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平原
(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 江苏南京 210093)
自十九大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以来,该论题迅速成为国内学界一大研究重点和学术热点,相关研究日益丰富。既有研究往往纵向追溯中华民族的历史形成过程,[1]横向拆分中华民族共同体和共同体意识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诸多构成维度,[2]自成体系。中华民族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民族”概念,而是直接等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族概念,因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可理解为构建并巩固对新中国的民族国家认同的问题。他山之石可以攻玉。从民族国家认同的角度切入,借鉴国外学者经典研究后反观自身,不啻对当前研究体系的全新补充。
不同于民族国家刚刚成型的近代欧洲,当今时代探讨民族国家及其认同问题,一个无法回避的大背景便是全球化。人们普遍认为,全球化的迅猛发展已经对民族国家提出严峻挑战,一再冲击着民族国家的主权完整和合法认同。一些前卫学者因而提出全球化影响下民族国家终结论,如赫尔德采取了倡导将全球社会民主作为挽救全球化唯一可信之路的激进立场。[3]另一些学者则坚持相对温和的民族国家变革论,如吉登斯认为全球化推动了民族国家根本上的转型,并明确提出对民族国家终结论的反对。[4]该领域不得不提的学者就是被誉为“信息时代首席思想家”的曼纽尔·卡斯特,他的网络国家理论可谓对全球化时代民族国家发展问题的一个经典回答。
卡斯特认为,在20世纪60年代末至70年代,三种独立发生而又相互影响的历史进程——信息技术革命、经济再结构(包括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①在《网络社会的崛起》中,卡斯特用“资本主义”和“国家主义”两个概念来界定和区分工业社会在“生产方式”(mode of production)上具有显著不同的经济制度,“国家主义”概念被用来表征苏联、中国、越南、朝鲜、古巴等国家截至当时的中央集权下公有制占绝对地位的经济生产方式,以此与资本主义国家相区别和对立。不难发现此处的“国家主义”经济生产方式就是当时的社会主义经济生产方式,考虑到我国学界的用语习惯,此处以“社会主义”代替,需注意该“社会主义”主要指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或经济制度。关于卡斯特“国家主义”概念的解释,参见:(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16-18.双方),以及基于各种特殊认同的社会运动——共同推动了现代社会的变迁和网络社会的到来。这三大历程相互汇聚并历史性地重新定义了生产、权力与经验关系,使每一种关系都发生了结构性的转化——网络化。生产关系方面,由于信息技术革命推动了生产方式从工业化向信息化的升级,生产过程的组织和管理均朝着(全球)网络结构演变,工人阶级分化为卡斯特所谓的“无标签一般劳工”(generic labor)和“可自我教育和设定的劳工”(self-programmable)②这两种劳工区别的关键在于教育,是否有获取更高教育的能力,也就是能否汲取和活用知识与信息。卡斯特又将“可自我教育和设定的劳工”称为“信息化生产者”,两者指代同一对象。参见(美)曼纽尔·卡斯特.千年终结[M].夏铸九,黄慧琦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409.,而资产阶级借助全球金融网络,使得资本流动挣脱时空束缚,“进化”出一种没有面目的集体资本家(collective capitalist)。权力关系方面,信息化政治主要以符号象征的方式上演在信息流动不休的媒体网络之中,这种权力是真实却隐蔽的,借由这个网络同作为社会行动者的个体、机构,或文化的运动发生关系、产生效用。经验关系方面,直接的变革是父权家长制逐渐被两性平等的个人社会网络模式取代,最根本的变革则是作为人类普遍经验形式的时空形式的转变,流动空间(space of flows)与无时间之时间(timeless time)③流动空间不是一个具体地点,而是与地点、场所等地域空间相对的、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社会意义的空间新形式,是经由信息流动而不断形成的社会空间。