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成亮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辽宁 沈阳 110000)
“自媒体”的概念最早由美国著名IT专栏作家丹· 吉尔默提出。他认为,媒体的发展先后经历了传统媒体、新媒体和自媒体三个时代[1]。2003年7月,美国新闻学会媒体中心发布的“We Media”(自媒体)研究报告对自媒体做了一个十分严谨的定义:“自媒体是普通大众经由数字科技强化、与全球知识体系相连之后,一种开始理解普通大众如何提供与分享他们本身的事实、他们本身的新闻的途径[2]。由此可见自媒体是大众利用相关网络对特定的或者不特定人群发布信息的新型传播媒介。常见的自媒体平台包括:微博、微信、QQ、今日头条、知乎、贴吧等。
1.个体化与草根性
与大众传媒的专业化、组织化、机构化不同的是,自媒体的信息采集者、编辑者和传播者,多是没有经过新闻与传播专业训练的普通大众个体,而且是集采编发于一体,其信息所表达的内容也是个体化的[3]。同时自媒体具有草根性,往往发布自媒体信息的人都是身边熟悉的人,自媒体的核心理念就是给普通大众提供自主创作写作的平台,让他们可以对感兴趣的事情发表自己的想法,对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评论。
2.自主性和时效性
大众传媒的媒介人都是属于某一个媒介组织,其采编发布等行为是媒介组织行为、媒介公共行为的重要组成部分,而自媒体的信息制作、编辑和传播的个体,可能不属于任何媒介组织,正是由于自媒体不同于大众传媒的非公共行为,因此自媒体具有自主性[3]。同时大众在自媒体发布信息要求标准较低,因此可以随时随地发布信息,只要在相关平台注册账号有的也不需要实名认证就可以将自己编辑好的内容点击发布,传播速度相当快。而传统媒体一个信息新闻的发布需要严格的审批流程,需要层层审批进行筛选编辑之后才会传播给公众,因此信息的传播较慢。
21世纪是信息时代,智能手机以及各种社交软件与自媒体平台的普及,民警在执法时难免会经常遇到群众拍视频的情况,这种情况很大程度上已经无法避免,针对这种情况民警必须积极地看待这些群众行为,一方面这是人民群众法律意识和权利意识的提高,另一方面也是确保人民群众能更好地行使自己的监督权,对国家公共权力的监督是宪法赋予民众的权利,而且法律也没有禁止群众的拍摄行为,“法无禁止即可为”,允许民众对民警执法的拍摄更能体现我国的法治精神。允许群众在民警执法过程中拍摄视频是维护民众监督权的体现。在自媒体时代,公安民警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公安部明确规定“民众拍摄若不影响正常执法,民警不得干涉群众拍摄”,这是警方对自身执法的自信,也是维护群众监督权的重要举措。
针对民众随手拍摄民警执法,现在一致的共识是可以保障民警规范执法。事实确实是这样,在随处可见的群众拿手机拍摄视频的今天,有人民群众的随时监督,民警不能也不敢乱来。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警察行使公权力就应该在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若没有必要的监督,执法主体的自我约束意识就会缺失,执法规范就会大打折扣。这样民警才能提升自我,规范自身的执法水平和素质。在群众的自媒体监督之下,民警的执法程序更加规范、合法,而且也避免了被执法对象事后可能会诬陷,恶意投诉民警的情况。总的来说其他群众拍摄的视频就是证明民警规范执法的证据,实际上群众的拍摄也是对民警的一种保护。
规范执法需要被看到,公安内部提倡强调规范执法,但是真正执法的现实情况,民众未必会知道,只有当人民群众亲眼见到了民警的规范执法,才能真正相信公安民警是规范执法、文明执法的。因此,围观群众拍摄的监督和执法记录仪的监督对提高民警执法可见度具有重要作用,对推进法治化建设具有重大意义。事实上对于这种视频监督不仅是民警,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务人员都应该习惯在镜头下执法和工作,应该抱着“身正不怕影子斜”的心态接受围观群众的监督。自媒体时代群众善于拿起手机拍摄视频监督公权力,不仅说明了人民的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监督意识提高了,也意味着对公安民警公正、规范、文明执法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只有全社会对公职人员的执法有了更多的信任与共识,法治化进程才能更好地推进。
公安民警执法的目的就是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大众的合法权利不受侵犯。而自媒体对公安执法的监督对国家推进法治化进程,确保公民以及被执法对象的合法利益不受侵犯具有重要作用。很多公安民警本来是规范执法的,但是自媒体造谣产生的一些虚假舆论会让公安民警寒心,备受冤屈,对民警的心理冲击是很大的,致使民警缩手缩脚不敢执法,心理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想法,担心自己的执法细节问题被扩大化,从而打击违法行为力度下降。警察由于各种纪律的要求以及担心在执法时被群众拍摄视频掐头去尾的上传网络造成“警察打人”的负面舆论,因此警察在执法时始终遵循“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原则,不敢对违法者采取过硬的强制措施,现状越来越多的人敢于对警察使用暴力,阻碍警察的正常执法。
公信力意指为某一件事进行报告解释和辩护的责任。公安公信力是公安民警长期以来执法、社会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所累积起来的财富。公安公信力是警察作为国家机器,履行社会管理职能,预防惩治违法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但是由于当下自媒体的快速发展,自媒体平台本身的隐蔽性,开放性的特点,越来越多的普通民众在自媒体平台发布一些个人对社会热点问题的看法尤其是对警察执法的随意评判,这固然是对公权力的监督具有积极作用,同时也有对民警执法过程掐头去尾的视频上传网络,捏造事实,恶意诋毁公安民警,将警察日常生活和工作细节曝光网络的情况。负面信息带动网络舆论,由此引发公众对警察的不信任,给执法工作带来难度。警察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纵观世界各国,警察队伍肩负着打击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的职责。维护警察的执法权威,是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警察执法必须具有一定的权威性才能震慑违法犯罪,但是近年来自媒体平台发布的丑警、仇警舆论,严重损害人民警察光辉形象,致使公众不敬畏警察,误导大众对抗警察执法,造成警察执法没有权威性。
21世纪是网络信息时代,网络的发展也造就了一些自媒体软件的发展,网络数据更新是日新月异,丰富了大众的业余生活。同时大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善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公安民警执法的时候拍摄视频再加上自己的一些看法评论上传自媒体平台,这对监督民警执法,维护自己的监督权具有重要意义,但是自媒体管控的缺失以及恶意网络诋毁民警执法、编造谣言,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严重影响公安执法权威。因此探究自媒体发展对公安执法的影响以及如何管控自媒体,引导正确舆论导向尤为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