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梨
01
“江远,你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沈迟说这话的时候,南京刚刚入夏,晚风开始变得温热,鼓楼公园的老树下能听得到阵阵蝉鸣。
江远手里的香槟玫瑰娇艳欲滴。他还没来得及开口承认,就看见眼前的少女歪了歪脑袋,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的,比玫瑰还要夺目:“你又不是不知道,我的心早就是路嘉铭的了。”
江远的喉头一紧。
“开玩笑的啦。”沈迟急匆匆地跳下礼堂的台阶,只留给他一个轻巧的背影,“路嘉铭该上场了,我先走了!”
厚重的暗红色幕布缓缓拉开,镁光灯打在舞台中央的位置,路嘉铭西装笔挺,倚着一把价值不菲的大提琴,他的手腕一提,再轻巧地落下,收放之间,悠扬的旋律便飞了出来。
那一年他们刚刚十八岁,未来的一切尚不可知。在毕业典礼上的悠扬琴声中,江远的第一次告白失败了。
02
周五下午,CBD的写字楼里人心浮动,大家都惦记着该怎么过周末,唯有君合的办公大楼是个例外,键盘声此起彼伏,律师们敲出的每个字都价值不菲。
“沈迟,江律叫你去他办公室一趟。”
同事一句话便把神游的沈迟拉回现实,又是江律,她不耐地皱了皱眉,垂头丧气地敲开了办公室的玻璃门。
“沈迟,你都实习多久了,怎么还会犯这么低级的错误?”江远修长的手指点了点屏幕,“连事务所的名字都能打错,我是带教律师,可不是校对编辑……”
江远这个人,念书时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一道题目帮同学讲六遍都不觉得烦,但到了工作上,不知怎么回事就变了张脸。
若是放在往常,沈迟多半会低头认错,再乖乖地回去改错别字。可是,那天天气热,她刚刚从社区做完法律援助回来,被太阳晒得头晕,脑子一短路便脱口而出道:“我要辞职。”
话一出口,沈迟自己也被吓了一跳。她面前的江远倒是神情自若:“为了这么点小事就要辞职?这可不像我认识的沈迟。”
仗着他们是老同学,沈迟在江远面前一贯随意。她随手拉了把椅子,坐进去之后重重地叹了口气:“你认识的沈迟,是什么样子的呢?”
“我认识的沈迟啊,能为了喜欢的人和事奋不顾身,哪怕暂时听不到回声,也可以一直坚持下去。”
江远的声音很轻,然而,沈迟却听得鼻头发酸。他话中的指向性实在太过明显:她喜欢路嘉铭,是整个念华中学都知道的事。当初她一路追着他,甚至不远万里跑去了美国,一度还成为轰动学校的大新闻。
“你说得倒是好听,什么‘为了喜欢的人奋不顾身,大家不都把我当成恋爱脑的傻子看吗?”沈迟抬头直愣愣地看向江远,“你知道吗?路嘉铭回国了。”
“知道。”他不光知道路嘉銘回国了,他还知道沈迟这一天心神不宁的就是为了这件事。
江远低着头整理桌面上的文件,故意不去看沈迟。他停顿了几秒钟,一直到面前的人坐不住了,才开口补充道:“我约了他吃饭,带上你一起。”
“那太好啦!”沈迟忍不住在胸前拍了一下手,眼睛亮得像装满了星星,“我就知道江律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不用我开口就知道我想讲什么。”
看着沈迟离开时欢天喜地的模样,江远心底有什么东西逐渐融化。沈迟夸他聪明,这话不算恭维。他本科念的是国内最好的法学专业,还没毕业就通过了法考,同龄人至多做到初级律师的位子,如沈迟这样还在实习的也大有人在,唯有他拔尖,履历写出来优秀得吓人,被律所的大合伙人钦点去带实习生。只是,比起“世界上最聪明的人”,他更是一个了解沈迟的人。路嘉铭回国,他第一时间约他吃饭,因为知道沈迟想见他,却又不好意思开口,他便甘愿来做这个吃力又不讨好的中间人。
03
夜晚十点的火锅店灯火通明,食客们聊天谈笑的声音比沸腾着的铜锅还要热闹。江远原本定了家意大利餐厅,旧情人重逢,气氛总还是浪漫点的好。然而,路嘉铭偏说自己多年未归,惦记的就是这一口地道的中餐,执意选了这家藏在小巷深处的成都火锅。
火锅店热闹,沈迟却沉默。她缩在角落里夹菜、吃菜,江远几次挑起话头活跃气氛,她都不怎么接腔,平日里喝醉了要见路嘉铭的是她,如今“近乡情怯”的人也是她。
“我要结婚了,婚礼就定在九月。”
路嘉铭忽然丢出这么一句话,餐桌上平和的气氛瞬间被打破了。江远那句“恭喜”还没来得及说出口,沈迟便抢先问道:“和谁啊?”