在流动空间中,过去、现在与未来可以被置于同一信息进行互动,作为线性序列的传统时间形式也被革新,成为无时间之时间。它是指密集排列或瞬间即时排列的社会行为的先后顺序。参见(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M].夏铸九,王志弘等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第六、七章.出现。在全新的社会,网络结构成为社会基本结构,具有支配性的力量,表现出社会形态胜于社会行动的优越性。
在网络结构不断蔓延并重塑社会之际,民族国家作为工业社会的一项支柱性制度和一种合法性认同,不可避免地要在全新的社会形态中寻求转型,而转型的第一步则是直面网络社会带来的一系列冲击。首先是民族国家的权力受到越来越大的挑战。“民族国家的执行力确确实实受到了核心经济活动的全球化、媒体和电子通讯的全球化、犯罪的全球化、社会抗议的全球化以及跨边界恐怖主义为主要形式的骚乱的全球化的损害。”[5]生产、贸易、金融、货币的全球化极大侵害了民族国家的财政主权和课税能力;媒体、通讯和抗议的全球化给民族国家的治理管控能力带来严峻挑战;犯罪、骚乱的全球化不但带来安全问题,而且对民族国家的暴力垄断权提出挑战。可以说,随着全球化的推进,传统的民族国家越来越无力处理人类面对的经济、安全、环境等大议题,主权共享的趋势日益明显。由于民族国家权力的衰落、效能的降低,其合法性认同在所难免地陷入危机。因为财政主权和课税能力受到经济金融全球化的侵害,行之有效的传统福利国家制度遭受危机,进而侵蚀到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基础。更深刻的合法性危机潜藏在代议民主制的动摇中。媒体通讯全球化带来信息化政治的兴起,电子媒体成为政治的特权空间,加之党派争斗导致丑闻政治泛滥、社会抗议全球化如火如荼,共同瓦解了民众对代议民主制的信任。
民族国家在网络社会面对的权力流逝问题和合法性危机只是为其转型提供了必要性和紧迫性,可它得以转型的可能性何在?在卡斯特看来可能性有二,一是前文所述的生产、经验尤其是权力关系之中网络结构的硬性框架;二是对网络社会支配性结构形成挑战的多元认同社会运动的软性支持。相比于前者,显然后者才是与民族国家认同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密切相关的重点所在,值得探讨。
卡斯特在社会运动的语境下阐释“认同”概念。他认为“认同(identity)是人们意义与经验的来源”。[6]所谓“意义”,卡斯特将其定义为“社会行动者对自身行动目的的象征性认可(identification)”,将意义的建构过程放到一种或一系列文化属性基础上来理解,建构意义的文化材料包括生产和再生产制度、集体记忆、个人幻想、宗教启示等。认同可以说是行动者自身的意义来源,即一个人的“认同”回答了他内心深处的我是谁和我应做什么的问题,但这种意义认同必须经过自我建构和个体化的过程才能真正确立起来。“认同尽管能够从支配性的制度中产生,但只有在社会行动者将之内在化,并围绕这种内在化过程建构其意义的时候,它才能够成为认同。”社会行动者只有在社会运动的实践中才能建构其自身的认同,无论这种认同是否来自支配性制度,这就是所谓“经验的来源”。由于所有的认同都是建构起来的,且往往最初是由某种社会运动建构而成,所以相比于个人认同,集体认同更具有优先性与重要地位。卡斯特认为,是谁或为谁而建立一种集体认同,便可大概决定该认同的象征性内容,及其对接受者或拒绝者的不同意义。从这个角度,他将认同分为三种类型:合法性认同(Legitimizing identity)、抵抗性认同(Resistance identity)和规划性认同(Project identity)。①合法性认同:一个成熟社会盛行的来源于其支配性制度的认同,它可以合理化并扩展该社会对行动者的支配。卡斯特认为曾经工业社会乃至当前的合法性认同产生并不断再生产着公民社会。抵抗性认同:与合法性认同相对,由那些被支配性逻辑所异化、贬低或排斥的行动者所产生的认同,它们不同于或相反于社会的支配性制度和合法性认同,体现了被排斥者对排斥者的排斥。规划性认同:指的是不满现状的社会行动者为重新界定其社会地位甚至推动社会全面转型而构建的一种新的认同。与前两种认同相比,它更像是一种中间或过渡环节。
