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建乐
(贵州人民武装学院(贵州大学人民武装学院),贵州 贵阳 550025)
近年来,国家财政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视,为了全面摸清行政事业单位“家底”,财政部于2016年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一些省份也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事业单位及其所办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登记工作。笔者在会计师事务所工作期间多次参与行政事业的资产清查审计工作,现从社会中介机构的角度出发,将资产清查审计中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以及资金挂账的形成原因进行分析,探讨资产清查审计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清查材料核实是对应当纳入资产清查审计范围的所属单位户数、机构及人员状况等基本情况的核实。审计内容包括审核单位的全称、组织机构代码、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人员编制和人员数量、人员结构等。
资产账务核对主要是对截至审计截止日的各种银行账户、各类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各项资金往来以及会计核算科目等基本账务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对账账相符、账实相符情况及函证情况进行核实,重点关注的是固定资产、对外投资、各类应收款项、账外资产、各项担保以及出租出借资产等。
资产实物盘点核查主要是在单位对各项资产进行全面清理、核查基础上,对实物进行盘点核实,实物盘点核实的比例不低于该单位实物资产总量的60%。
财产损益鉴定的核查是在资产实物盘点核查的基础上,对单位清查出的各种资产盘盈、盘亏、报废毁损及资金挂账的情况按照国家资产清查认定标准进行核查,在充分调查取证的基础上进行客观分析与职业判断,出具鉴证意见。
会计师事务所在完成审计工作后,需提交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资产清查专项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资产清查审计总体情况,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及资金挂账清查情况,对资产清查结果的审计意见,审计情况基本说明,重大事项披露等。经济鉴证报告主要内容包括资产盘盈鉴证情况、资产损失鉴证情况和资金挂账鉴证情况。
1.资本性支出费用化处理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核算不规范,缺乏会计人员的审核机制,忽视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会计人员未将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核算,造成大量固定资产游离于监管范围之外。
2.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未入账,也未将固定资产录入资产管理系统,未指定专门的资产管理人员进行管理,相应的捐赠协议、捐赠资产明细表、资产价值原始凭证等资料保管不善。
3.自行修建的房屋建筑物未入账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自行修建的办公楼等房屋建筑物已并投入使用,因未办理竣工决算、负责人交接不到位或资料保管不善等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固定资产结转手续,仍然在在建工程挂账。部分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支付的工程款在预付账款等往来款项中核算,长期挂账往来未形成固定资产,其中部分固定资产已拆除或重建,因账务上未核算,也未纳入固定资产进行管理。
4.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的房屋及土地等未入账
政府及上级部门划拨的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等已办理产权,但未作为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核算。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部分房产系政府划拨,因未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核算和管理,已经被个别公务人员作为私人房产进行出租经营获取非法收入,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
1.资产盘亏导致的资产损失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等使用年限较长,设备早已损坏并遗失,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部分单位因改扩建、办公地址搬迁、单位重组合并等原因,遗失部分办公设备,未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部分办公楼、职工宿舍等已出售给职工或已拆除,未能及时办理核销手续;部分笔记本电脑、相机等办公设备被个人领用保管,人员变动时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导致物品遗失,未能及时办理核销手续。
2.资产毁损导致的资产损失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办公设备、办公家具等资产已使用年限较长,设备早已损坏,无修复利用价值,已存放仓库多年,但未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3.应收款项导致的资产损失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应收款项已挂账多年,收回的可能性很低,实际已经形成坏账,但未及时进行清理核算;部门单位的应收款项系项目专项借款,因单位多次重组合并,原借款单位早已解散或进行破产清算,无力归还借款,但未及时进行清理核算。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将上级拨付的项目经费或工作经费直接作为“其他应付款”核算,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收支核算;部分往来应付款项系计提的维修费、抚恤费等,计提时无附件,入账依据不充分;部分往来应付款项系房租收入、经费结余,已挂账多年,因会计变动频繁,会计资料未能及时交接,审计时无法查看相关账簿和凭证,形成无证据资金挂账。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存在图书、出土文物、动植物化石等资产,盘点核查时受条件限制,未能对所有品种的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服务器、监控设备等资产入账时未按照后附的固定资产清单进行分类核算,而是按照批次整体入账,且已经与其他设备装配使用多年,盘点时无法与账面的资产进行一一对应;办公桌等资产入账时无品牌型号,在实际盘点的时候无法一一甄别,实际盘点时按照大类进行汇总核对。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定期将达到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电脑等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但实际仍在继续使用,导致盘点时实际资产数量远远大于账面资产数量。因该类固定资产部分已进行报废处理,无法区分盘盈的资产数量中哪些是属于已报废的资产,故审计时将盘点中核实的各部门实际使用的固定资产交给被审计单位进行备查,对该类资产不做盘盈申报。
部分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多次的重组合并,人员流动较为频繁,在机构重组的过程中交接手续办理不完善,导致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财务账簿等遗失,审计中无法取得完整的资料,无法进行追溯调查。部分人员在流动的过程中将原单位的笔记本电脑等资产作为个人物品一并带走,致使原单位和新单位的固定资产均账实不符。
各单位应当按照新政府会计制度的相关要求进行会计核算,编制会计报表等。对于单位购置的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资产要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对于接受捐赠、财政划拨等形成的资产,按照确定的资产成本或名义金额确认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对于自行建造的房屋建筑物等资产,竣工后及时办理竣工决算并办理产权证,及时结转固定资产并纳入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对于长期挂账的往来款型进行及时的清理等。
各单位应根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单位自身的特点制定本单位的资产管理办法,加强管理层的资产管理意识,提升整体的资产管理水平。资产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单位的资产进行清查,监督管理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于资产清查中发现的盘盈、盘亏、毁损、资金挂账等情况及时上报主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及时进行处理。规范固定资产管理,从资产的购入、验收、付款、领用、保管、变更等方面进行实时跟踪管理,完善人员流动的交接手续,落实资产管理责任。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等现代化的信息手段,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资产条码标准化管理,加强对资产的实时监控和动态盘点,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利用高拍仪等设备对资产入账的原始凭证进行扫描,并上传至国有资产管理系统,进一步的加强档案资料的管理,减轻资产清查时查找资料的时间,避免因原始资料保存不完整等问题导致的清查无法进行的情况发生。
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对会计人员及相关资产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行政事业单位应积极组织会计人员参加各类会计培训,及时了解掌握最新的会计准则和会计法规,规范会计核算,加强会计凭证的审核,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应为资产管理人员创造好的工作条件,定期开展培训和业务辅导,提高素质和管理技能。积极引导员工爱护资产,调动和激发大家共同参与管理和使用资产的自觉性,营造“人人在管物、物物有人管”的风气。
资产清查是行政事业单位加强资产管理的重要手段,各单位在自我清查的基础上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面的资产清查审计,对于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进行认定,并出具相应的审计报告和经济鉴证报告。行政事业单位可以从资产清查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高资产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