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永庚
(西安文理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 西安 710065;中国政法大学 国家监察研究院,北京 102249)
党员身份是党员内化党章、准则、政治信念和价值系统等为自我思想体系并进行自我认知和确认的独特标识,是新时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实现主体的事实或理论概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当前全部理论和实践的主题,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作为党和国家事业中坚力量的主体,党员干部兼具多重身份,身份成为认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自觉方式之一。面对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全面从严治党的艰巨任务,揭示和阐释身份现象中蕴含的思想、观念,是推进党员管理科学化和保证“党的在场”的关键所在,对于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具有重大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身份与身份意识在中国共产党自我管理中十分重要。党员对于自己身份的明确、认知、认同和内化于心的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是保持党的活力和团结统一的有效着力点。1921年,党在《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中首次提出和使用“党员身份”这个概念,此后在与其他形式的组织比照与差异中凸显的“身份”管理方法,经历了从起初的信念约束状态到阶级属性再到政治身份管理的历史发展过程,是生成于中国历史和中国共产党自身的制度形态,具有区别于一般政党的特殊性。
在西方,社会、国家、政治、宗教聚合为一,“旧的市民社会直接地具有政治性质”,使“身份”最终作为确立社会关系的唯一方式,近代资本主义社会使人类社会从不平等“身份”社会进入“自由”“平等”的“契约社会”。在中国,长期封建社会制度对人的管理是以身份为主的自然混沌状态,社会是良贱有别、上下有序的等级社会,这种依赖外在力量的他组织化的发展反映了适应社会变化而发生的统治理念变化,并不意味着统治者对人的管理由不平等到平等、由不自由到自由的身份提升。中国共产党初期,就把身份看作管理的重要方面,因党处于“地下党”“在野党”的地位,随时都有被追杀、被剿灭的危险,党员的行为无须用过多的党内行为规范来约束。随着中国工人阶级的阶级意识和社会责任的自我觉醒,党辩证地继承了近代以来西方市民社会中的“从身份到契约”运动天然内含其历史辩证法的“重组过程”。以建立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人人平等的社会,以认同无产阶级政党的党章确立的理想信念作为纪律规范,并在管理党员的基本要求上加入其他要素,最终演进到新的“身份社会”,呈现出身份体系的本质变化,这种“历史性发展”鲜明地区别于古代社会的“等级身份”。由于任何社会组织都采用“属人主义”的原则,纪律作为一定社会组织对其成员制定的行为规范,只要是该组织的成员都受该组织纪律的约束。中国共产党规定,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是党员应当履行的义务,“党员”身份者应具有“对党的事业的忠诚和坚定的信念”“把人民的利益摆在高于一切的地位的崇高境界”“确保全党统一意志、统一行动、步调一致前进”的自觉性。
阶级的身份来自对社会功能所承担的责任。党成立以来就明确宣布其阶级基础是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是以阶级为单位构建的政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按照“阶级”标准来划界,以统一战线方式来组织。党性是阶级性的集中表现并根源于阶级性,只要存在着阶级和阶级矛盾以及各种形式的阶级斗争,就存在所有权关系以及阶级之间的利益冲突和对权力结构的影响,因而“要使无产阶级能够正确地、有效地、胜利地发挥自己的组织作用(而这正是它的主要作用),无产阶级政党的内部就必须实现极严格的集中和极严格的纪律”[1]。因此,党用体现为无产阶级“社会组织意志”的路线、方针、政策作为管理队伍的方法。进入社会主义社会以后,阶级作为整体已经消亡,从而进入根据社会的经济的地位以及职业的差异,在各种社会关系相互依存的有机体中把握更加具体的人的时代,因为无产阶级既分享了执政党的阶级优势,成为其执政的“阶级基础”,又整合了社会发展的建设者这个职业属性,成为其执政的“主体力量”,这种双重身份决定了他们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角色。由于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严格来说,阶级指的是具有类别特征的社会群体”,是确定的意义上的命运共同体,是某一种共同行为的可能的(和经常的)基础,党在各个时期都根据阶级身份对现实的个人进行划分并进行联合。在革命过程中,“各个人的社会地位,从而他们个人的发展是由阶级决定的,他们隶属于阶级”[2];在社会主义时期,使个体劳动者的社会状态从相对独立走向高度联合方可有益于社会发展,社会的主体仍然是个人所隶属的阶级,阶级分析方法是党考察社会、制定政策、凝聚共识和动员力量的基本方式。