从认同运动的角度,卡斯特看到的是包含民族国家认同在内的工业社会合法性认同走向枯竭,而来源于或传统或现代的多元价值的抵抗性认同蓬勃兴起的景象。民族国家通过弘扬传统、建构或重建民族(或国族)认同以求捕获历史时间的努力,却受到了由自主性主体所界定的多元认同的挑战;国家通过设立超国家机构以巩固其全球舞台上权力的企图,却进一步损害了它的主权;国家通过向区域和地方下放行政权力以重建合法性的努力,反而强化了其更亲近政府、疏远民族国家的新式民众的离心趋势。[7]恰恰是在民族国家认同向其他多元认同让步之处,卡斯特看到了民族国家转型的希望。民族国家认同一方面让步于顺从网络逻辑的更普遍的全球公民社会认同或超国家认同等,以回应事关全球人类利益的经济、安全、环境等大议题;另一方面让步于抵抗网络逻辑的更特殊的区域认同、地方认同或民族认同等,以抵御个别地方或群体可能遭受的全球化网络逻辑的侵害。民族国家通过让渡自己的部分认同和主权,可以转型成卡斯特理想的网络国家:“在一个全球化的世界,政治管理的实际运行单位是一个由民族国家、国际机构、民族国家各种联合体、区域和地方政府、非政府组织共同构成的网络化国家。正是这个网络国家,协商、管理和决定着全球的、国家的、地方的事务。”[8]这并不意味着民族国家的消亡,而只是需要它“从主权性的主体转变成战略性的行动者”。[9]
在卡斯特的视角下,千禧年之际的人类世界正经历着从工业社会迈向网络社会的巨大变迁,民族国家向网络国家的转型正是这一变迁过程的重要一环,而民族国家认同也因网络时代种种多元价值的抵抗性认同的兴起,伴随着工业时代的其他合法性认同一起走向衰落。二十年后,基于今天人类社会的现实发展,回顾卡斯特关于网络社会的断言,不免会产生新的思考,发现其中既有值得借鉴吸收的内容,也有需要讨论反思的部分。因为时至今日,民族国家不管是作为一种政治制度还是作为一种社会认同,仍然坚如磐石。如此情势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也是我国的紧要需求和必然举措。
显而易见,卡斯特并不是激进的民族国家终结论者中的一员,其网络国家理论应归属于吉登斯所在的民族国家变革论的阵营。在他看来民族国家不必走向灭亡,只需让渡部分主权,失去绝对主导的地位,作为策略性的行动者在一个包含超国家的宏观力量和次国家的微观过程的互动网络和全球体系中行使权力。在多层级几何式的网络国家体系中,卡斯特批评了执着于自身利益和霸权的美国的单边主义政策,较为看好像欧盟、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之类的超国家的民族国家联合体或国际组织,还知其不可而为之地勇于呼吁一种以(跨国的)非政府组织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的全球性公民社会的创生。不得不说,网络国家理论中洋溢着卡斯特学者式的理想主义与天真气息。
可现实的发展自有其逻辑,并未按照卡斯特的设想走向网络国家的道路。虽然全球化的浪潮始终在突飞猛进,但是民族国家制度并未自历史中退场。甚至“在全球化历程开始得最早、步伐走得最远的西方世界,各自的民族国家立场不但丝毫没有得到动摇,反而更为坚定。当前的西方国家正在集体向后转,从拥抱全球化的立场向画地为牢的民族国家堡垒退缩”。[10]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在任时明确喊出“Make America Great Again”的口号,挑起贸易战,一意孤行地退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世界卫生组织等众多国际组织,将“美国优先”摆上台面。如今拜登接任后有所好转,但想必其固守美国利益的立场不会改变。卡斯特所看好的区域性民族国家联合体欧盟也遭遇重大挫折,英国已然脱欧,法意等国的右翼保守势力和民粹主义也频频抬头。即使是具有明显超国家性质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也摆脱不了“新自由主义”意识形态的影响,在此意义上它可谓是少数民族国家意志的理性化。无怪乎它在撒哈拉沙漠以南的非洲国家长期施行的经济援助和货币输出政策,不但未见成效,反而使这些国家对国际金融和资本的依赖加深,陷入更沉重的社会困境。
总之,当前现实的局面是,虽然全球化的趋势不可逆转,但是随着全球经济增长的放缓和国际竞争的加剧,民族国家的实体地位得到巩固和增强,一些国际组织和联盟的发展反而有所挫折。如此世界形势之下,中国自当顺势维护自己的民族国家利益,加强自身民族国家建设。中国要加强民族国家建设,既要加强物质方面的建设,又要加强精神方面的建设,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其中一项重点工作。不过在从对民族国家制度的肯定过渡到对民族国家认同的建构时,还有一个学理上的问题亟需解决,那就是卡斯特所说的民族与国家分离的问题。
