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正杰
(广西中医药大学,广西 南宁 530200)
工程造价管理贯穿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根据审计人员多年的工作经验,总结相应的经验才能更好地发挥审计的作用[1]。文章对五个案例进行分析,并阐述审计思路和审计过程。
某工程园林景观项目需修建一个花岗岩石材栏杆,长约40米,高60厘米,厚6厘米,呈栏板形并雕刻图案,为该建设单位的重点景观工程。该项目施工单位A预算价约42万元,通过了工程管理部门的初步审核。审计处按当地信息价4 200每平方米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发给工程管理部门。施工单位得到审核结果后表示不认可,认为该价格能购买属于低档的材料,项目材料原计划从H省采购,如按4 200每平方米结算,施工单位将退出施工。施工单位提交了相关资料及材料价格来源,并提出材料是H省某地盛产的高档纯白汉白玉花岗岩石材,如此大块原材非常难得,且现在环保问题限制石材开采,没有特殊渠道很难买到,送审单价为11 000元每平方米合情合理,并有相关采购单。通过现场走访,审计人员发现石材并非如施工单位所说的纯白,而是灰色,并伴有较深的斑块。施工单位解释纯色汉白玉偶有斑纹是正常的。同时,施工单位提出可组织建设单位人员到材料来源地H省去考察,甚至可以进行材料化学成分鉴定,没有11 000元每平方米的价格,施工单位将停工。
审计思路:“事出反常必有妖”,汉白玉石材并非难以买到的特殊材料,在仿古建筑、景观工程中都十分常见,能经过石材市场的检验就可以得到相关的信息。
审计人员首先在施工单位提供的商家展开询价,价格比较符合施工单位的报价,但细节引起了审计人员的注意:供应商对询价内容、材料规格及做法比较熟悉,都表示见过这个询价材料清单,因金额较大,印象深刻。审计人员意识到,商家已经被“某些人”光顾过。为了准确了解汉白玉栏杆的价格,审计人员调整了思路,采取线上线下两种询价渠道。设计人员走访了当地石材装饰市场,了解到的信息与施工单位提供的信息有很大的出入。H省只是石材加工大省,而石材原来源应该为S省,S省的石材纯白无瑕疵,市场口碑好。在石材市场,审计人员分别记录了7家销售市场厂家,相同规格的汉白玉石材皆为纯白,无瑕疵,价格为900~3 500元每平方米不等。线上电话咨询6家,H省和S省的价格在1 000~3 000元每平方米不等。根据询价得到的反馈信息,审计人员形成了文字报告,考虑安装费和利润,按当地信息价4 200每平方米审核是合理的。该结果得到了工程管理部分和单位领导的支持,最终施工单位也接受了该价格。项目汉白玉栏杆最终按4 200每平方米计价,该结果为单位审减了近30万元支出。
某图书馆工程造价约8 000万元,项目于2008年完工,于2013年完成财审投资评审结算,根据项目所在地政府出台相关的文件,“项目在开工前需要缴纳中标价的2%到政府指定养老保险账户,项目竣工结算后根据金额的2%进行补交”。项目需要补交工程建安养老费(现称建安劳保费)23万元。相关的收费金额由政府部门规定,依据是财政评审中心给出的结算报告。工程管理部门根据政府出具的收费金额结果做出了处理签。相关处理签经过程序提交审计处审核。在审核相关文件时,审计人员提出了怀疑。建安劳保费的计算基数是施工总承包内容的工程,因项目除了土建安装部分外,还有钢结构屋顶工程、弱电安装工程、防雷工程等分包。财政投资评审过程中也将这几个工程合并入项目结算,导致建安劳保费的计算基数增大,而钢结构屋顶工程、弱电安装工程、防雷工程属于设备货物分包工程,不存在招标后先交一笔建安劳保费到政府指定账户的需要,而是直接将工程费拨付给施工单位,与主体施工总包项目的情况有区别。
审计思路:根据政府的相关文件,只有主体工程项目在开工前缴纳养老保险费,而项目设备货物采购的工程费已经支付完毕且不存在补缴建安劳保费的情况。政府相关部门的相关计算方式明显有误,应向政府申请调整计算方式。
经过与工程管理部门沟通,相关部门一致同意先收集工程所有合同内容结算资料,形成文件形式向政府部门争取。经过三次沟通,政府部门同意调整计算基数,建设单位应当缴纳的金额由25万元降为9.8万元,为单位审减支出15.2万元。
某项目占地面积2 000平方米,土方大开挖运工作签证14万元。原项目地块覆盖周边项目的部分遗留未运走的土方。因项目年代久远,且施工单位已退场,建设单位口头通知新建单位进场挖运土方。费用为建设单位从项目签证支出,建设单位将从遗留土方的单位扣除费用。项目开工进场后施工单位组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测绘。由于采用经纬仪进行表土测绘,施工单位提出将现场测绘草签的资料带回去整理,第二天再将整理好的测绘数据交各方签字。各方表示同意,并在第二天签字同意。项目施工后期,施工单位将该土方挖运及测绘数据以签证单形式提交业主审核。施工单位申请的金额为14万元,各方无异议并签字,但审计人员对该签证单提出异议。根据数据反馈,项目签证土方量为8 000方,根据推算,土方堆土数据高,将达到4米,比临近建筑高整整一层。而根据当时现场的情况,堆土最高只有2米,而且是零散分布。因此测绘数据存在造假嫌疑。
