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玉娟,高 杰,高安平,崔国庆,李云江
(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呼和浩特 001500)
食品安全与民生息息相关,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智能技术的发展速度显著加快,为现代化产业建设创造了有利契机。将大数据应用到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革新智能化监管方式,实现对全产业链的系统化管理,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优化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现阶段,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正处于转型期,企业全流程生产组织作业的标准化与信息化水平对各环节监督管理工作的落实成效具有决定性影响。要切实提高大数据时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践成效,还需立足于当前安全管理工作的现状,深入了解并掌握机构设置情况,综合分析其在日常监管作业方面存在的不足与问题,以此为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机制的完善打下良好基础。
分段监管为主,辅以品种监管,是我国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也是引发实践工作中出现监管漏洞、重复监管等问题现象的主要因素。随着我国相关制度政策的改革,食品安全监管职责有了新的划分,畜牧的养殖、屠宰等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则主要由农业农村部负责。食品加工、流通及消费等中间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由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分析与观察分段监管这一工作模式在食品管理工作中的应用情况可以发现,由于监管部门不同,其对应的职能责任存在较大差异,若是在责任划分和业务交接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纰漏,必然会对相关部门的监管成效带来直接影响,大幅降低对各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效率[1]。
监管工作的实施对人力资源、设备设施及经费支持等具有严格要求,我国传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主要依赖于人工检查方式,常见的多为专项整治、突击抽查以及现场检查等,在长效监管机制的构建方面较为匮乏。与此同时,受到监管设备不完备、监管人员不足,经费不充裕等因素的影响,食品安全监管实效性不高,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与实践经验,难以获取并有效运用企业层面上的数据支撑,这也是导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不到位的主要原因。
近年来,食品流通渠道呈现出多样化的发展趋势,产业内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多,但监管资源较为有限,致使逐渐衍生出监管范围盲区问题。在现有监管模式下,食品生产经营的主渠道处于整个安全监管范围的核心位置上,主要目标是大型的生产企业,严格监督管理食品的生产环节。对于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则主要目标对连锁商超及大规模的批发市场等,着力把控各类食品的流通渠道,在消费环节,主要的监督管理对象是大型团体采购单位。但依据当前食品安全问题频繁发生的特点可以发现,质量安全问题高发区多集中在小型餐馆、小型生产企业以及城乡接合部等地区,此类经营体大多未纳入到食品安全监督主渠道范围内,这凸显出监管范围盲区问题给食品安全带来的极大威胁[2]。
建立系统化的全国食品安全监测网,运用信息化技术采集食品企业生产经营数据,整合并存储政府部门的追溯数据,是大数据时代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的核心发展趋势,在不断产生和存储海量异构或同构食品安全数据的基础上,随之形成了对应的智能化监管方式,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数据库,研发功能完备的监管软件,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在现代化环境背景下的全新发展方向。
将大数据技术应用到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工作中,关键在于获取并运用全产业链内食品安全数据,充分发挥所有数据信息的支撑性作用,对于监管部门而言,可以围绕着同一个数据库,开发并构建系统性的应用平台,以此将各个监督管理环节无缝对接起来,实现信息数据的互联互通。在此基础上,对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任务、应该承担的监管责任予以明确界定,以公开透明的形式确定相关监管部门的责任要务,确保全流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得以无缝对接,将全产业链监管模式贯彻落实到大数据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中。
灵活运用海量的数据资源,便于监管人员通过数据挖掘的方式找出食品存在的安全问题,与此同时,进一步挖掘其所属主体、所属区域以及引发问题的具体原因,这对于食品安全全流程监督管理实效与针对性的提升具有重要作用。将现代化的多元信息技术引入到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作业中,要求工作人员转变以往旧有的监管方式,减少对实践经验的依赖,削减人工作业量,使监管任务重、检查对象多等问题被有效克服。除此以外,应用高效的计算机设备设施完成分析和加工烦琐信息数据的相关工作[3]。
随着食品安全智能化监管水平的稳步提升,存储海量的食品数据变得越来越简便,这为各环节数据采集、分析加工等一系列工作任务的落实提供了便利的条件。将数据挖掘技术、数据采集与分析等技术手段有机结合起来,可以实现对全区域、各主体、多方面食品安全相关数据的全方位搜集和存储。食品安全监管范围的合理化拓宽也需要立足于全面食品安全数据的基础上,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应将严格有效的智能化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到各区域食品行业中,杜绝盲区和死角,为市场上各品种食品的流通安全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从生产加工到运输消费,食品安全监管与产业链生产流通的整个过程密切相关,这不仅是监管工作的主体形式,也凸显出人与人、环节与环节间责任的传递。做好质量监管工作,保障食品安全,重点在食品生产流通全过程中,每一环节作业点责任主体的工作实况予以严格监管,当出现问题产品,能够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快速确定。由此可见,明确界定主体责任,对食品产业经营者具有重要的约束作用,构建智能化的责任交接机制,强化经营人员的责任意识。
推动智能化监管机制的合理化构建,主要是运用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综合分析、加工食品安全数据,对全流程产业链条加以整合处理,进一步提高日常监管工作的实效性,依托于地图、图形、图像及动画等多样化的形式,生动地展示数据的大小,便于管理人员理解并把握数据间的关系与其整体发展趋势,在大数据时代背景下,建立智能化机制是提高智能化监管水平的要点路径。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环境背景下,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应充分认识到灵活运用大数据、信息化技术等现代化技术手段的必要性,构建科学可行的智能化监管机制,切实提升食品安全监督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