卡斯特发现,在民族国家向网络国家转型的过程中,民族国家的合法性危机和抵抗性认同运动的兴起共同推动了民族与国家的解绑。在多层级几何式的网络国家体系中,依然保留着作为策略行动者的国家层级,但已不再是享有绝对主权的民族国家而仅仅是享有一定治理权的工具性政治国家。国家权力的转型和自身实体性的丧失使得民族从对国家的合法性认同中解脱出来,围绕本民族的历史文化要素凝聚成新的认同。网络社会中由全球化进程引发的种种民族主义或民族认同的复兴,在很大程度上是由被支配性网络逻辑所排斥和压迫的行动者产生的,属于卡斯特所谓的抵抗性认同的范畴。
卡斯特在上世纪末基于自己的观察与思考,指出了网络社会中民族与国家相分离的趋势。然而面对当下民族国家地位增强的现实,有必要重新思考这一趋势。理论上,卡斯特得出该观点也是基于他对民族国家的理解。卡斯特的民族国家概念继承自吉登斯,认为“民族国家……是统治的一系列制度模式,它对业已划定边界(国界)的领土实行行政垄断,它的统治靠法律以及对内外部暴力工具的直接控制而得以维持”。[11]可见卡斯特对国家主要持一种工具性的理解,认为国家只不过是为了维持对确定区域的统治而设立的制度模式、权力载体和管理工具。这恰恰同他为网络国家体系中的“国家”所设立的享有一定治理权的工具性政治行为者的定位相吻合。国家作为一种工具可以和民族认同绑定,自然也可以和宗教认同等其他多元认同绑定。而且卡斯特还吸收了普兰查斯的民族阶级国家理论,认为绝大部分的现代民族国家,在其初始阶段都由占主导地位的社会群体在对其他群体文化和历史的否认的基础上形成。[12]因此,随着民族国家合法性的瓦解,被压抑的各种民族会重新围绕其原初认同组织起来。但是应当看到,卡斯特自身对民族国家的理解是由一定片面性的。国家不仅是工具性的,韦伯式的制度主义强调国家机构的独立性,尤为看重统治权力的正当性与合法化,在这个意义上,一个合法统治的国家或者说良政善治本身就是人们追求的目的。霍布斯鲍姆等人认为现代国家是作为一种基于集体认知的共同体的民族在与其他民族进一步整合和提升的意义上形成。[13]所以,现代民族国家的形成未必都如卡斯特所想的,建立在主导民族对其他民族或主导群体对其他群体的压制之上,反而可以是在多民族多群体的交往融合甚至共御外敌的基础上。现实中的典型例证,便是以中华民族为依托的新中国。
无论中外,整合良好的多民族国家民众在长期的国家政治生活之中,会逐渐形成“国家民族”(state-nation),即国族。认同于某一国族即是认同于该国族代表的具有政治属性的民族国家。“中华民族”就是不同于一般民族的国族概念。费孝通认为,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在近百年来和西方列强的艰难对抗中,经历了由自在到自觉的关键转变过程。[14]正如霍布斯鲍姆的民族融合论所说,作为国族的中华民族正是汉、藏、蒙等各少数民族在长达数千年的互动交融中升华而成的,以中华民族为依托的新中国诞生的过程中更是经历了生死存亡、共御外敌的血火考验。各族人民水乳交融,觉醒了中华民族意识,在共产党的带领下战胜内外敌人,建立新中国,其实是完成了现代民族国家之中的民族整合和民族解放的重要过程。由此,作为民族国家的新中国也绝不是如卡斯特所理解的仅有工具性意义,而是和中华民族共同体一体两面具有实质性意义。中华民族是新中国宝贵的历史遗产和基础性政治资源,[15]新中国是中华民族凝聚精神与价值、保障自身生存和发展的政治形式和制度安排,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与新中国的富强文明也是相辅相成的。
破解了卡斯特民族与国家相分离的迷思,再回顾卡斯特论及的种种民族主义认同运动的复兴,发现与其说合法性认同的瓦解导致了民族认同的兴起,倒不如说在多民族国家内部,随着全球化引发新的不平等问题、多元文化主义思潮传播、历史遗留的民族问题难以消弭等因素影响,未能与民族国家实现实质整合的民族纷纷表达抗议和不满。如民族国家制度一样,民族国家认同在当今不但未曾式微,反而更为凸显,多民族国家的民族整合与认同建构尤为重要。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国家统一之基、民族团结之本、精神力量之魂,也是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需要。在此意义上,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就是当前我国意义重大、势在必行且刻不容缓的事业与工作。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首先是一个认同问题,或者说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核心在于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虽然卡斯特关于网络社会之中民族国家逐渐转型、民族国家认同走向衰弱的断言与当今现实有所偏差,但是他对于社会认同的深入分析和理论建构对我们不无启发,提示我们可以从文化、政治和经济三条路径去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
