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正式印发实施,为“十四五”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勾画出清晰路线图。
规划分为五部分十二章。第一章发展基础,阐述了农业农村发展的基础条件、“十三五”工作成效和现代化水平。第二章发展形势,阐述了新发展阶段农业农村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和机遇挑战。第三章总体要求,阐述了农业农村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提出了“十四五”发展目标和2035年预期目标。第四章至第十一章提出了“八个全面”重点任务。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从加强党的领导、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评估考核等方面提出要求。
《规划》充分权衡和兼顾江苏省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长期性和阶段性、重要性和紧迫性、必要性和可能性,特别指出做好“十四五”时期的江苏三农工作,面临“六高一新”的现实选择——
高质量发展:必须适应城乡居民对食品安全和环境友好的急切期盼,突破农业长期粗放发展的惯性影响,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农业生产技术规范约束,确保农业加快高质量发展;
高水平循环:必须适应新发展格局的需要,突破对农业农村产业发展的路径依赖,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面确立江苏农业区域综合竞争优势,确保经济实现高水平循环;
高技术引领:必须适应加快农业现代化的需要,突破农业发展的技术瓶颈制约,全面加快农业物联网等发展进程,确保农业发展的高技术引领;
高成长收入:必须适应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需要,突破农村现代发展制度供给的不足,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确保农户和农业从业者获得高成长收入;
高品质生活:必须适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突破农村投入相对不足的累积效应,加快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生态修复和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确保农村居民享有高品质生活;
高效能治理:必须适应农村社会对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乡村文明水平的期待,突破农村社会建设管理服务长期存在的短板,确保农村达到高效能治理;
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必须适应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的需要,突破城乡二元结构,让各类生产要素在城乡间有序自由流动,加快形成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的重大使命,紧扣“强富美高”新江苏建设总目标,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农业现代化与农村现代化一体设计、一并推进,统筹发展与安全,全面推进乡村“五大振兴”,坚决守牢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稳产保供底线,大力提升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大力提升农村美丽宜居水平,大力提升农村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加快构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全面开启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征程。
到2025年,乡村振兴战略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重大进展,农业现代化迈上新台阶,农村生活设施便利化水平巩固提升,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机制基本建立。粮食和重要农副产品供应保障更加有力,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显著提升,现代乡村产业体系基本形成。农村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取得积极进展,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更大成效,乡村面貌发生根本变化,乡村活力显著增强。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明显提高。有条件的地区开展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探索。展望2035年,乡村全面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目标基本实现。农业现代化与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基本同步,城乡深度融合发展机制基本健全,农民群众生活品质显著提升,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并做到水平更高、走在前列。
全面增强农业基础地位。稳定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8000万亩以上,总产保持在370亿公斤以上;保障重要农副产品有效供给,猪肉自给率70%以上,禽蛋100%,水产养殖面积稳定在900万亩左右,蔬菜播种面积2000万亩以上;加快现代种业创新发展,实施农业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生物育种前沿技术、重点育种协作攻关、企业主体培育、种业供给能力提升“五大工程”;增强农业产业配套支撑能力,实施农业生产全程全面机械化、农机装备智能化绿色化提升“两项行动”,增强设施农业配套发展能力;推进农业关联产业发展,加强农业关联产业和供给体系建设,拓展农业多种功能和多重价值。
全面提升农业综合竞争力。发展壮大现代乡村产业,深化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做优做强农产品加工业,优化乡村休闲旅游农业,建强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载体平台;提升农业质量效益,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标准化生产,实施十万主体入网监管行动,建设10家以上全域绿色生产示范区,培植10个以上具有较强市场竞争力的区域公用品牌;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按照主体多元、形式多样、服务专业、竞争充分原则培育多元生产服务主体,支持各类生产经营和服务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构建紧密稳固利益联结机制;加快农业物联网发展进程,提升数字农业技术装备研发水平,建设100个省级数字农业农村基地;推进优势特色产业集群发展,每个农业大县形成1~2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10亿元以上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超过200个;培植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龙头企业,省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达到1000家;大力发展开放合作农业,拓宽与“一带一路”共建国家和地区的农业合作,推进农业对外开放合作试验区等开放型农业载体建设。
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和农贸市场建设,支持800个以上主体建设仓储保险冷链设施,建设200个左右产地低温直销配送中心,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强化乡村生态建设,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5年行动,苏南有条件地区自然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苏中、苏北地区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推进农业绿色发展,加强农业生态保护,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和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病虫害绿色防控覆盖率达60%,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95%以上,推进农业农村领域碳达峰、碳中和;有序推进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改善,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苏北地区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显著改善,鼓励苏中、苏南地区结合实际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深入推进特色田园乡村建设和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建成1000个特色田园乡村,1万个美丽宜居乡村。
全面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健全乡村治理体系,建立健全党建引领、自治法治德治智治融合、村集体经济充分发展的“1+4+1”乡村治理体系;着力增强乡镇功能,发挥好乡镇联城带村纽带作用和服务农村农民作用;强化村级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村党群服务中心“六个规范化”建设;提升基层组织工作效能,全面落实乡镇党委抓村级党组织建设的直接责任;加强农业农村执法工作,构建权责明晰、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农业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全面提升乡村文明水平。发展乡村社会事业,健全农村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弱有所扶、逝有所安等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提升农民综合素质,提升农民思想政治素质、专业技术水平,新培育高素质农民75万人;繁荣兴盛乡村文化,深化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加强乡村文化产品供给与服务,加强农耕文化保护与传承。
全面深化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强化城乡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发展,推进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探索建立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社区化管理体制,实施城乡一体的常住人口登记管理制度,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合法权益,建立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机制;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大力发展县域经济,推进重点中心镇和特色小镇个性化高质量发展;持续推进村企共建,构建村企联业联责联心长效发展机制,推动村企要素互换、供求互补、深度融合;实施农民收入十年倍增计划,区分不同区域、不同人群,精准施策。
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创新。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培育壮大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健全“四小”农户支持保护机制,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统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稳慎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进乡村资源资产权益化,持续加强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深化农业农村科技体制改革,构建完善25个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组织体系;探索乡村社会保障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居民养老保障水平、医疗保障水平,健全社会救助制度体系;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健全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节水和保障工程良性运行;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创建“三体两强”标杆基层社100个;实现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开展富民强村帮促行动。
全面强化综合支持保障。持续加大农业农村建设发展投入,建立稳定的财政支农投入增长机制,以省级为单位核算,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达到50%以上,优化营商环境,引导金融社会资本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加快农业农村标准体系建设,突出品种培优、品质提升、品牌打造和标准化生产,构建以产品为主线、全程质量控制为核心的全产业链标准体系;推进数字乡村建设,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苏农云”平台;布局建设一批农业农村发展载体平台,打造一批50亿级和百亿级省级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建设一批国家级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省级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再创建一批国家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一批农业科技创新平台;持续加强农村人才培养开发,建立健全乡村人才培育成长政策体系,探索开展乡村振兴学院建设,鼓励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创业;创新优化乡村发展支持政策,加强惠农政策集成配套,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和关联产业支持政策体系,完善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