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自然资源分类问题初探

2021-11-24 14:15张小昆赵松杨彪田剑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21年11期
关键词:研究者统一分类

张小昆 赵松 杨彪 田剑

【摘要】在现阶段的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是进行相应制度建设改革,使得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进一步落实的重要途径。只有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才能够在未来的社会发展建设中,以更为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自然资源的使用与分配,令未来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迸发出新的活力,呈现出新的面貌。但就目前来看,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在自然资源分类方面,仍然存在着诸多问题。下文将对此展开讨论。

【关键词】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自然资源分类【DOI】10.12334/j.issn.1002-8536.2021.

在2013年党所召开的会议中,进行了与全面深化改革相关联的问题决策。其中一项重大的改革任务,便是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而到了2016年,中央政府发布了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试行办法,试图将自然资源以不动产的方式来进行登记。但需要注意的是,相应的登记工作在展开的过程中存在着诸多问题,有关自然资源分类问题,将成为本文讨论的重点。

1、自然资源概述

所谓的自然资源,指的是人民群众在日常的生活与生产中可以直接获得,不需要通过劳动力去换取的物质和能量。这些物质和能量是自然环境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人类生产生活中重要的推动机。诸如水资源,土地资源以及矿产资源等,都属于自然资源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们是维系整个生态环境平衡发展的重要纽带,同时在人类社会中,它们已经有明确的归属,能够被所有者直接支配且运用,并排除了他人的干扰和使用。我国诸多与自然资源相关联的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了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只有合理合法的使用相应的自然资源,才能够在维系人类生活稳定发展的同时,使得生态环境免遭破坏。因此从这几个方面来看,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都显得很有必要,这一举动能够保护现有自然资源,同时进行生态平衡的稳定。

2、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性分析

2.1能够有效完善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制度

倘若对现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的确权登记,就能够使得自然资源的使用权和确权得到更进一步的明确,这能够使得人民群众在进行自然资源使用的过程中,以更为规范的方式和方法进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此同时,人民群众对自然资源的保护意识也能因此而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从这个方面来看,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符合现阶段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和运用的。与此同时在进行自然资源的确权登记过程中,有关自然资源的研究者还能够对现阶段自然资源的使用和开发进行一个更为全面地了解,这能够有效地促进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与分配,使得浪费自然资源和破坏自然资源的现象得到抑制。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也是很有意义的,并且很有必要。

2.2有利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顺利推进

自然资源是现阶段人类生产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对人类未来的发展与建设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但与此同时,自然资源也是维系生态平衡的重要纽带,倘若自然资源被开发殆尽,那么目前的生态平衡也会因此而受到破坏,这会反过来影响到人类的稳定发展和延续。因此进行自然资源的科学合理运用,不仅能够使得人类社会的发展得到进一步的满足,还能够使得自然资源得到更为可持续性的利用,这样一来,生态平衡就能够得到更为全面的维系。但想要使用可持续发展理念进行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与运用,就必须要全面梳理现阶段可利用的自然资源以及自然资源的使用现状。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并能够达到这样的效果,能够让人民群众在了解现有自然资源储蓄情况的背景下,合理进行自然资源的分配与运用。这对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持续性推进能够起到促进作用,同时也能够进一步地保障人类社会的未来生存与延续。

2.3能够有效解决公地隐患

我国自然资源在很长一段时间内都存在着产权主体模糊不清的问题,这会直接导致那些产权能及时得到明确的公地,被人民群众过度开发和利用悲剧的出现。最终相关悲剧会演化成生态失衡等负面现象,使得自然环境受到较为明显的影响和破坏。为了进行自然生态环境的保护,使得自然资源的开发和运用变得更为合理,我国各级人民政府应当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这能使得公地隐患得到有效地解决,使得产权不明的自然资源得到更为明确的管理与监督。这样一来,一旦相关自然资源受到破坏或过度开发,就能够直接进行相关负责任主体的责任划分,这对提升公共区域自然资源的开发合理性能够起到一定的作用,能够有效地抑制自然资源流失或被破坏等現象,因此从这个方面来看,进行自然资源的统一确权登记也是很有必要的。

2.4有利于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

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理想程度,会直接影响到生态环境的变化和人类社会的未来发展。但想要使得自然资源的分配变得更为合理,就需要进行自然资源的产权制度明确,只有如此自然资源的分配和利用才能够按照有关规定来进行推进,自然资源的管理才能够变得更为科学,人民群众才不会为了满足自身的个人利益而大肆进行自然资源的开发与破坏。诸如垄断自然资源与获取更大利益的行为也能因此而杜绝。从这个方面来看,通过自然资源来进行经济效益获取的行为,能够在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行的过程中得到有效控制,这也是相关制度推行的必要性体现。

