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川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要做法及建议

2021-11-28 05:25郭春生
中国动物保健 2021年11期
关键词:动物疫病防控

郭春生

doi:10.3969/j.issn.1008-4754.2021.11.076

摘要: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積极采取有效措施推进该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有效防控重大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

关键词:畜禽无害化处理;防控;动物疫病

1 主要做法

1.1 强化宣传教育,营造氛围

通过专题培训、案例宣讲、刷写标语、张贴挂图、悬挂横幅、印发材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重要性和病死畜禽产品的危害性,增强消费者的识别能力,加强对养殖、屠宰、经营等环节从业人员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依法生产、诚信经营意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件,有力震慑收购、贩运、加工病死畜禽的不法分子,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累计投入经费2.26万元,出动人员400余人次,发布相关信息9条;在水域周边、街道、农村主干道,养殖场(小区)、畜禽交易市场、定点屠宰场和人口密集区等场所刷写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标语1,370条、张贴宣传挂图350张、悬挂宣传横幅42条;印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告知书》《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告知书》等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宣传材料6,500份;结合动物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实际,围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典型违法案例,选印两个刑事犯罪案例,开展以案说法活动6次,现场宣讲危害食品安全、危害公民身体健康刑事犯罪案例,进行相关政策法规咨询解答120人次;组织畜禽养殖、屠宰场从业人员集中开展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培训5期,总计1,600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500份;每年与畜禽养殖、屠宰场等签订防疫承诺书和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书400份,严格落实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主体责任。

1.2 加强动物卫生监督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监管能力

①抓好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提高动物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执法能力。组织开展动物卫生监督人员及村级动物协检员专题培训8期,培训人员1,288人次;②投资3.6万分别在大街、江城两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安装高清监控设施设备,强化屠宰环节全程监管,切实做好无害化处理工作。

1.3 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开展无害化处理工作

①明确畜禽规模养殖场监管职责。在养殖场上墙公示联系人员姓名、联系电话、服务事项等信息,建立联系制度,落实动物卫生监管责任人,做到监管全覆盖;②做好病死畜禽确认工作。依托乡镇(街道)兽医员、村级防检人员,建立一支有经验、高素质的兽医队伍,为病死畜禽确认环节工作提供有力支撑;根据该区养殖数量及分布,合理确定病死畜禽确认环节人员数量及负责区域;养殖场(户)要根据规模大小,合理设置无害化处理设施,养殖场(户)发生病死畜禽要向乡镇(街道)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报告,参加畜禽保险的,同时报当地保险机构。经负责本区域确认工作的兽医人员与保险勘察人员共同核实确认后,到指定地点作无害化处理;③严格程序,依规补助。严格凭监管官方兽医出具的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证明上报,依照国家、省出台的规模养殖场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实施补助。2014年至今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病死生猪4,386头,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资金补助原则,已兑付补助资金20多万元。规模场生猪出现死亡,全部按照《病害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生物安全处理规程》,由当地包片兽医人员现场监督无害化处理后报江川区动物卫生监督所备案。

1.4 加强生猪屠宰企业管理,严格执行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制度

①监督生猪屠宰企业,对检疫、检验不合格的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目前,全区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建立完善了生猪屠宰检疫检验、病害生猪和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等监管制度。屠宰检疫检验不合格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率100%;②根据国家商务部、财政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的规定,认真兑付上级补助生猪定点屠宰场(点)检出的病害猪肉及其问题产品资金补贴。

1.5 加强督查,严肃查处

加强对全区畜禽养殖、运输、屠宰等环节病死畜禽处置情况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累计立案查处随意丢弃病死畜禽和不按规定处置病死畜禽及畜禽产品违法案件6件,实施行政罚款1.83万元。

2 成效显著

江川区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通过采取现场、加强监管、强化执法等综合措施,病死(害)畜禽无害化处理显著。①畜禽养殖环节推动建成92个无害化设施并投入使用,化尸窖处理病死猪8,339头,节约处理费用148.43万元,2015—2020年贡献生猪产值10,694万元;②生猪屠宰场投入12万元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电气化焚烧炉,对检出病死(害)动物及动物产品进行焚烧销毁处理。2015-2020年无害化检出病死(害)动物及动物产品773头。

3 存在问题

3.1 无害化处理不规范

散养户对病死畜禽通过掩埋进行无害化处理时,缺乏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常识,在处理过程中常会出现选址不合理、掩埋不深、消毒不严、处理不彻底等问题。病死畜禽虽经掩埋,但仍然对周围环境和地下水源等造成污染,也给动物疫病防控留下隐患,而且有可能威胁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起不到真正的无害化处理效果。

3.2 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

由于动物及动物产品流通频繁,流通量大,饲养量大,点多面广,加之动物饲养、经营、运输等从业人员无害化处理意识淡薄,乱丢乱扔病死畜禽的现象时有发生。

4 建议

4.1 加强宣传,正面引导

不断加大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明确病死畜禽饲养者是死亡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第一责任人,增强其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从源头做好病死(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

4.2 积极引导,稳步推进

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财政补助、保险联动”的原则,稳步开展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以动物防疫条件审核、换证、项目建设工作为契机,加快推进规模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建设,逐步构建处理责任明确、运行机制完善、经费保障到位的无害化处理体系,全面提升该区无害化处理水平和疫病防控能力。

4.3 加大监督执法力度,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①乱丢、乱抛病死动物的行为要坚决予以打击,按《动物防疫法》的有关规定,对乱丢、乱抛、随意处置、经营加工病死动物的养殖户或从业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②要建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对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的监督。

4.4 建设无害化设施

结合长江经济带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在全区16个畜禽集中养殖点(正在建设)建设病死畜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进行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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