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视野下当前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对策建议

2021-11-25 06:50:58阿衣左合然居买
法制博览 2021年30期
关键词:犯罪法治家庭

阿衣左合然· 居买

(新疆大学,新疆 乌鲁木齐 830046)

一、未成年人犯罪概况

(一)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2021年3月份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2020年全国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其中全国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2902人,同比下降27.3%;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3223人,同比下降23.2%[1]。根据以上数据可知,虽然同比下降明显,但是单看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人数却依旧庞大。

在未成年人实施犯罪所涉罪名中,盗窃、聚众斗殴、寻衅滋事、强奸、抢劫、故意伤害和诈骗等七类犯罪占到了全部所涉罪名的80%以上;14至16岁未成年人犯罪率在2016年至2018年间有所下降,但是从2018年至2020年该年龄段犯罪率出现回升。除此之外,各地受理审查起诉流动未成年犯罪人数占各地全部受理审查起诉人数一半以上[2]。根据以上数据可知,解决未成年人犯罪问题依然任重道远。

除此之外,我们在新闻媒体上了解到的各类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让人触目惊心。例如,大连13岁男孩杀人案、萧山五少年杀人分尸案等,都让人哀叹和担忧“美好未成年”沦落为“人间恶魔”。

(二)未成年人犯罪特点

第一,主动犯罪与被动犯罪相结合。未成年主动犯罪主要表现为故意犯罪,被动犯罪主要表现为被教唆、帮助犯罪。其中主动犯罪以个人单独犯罪去实施盗窃、强奸、故意伤害等罪行为主,例如大连13岁男孩在家中杀害同为未成年的女同学时是独自作案。未成年人被动犯罪主要涉及毒品犯罪和黑社会性质的犯罪。最高检曾表示,云南、广西等地区是毒品犯罪的高发区,该地的未成年人毒品犯罪趋势增强,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的影响。其中还有一些案件显示未成年人被迫参加黑恶组织实施犯罪,甚至成了犯罪的主力军和骨干分子。

第二,未成年人团伙作案趋势明显。很多未成年人在犯罪时还处于在校接受教育阶段,这使得他们更容易接触“志同道合”的“朋友”,导致问题少年在犯罪时“结伴而行”,从而形成团伙作案的局面。例如,2017年赤峰市公安机关经侦查发现由13人组成的未成年犯罪团伙(其中10人为不满16岁)在该地区9月至10月间共作案72起,涉案价值超20万余元。不良少年们聚集在一起,轻者沾染不良习气,重者违法乱纪。

第三,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文化程度较低。笔者在前文曾简述过14至16岁之间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回升。此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多数属于初中阶段,有部分是辍学儿童或闲散青年[3],这就导致受教育有限的他们更容易沾染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同时成为被教唆犯罪的对象。

除此之外,未成年人犯罪还呈现出了低龄化、性别比例失衡等特点,在此不再赘述。

二、简析未成年人犯罪原因

(一)家庭原因

第一,家庭教育失衡。我国当前的失衡家庭教育主要有两种模式,一个是传统的打骂式家庭教育,另一个则是溺爱式的家庭教育。这两种教育方式利弊不同,导致未成年人在成长的过程中表现出不同的心理和性格特征。传统打骂式的家庭教育容易使得未成年人产生逆反心理,性格叛逆且容易情绪化;溺爱式的家庭教育使得未成年人缺乏自主能力,容易被人唆使。这两种家庭教育方式都未能正确的引导孩子成长,未成年人在这种失衡的家庭教育方式之下容易处理不好与在校同学之间的矛盾,从而引发一系列的校园暴力和校园霸凌事件。

第二,家庭结构复杂。流动、离异、留守、单亲和再婚家庭等复杂的家庭结构增多[4]。民政部官方统计数据显示,2019年离婚率为3.4%,比2018年增长了0.2%,且从2015年至2019年间离婚率处于不断上升的趋势。复杂的家庭结构致使未成年人被迫接受不同的家庭成员,性格孤僻且缺乏正确的引导和辨别能力,长此以往未成年人便走上了犯罪之路。