3、自然资源的分类策略分析

3.1进行分类理念的确定

由于自然资源能够在合理使用的过程中产生较为明显的经济价值,因此进行自然资源的物权明确显得尤为重要,只有如此,才能够体现出自然资源的排他性在保护自然资源的同时,使得自然资源的合理分配与运用得以实现。但是要注意的是自然资源除了能够为人民群众带来经济效益之外,还是生态环境平衡维系的重要纽带和重要基石,因此单一从经济角度来考虑自然资源,是难以使得可持续发展理念得到实现的,生态保护也是自然资源运用过程中务必要考虑到的实际要素,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分类的过程中,单独从经济效益角度进行自然资源分类是不科学的。有关研究者务必要考虑到生态保护和经济效益两个方面,综合两方面来进行自然资源的分类。

在上述理念思索下,有一部分研究学者尝试从自然与经济两个角度出发,来进行自然资源的分类。他们认为自然资源应当被划分为土地资源,水资源,矿产资源以及野生动物资源等10多种。而有一部分学者则尝试从行政管理的角度出发,来进行自然资源的分类。从这一角度来进行划分,自然资源能够被分为林地,草地等一级自然资源,一共12个种类。而相应的行政管理部门也会依照本部门的相应法律法规,来对本部门所属自然资源进行再分类。上述两种分类方法均有一定的道理,但存在着较为明显的交叉重叠现象,这是在未来的自然资源分类的过程中需要避免的部分。

3.2以法律法规为基础,进行自然分类

在《宪法》以及相应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法》中,已经对森林,荒地,草原,山岭,水流,滩涂以及现阶段已经探明储存量的矿产资源进行了必要的分类,相关自然资源被分成了7大类。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过程中,可以按照这7大类的分类概念来进行各类自然资源的进一步细化。但在进行研究的过程中不难发现,这7大类自然资源中,山岭这一类自然资源概念难以量化,无法进行衡量标准的制定,与森林草原荒地等自然资源的分类粘着度较高,因此在进行母类项目分类细化的过程中,山岭作为较为模糊的概念,不应当被当作独立的自然资源种类进行登记,因此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自然资源的划分,可以按照有关法律中所规定的6大类来进行自然资源的详细划分。

3.3以土地利用作为分类的基础

大部分自然资源都能够被划分为土地资源和衍生资源。所谓土地资源,指的是其本身以不同种类土地形态进行呈现的自然资源,无论是荒地还是滩涂,均属于此类。而所谓的土地衍生资源,指的是依附土地而存在的其他自然资源。换句话说,倘若土地资源不存在,那么这类资源就无法存在。水流,草原和矿产资源均为此类资源。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分类的过程中,可以尝试以此为理念来进行相应自然资源的分类。这种分类方式更贴合现阶段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使用状况,更贴合人类日常的生产与活动,使得相应的行业管理得到更为有效的划分,能够使得自然资源得到进一步的明确登记。

3.4进行多级分类,预留未来空间

在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过程中,之所以要进行自然资源的分类,并不是要针对自然资源的所属状况进行学术探讨,而是要让自然资源在明确的分类状况下,得到更为科学合理的管理和监督。换句话说,进行自然资源的分类是为了便于管理和监督。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分类的过程中,研究者应当以便于自然资源的管理和监督为要义,来进行相应分类制度的構建。故而在自然资源的分类过程中,研究者应当综合各行业管理部门的现阶段分类管理理念以及自然资源可持续发展的需求,来创建自然资源的多级分类制度。在6大类的基础上进行二级分类的细化,确保自然资源的分类能够更便于行政管理和监督。

就目前来看,我国现阶段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处于初步推进的状态。许多其他属性的自然资源尚未纳入相应的确权登记工作范围当中来,譬如野生动植物资源以及大气资源等。因此在进行自然资源分类的过程中,有关研究者要适当的预留出未来自然资源登记添加的空间,将自然资源的分类标准打造成一个仍然等待完善的开放空间,只有如此,才能够使得未来的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顺利进行,这是目前研究者应当具备的自然资源分类理念。

结语:

总而言之,进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过程中的自然资源分类问题解决是很有必要的,有关研究者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务必要对此引起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王军德.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与不动产登记数据融合研究[J].国土资源信息化,2021(01):38-42+5.

[2]何灏,覃瑜.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相关问题[J].中国土地,2020(06):31-33.

[3]陆钦网,黄东海,张李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存在问题与对策[J].国土资源导刊,2019,16(02):20-23.

[4]袁方,杨晖.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相关问题研究[J].居舍,2018(17):185.

[5]行海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资源导刊,2018(05):18-19.

[6]吴恒,唐芳林,曹忠.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问题与对策探讨[J].林业建设,2018(02):28-32.

猜你喜欢
研究者统一分类
中考省级统一命题意味着什么?
淝水之战
饿死的毛毛虫
研究者调查数据统计
按需分类
教你一招:数的分类
说说分类那些事
年轻瘦人糖尿病增多
统一方向 瞄准目标
自然界中相互作用的大统一理论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