在现代社会,阶级概念加入了“权力”这一维度后形成的政治,“指称当代中国治理过程中执政党执掌国家政权、运行国家治权的特定要求和形态”[3],它成了比财产、财富更具力量的一种资源。身份管理确保党对政权的渗透,形成一套制度性的“政治势能”,身份认同逐渐被视为需要依靠政治手段才能解决的问题。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由于“阶级必须从权力这个方面理解而不是从收入、财富或者生活习惯”,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力量源泉,把那些市场处境相同的群体中先进分子动员起来以“党章”为核心的各种制度整合、内化为政治身份,被看作“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的手段。党员身份淡化是党内产生消极腐败现象的直接原因,新时代在政治属性和实践属性的综合作用下,培养和强化党员身份,是反腐倡廉的精神保证,是维系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条件,需要自律和他律的有机结合。既包括党员行之有理、行之有据、行之有度、行之有效地使党能克服党员自身痼疾的正面标准,如2018年发布实施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执政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4],又包括从严惩处体现精细化、严密化、严格化的管理清单,如《纪律处分条例》明确列举了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七条底线和94种违纪情形,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4]。2019年通过的《监察法》第15条以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六类受监察的公职人员和有关人员,并在第45条中规定了五种监察处置情形,取得了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身份的政治制度管理既体现在宏观层面,又落实到微观层面,始终为党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发挥着保驾护航的作用。
在传统意义上,职业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的社会身份,做什么事就是什么人,种田的是农民,做工的是工人。在现代社会,党员身份就不能简单地用职业来定义,传统意义上的身份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实践层面上许多人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和处境未必有多大变化,但职业和身份在所有制、行业、地域之间却经常变动,具有很强的动态性特征。对于每一位从事无产阶级革命的人来说,党员的身份除了从事无产阶级和人类解放的事业,还包括有科学世界观的要求,它表明了一种队伍意识,一直作为是不是合格的共产党员来追问,在不同历史阶段有具体的表现形式。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作为“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代表扮演着双重身份,既是更广泛的工农利益的代表者,“启蒙”和“唤醒”劳苦民众,也是党政治权力的核心领导者,形成对革命政权的渗透和确保。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建设”是革命的存续方式。工人阶级分享了执政党的阶级优势,成为其执政的“阶级基础”[5]。在社会主义改革开放时期,每个党员都有应有的责任、价值追求和历史使命。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党在以身份作为自身建设进程的恰当方式和路径之一,极大地拓展了身份的内涵,提升了身份要求,嵌入身份治理,很好地发挥身份的标杆作用。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党员身份作为一种共性政治身份被激活,成为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动力之源,代表一种资格和品质,包括所具有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党员是构成政党的第一个基本要素,是政党肌体的细胞和政党的行为主体。党员意识是指“作为独立个体的党员对作为自身政治组织归属的党的性质、目标、使命的认知与积极践行,它包含理论自觉与实践自觉两个维度”[6]。党员之于政党,如同国民之于国家。党员质量是关系一个政党兴衰的核心要素,而党员自我认同程度则是影响党员质量的基础性因素。从党员身份的渊源和流变来看,党员的数量是体现党的力量的一个基数,更重要的在于党员的质量,是决定一个政党兴衰的关键因素[7]。在“正确处理党员数量和质量的关系,优化结构,提高质量”[8]的新时代,确立“高标准”对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至关重要,“标准决定质量,有什么样的标准就有什么样的质量”,以严要求、求实效、勇创新作为识别党员身份的参照系。由此人们往往不是先做共产党员,然后再去选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而是在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过程中,党员始终围绕党的中心任务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把自己锻炼成长为合格的共产党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主体既包括具有革命底色的工人农民,也包括改革开放过程中做出实际贡献的党员干部。新时代“新社会阶层”身份是从社会分层意义上被定义的,而不是根据阶级身份被创设出来的,阶级性已然淡化。这恰好是从改变旧有的认知模式,或引发身份自我认知问题,或向更高的认知迈进而始终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中。党员身份分为自然自我和社会自我两个方面,自我认知对从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之意义就是实现二者统一。