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梁健华,谢卓珊,许小婵
(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广东 阳江 529500)
食品安全一直是我国的民生大事,在各级政府努力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下,我国食品安全形势总体保持稳中向好的态势[1]。但食品安全事件仍时有发生,例如,2020年湖南郴州永兴县的固体饮料冒充配方奶粉事件,2019年沈阳的“毒豆芽”事件等,这表明我国食品安全工作仍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近年来,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已成为我国开展食品安全监管的一项重要措施[2]。
为了解阳江市食品安全现状,本研究以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2018—2020年承担的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数据结果为对象,从抽检的食品类别、环节、区域和不合格项目对4 727批次抽检数据进行分析总结,拟为今后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参考。
以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2018—2020年承担的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数据为对象,使用Excel和SPSS Statistics软件按抽检总体情况、食品类别、环节、区域和不合格项目对抽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各统计量采用卡方检验(χ2)进行比较,以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量分别为800、1 766和2 161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2.63%、0.68%和2.45%。经χ2检 验,2018—2020年3年间的抽检不合格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χ2=20.603,P=0.000)。2018—2020年总体抽检结果表见表1。
表1 2018—2020年总体抽检结果表
2018—2020年阳江市检测检验中心共承担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共4 727批次,其中抽检合格样品数为4 641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86,不合格率为1.82%。2018—2020年的抽样量逐年增加,抽样
2018—2020年抽检主要涉及25个食品大类,详见表2。从抽样数量分析,抽检最多的食品大类是食用农产品,3年的总抽样量为2 025批次,其次是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83批次,酒类348批次,粮食加工品292批次。
表2 不同食品大类抽检结果表
由表2可知,饼干、茶叶及相关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糕点、薯类及膨化食品等7大类食品连续3年的抽检均合格。3年间抽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大类有淀粉及淀粉制品、粮食加工品、酒类、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水果制品和糖果制品等。淀粉及淀粉制品3年间仅2020年抽检13批次,不合格率为7.69%;水果制品2020年抽检15批次,不合格率为6.67%;糖果制品2019—2020年间抽检均合格,2018年抽检21批次,不合格率为23.81%;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糖果制品这3大类食品的抽检数量较少,不合格率差异不做统计学分析。
对抽样数量较多且不合格率较高的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5大类食品3年间不合格率进行统计学分析,详见表3卡方检验统计结果。由表可知,2018—2020年间酒类的不合格率无统计学差异;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的抽检不合格率具有统计学差异。
表3 5个食品大类样品不合格率统计结果表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环节主要有餐饮环节、流通环节和生产环节,表4统计了不同环节的抽样批次及不合格率。2018—2020年在餐饮环节抽样的批次分别为255、399和539,不合格率分别为1.18%、2.01%和3.15%,抽样量及不合格率呈逐年增加的趋势;3年间流通环节的抽样量分别为178、991和1314批次,不合格率分别为4.49%、0.02%和2.13%,抽样量逐年增加,且2018年流通环节的不合格率最高为4.49%,显著(P<0.05)高于当年抽检不合格率(2.63%);生产环节的年抽样量差异较小,分别为367、376和308批次,抽检不合格率与当年市抽检不合格率相当,分别为2.72%、0.53%和2.60%,经χ2检验,2018—2020年间流通环节不合格率具有统计学意义,其余环节不合格率无统计学意义。
表4 2018—2020年不同环节抽检结果表
对抽样区域细分,详见表5。其中江城区3年的抽检量均最高,分别为379、772和788批次;其次是阳春市,分别为144、312和582批次。从不合格率分析,高新区2018—2020年的抽检均合格;2018年阳东区抽检不合格率较高为5.13%,显著高于当年市抽检不合格率(2.63%);2019年海陵区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为3.13%,显著高于当年市抽检不合格率(0.68%),其余区域不合格率值较低,详见表5;2020年阳西县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为3.90%,显著高于当年市抽检不合格率(2.45%)。综合3年各区域抽检不合格率,其中海陵区、阳东区和阳西县的抽检不合格率较高,而高新区、江城区和阳春市抽检不合格率较低。经χ2检验,各区3年抽检不合格率无统计学意义,详见表5。
表5 2018—2020年不同区域抽检结果表