路嘉铭把手机屏幕转向她,壁纸是个女孩的照片。
沈迟匆匆扫了一眼,眼睛没她大、鼻梁没她挺,但是,路嘉铭提起对方时的语气却格外宠溺:“我们是在唐人街认识的,那会儿她站在路边和人吵架,偏偏又争不过人家,自己先委屈得哭了,实在是不让人省心……”
火锅店开了二十多年,是南京城里最地道的川渝风味,但那顿晚餐沈迟吃得食不知味。她酒量浅,江远一时没看住,她就用几杯果酒把自己灌醉了。
三人分别时沈迟眼里噙着泪,委屈巴巴地在路嘉铭肩膀上推了一把:“你真是……当初说自己不喜欢被束缚,现在倒是上赶着结婚了。”
路嘉铭没正面回应她,只是对着江远苦笑:“她就交给你了。”
江远点头,扶着沈迟往车上走。他刚把她安置在副驾驶座上,就听见小姑娘自己嘟囔了一句:“我到底哪里比不上她?”
江远俯身为沈迟系上安全带,又耐心地拿了抽纸给她擦泪。
盛夏的晚风撩人,车窗外面嘈杂一片,江远坐在驾驶座上,低声问了自己一句:“是啊,我到底哪里比不上他?”
04
他们三个的渊源,应该要从十六岁的时候说起。沈迟、江远、路嘉铭,这三个名字是念华中学响当当的招牌。
江远和路嘉铭出名是因为成绩太好,即便是在念华这样的省重点高中,他们也永远霸占着年级第一、二名。两个人的分数咬得很紧,你追我赶地甩出第三名二十几分的差距。
而沈迟出名,则是因为她偏科偏到了匪夷所思的地步。谁都知道,文科班的沈迟是个数学白痴,文综题目不管出得多么刁钻,她的卷面永远都是最漂亮的,至于数学,她自己也不记得她究竟拿过多少次的不及格。
“沈迟,真应该把你送去理科的尖子班,让你好好接受一下数学魔鬼训练。人家路嘉铭和江远,最近又拿了奥数比赛的一等奖……”
班主任再一次当着全班同学的面批评沈迟,沈迟面上“嗯嗯嗯”地点头敷衍,心里却忍不住反驳:“路嘉铭那脑子,哪里是我能赶得上的?”
为了印证这个观点,放学回家的路上她特意求證了当事人:“路嘉铭,你的数学到底是怎么学的?”
“没怎么学,就是底子好。”
“那……你能教教我吗?”沈迟眨巴着眼睛,一副求知若渴的模样,但谁都看得出她醉翁之意不在酒。
“不能。”路嘉铭拒绝得干脆利落,“你脑子太笨了,我只是数学学得好,又不能创造医学奇迹。”他一边说着,顺手在沈迟的脑门上弹了一下。
“你!”
