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Data Guidance”网站2021年5月17日消息,美国宾夕法尼亚州众议院于2021年4月7日引入《消费者数据隐私法》,并提交给消费者事务委员会。该法案将要求企业披露收集个人信息的类别、信息来源的类别、收集或出售个人信息的商业或商业目的等信息。该法案将适用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其中包括:在宾夕法尼亚州经营;收集、出售或共享消费者个人信息;单独或与他人共同决定处理消费者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式。企业适用门槛还包括:年总收入在1000万美元(约合人民币6386万元)以上;每年单独或联合购买、出售或分享5万消费者、家庭或设备的个人信息;年收入的50%来自消费者个人信息的销售。
该法案将确立各种消费者权利,包括:了解哪些个人信息正在被收集;了解个人信息是否被出售或披露,以及向谁披露;要求删除个人资料;拒绝或选择不出售个人信息;访问已收集的个人信息;消费者行使数据权利后仍能获得平等的服务和价格。如果该法案获得通过,将由宾夕法尼亚州司法部长执行。如果企业违反了该法案,且未能在被告知违规后30天内对涉嫌违规的行为进行补救,将被处以最高7500美元(约合人民币4.7万元)的民事罚款。该法案还将为未加密或未编辑的个人信息因企业违反职责而受到未经授权访问、泄露、盗窃或披露的个人建立一种私人诉讼权利,以保护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