就价值立场而言,党员的自我身份认知随着党员所处的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是发展的、变化的,党在保持自身性质的前提下,要完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必须审慎地思考和判断它与各种力量、各个社会阶层之间的关系,科学有效调配各领域各层级的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力量,分析自己要依靠的对象和要解决的难题,并把这些不同的对象集中到与包括身份、事业、目标等自身的关系中加以权衡。一旦发生平衡状态破裂,党员忘记了社会自我这一政治身份,只记住自然自我这一个人身份,进而失去了自我认知,就引发党员思想上、政治上的变化,陷于“党的性质是什么?为什么党员的职责高于别人?我该怎么办”的迷失与困惑中,在实践上会出现作为和不作为两种现象,只有用“正面清单”管理自然自我,用“负面清单”管理社会自我,将党的规范要求内化为自我的行为指南和廉洁自律人格的时候,才算取得真实的身份自我认知。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其独特优势成为实现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创造人民美好生活的必由之路,需要党首先自身要硬。硬在其组织下每一位党员的那份身份自我认知,硬在每一位党员浓厚的党员意识。由于“身份认知”现象实际成为一个反映、检验甚至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的自觉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史上的一种特殊规律性现象,它不是先验的,也不是恒定不变的,而是从实践中走出来的,是不断加以检视、不断加以修正、不断加以确认进而不断加以实现的具体的历史过程。当前由于受到各种主观和客观因素的影响,党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身份自觉的实现面临一些问题和挑战,包括个别党员身份意识淡化、身份迷失和身份焦虑、党员身份被各种工作和职务身份替代,有些党员不能够自觉意识到自身的党员身份而政治立场不稳。因此,以党员身份为核心整合社会、推动中国的现代化与民主化是中国社会发展的内在要求,也是现代化逻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具体体现,要着力加强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政治能力训练和政治实践历练,重塑党员身份意识,由“角色规定”发展为“角色自觉”,做到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共产党人的永恒课题,作为每一位党员干部的终生课题,实现外在与内在、自致与先天、标识与人格的角色和谐统一。
有学者认为,身份是一种用于认知和描述的文化概念,在英语词汇中,“身份”与“认同”是同一个词,即Identity。在中文语境中,人们则常常合而为一,使用“身份认同”一词来表达一种文化与价值需求,对个体在客观和主观上所归属的群体进行确认[9]。作为长期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具有远大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其主体意识包括品格、精神、责任、义务等,其党员不仅对自己的身份有认同,懂得并接受该身份承载的意义,而且具有基于这一身份的能动性发挥的自觉、一种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不断前进的积极意识。由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自我认同”的现实基础和问题实质是以身份认同为基础,以阶级认同为发展特性,最后以社会认同为更高一级的发展形式,是党员在党组织中长期生活所形成的对党领导和从事的最有意义事业的肯定性体认过程,需要新时代党员从根本上获得政治定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实现党员身份效能的最大化。
人是天生的政治动物。政治认同反映的是人们对自己所属的特定政治系统的认可与支持,具体体现在人们的政治认知、情感和行为活动中。美国政治学者罗森堡姆认为:“政治认同是指一个人感觉他属于什么政治单位(国家、民族、城镇、区域)、地理区域和团体,在某些重要的主观意识上,这是他自己社会认同的一部分;特别地,这些认同也包括那些他感觉到要强烈效忠、尽义务或责任的单位和团体。”[10]对民族与国家来说,最持久、最深层的力量是全社会认同的执政党核心意识,它承载着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一个政党凝结为一个有机整体的精神支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激励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奋勇前进的强大精神力量,主要包括思维方式、理想信念、道德观念、价值理念等核心层面的部分以及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行为方式、交往方式等[11],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性和规律性的科学认知和深刻把握,特别是重视行动路线本身的设计和推进,有利于增强党员政治身份认同和主体意识自觉。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言:“要紧紧围绕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在正本清源上展现新担当,在守正创新上实现新作为”[12]。党员对于自己身份的自觉、认可和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程度,以及对共产党员群体所构成的党组织的接受程度,直接关系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局。一方面,党员需要在一定的社会联系中确定自己的身份,尤其作为执政党的成员应自觉以其规则规范自身,在情感和意识上产生一种归属感;另一方面,身份成为政治的议题古已有之,党员应该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坚定理想信念,为党的崇高事业贡献智慧和力量。