沈迟吃痛,刚要跳起来打他,他笑眯眯地在她脑袋上揉了一把:“乖,不疼了啊。”
这一下轻轻柔柔的,一下哄得沈迟没了脾气。说话间他们便到了路嘉铭家的别墅门口。
“走了啊!”他挥手同沈迟和江远告别,校服松松垮垮地披在肩上,双肩包也不肯好好背。若是被教导主任看到了,一定会点名批评他,偏偏沈迟最喜欢这幅不羁的样子。
路嘉铭从球场上下来,撩起短袖下摆擦汗的场景,她恨不能拍张照片裱起来。
“他可比流川枫帅多了。”沈迟不止一次这么说。
路嘉铭走后只剩下她和江远两人,他们三个住在同一个别墅区,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什么都是最好的。沈迟闷头踢着小路上一颗松动了的鹅卵石,脑子里还在回味路嘉铭方才落在她额头上的手。
“你要是想学数学的话,我也可以教你。”江远忽然讲了这么一句,言下之意是自己并不比路嘉铭差。
“啊?”沈迟一时没反应过来,回过神后她连连摆手,“不用不用,我对数学没兴趣。再说了,我和你们这些天才不在一个世界,你教了我也学不会。”
说完她便和江远告了别,蹦蹦跳跳地往自己家走。江远拉着背包的带子站在原地,一直等她的身影消失在拐角处方才离开。那一年他们十六岁,落日挂在天边,晚霞灿烂得把整个天幕都烧成了赤红色。江远要等到很多年后才能明白,人们为何总爱用夕阳来形容遗憾。
05
按照传统,每年十月的时候念华中学都会举办一场篮球赛。路嘉铭和江远打的都是中锋,两个人又恰好被分在不同的队伍。冤家路窄,他们在成绩上你追我赶,比赛分数也照样咬得很紧,打完半场下来,看得人人都捏着一把汗。
沈迟坐在观众席上给路嘉铭加油,生怕他听不见自己的声音,一张小脸都喊得涨红了。身旁的同学打趣她:“这么拼命地给路嘉铭加油,一会儿结束了他又不会给你买奶茶。我看还是支持十三班的江远比较好,我觉得他更有潜力……”
“谁说的!你懂不懂篮球啊?路嘉铭绝对是全场最佳。”
一听到路嘉铭和江远的名字,周围的女孩都围了上来,七嘴八舌地讨论谁更厉害。她们对篮球不甚了解,只不过是外行看热闹而已。话题渐渐偏离,从“哪一支队伍会赢”转向了“路嘉铭和江远谁更受欢迎”,大部分人都支持江远,倒不是单单因为他篮球打得好,而是“路嘉铭太高调了,谁都不放在眼里,还是江远更温柔。”
几个小女孩争来争去,最终也没有什么定论。沈迟坚定不移地站在路嘉铭这边,一副狂热粉丝的模样。同学在边上逗她:“可惜呀,我那天在办公室听到路嘉铭和老师讨论留学的事情,以后你们天各一方,恐怕连见面都很难了。”
“那有什么难的?路嘉铭去哪儿我就去哪儿!”
最终,篮球赛在江远漂亮的三分球里画上了句号。观众席上欢声一片,路嘉铭的队伍输了。球场上胜败都是常事,他坦然地走过去拍了拍江远的肩膀,倒是沈迟委屈巴巴的,仿佛输掉的人是自己。
大家都以为,沈迟那句“路嘉铭去哪儿我就去哪儿”不过是个玩笑,没想到她竟然真的抱着一本雅思词汇认认真真地啃,又十分积极地去参加国际竞赛。
江远曾在美国做过几年交换生,沈迟便缠着他一起练口语。那时他们在念高三,江远立志考国内的法学院,他自己明明也忙,却还是抽出时间来陪她练习。
他们搬着两把椅子坐到落地窗前,随机选一个话题开始聊天。江远耐心地纠正沈迟的发音,又仔细地教她该怎么连读,怎么区分英音和美音。窗外的景色似乎每天都在变,四月的时候栀子花开了,五月的时候鸢尾香气撩人,到了六月,石榴花艳丽的好像要一直开到天边。
还没等到石榴成熟的时节,江远就被人大的法律系录取了,沈迟也拿了好几所学校的offer(录取通知书)。鼓楼公园响起阵阵蝉鸣的时候,她收到了江远送来的香槟玫瑰,江远并没有提起“喜欢”这两个字,她也粗神经地忽略了玫瑰的花语。为了能和路嘉铭读同一个学校,她放弃了自己喜欢的专业,转而选择了不怎么擅长的金融系。
06
十八岁的沈迟并不知道,喜欢是一件很复杂的事情,它不像雅思考试一样,只要努力就可以拿到成绩。
路嘉铭长得帅,行事又向来高调,无论走到哪里都很惹眼。他有意躲着沈迟,却跑去别的女孩那里献殷勤,只一个学期,女朋友便换了三轮。
沈迟在教室门口堵他,气呼呼地问他为什么要拒绝她的邀约:“我到底哪里比不上你那些女朋友?”