只有切近现实的肌理,理论的笔触才能真正挥洒开来。下文将结合西藏地区的具体实践和经验,探讨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三条构建路径。之所以以西藏为例,除了出于理论联系实际的考虑,还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西藏重要且优先的国家安全战略地位。2013年3月,习近平在参加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西藏代表团审议时明确提出“治国必治边、治边先稳藏”,第一次深刻、透彻、全面地阐明了治国、治边、稳藏的内在关系,确立了西藏在边境治理和国家安全上的战略优先地位。二是因为西藏民族宗教问题错综复杂,反分裂斗争形势严峻,给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构建带来很大挑战,极具研究价值,也亟需对策思考。
卡斯特将“认同”直接界定为“人们意义与经验的来源”,而意义与价值的建构过程则被置于一系列文化属性基础上来理解,如集体记忆、个人幻想、宗教启示等。所以,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的首要的和最直接的路径就是文化路径,建构文化认同。习近平总书记也强调,文化认同是最深层次认同,是民族团结之根,民族和睦之魂。文化认同解决好了,对伟大祖国、对中华民族、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才能巩固。[16]王希恩认为,中华文化认同应该包含三个层面,分别是各民族的自我认同、各民族之间的相互认同和中华民族的一体性认同。前两个层面的文化认同是承认民族差异性和文化多样性的理念,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多元”的体现,恰恰也是尊重人类社会历史差异性和多样性的人文主义传统的体现。第三个层面的文化认同则是强调覆盖中国各民族的共性文化,例如中国历史上的儒学理论、天下归一的中央集权政治体制、注重忠孝节义的社会伦理,以及当今各族共享的汉字、普通话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等。这个认同是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中“一体”的体现,事关中华民族存在的根本,可以称得上是中华文化的大认同。[17]
西藏地区要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构建中华文化认同,首先需要深度挖掘并妥善保存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等各少数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以此完善充实中华文化。须知中华文化认同首先是各民族文化的自我认同和相互认同,各民族文化都是中华文化的宝贵源泉。需要注意的一点是,要仔细分辨藏族等少数民族文化中的精华与糟粕,取其精华而去其糟粕,传承其优秀传统文化。其次,则要通过宣传教育途径,大力宣扬中华文化的一体性方面。比如可以在大中小学学校教育中强化相关方面的内容,尤其是在高校教育中改革思政教育体系:一方面,《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应列入西藏高校特有的思想政治理论课,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的教学;另一方面,《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课应与其他思政课程统筹协作、相互补充,共同形成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理论体系。[18]
