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莹 闫广芬
乡村振兴是“中国梦”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新时代背景下新型农民的培养是关系到乡村振兴战略和现代化新农村建设能否实现的关键。而乡村衰落“空心化”现象严重、农民现有整体素质、能力与发展观还未达到乡村振兴的战略要求,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存在诸多问题。为此,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的路径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培育规划;完善培育机制,确保分工协作的有效性;明确培育的对象,加强培育方法和培育内容的完善;完善政策扶持体系与保障制度。
乡村振兴战略总结并升华了党在各个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农村政策精华和实施举措,同时根据国情并充分借鉴了世界各国的历史发展经验,旨在健全乡村的治理体系、实现新时期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促进城乡融合发展。[1]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与我国日益严重的农村衰落现象密不可分。我国农村常住人口在近十几年时间里,迅速大规模地减少,致使我国农村“空心化”有加重趋势,同时,伴随着常驻农业人口的“老龄化”,老龄化是乡村衰落最直观的表现。[2]2000年以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头等要事,农村的发展便是实现这一目标的重中之重,提出了“全面繁荣农村经济,加快城镇化进程“,“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宏伟战略。紧接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构想,其提出的思路更加清晰全面,措施更加切实具体,实施条件更加成熟,为真正实现农村现代化、城乡共融发展指明了方向。[3-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意义在于: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改变农村发展缓慢落后的现状,缩小城乡差距的必要途径。当前城乡发展不平衡的二元结构仍是我国最迫切的结构性问题,农业发展滞后甚至农村衰落现象更是我国各方面快速发展进程中极不均衡的表现。如果不补齐这块短板,将是我国全面建设现代化道路上的绊脚石。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进一步缓解新时期社会主要矛盾。十九大以来,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已经清晰地摆在我们面前,而为了缓解矛盾,就对我国的农业农村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同时需要农业农村的发展为其提供坚实的支撑,增加改革的无限活力。对城镇居民来说,希望农村提供丰富绿色健康的食物,还有优美的乡村休闲场所,以及农耕文化、乡愁寄托等精神产品。而对农村居民,迫切需要稳定的收入和就业,完善的交通、医疗、社会保障等便利服务。因此,全面振兴农村,是全国人民的需要。
乡村振兴战略拥有了扎实的基础。经过近年来党的方针政策的引领与实施,新农村建设取得了明显的进步,农村水、电等基础设施与低保、医保等基本公共服务都有了明显改观。同时,一些乡村初步实现了美丽乡村建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带动作用。而此时,我国的经济实力与综合国力已经达到了一定水平,能够通过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为农村发展提供有效的援助。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能够有效地解决当下农村发展中所存在的部分问题,同时能够对世界各国发展提供一定的参考。在世界历史上,欧洲的部分发达国家,在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也经历了农村衰落这一不可避免的现象。可以说,农村衰落是每个走向现代化的国家都难以避免的难题。对此,各个国家都出台各种政策和措施,积极实施综合性的振兴乡村措施,并已经取得了有效的成果,最大程度缓解了这一难题。当前,基于我国的现实国情,能否在现代化的道路上迈出更大的进步,就要解决农村衰落的短板。
新型职业农民的内涵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丰富,其特征如下:一是有较高的综合素质。2012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新型职业农民“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晓政策、守法纪、有组织、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二是较高的经济收入。随着新农村的建设和现代农业的发展,农业社会会逐渐摆脱弱势地位,成长为强大的独立形式。我国的新型职业农民将是农业产业链中的急需人才,收入可观不是梦。三是平等的社会地位。新型职业农民具有“新型性”,是与传统农民的“传统性”对比而言的,可以说这也是其有别于传统农民的鲜明特征,而“职业性”体现的是一种身份特征,是农业产业化中的一种新型职业类型。不管是新型性还是职业化,对新时期有志于农业天地的人都有强大的吸引力。职业农民必然走的是职业化道路,就像医生、律师、工程师那样,拥有高科技的技术文化知识和农业生产技能以及经营管理能力。