在民族民主革命时期,中国共产党利用阶级分析的方法处理问题,积累了不少成功的经验;认真总结了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经验和教训;改革开放以后,党坚持把阶级作为其执政的基础,始终以阶级为自己打上身份的烙印,但阶级基础是不断变化的。1982年宪法中规定:“在我国,剥削阶级作为阶级已经消灭,但是阶级斗争还将在一定范围内长期存在。”进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时期,我们面对的中心任务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动力问题,带有反思性特点所思考的重心和解决的核心问题是依靠的力量问题。2018年宪法规定:“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随着改革的深化、开放的扩大和市场体系不断发展,各类市场主体蓬勃成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同心圆不断扩大。在社会变革中投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涌现的新的社会阶层“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包括“劳动者”“建设者”和两种“爱国者”。代表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党和政府施政的终极目标就是让人民幸福,党的执政绩效是指党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其执政活动对于社会和人民利益满足的效果,党组织是党员个体聚合性存在,其主体性高扬必然会影响到党组织能动力量的生成。把握党员个体的切身利益并对其个体特性予以尊重,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贡献会越大。
共同身份认同是指因集体认同所确定的地域或行业主导原则下具有多元劳动内容者的共有身份,为了保证国家治理方向的正确性,党按照权责一致原则设定了垂直管理和平行管理两种方法。“一般来说,凡是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的领域,要加强自上而下领导或业务指导。”[13]虽然集体认同有相互依存、共同命运、同质同性和自我约束等相关的多个主要因素各安其位,但从党的历史看,“一次次拿起手术刀来革除自身的病症,一次次靠自己解决了自身问题”[14]。表明自我约束是核心因素,是集体认同要解决的前提问题。实践证明,党员是通过同党组织、同社会实践互动进程实现对党章、宗旨和纲领以及组织纪律等自我意识和约束力的认同和肯定,其中包括对党员应共同遵循原则的强化以及纪律处理的规范。从自我革命方面来看,要实现“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只能在互动进程中得以发展,只能在互动进程催发集体认同的生成。按照这一思路演进,党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程的主体认同,应该放眼未来发展的大局,发挥一体化优势,自觉认知到自己作为党员的身份,正确处理政治与经济的关系,在促进我国经济快速健康发展中意识到自己作为党组织成员中的一分子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积极构筑、延展、拓宽、深化和提升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仰和忠实实践,按照相关纪律和要求,克服违法乱纪和腐败问题,消除官僚主义和形式主义现象,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主体意识的自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要有政党基因的无产阶级身份保证其社会主义性质,更需要有全体社会阶层“建设者”对国家现代性创造功绩。从规范意义上来说,身份受一定价值理念的影响,是在多种因素作用下生成的,是大众主动参与和相关政治力量建构的过程。对于党员这个特殊群体来说,承继革命、建设与改革各个时期的经验与做法,进一步采取多元路径与方法,以现代化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增强党性修养,把个别党员事实存在的认同主客体间失衡等问题矫正过来,把握各要素与党员意识之间的良性互动关系,使党员在身份与主体意识上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具体的历史的相一致,实现党员思想身份、政治身份、组织身份、行为身份的自觉[15]。