近3年阳江市不合格的项目主要集中在农药残留超标、兽药残留超标、生物毒素超标、添加剂使用超标、标签标识不符、品质指标不达标和重金属残留超标等7大类别,详见图1。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分析,农药残留超标和兽药残留超标每年均有检出,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农药残留超标的批次占全年不合格总批次的46.30%,兽药残留超标的为37.04%;2019年农药残留超标的批次占全年不合格总批次的25.00%,兽药残留超标的为58.33%;2018年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生物毒素超标和标签标识不符,约占全年不合格总批次的42.86%和28.57%。从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项目占比趋势分析,农药残留超标的不合格率占比逐年增高,生物毒素超标的不合格率占比逐年降低。
图1 2018—2020年不合格项目分布情况图
为了更好地了解不合格项目在产品的分布情况,表6详细统计了各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及其不合格率。2018年抽检的果冻、糖果、酱卤肉制品中存在着标签标识不符;花生油主要的问题是黄曲霉毒素B1(AFTB1)超标,不合格率为9.38%;米粉制品中二氧化硫残留超标率为21.43%;叶菜类蔬菜和豆类蔬菜(检验项目全部为农残)的不合格率分别为3.13%和7.69%;抽检的6批次贝类,其中1批次检出氯霉素兽药残留超标。2019年的数据分析显示,花生油的主要问题还是AFTB1超标;韭菜类不合格率为6.67%(检验项目全部为农残);抽检的136批次贝类(检测项目全部为兽残),7批次检出氯霉素超标,不合格率为5.15%。2020年,因添加剂使用超标而不合格的产品主要是白酒和蜜饯,分别为甜蜜素和着色剂超标使用;而腌腊肉制品中有4批次品质指标不达标(过氧化值超标)和1批次氯霉素超标;豆类蔬菜和叶菜类蔬菜的农残检出率分别为4.40%和2.92%;需要注意的是,豆芽(检测项目全部为农残)的不合格率较高,为46.43%,其中1批次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4-CPA-Na),12批次检出6-苄基腺嘌呤(6-BA);抽检的55批次鸡蛋中,有4批次检出兽药残留超标(主要是恩诺沙星和氧氟沙星);贝类检出氯霉素的比例为8.72%。
表6 2018—2020年抽检不合格产品及项目分布结果表
综上3年不合格产品的不合格项目分析可知,水产品中贝类不合格的主要问题是检出禁用兽药—氯霉素。花生油的主要问题是生物毒素AFTB1超标;豆芽中检出禁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4-CPA-Na和6-BA;腌腊肉制品主要存在过氧化值品质指标不达标和氯霉素兽药残留超标两类问题;米粉制品存在超范围使用添加剂二氧化硫;鸡蛋检出兽残超标,分别为恩诺沙星、氧氟沙星;而果冻糖果则存在着标签标识不符问题。由于氯霉素、AFTB1和植物生长调节剂等项目不合格的产品较多且风险较高,以下将着重分析此3类物质的特性及监管建议。
氯霉素是一种广谱的抗生素,由于其抗菌效果好和成本低,曾被广泛应用到养殖业中[3]。但随着研究的深入逐渐发现氯霉素对人体造血系统、消化系统具有严重的毒性反应,有可能引发人的再生障碍性贫血,同时还会引起视神经炎、皮疹等不良反应[4],我国在2000年版《中国药典》已将氯霉素列为禁用兽药,现行有效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2—2019)中规定了在所有食品动物可食组织不得检出[5]。尽管如此,仍然有一些养殖者铤而走险,法律意识薄弱,非法使用禁用兽药氯霉素,监管者应对水产和畜牧养殖业重点监管。
黄曲霉毒素(AFT)主要由黄曲霉和寄生曲霉产生,存在于花生、玉米、可可、大豆等食品中,是天然存在的剧毒物质,具有强致癌性,属于I类致癌物质,而AFTB1又是毒性最大的[6]。当花生原料受到污染时,如生长时的污染及收获后储存不当(如潮湿、温热、晾晒不充分等)的污染,且在花生油生产过程中缺乏有效的脱毒措施,极易引起花生油中黄曲霉毒素超标。而目前市面上抽检发现的不合格花生油主要集中在小作坊,小作坊的生产条件恶劣不受控,在花生油生产中存在着极大的安全隐患。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食用植物油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监管者应将小作坊纳入抽检的重要领域。
6-BA是第一个人工合成的广谱植物生长调节剂,长期食用含植物生长调节剂(如4-CPA-Na、6-BA)的食物会对人体产生潜在的慢性健康损害。我国已明确规定不得在豆芽中使用4-CPA-Na和6-BA[7]。近年来问题豆芽屡有报道,主要是由于一些不法商贩为了缩短豆芽的生长周期,提高产量而在豆芽生产过程违法添加植物生长调节剂[8]。因此为了进一步加强豆芽的安全,监管者应推广工业化、规模化的生产方式,重点排查小作坊的非法生产行为。
本文整理了2018—2020年阳江市4 727批次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数据,从抽检的总体情况、食品类别、环节、区域和不合格项目等角度对2018—2020年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情况进行分析。从不合格率来看,2018—2020年阳江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的总体不合格率为1.82%,表明阳江市食品安全整体情况较好,涉及的主要不合格食品有豆芽、腌腊肉制品、米粉制品、贝类、粉丝粉条、鸡蛋、蜜饯、蔬菜和花生油等,发现的主要问题是农药残留、兽药残留氯霉素超标、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和生物毒素超标等问题。从抽样环节和区域看,餐饮环节的不合格率较高,为2.35%,海陵区、阳东区和阳西县的不合格较高,分别为2.49%、2.97%和2.40%,其余区域较低。
基于本次分析监督抽检数据发现的问题,提出以下3点建议。①加大对风险较高的食品品种的抽检力度,特别是大宗消费的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和淀粉及淀粉制品等食品大类的抽检。②重点在餐饮环节加强抽检监测,特别是小型餐馆和小食杂店的抽检。③加大海陵区、阳东区和阳西县等区域的抽样量,特别是农村地区和小作坊,科学制定抽样计划,适当提升该地区的抽样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