路嘉铭见躲不过,便只好对沈迟讲了实话:“你哪里都很好,只是我不喜欢而已。我们做了这么多年的同学,总不能为了满足你的心愿就骗你吧?”
“你!”沈迟眼睛里噙着点泪光,“这些话你从前怎么不说呢?”
“从前我也不知道你真的喜欢我呀,”路嘉铭无奈地叹了口气,拿出纸巾递给她,“沈迟,你知道的,我和班上每个女生的关系都很好。”
沈迟默默地擦了一把鼻涕,的确是这样的,路嘉铭对她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聚会上闹起来的时候,他管谁都叫宝贝,也给过所有人毫无保留的拥抱。
被路嘉铭拒绝后,沈迟一直浑浑噩噩的。念高中时她学不好数学,上了大学后面对着金融统计、证券投资更是头疼。老教授直言,以她目前的成绩很可能毕不了业。留学生的圈子不大,其中也不乏念华的校友,一来二去,连高中老师都知道了她的近况。
在念华这样的百年名校里,沈迟一度被当成反面教材。老师苦口婆心地劝大家,千万不要为了某一个人而故意漏掉一道题目,也不要因为所谓的喜欢就去选不适合自己的专业。
“沈迟学姐就是典型的例子”。
那天江远恰好也在学校,他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来给学弟学妹们传授经验。学校的本意是让他鼓励大家好好学习,然而,听完老师说沈迟“不务正业”,他想都没想就站起来反驳:“不是这样的。”
“我不提倡大家故意放弃考试,也不鼓励你们轻易选择以后的专业,但是,我想澄清的是,沈迟学姐并不是一个不务正业的人,至少在我心里不是。”
面对着礼堂里一排排的后辈,江远认真地道:“为了喜欢的人或事作出牺牲,是一件很勇敢的事。沈迟学姐只是不那么幸运,没有遇到双向奔赴的喜欢,但是,她的真心和勇气是非常珍贵的东西。”
台下的少年少女似懂非懂地鼓掌,江远的鼻子莫名地酸了一下,他参加过公开辩论赛,做过优秀学生代表,那天是唯一一次在众人面前失态。
07
借着旅行的名义,江远从首都机场飞到了加州。彼時沈迟尚未从阴影里走出来,她不肯见人,也不怎么说话,每天裹着睡袍窝在沙发里,像只安静的松鼠。
江远去公寓看她,一见面她便懒懒地道:“你要是来劝我想开点的话,最好现在就回去。”
“我是来给你改善伙食的。”江远冷不丁从身后拎出两大袋食材,“不是我说,加州的中餐实在是看不过眼。”
沈迟侧身放他进去,自己仍旧窝进角落发呆。江远从iPad(平板电脑)里调出《何以笙箫默》,弯腰放在她面前:“喏,这部剧在国内蛮火的,你没事的话可以看一下。”
做了两天的厨师兼保洁后,江远总算听到沈迟主动开口对他讲话:“哎,你们法学院的男生,都像何以琛这么帅吗?”
