增加系统的灵活性[3]。
有关部门需要坚持使用和建立能源损耗的“双控”管理制度,进一步促使整个社会的节能效果,推动低碳技术的应用能力,在一些能源损耗比较高的行业,增加清洁能源的实际利用率,在工业行业、建筑行业、交通管理部门运用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使其替代电能,从而在提高这些行业电气水平的同时,避免产生过多的电能损耗。
国家需要出台一些推动能源应用领域实现碳排放量达标的政策法规,首先国家有关部门需要将碳达标以及碳中和作为建立政策法规的主要依据,并研究如何提升能源应用领域降耗减排的具体举措,以法律约束企业的碳排放行为,促使企业积极开展低碳转型发展,使用新能源替代化石能源,有助于实现低碳、减排、降耗的发展目标。
中央政府需要指导地方政府制定好区域内能源规划方案,大力推行低碳减排工作,地方政府需要严加把控电力能源、化石能源的使用情况,保证管辖区域内企业能源消耗指标满足国家界定的标准,地方政府需要进一步落实地方的电力能源减排降耗的责任,重点监管化工行业、工业行业、电力行业的实际碳排放情况。
对于电力企业而言,如何确保安全运行,已经成为其在当前电力系统上面临的重要挑战。为了确保电力系统能够保证供电安全,首先需要管控价格,长期以来,低电价已经成为制约电力系统扭曲发展的主要原因,一些地区在已经存在拉闸限电的状况下,依旧存在很多火电设备处于报修、报停状态,主要原因是因为使用的化学能源价格上涨,使发电成本增加,使得电力企业需要承担较大的经济亏损[4]。因此在当前低碳环保的背景下,电力企业将发电从火电转化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能够有效降低发电的成本。
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已经为我国的能源转型发展指明了发展方向,在能源供给上使用清洁能源,在能源消费上运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建设电能作为发展中心、电网作为主要基础平台的互联网,创建清洁型低碳能源管理体系,是实现这类目标的必经之路。
在清洁能源运用比重逐渐增加的过程中,电网通常具有更加显著的驱动作用,因此对于电力企业转型发展提出了更加严格的要求:我国的能源资源和能源需求量呈现出逆向分布的状态,从客观上分析,需要适当加长电网的物理距离,或是增加一些大型电力配置,比如说西电东送工程、北电南供工程等,从而进一步实现电力能源在全国所有地区范围内的优化配置,而风力发电以及太阳能等新能源发电具有一定的随机性以及波动情况,若是应用其进行远距离供电对于电网公司而言是一个比较大的挑战,因此电网企业需要具有高水平的灵活调整能力。例如:在新能源汽车这种交互型发展的装置进行优化发展时,电网需要承载的负荷量以及管控方式相对比较复杂,需要供电企业从单一性的传统供电方式转化为互动性较强、灵活性较高的智能供电形式,方可切实满足其多元化的用电需求。
对于电力企业进行能源发电改革而言,有关部门需要充分调动参与者的积极性,将关注重点置于重难点问题上,方能够发挥出降耗减排的实际效果。为了促进市场和政府共同为碳排放目标努力,首先,市场应该展现出对能源配置的直接影响,还需要还原能源具有的商品属性,适当放宽市场的准入条件,提升能源应用行业市场化转型发展的速度。其次,政府应该发挥出监管、引导作用,积极进行政府职能转化,消除能源领域存在的垄断现象,提升能源竞争的公平性。
在电力企业进行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依照全国统一界定的电力市场管理体系,创建和健全中长期、现货销售、辅助服务的电力市场管理体系,进一步扩展电力市场的发展规模,从而推进电力企业运行的规范性,使增量配电、节能降耗的试点项目充分落实下去,进而促使电网企业顺利剥离装备制造等具有竞争性的业务[5]。
例如:在2021 年3 月1 日,国家电网公司已经发布了碳达峰、碳中和的目标行动方案,这是我国首个央企正式发布低碳减排行动方案,方案中明确指出:需要将能源供给转变为多样化的清洁能源以及低碳化的可再生能源,其中大力发展清洁能源中,重点强调:需要最大程度的开发运用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清洁类能源,争取使电能在2030 年达到终端能源消费的35%左右。
现如今,“碳达峰、碳中和”已经成为我国的主要发展目标,对于电力企业产生的影响比较大,其应该提升转型发展的速度,需要将原本运用化石燃料发电转化为风力发电、光伏发电等新型清洁能源,构建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在满足居民用电需求的基础上,还能够达成节能减排的效果,有助于加快“碳达峰、碳中和”的发展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