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中宣部部署文娱领域综合治理工作的时候,就治理对象而言,影视内容的生产和传播显然是其中最为重要的部分。一段时间以来,借助互联网而成为大视频产业部门的各类视频内容在流量驱动下发生了剧烈的标签化分流,形成所谓“饭圈”,并进而成为一种资源导流的重要方式的时候,主流电视媒体似乎有点不淡定了,毕竟,受众的主体被分流了,广告的吸纳能力也在不断下降,在发生剧变的传播生态下,不变革不足以求生,不变革无法获得未来的发展空间。于是,我们看到,众多电视媒体和媒体人,不管是否愿意,都只能寻求改变。然而,就改变的方向而言,有的创造性地将新媒体传播手段,如网络视频直播、短视频、Vlog等转化为传播主流价值的新工具、新方式,将新媒体的运营方式,如MCN转化为内容和用户运营的新模式;有的则亦步亦趋地模仿起网络新媒体的内容呈现方式,甚至是网红主持人的表述语态、行动姿态,以培养网红的心态经营新媒体内容。在某些时候,这两种方式似乎都能赢得“流量”,甚至后一种方式还可能更有“优势”。然而,当主管部门和公众以主流媒体的社会责任评估这两种拥抱新媒体的方式的时候,高下是清晰可见的。
现在,当中宣部发出对文娱领域进行综合治理的要求时,体现的就不仅仅是社会和公众的期待,更是一种具有制度刚性的坚定意志。我们注意到,一方面,作为影视内容的行政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也召开了相应的会议,并且有非常具体的落实政策安排。另一方面,从平台到网络视频内容的生产机构都已经开始行动起来,落实各个层面的行为责任,减少违法失德艺人及其劣质内容的传播空间。如果从整个文娱领域生态净化的角度说,这一步实际上是在纠正一段时间以来这个领域的种种乱象,是在做“破”的基础工作。下一步其实更重要,就是符合时代和社会需要、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美好精神生活向往的真正的优质内容,也就是“立”的工作。这个时候,前文所述的两种拥抱新媒体的方式,谁会笑到最后是显而易见的。
应该说,文娱领域综合治理为体现正能量、弘扬主旋律的内容提供了更好的制度生态,但是,变化了的传播生态已然形成并且在不断进化,主流电视媒体人应该意识到,反映主流意识形态的主旋律内容也必须以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方式进行生产、发布和传播,才能够真正地履行社会责任。换言之,由于在新媒体转型过程中误入歧途,在新的治理环境下重新退回到传统媒体的生产和运营方式中间去,也不是正确的选择。一些因为自己的原因转型脚步慢的,更不应该以看笑话的心态面对这些同行。相反,回到“治理”这一概念的主体而言,综合治理不仅仅是宣传主管部门的事,天然具有传播主流价值观责任的主流媒体,也是综合治理理所当然的参与者和行动者,因此,应该在这个时候,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用既具有新媒体特征又符合新媒体传播规律的视频内容产品改进互联网环境下的内容格局。
中宣部在部署整治“饭圈”乱象的时候,强调要从强化综艺节目管理、强化榜单产品管理、强化粉丝消费管理、强化粉丝互动管理、强化明星经纪管理、强化明星自我约束、打击违法违规行为、限制未成年人非理性追星等八个方面着力,如果以前文所言的“破”和“立”的思路看,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正是要在互联网时代从内容管理到用户管理的完整链条上破除乱象干扰,建立全新标杆。这个时候,行进在新型主流媒体建设大道上的电视媒体机构和媒体人,不正应该在这八个方面树立自己的运营尺度和标准,从而在落实中宣部相关部署的同时,赢得自身在新媒体环境下的发展空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