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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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7年10月25日至11月1日在北京举行。赵紫阳作《沿着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前进》的报告。大会提出并系统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制定了“三步走”发展战略和各项改革任务。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二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部分条文修正案〉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75 名委员和110 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200 名委员组成的中央顾问委员会和由69 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三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赵紫阳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邓小平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陈云为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乔石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1992年10月12日至19日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确立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在全党的指导地位,概括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主要内容,明确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要求全党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集中精力把经济建设搞上去。大会通过了《关于十三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和《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89 名委员和130 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08 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四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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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9月12日至18日在北京举行。大会正式代表2048 人,特邀代表60 人,代表全国5800 万名党员。江泽民作《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二十一世纪》的报告。大会首次使用“邓小平理论”概念,提出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规划了跨世纪发展的战略部署。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明确规定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大会通过了《关于十四届中央委员会报告的决议》《关于〈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的决议》和《关于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大会选举了由193 名委员和151名候补委员组成的中央委员会,选举了由115 名委员组成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随后召开的十五届一中全会选举了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务委员会;选举江泽民为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决定江泽民为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批准尉健行为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书记。
(转载自:中国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