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倩
科學导报讯 11月9日,记者从山西省水利厅获悉,就贯彻落实国家水利部等九部门《关于做好农村供水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省水利厅联合相关部门印发了《通知》,提出“十四五”期间要加快补齐短板弱项,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向农村供水保障转变,并就重点工作进行了安排。
大力推进城乡供水规模化发展。指导县区优选取供水水源,重点推进大水源、大水厂、大管网建设,构建从源头到龙头的城乡供水保障工程体系。对暂时不具备一体化供水的地区,实施小型供水工程标准化改造,更新改造老旧供水管网和设施,解决农村供水“卡脖子”和“最后一公里”问题。
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管理水平。在明晰工程产权,落实工程管护主体的同时,探索成立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将跨村联片供水工程、单村供水工程委托县级或区域供水公司统一经营管理。完善农村水价水费形成机制和工程长效运营机制,提高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费收缴率,实现工程良性运行。
加强农村供水保障动态监管。以县为单元,动态监测脱贫地区、脱贫人口、供水薄弱地区和供水易反复人员的饮水状况,健全问题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做到早发现、早解决,动态清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