在社会运动语境中,卡斯特认为,认同除了是人们的意义来源,还是经验来源。换言之,价值与意义或许是外界赋予的,但无论何种意义的认同都必须经过自我建构和个体化的过程才能真正确立。社会行动者只有在社会运动的实践中才能建构其自身的认同,这就是所谓“经验的来源”。从这个角度,可以理解建构认同的政治进路和经济进路,因为风起云涌的社会运动大半不是基于文化,而是基于政治诉求和经济目的勃然兴起的。因此,构建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只有中华文化认同一维是不够的,还有政治认同的重要一维。政治认同首先是国家认同,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认同。不管是全球化的扩展还是网络时代的到来,民族国家始终是政治领域的基本单元和坚实主体。中国56个民族都从祖国中获得安全和发展的利益,也要向祖国尽到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国家认同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我国,政治认同还包括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和对具体政治制度的认同。中国各少数民族群众对国家的认同主要是在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过程中形成的,而这个过程正是一系列制度政策完善落地的过程。
构建或强化政治认同的一个重要手段依然是教育。据研究,当前西藏高校利用思想政治理论课主渠道开展的民族国家教育仍有不足,还需开展或加强马克思主义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文化观、宗教观教育,确立中华民族共同体教育的内容体系。此外,还需积极开发利用西藏现有爱国主义教育资源,如谭冠三纪念园、拉萨烈士陵园、八一农场等。[19]另一个重要手段则是我国政治制度和民族政策的落实与完善。因为,社会行动者只有在社会运动的实践中才能建构自身的认同,西藏地区各族人民也只有在亲身经历和参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民族平等团结政策、民族干部政策等一系列制度和政策的良好运作过程中,才能发自内心地形成对这些具体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认同。
如前所述,卡斯特认为在社会运动中建构社会认同除了文化进路、政治进路,还有一条经济进路。国内有学者将依据经济路径建构的认同称为利益认同。不同于最持久深厚的文化认同,利益是现实的因素,利益认同是最直接、最有力的,它既可以弥合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也可以分解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20]通俗地讲,即使是亲兄弟也可能因分家的利益冲突而闹成仇家,即使是两个世仇国家也有可能因共同的利益而结盟。所以,绝不能忽视利益认同的作用。
包括西藏地区在内的各边疆少数民族地区,由于自然条件、历史文化、我国市场体制的不完善、不健全等种种原因,整体发展水平同东部发达地区相比落差极大。这种状况显然影响到了我国民族关系的和谐发展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培育。要解决这一问题,理论上“最重要的就是要建立起经济互助的机制和体制,从所有制层面解决‘分配理性’的问题”。[21]实践中,一方面要做好全国层面、省际之间的财政投资和转移支付;另一方面则要推行如援藏政策这样的对口支援政策。以西藏为例,从新中国成立伊始,全国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就开始了“进藏建藏”。随着改革开放,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经历了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对口帮助、扶贫协作与对口帮扶,再到现在的对口合作等五个东西协作时期和发展阶段。[22]当然,西藏人民也从来没有放弃自力更生和艰苦奋斗,他们正大力继承“两路精神”“老西藏精神”以及孔繁森精神,努力加快西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区域发展差距,进而为强化中华民族共同体认同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