“怎么可能,”江远心里偷笑,面上却故意憋着,“我们法学院的学生可比何以琛帅多了。演员嘛,只是徒有其表,但我们可都是真材实料的。”
“自恋。”沈迟嗤笑一声。
江远拿了个抱枕坐到她身边:“其实,法律比电视剧里拍得更有意思……”
他凭着印象讲了几个有趣的案例和法条,沈迟听得入神,满脸羡慕地道:“如果我当初没念金融,选了法学就好了。”
“我可以教你啊。”江远一副认真的模样,没有半分开玩笑的意思,“你如果真的喜欢,研究生时也可以转攻法学。”
法学也好、文学也好,无论什么专业都好,他只希望沈迟明白,她的人生不止于此,她值得更好的一切。
沈迟瞪大了眼睛,满脸的犹疑。隔行如隔山,更何况是法律这样专业性极强的领域。
“沈迟,我念的是国内最好的法本。”江远的语气总是让人感到莫名的心安,“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你要相信,我是可以教会你的。”
直到江远把教授课件和人大的公开课资源打包发过来,沈迟才确定他并不是在开玩笑。
“这些都是一些基础的内容,你可以先了解一下,有什么不明白的随时问我,我看到了就会回复。”
隔着千万重山水和十二个小时的时差,江远给沈迟发送了一条这样的信息。
沈迟的鼻子莫名地酸了一下,她多少知道旧日的老师和同学是怎么在背后奚落她的,大家都说她把一手好牌打烂了,只有江远,唯有江远,相信她的人生不会止步于此。
08
一开始,沈迟只是把那些课程当作业余的调剂,她断断续续地看了三个月,才真正发现其中的乐趣。
江远的确是个很好的老师,耐心且脾气好,经常夸沈迟很有天赋。沈迟原本就是个机灵的人,只是在金融学院被教授批评得有了心里阴影,在江远的鼓励式教学下,她倒真的学出了点成绩。
大三的暑假,江远飞到加州来看她。他的公寓就租在沈迟隔壁,两个人天天结伴去图书馆。他把自己的笔记拿给沈迟,又事无巨细地把知识点掰开揉碎了讲给她听。
加州的阳光永远那样好,蛋黄似的夕阳照进来,书桌上温柔一片。沈迟学得累了便撑着脑袋看江远,他鼻子生得挺拔,睫毛短而浓密,侧面的轮廓起伏有致。沈迟忽而想起念书时同学们都说江远很有江直树的神韵,她便学着剧里的台词道:“江同学你好,我是F班的袁湘琴,我想你并不认识我,但我对你很了解喔……”
“我对你也很了解的。”
江远偏过头,沈迟正对上少年漆黑的眼睛。他没说假话,对于沈迟,他实在是了解得不能再近一步了。
小到她喜欢念华东门那家糖炒栗子,偏爱果茶胜于奶茶;大到她虽然数学成绩不好,但对于平面几何很有天赋;甚至于她最适合的发展方向是诉讼律师这点,江远也比沈迟本人要先意识到。
他这话说得认真,沈迟倒没由来地躲闪了一下。她日日和江远出双入对,被同学看到了难免以为他们是情侣。好几个人都满脸暧昧地冲着江远问:“boyfriend(男朋友)?”
江远只是沉默,微笑着把眼光投向沈迟。
沈迟反驳过几次,后来也懒得再去纠正。而此刻,夕阳照在江远脸上,仿佛给他笼上一层橘黄的薄纱。面对着晒过无数次的太阳、见过无数次的面庞,沈迟的心跳莫名地漏了一拍。她晃晃头,把江直树赶出自己的脑海,掩饰一般问道:“今天有个案例我不是很明白。”
沈迟一直记得,她收到伯克利法学院offer的那天是加州难得的雨天。空气里泛着潮湿的水汽,邮箱“叮咚”响了一声,看清楚内容的瞬间她激动得差点叫出来。
那天江远刚好也在加州,他陪着导师来参加讲座,手机正处于全天静音的状态。沈迟打不通他的电话,干脆冒着雨去开讲座的大厦下面等他。
阴天的加州到处都是灰蒙蒙的一片,江远刚走出大厅便看见了沈迟,她周身都落满了毛毛的细雨,沾了水后又擦干的头发毛茸茸的,像只落了水的小猫。
“江远!”还没待江远反应过来,沈迟就已经扑进了他怀里,兴冲冲地向他展示邮件界面,“我真的拿到伯克利的offer了!”