研究专家认为,新型职业农民主要由三种类型构成[6]:一种是生产经营者,主要发展对象是专业种养大型户主、小有规模的家庭农场主或者承包商,让他们习得更多的经验管理知识、市场营销知识,提高生产技能,从而培养成为现代农业的领头羊,以期带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第二种属于专业技能手,他们主要学习和掌握农业技能知识、专业农作知识,比如熟练操作机械收割机、使用机械化灌溉设备等,他们是整个农业运作的“好手”。第三种是社会服务型人才,主要针对农村信息员、农产品经纪人等重点培养,他们就像一座桥梁或纽带,有效衔接起生产经营者与专业技能手,及时发布传播最新的科技政策、服务消息,或提供最新的销售渠道,以及营销手段,在农产品产前、产中以及产后的销售过程中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新型职业农民具有高科技素质和高文化素质。其主要是指能够接受现代化教育的农民群体,与传统的农民相比,新型职业农民具有一定的文化素质,能够在新技术、新知识接收方面具备一定的基础。同时,能够积极主动地接受现代化技术和知识,从而有效地掌握相关的农业科技技能和理论知识内容,进而在实际工作当中能够充分发挥现代化科学技术的作用和优势,进一步提升生产效率,提高收入。第二,新型职业农民能够通过市场化的运作来开展农业相关的经营活动,不再单一地延续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凭借自己的经验便实现自给自足。而是将系统性的生产、销售、交易、分配流程融入农业生产当中,通过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来获取更多的专业技能知识,进而根据市场规则和市场机制来对整个市场的发展进行有效的了解,确保其能够在农业市场竞争当中,以积极主动的状态参与其中,从而有效保障自身的切身利益。第三,新型职业农民能够将户籍地域中的限制进行有效打破,即能够通过政府扶持、人才引进、土地承包、土地流转的方式来实现各阶层的居民有效参与到农业生产与经营活动当中,从而以新型职业农民的身份为现代化农业提供新的发展动力。第四,新型职业农民社会地位得到进一步提升,传统的农民在身份上容易被加盖上一定的歧视意味,而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打破该项观念,以新型的职业身份来投入到现代化农业生产当中,与当下的公务员、教师等职业一样得到相同的尊重和社会认同。同时,能够在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过程中,有效改变人们原有的对农民的看法,通过培养大量的新型职业农民群体来有效地促进现代化农业建设。
人才是乡村振兴的第一要素。培养大批合格的、高质量的新型职业农民,既是我国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根本途径,又能改善我国现在的农业相关人员素质整体偏低的现状。[6-7]只有在有发展前景的乡村,培育出大批优秀的新型职业农民,才能落实好乡村治理规划,带动产业兴旺,优化乡村风气,形成景美、民富的新农村风貌。[8]首先,培养新型职业农民能够有效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在新世纪环境下,随着我国对农业发展重视程度的不断提高,我国农业发展正处于结构调整的重要阶段,如何调整农业发展方向,促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已经成为当下农业工作的重要任务之一。而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对于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有重要作用和意义,能够有效地引导当代农民树立正确的发展意识,从而提升自身的专业技能水平,有效地建立系统化发展体系,从而将农业朝着规模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化的方向发展,通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实施,能够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为农业发展培育一批会经营、懂技术、有文化的新型职业农民。并以此为基础,作为农业发展的中坚力量。由此可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至关重要,能够有效地满足未来的现代化农业发展需求。对此,有效地建立高素质现代化懂技术的农业队伍,对于我国发展现代化农业有重要作用和意义,同时能够为农业现代化发展提供有效的保障。其次,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工作能够有效地缓解当下国内农业人才紧缺的问题。特别是在农村人口老龄化、青壮年劳动力数量不断减少的前提下,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能够有效地增加农村地区发展积极性,从而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回乡发展,有效地填补农业发展人力资源空缺。与此同时,能够进一步地促进农业人才队伍的建设,从而为农业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最后,通过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能够进一步保障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能够进一步提升其生产技能水平,通过各项扶持政策和财政资金满足农民的发展需求,促进其生产效率的提升,帮助其更好地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提升竞争力,从而实现收入的提高。对此,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各项激励政策的扶持,能够吸引广大农民群众参与其中,以此来吸引更多的青壮年劳动力回村发展,帮助其更好地适应新型职业农民的角色,促进其由外出打工者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以此在提升其经济收入的基础上,解决相应的家庭问题,比如留守孤寡老人养老问题、家庭矛盾问题、留守儿童抚养问题等,以此来更好地为其切身利益提供保障。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首先要对培育的主体进行确定,而根据当前部分地区的培育现状来分析,难以有效确定培育的主体,导致培育体系不完善,培育内容和培育的方法得不到有效的实施,大大影响培育成果。很多地区难以根据当地的农业农村发展状况,培育内容和方法得不到有效的更新,依旧延续传统的培育方式,导致培育成效差,对此,要积极加强培育主体、培育对象、培育内容、培育方法以及后期保障制度的完善,从而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提供有效保障,进一步带动乡村振兴与发展。[9]