在“怎样成为真正的共产党员”的问题上,毛泽东把马克思主义者与共产党员等同,曾经说:“不如马克思,不是马克思主义者;等于马克思,也不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超过马克思,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者。”(1)转引自甄占民《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21世纪马克思主义》,载于2019年6月20日《经济日报》第3版。这是一个党员对自己身份提升的自我意识,是通常情况下党员规范自己行为的观念基础和意识形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无论在哪个方面、哪个部门、哪个地方工作的党员干部,首先要明白自己的第一身份是共产党员。”[16]一个人组织上入了党,在政治上和理论上、实践上更应该以“我是共产党员”的政治身份站出来,承担应当承担的使命、完成应当完成的任务。在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党员身份伴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民主政治的发展,党员个体的自由空间日益扩大,党员的个人诉求也日益高涨,为在多元共存中寻找一体格局,党必须有效整合社会意识并凝聚共识,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能否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事关党的前途命运,事关国家长治久安,事关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17]在疫情防控中,广大党员佩戴党徽,亮明身份,任务在哪里,党的旗帜就飘扬在哪里,充分彰显了党的宗旨及党员身份所蕴涵的先锋模范和责任担当精神。同时,身份效能在呈现过程中党又通过实现机制强化党员身份,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以此形成党员良好的自觉性、高度的内聚力、巨大的动员力和强大的行动力,保证党的意志和指令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成为一种主基调后,党员身份自我认同是党员自然自我与社会自我不断发生关系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符合我国当下和国际大局诸多复杂的政治和社会因素,不是实证的,而是批判的;不是现在处于肯定状态的社会主义社会,而是要把它改造为人类自古以来就憧憬的美好生活社会。“正是基于历史发展的逻辑,当代中国开始对自身进行全新的身份认知和定位”[18]。在我国面对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风险挑战、处在深刻变化的历史交汇点上,在国家步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征途和追求高质量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背景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从时代高度科学地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向何处去”“中国向何处去”等富有挑战性的重大理论和实际问题,一方面,党用标准化的意识形态话语进行该理论形态的阐述,突出鲜明的时代主题;另一方面,通过思想、理论、信仰和观念等元素武装广大党员,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一个成熟的中国共产党员一定是精通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人,把党员身份看作一种精神生活过程,始终意识到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具备的条件和素质,对党、国家、人民应尽的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自身的作用和形象对党、国家、人民的影响,才能与党同心同德、同力同向、同向同行。
在“什么是共产党员”的问题上,在理论做出回答的同时,还具有丰富的实践成果,要创造无数“可以感触到的物质事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既有深刻理论内涵同时又有高度聚焦现实,内含着凝聚各方力量的特定框架,也蕴含着自身发展的答案及工作方法,能够取得社会发展所需要的动力、资料、手段、条件以及表征社会发展水平与程度的诸多标志性要素,但它并不是自发演进的,始终离不开对党员的主体意识引领、设计、推动与激发。作为执政党人格化体现的党员通过从事各行各业,自觉地担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成员应有的职责和义务,并以身份为纽带,把它与具体实践结合起来,超越地域和时间的限制,将党组织的意志要求和影响力传输到各自的专业领域、职业角色和人际朋友圈之中,以集体主义为他们的价值选择。如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领域“探寻和破解干部干事创业深层次难题,在战略上构思监督中性,将价值中性的理念、原则和要求导入其中,把激励和监督具体的阶段性统一”[19],体现了强烈的问题导向和鲜明的实践特色,就极大地调动了各行业党员干部的积极性,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理论在实践中“把党的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严明的纪律是党员与其他党派和群体的重要区别,党也把监督检查的重点放在党员干部担当作为是否遵纪守法上,对不铭记自己党员身份及其所代表的要求和规范的干部严格管理、严肃问责,在实践中激发和规范干部干事创业、追求卓越精神,使其自觉认同和绝对信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制度和文化”,自愿做履行好“第一职责”、创造一流工作业绩的实干家。
总之,党员身份起源和同步于党,与党自身状况和主体意识密切关联,身份管理贯穿于党领导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全过程,是党在认识自身发展规律和社会发展基础上党员群体普遍认同的群体特质成为一种普遍要求而获得身份性标识的结果,是由一系列能够为具有共同理想目标的党员认可、接受和遵守的思想、观点和论断所构成的系统规则,是增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主体意识和行动自觉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