江远被她扑得往后退了两步,定睛看清手机屏幕后,他伸手拍拍沈迟的脑袋:“你看,我说得没错吧,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
江远的导师对沈迟笑道:“从前怎么没听说江远有这么漂亮的女朋友?你也帮我劝劝他,我是很想让他留在学校念我的研究生的,可惜他自己非要进律所……”
沈迟高兴得过了头,脸颊红扑扑的,也忘记了澄清,只是傻呵呵地笑着。
江远把自己的外套脱了给沈迟披,沈迟上下打量他一番:“江同学,你穿西装倒是很帅嘛。”
江远推推自己的金丝眼镜,故意问她:“穿别的就不帅吗?”
“也帅——穿什么都帅。”沈迟无奈地拖长声音,在江远的胸口拍了一下。
那天江远分外高兴,他自己也讲不清是为了沈迟拿到offer还是别的什么。
他们相识多年,方才那一个拥抱便是最亲密的时刻了。
09
顺利毕业之后,沈迟回到了南京。彼时江远已经在事务所做到了中年级律师的位子,他帮着沈迟改简历,又和她一起模拟面试,她作为实习生入职君合的那天,他主动提出要做她的带教律师。
在整个律所里,江律是最严格又最温柔的带教,牵扯到案子的时候他严肃得一丝不苟,沈迟完不成任务的时候他却也肯陪着她加班。
有同事觉出他们走得近,在背后酸溜溜地道:“年轻漂亮的小姑娘就是有优待。”
“说不定是某个大律的关系户呢?”
这话传到江远耳朵里,他倒也不生气,只是当面对着那同事道;“沈迟的确是‘关系户,要是她的简历写得再仔细一点,你就知道我们的关系能一直追溯到高一。”
后来,路嘉铭要结婚的消息传到沈迟耳朵里,小姑娘委屈得不得了,连着一周都没在律所露面。江远替她走了请假的流程,又带着她喜欢的糖炒栗子和芋泥蛋糕去公寓看她。
沈迟抱着自己的膝盖发呆,江远在厨房调火锅的锅底,热腾腾的番茄浓汤端上桌来,沈迟吃第一口便哭了。哭完她又开始对着江远傻笑:“我哭起来很丑是不是?为什么你好像永远都不会伤心一样?”
不是的。江远在心里默默地反驳。
他有许多个伤心的时刻,只是沈迟从来都不知道。十八岁她拒绝他的玫瑰的时候;二十岁她把自己的学业生活搞得一团糟的时候;二十四岁,她拿到顶尖律所的实习,却因为路嘉铭而开口向他提辞职的时候……每一个这样的时刻,他都恨不得自己能幻化成路嘉铭的模样,他从来都是被人羡慕的对象,但到了沈迟这里,他却只有羡慕别人的份。
修复了一周之后,沈迟的生活又开始恢复如初。江远倾尽全力在带她,她自己也聪明,她成了同期实习生中最早转正的那个,也是第一个开始独立处理案子的。
头一回开庭的时候沈迟害怕,江远便在旁听席上陪她。他还在学校时便常参加模拟法庭,自己也已经打过许多次的诉讼官司,然而,唯独那一回,他没有上场,手心却冒了许多汗。沈迟发挥得很好,字字句句都抓住要害,只有他看得出她的手腕一直在抖。
那一年沈迟二十六岁,很多时候她都能独当一面,但不知怎么回事,在江远眼里她好像永远都是那个答不出数学题,眨巴着眼睛向她求助的小孩。
10
而后就这样过了几年,沈迟和江远配合得越发默契,成了君合最受瞩目的两位金童玉女,多年来关于他们的绯闻不断,但他们一直都是独身。
闺密不解地问沈迟:“迟迟,你对路嘉铭,就这么一往情深吗?”
“当然不是了。”
沈迟没有嘴硬。她不是从前的懵懂少女,也早已看明白了自己的心意。她爱上的不是路嘉铭,而是少女对爱的幻想,以及爱而不得之后的不甘心。
“那江远呢?”闺密又接着发问。
“江远,”沈迟在心里兜了几个来回,方才缓缓说道,“江远是很好很好的……挚友。”
她难得用这么文绉绉的词,闺密被逗笑了:“听说李老师最近忙着把自己的女儿介绍给江远,那女孩儿好像是在银行工作的……”
“江远才不会喜欢这种女生呢。”沈迟急匆匆地打断她。
“那江远喜欢什么样的女生?”