首先,在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实施过程中,由于顶层设计不完善,导致整个培育规划存在诸多问题。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在培养过程中需要多个部门和机构的团结协作,但由于缺少相关文件和制度的支持,很多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的协作,导致在培育过程中难以有效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致使培育方案在制定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的明确。其次,很多地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并没有依照当地的实际农村发展状况来调整相应的农业发展结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目标不明确,导致最终的培育成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最后,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过程中,培养体系有待完善,同时缺少第三方社会机构的支持,导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计划存在诸多漏洞,难以有效地连接有关机构与部门,导致新型职业农民的各项培育规划实施难度大。[10]
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不能一蹴而就,但很多地区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时,并没有意识到该项工作的长期性、系统性特点。导致在出台相关文件时,没有明确主管部门及协同部门,并没有基于当地农民的实际发展状况和实际需求来进行全面的规划和统筹,首先,很多部门在接到相应的培育任务时,对于自身的责任和义务缺少意识,致使很多部门在实际工作中往往采取相同的工作步骤和工作内容,因而,工作内容重复性大。其次,缺少有效的激励机制,在出台相关的培育方案时,仅仅以相应的条文来进行引导,并没有意识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当地农民所面临的困难,导致后续的工作实施难度大。与此同时,对于新型职业农民的认定工作缺乏有效的依据,整体工作比较混乱,致使很多农民参与积极性比较低。最后,由于农村居民综合能力水平不高,学历层次低,导致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缺少有效的帮扶和培训支持,职业培训工作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要引起高度的重视。
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型职业农民培养工作离不开广大农民群众的帮助和支持,但很多地方的政府部门并没有意识到农民对于该项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导致在开展培育工作时,将重点放在了培育相关事项上,并没有意识到农民作为培育对象的重要性。首先,在培育实施过程中,没有提前对当地的农民需求进行详细的调查和分析,导致在制定培育内容和培育目标时缺少有效的依据,相应的培育方法契合度比较低,大大影响整个培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其次,由于培育对象是农民群体,而农民群体的整体专业技能水平不高,对此,需要专业的人员给予相应的培训,但很多地方并没有引入相应的培训机构和讲师,导致在农民培育工作过程中缺少全方位、系统性的培育方案,难以有效提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工作效率,致使很多培育内容在实施过程中难以发挥应有的作用和优势,导致培育工作效率得不到有效提升。最后,缺少与第三方社会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导致在实际培育过程中难以有效引入多样化的培育策略,致使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得不到相应的完善,大大影响整个工作方案的实施进度,导致培育目标明确度不高。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主要对象是农民,对此,首先要想达到培育的目的,需要吸引广大农民群体参与其中,但根据当下农村发展现状来分析,很多农民往往为了获取更多的收入选择外出打工,导致农村大量青壮年大量出走。对此,在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过程中,需要给予相应的保障和政策扶持制度来吸引更多的农民回家乡发展。但是很多地区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并没有意识到该问题所带来的后果,导致在实际培育过程中,培育对象群体数量比较少,即使整个培育过程比较完善,但由于培育对象少,难以有效地实现预期的培育目标。其次,很多地区缺少相应的激励机制,导致农民难以享受到相应的政策优惠,积极性不高,大大影响整个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同时,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发展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需要持续贯彻相应的扶持政策,并根据当地的农村农业发展状况来及时进行修正,但很多地区依旧采用原有的工作方案和激励政策,并没有根据当地的农村农民发展状况来给予相应的调整,导致激励政策落实过程中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对于整个培育工作的持续促进力不足。最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需要引入有效的培训机制,从而提升农民参与积极性和专业能力水平,但部分地区并没有意识到农民对于教育培训工作的需求,导致在开展相关工作时,农民缺少相应的理论知识和工作能力,大大影响其自身专业技能水平的发展。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的是能够有效地帮助广大农民群众提升经济收入,但很多地区在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过程中,只是确定了培育的目标和目的,引入了相应的培育方法和工作内容,但并没有将新型职业农民的就业作为重点来实施,导致很多农民在参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时对于未来的发展缺少清晰的认识,使其在实际学习和工作当中信心不足,大大影响其学习和工作的积极性,不利于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开展。同时,第三方机构参与积极性不高,缺少有效的政策扶持,导致在现代化农业产业化发展过程中,并没有形成一条科学合理的产业链,难以帮助新型职业农民在科研营销生产上实现有效的帮扶。