除此之外,家庭关系紧张导致家庭不和谐和父母言行举止不良,也是未成年人犯罪增多的原因之一。

(二)学校原因

第一,片面注重成绩。一方面,目前我国很多学校出于满足升学率、排名等硬性指标的目的而忽略未成年人“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另一方面,学校忽视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发展的情况与未成年人所处的家庭环境相结合,容易形成“双面夹击”的状态,削弱学校教育的正面引导作用,导致未成年人在家庭和学校都处于两难境地,只能通过犯罪或校园暴力等方式畸形地寻求老师与家人的关心和同情。

第二,缺乏深刻的法治宣传教育。我国一直在强调法治教育宣传进学校,但在实际宣传中出现了“上重视,下轻视”“重形式,轻内容”的情况,不注重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对宣传的效果不闻不问。这就导致大部分的法治教育宣传“空有其表,而无其实”,达不到真正应有的宣传和教育作用。

(三)社会因素

第一,互联网的诱惑。失意的未成年人在网络世界通过打游戏的方式进行放松,而形形色色的游戏中所包含的不良内容无一不诱惑着未成年人;再如各大聊天软件里充斥着很多淫秽视频链接、不良主播信息等违法内容,也污染着未成年人的视听。

第二,多元的娱乐文化。未成年人往往会挑选内容通俗易懂和博得眼球的电视节目来观看,而一些综艺选秀节目为了收视率和曝光率不注重节目质量,内容集中在过早出道当艺人、明星谋取暴利等方面,无疑刺激着未成年人还未成型的金钱观和价值观。未成年人长期观看这些内容极易形成拜金主义、功利主义和利己主义,加大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风险。

三、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对策建议

(一)继续完善法律措施

《刑法修正案(十一)》于2020年12月通过,于2021年3月正式实施。该修正案通过新增条文的方式将12至14岁的未成年人包含在内,回应了此前沸沸扬扬的13岁少年杀人却不负刑事责任的社会舆情,使得漠视法律和挑战法律底线的未成年人最终可以被依法惩办。此外,《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于2020年修订通过,将于2021年6月实行。此次修订明确说明要对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及时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防治[5]。这种分级干预措施根据未成年人行为性质进行分类,根据人身危险性的高低进行预防和帮助,有利于在实践中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更好的帮助未成年人,使他们不至于走上犯罪道路。

(二)强化家庭教育的作用

首先,在家庭中应当提倡和谐的家庭亲子观,认识到和谐家庭对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影响。父母对子女应当及时了解和沟通,形成良好的互动关系。

其次,应当最大程度的稳定家庭结构,无论是留守家庭还是离异家庭都应当深知不稳定的家庭结构对子女的负面影响,从而让子女在相对幸福的环境中成长。

(三)完善学校教育

首先,学校教育应当同时注重心理与学习成绩。以丰富的课余活动、趣味的课堂、师生互动等方式拉近老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不仅要用看得见的成绩提升学生的成就感,还要用看不见的心理健康提升学生的幸福感。

其次,学校应当以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方式开展法治教育。学校开展法治教育宣传时应当注重用形式与内容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学校可以通过排话剧、小品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参与度,给他们耳目一新的体验感,从而达到法治教育宣传深入人心的目的。

(四)加强网络管束

首先,应当管制网络服务提供主体。禁止未成年人在没有监护人陪同的情况下进出网吧。再如,网络产品开发者应当开发一些适合未成年人玩游戏、看小说和学习的软件,限制产品使用时间。

其次,父母和学校应当管束未成年人使用手机、电脑等产品。未成年人缺乏自我管控能力,很容易陷入刺激的网络世界难以自拔。因此,父母应当在日常生活中有意识地限制未成年人过多地接触网络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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