沈迟又犹豫了。江远从来喜怒不形于色,有一回他们约着去吃湘菜,她不怕死地点了中辣,直至看到江远才吃了两口嘴巴便红了一圈,她才知道他原来是不能吃辣的。从前她拉着他吃过那么多次火锅,也不知道他怎么有耐心陪着。
沈迟想了半天也没想出答案,但鬼使神差地,她在心里问了自己一句:“江远喜欢的,会是我这样的女生吗?”
后来,那句“江远才不会喜欢这种女生”兜兜转转地传到了江远本人那里。他那么在意别人面子的一个人,那回却破天荒地答了一句“沈迟说得对”。
沈迟一副得意的表情:“我就说我猜得很准吧。”
南京的雨季来临时,沈迟收到了江远发来的信息:“晚上一起去吃饭?我有事情对你说。”
他们的办公室只隔著一面玻璃墙,江远也极少会用这么正式的措辞,沈迟忽而觉得有些紧张,不知道他在搞什么名堂。
江远选了从前他们常去的意大利餐厅,三十八层,坐在落地窗边可以看见整条秦淮河。露台上栽着法国玫瑰和各色的天竺葵,江远一向熟知沈迟喜欢哪道前菜,偏爱哪个甜点。
他没由来地开始叙旧,一路从高中讲起,那么多小事他竟然事无巨细地都记得。沈迟笑得前仰后合的,忽而听见他说:“沈迟,你知道律所最近在开辟新的业务板块,我大概要去美国待一阵子了。”
“一阵子……是多久?”
“也许三年,也许五年,也许……十年八年的。”
“已经做好决定了吗?”
“是徐律推荐的,他算是我进律所后的恩师吧,我没理由拒绝他。”
“恩。”沈迟囫囵应了一声,眼眶里却已经含着泪了。江远见她哭过许多次,然而,那一次的心境却不似从前。
他的航班在三天后起飞,沈迟来机场送他,他见她犹犹豫豫地总想问些什么,便特意在登机前多停留了一会儿。那天是雨季里少见的大晴天,阳光透过落地窗照进来,晒得人眼皮都有些发烫。
南航的商务舱是江远再熟悉不过的地方,律师的工作忙,他总是要往各地出差。沈迟每次都为他接风洗尘,自然,她出差的时候他也会做同样的事,算起来,他们一起待在机场的时间也不算少。她总苦着张脸:“飞了这么多地方,每次都是工作,没一次是为了自己。”
“那今年年假一起去看极光好了。”
他这样和她约定。
飞机刚开始颠簸的时候,江远并没有在意,发生空难的概率是四百七十万分之一,他想自己总不会那么幸运。也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空姐的播报乱了阵脚,机舱里响起大人小孩的尖叫,他偏头看了一眼舷窗,天空湛蓝如洗,浮着一大片洁白的流云。他能清晰地感知到飞机在向下坠落,闭上眼前他想,还好,碰见的最后一个人是沈迟。
11
一直到很多年后,沈遲成了别人口中的沈律,一席红裙乌发,被业界的人称作“温柔刀”。
某天午休的时候她路过茶水间,听到有实习生在里面偷偷抹眼泪。
沈迟走过去问她怎么了,小姑娘委屈巴巴地讲了两句,说任务完不成,觉得自己比别人差。
沈迟拍拍她的肩膀:“流水不争先,争的是滔滔不绝。”
说完她自己也愣了片刻,想起很多年前对她说这话的人。那一年去机场送他,她犹犹豫豫的,还是赶在登机前开口问他:“你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喜欢你这样女孩。”对方答得没有片刻犹疑。
他站在阳光里头对着她笑,眉眼一如少年。她的思绪一下被拉回到好多年前。那时候她拿了伯克利的offer,高兴得直扑进他怀里。加州的雨天难得,连灰蒙蒙的空气都显得珍贵了起来。
那时候她还不知道,他们这一生,只值得这一个拥抱。
她欠他一句“对不起”,一句“谢谢你”,还有一句“我也喜欢你”。
往后她还会遇见很多个阴天,却再也没有冒雨见他一面的机会了。
编辑/猫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