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不能一蹴而就,需要经过长期性系统性的实施,并且需要不同机构、不同部门的多方协作,从而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成果。对此,首先要加强上层设计,明确不同部门在培育过程中的责任,制定培育的方案,并对长期的规划进行有效的明确。其次,不同地区的政府部门要基于当地的农村社会发展实际状况来进行对应的结构调整,从而确定当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标,以此为基础,确保培育成果的有效性。最后,不同地区政府部门要基于当地的情况严格制定对应的培育计划,完善培育体系。由职业教育机构为主导,引入社会培训机构,从而基于农民的实际需求来设置对应的培育计划,确保不同部门和机构之间能够进行有效的衔接。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是一项长期性的工程,对此要密切链接农村的职业教育,以此来为培育的项目提供保障。同时,需要不同部门共同参与,从而为新型职业农民的培育提供有效保障,其中包括农民组织社区教育机构、农业职业院校、教育部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等。首先,当地政府要对涉及的部门和机构进行有效的统筹和规划,明确当地农民的实际需求。针对不同部门和机构分配对应的培育任务,防止培训重复性的情况发生,同时能够有效衔接不同部门和机构的培训内容。其次,引入有效的激励机制,对此,可以在资金政策上给予有效的扶持,针对培育后的新型职业农民给予有效的支撑。再次,要积极加强新型职业农民认定标准的制定和出台,做好后期的注册、登记工作。以此来对新型职业农民的技术技能水平、综合素质以及学历程度进行有效的规划,确保其能够在各项扶持政策下进行有效的注册和登记,明确其实际生产经营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从而提供有效的帮助。
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需要广大农民群众的支持和帮助,对此,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最终受益群体,农民是主要的培育对象,但同时要做好对象的选择和识别工作,以此才能更好地确定对应的培训模式,创新培育内容,完善培育方法,首先,要在培育工作开始之前,对当地的农民需求进行有效的调查和研究,并基于当地的农业发展规划方针来进行培育目标和培育内容体系的制定,以此来引入更好的培育方法。其次,要加强培训师资的合理配置和完善,针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相关工作,要进行系统性、全方位的内容制定。对此,需要引入高质量的师资力量,从而确保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有效性,与此同时,要对整个培训内容的差异性进行有效的分析,以此来配备对应的师资力量,同时要积极加强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农业服务机构、农业院校的合作和交流力度,以此来打造专业化多样化高质量的师资队伍,确保能够实现最终的培育目标。
在我国,“农民”是身份低微、收入微薄的一个阶层,正是为了改变这一状态,大量农村青壮年出走农村,学有所成的农村学子亦不愿重回家乡。因此,政府出台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与保障制度十分必要[6]。一是保障新型职业农民的福利待遇,福利待遇的高低体现了职业在社会中的认可与地位,只有真正把福利待遇提高到一定水平,才能有效激发农民职业化的热情,体现职业化水准。二是重视农民的权益保护,给予农民政策优惠。要发展农业现代化,必然要实现农业机械化,而机械化的前提是种植面积规模化。这就要求土地不能过于分散,而鼓励小农户以转包、股份合作等形式流转土地给较大的农户,是集中土地的有效方式,有助于土地经营向集约化发展。小农户则可以被雇佣的形式成为新型农业工人,给予他们职场中应有的失业保险、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权利[6]。三是加大财政投入。开展培训教育活动离不开资金的投入,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加大财政投入,将农民的培养工作正式纳入职业培养体制中,加大职业培训过程中的基础设施投入力度,保证足够的资金供给。政府增加财政投入,可以缓解农民的经济压力,减少受教育的成本,提高农民参与教育培训工作的积极性和热情。四是加强对精英进村的主动招贤纳士。为精英返乡和自主创业提供无后顾之忧的生活环境和自由的主导空间。
新型职业农民就业,应根据各地产业经济链的分布和密集度优化分配,发展形成区域集团化的培养方式,加强政府、农民、企业、学校的联动互作,携手共搭培养就业平台和资源。目前,“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模式取得了比较成功的经验,发展较为成熟,不仅使农户与农业生产、经销商之间无缝对接,而且形成了农业产业化的人才培养、科技推广、技术服务等一条龙顺畅链接,真正实现了新型职业农民的生产、营销与科研一体化发展,走上可持续发展的培养之路[10]。
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战略,也是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体现。农民是乡村振兴的关键要素,鼓励农民、重视农民、培育一支新型职业农民是重中之重。虽然目前新型职业农民的培养还存在诸多问题,但是通过内外合力、切合实际、综合性的培养方式,假以时日,新型职业农民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贡献力量,在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中熠熠生辉。充分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心系天下百姓,发展一批高素质、有能力、有技术、有目标、有志于从事农业事业、认可广阔天地、大有作为的新型职业农民,摆脱农村衰落的困境,已经刻不容缓。对此,要清楚意识到乡村振兴背景下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作用和意义,从而引入有效的政策和举措,满足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需求,切合当代农业发展的现状,从而为我国农业现代化建设提供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