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晓飞
河北省农业项目监测中心 河北石家庄 050051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强农惠农资金的不断加大,农业投资项目不断增多,为使资金用到实处,就需要对农业投资项目实施有效管理,从而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当前农业投资项目实施管理中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为解决这些突出问题,就需要进一步加大对农业投资项目监管的力度。
各级财政部门通过农业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投资安排的农业项目统称为农业投资项目,是农业农村部门行使部门职责,示范引领农业产业发展,改善农业生产和农村生活条件,推进农业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增进农民福祉的重要资源和手段,是党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的具体表现。但同时也看到,在农业投资项目管理上还普遍存在“重资金分配轻实施监管,重支出审批轻绩效管理”的现象。有些地方还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项目管理水平不高、项目实施和资金执行进度慢、绩效管理理念尚未牢固树立的问题。要逐步建立健全“既要纵向到底,又要横向到边”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体系。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监管和绩效管理,既是进一步规范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的客观要求;更是保证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落地,不断增进农民福祉的必然选择。要坚持以绩效为导向,以规范管理为重点,强化节点控制,明晰管理责任,全面加强农业投资项目实施监督管理[1]。
①在实施主体(补贴对象)的征集和立项公示方面,公开的范围和影响力不够;②实施主体(补贴对象)确定的公信力不够,缺乏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遴选机制,暗箱操作优亲厚友现象难以避免。
①实施方案编制的内容简单、粗糙、内容不全面,普遍缺乏绩效目标指标设计;②项目实施方案严肃性不足,设计一套、实施一套,一些项目不同程度存在随意调整甚至方案和实施“两张皮”现象。
对于项目资金管理,虽有财务制度和严格的审批程序,但还存在着问题:①报账凭证管理欠规范,凭证不齐全、缺验收手续,无资金拨付申请单;②资金使用范围控制不到位,有超范围支出现象。
①对验收的意义认识不足,认为验收核查视为项目验收,验收核查就是报账支付资金的依据;②项目验收职责不清,没有明确验收主体;③验收不及时,程序不规范。
在县级,绩效管理还是新事物、新理念,在实际工作中还未得到真正的贯彻落实。①绩效目标不明确;②缺少绩效自评工作。
针对上述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必须高度重视,从源头抓起,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合理使用,加强监管,注重宣传,确保农业投资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高效率。
每一个农业经营主体或个体农民都有平等享受,国家财政资金扶持补贴的权利,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在项目实施主体的选择上必须尊重这一权利,切实加大项目申报信息公开力度,让尽可能多的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农民和经营主体了解项目扶持政策、申报条件,自愿参与项目竞争,申请政策补贴。要从根本上杜绝“人情项目”、“关系项目”和暗箱操作行为,建立健全以公开遴选、公平竞争、公正评审为核心的优选机制,择优遴选确定项目实施主体,及时公示遴选结果,充分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发挥农业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补助补贴等政策效应,不断增强农业农村部门的公信力。
项目实施方案是为成功实施项目制定的设计条件,是农业投资项目审定审批的载体,是项目实施、竣工验收和绩效评价的主要依据。
要细化、实化项目实施方案。首先,要强化绩效意识,无论项目大小,都要科学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做到可执行,可考核;其次,要细化、实化项目实施内容、实施地点、投资概算等内容设计,做到实施主体(补贴对象)明确,实施地点具体,项目建设内容(补贴政策)设计详细可行,投资概算精准,保障措施有力,确保实施方案起到应有的作用。
要进一步健全方案制定机制。项目实施方案的审定是项目主管部门组织行业专家或熟悉政策的管理人员对项目实施方案所列实施主体的资质、上级政策的贯彻落实,绩效目标指标的设定、实施内容和技术路线设计、资金概算等进行评估审定的过程,是保证方案可行性、科学性、正确性、合规性的重要环节,项目实施方案审定通过后方可组织项目实施[2]。
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慢,是长期以来农业投资项目管理的突出问题。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主管单位要切实履行好项目实施组织管理和绩效监控职责,及时掌握项目实施情况,深入分析影响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的原因,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出现的问题,确保如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和绩效目标;各级农业农村项目监管部门要履行好项目监督职责,切实强化对项目建设和资金支出进度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按照“放管服”要求,本着“下管一级”原则,农业投资项目验收职责原则上全部下放到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各市、县农业农村部门要合理划分验收核查职责,优化项目验收程序,因地制宜的制定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业投资项目验收管理,切实把好项目管理的最后一道关口。项目竣工验收原则上,应由农业农村部门直接组织,防止当甩手掌柜,完全依赖第三方进行验收的行为,对于那些建设内容复杂、验收所需专业性强和工作量大且持续时间比较长的项目,可适当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验收或邀请相当领域专家参与,组织验收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对验收报告进行审定。要强化验收时限管理,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或初步设计规定的完成时间及时组织项目验收,对实施期满未能完成全部设计内容,无故不接受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承担单位,取消下一年同类项目申报资格。
(1)着力解决好资金支出进度慢的问题。农业生产受季节、气候的影响和实施组织不到位,项目开展缓慢,又验收不及时,还有财政资金有时不能按时到位,都造成了农业投资项目资金支出进度慢。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分析形成的原因,组织财务、监督和项目主管部门相互协调、密切配合,切实加强项目实施督导,及时履行验收付款程序,确保完成一项,验收一项,报账拨款一项。各县局财务部门要积极主动做好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协调工作,加强项目资金的协调调度,为及时支付项目资金,加快支出进度提供资金保障。
(2)规范项目资金的支出管理。要进一步规范审批程序,各农业农村部门要严格按照项目监督管理办法规定,每一笔项目资金的拨付,都要按程序审批同意后,作为记账凭证登记入账。做到申请单、税务发票、验收报告等报账依据资料规范整齐,附件完整。要按照项目实施方案规定,严格审核资金用项,坚决防止资金挪用浪费现象[3]。
明确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管理的农业投资项目整体绩效负责,各项目主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主管项目绩效负责。各级农业农村部门项目主管单位要把绩效自评作为改进项目管理,优化调整支持政策的重要抓手和依据,自觉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按期报送自评结果。要积极推进农业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全覆盖,逐步建立健全各级农业投资项目的整体绩效管理考核评价机制,客观、公正、科学评价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业投资项目整体绩效管理的情况,并将评价结果与下一年度农业投资项目预算安排挂钩,进一步激发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绩效管理积极性,不断提高财政投资的使用效益。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尽快适应新的职能要求和新的管理模式,以强化内部控制为核心,紧紧围绕项目实施主体(补贴对象)选择、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实施监管,资金支付、竣工验收等重要环节,积极研究制定新管理制度,细化业务操作规程,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制衡机制,强化风险防控,压缩自由裁量空间,逐步形成覆盖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全过程的制度体系,保障农业投资项目管理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