根据情况,审计人员提出对该内容进行重点审核。
审计思路:一是审查测绘数据及原始签字数据,经了解,原始数据由施工单位带走,已无法查找;二是查看现场图片、照片及相关影像、录像;三是查看监理日记、监理月报等辅助审核。
座谈询问:一是建设单位当时现场测绘为新进人员,各方面业务不熟悉,对当时的测绘在各方无异议下同意,并未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回去整理数据表示反对;二是施工单位称现场的数据是真实的并未修改,不认可修改数据的说法;三是监理单位称原项目现场监理辞职,当时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已同意,监理也同意,但从现场的数据来推,土堆存在问题,有必要核实。
侧面对比:审计建议将堆土涉及的几个项目施工单位邀请过来。经各施工方和建设单位人员反复确认,确定各项目遗留下的土方达到4米是不可能的,在建项目测绘数据存在问题。
处理结果:在大量证实面前,施工单位自认理亏,经过最终讨论案,在建项目按平均堆土1.5米计量,审减了约8万元支出。对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对测绘数据应当及时签字确认,对新进人员应该进行业务教育,对监理提出整改意见。
某A项目装修1-4工程为教学及相应娱乐场所装修。楼栋总建筑面积33 201.36平方米,本次装修面积为5 167.85平方米,包括拆除、装饰装修、电气工程等。装修内容包括报告厅阶梯教室、现代多媒体教室、小型会议室等。原主体建筑未涉及该部分的装修。项目经费为财政性资金,招标控制价送审前为11 451 775.25元,财政评审后为7 993 428.69元。其中音视频设备部分控制价合计2 239 339.59元。
2020年项目结算送审,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结算价为860.11万元。建设单位委托造价公司进行结算审核,审核后为776.25万元。按照三级复核制度,结算报告送到建设审计人员复核时发现,造价公司出具的审核报告中对设备的工程量与施工单位送审的工程量完全一样,这引起了审计人员的重视。建设单位审计人员分析认为,与土建安装内容相比,设备部分较隐蔽,专业性较强,非专业人士很难从中发现问题,存在较大的造价风险隐患,认为有必要对音视频设备进行重点复核。
审计思路:一是对项目图纸与现场实际进行核实对比;二是检查项目施工日记、监理日记,对音视频设备的进场验收单位铭牌进行确认,确定是否符合清单和相关招标要求;三是咨询各单位对进场前和进场后的设备复核情况是否有相关记录。
审计过程:由于音视频设备比较专业,审计部门委托专业人士进场对照清单。问题如下:一是部分实际安装的P3室内高清LED显示屏尺寸与清单不符;二是虚报部分LED显示屏的配件(如数据接收卡、开关电源、视频处理器、电脑)数量;三是个别设备(如专业调音台)型号与清单不符;四是存在按照图纸及清单安装的设备用不上的问题。建设单位工程管理部门及监理并未准确把握设备的清单型号,只是简单地查验工程量和产品说明。建设单位委托的审计单位审价公司在整个项目的跟踪审核过程中并没有完全履行职责,设备进场时没有在场,在结算过程中也未组织专人进行调查核实。
事件处理结果:该项目报审金额为860.11万元,第一次审计结果为776.25万元,经过组织的现场开箱验证后,重新出具的结算审核结果为760.53万元,两次审计结果相差16万元。由于此事件纠正及时,并未给建设单位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建设单位审计部门约谈项目委托的审计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并进行管理扣分,对工程管理部门提出整改意见。
某工程招标控制价为68 286.22元,下浮10.03%后的合同价为61 437.11元。工程管理部门于2021年4月13日提交送审申请函及其他结算资料。审计人员在结算审核中发现,该项目取消了原预算书中的实心砖墙、块料墙面、墙面刮腻子等建设内容,累计金额为33 509.27元,取消该部分建设内容在送审资料中未提供相关审批及签证手续,结算书显示完成相关取消内容。在审计人员告知后才于2021年7月6日补交了一份未做取消项目的说明函,且函中只说明了其中一部分取消内容,未列明全部取消内容。
该工程合同约定合同承包范围内的固定单价包干,按照工程量据实结算,但提交送审的结算书的单价大部分超过了原来控制价的单价,差价最多的是某品牌电线规格为ZR-B V-4mm2(含安装)送审单价为216.9元每米,原单价为3.26元每米,送审单价是原单价的66.53倍。按照竣工结算审计规定,建设工程管理部门应对竣工结算进行初审。送审单价与原单价不符,且送审结算价超过合同价一倍,说明工程管理部门未按照该规定在将工程结算资料送审计处审核前对结算进行认真初审。
审计思路:一是对于取消不做的建设内容,施工方主动办理签证的少,需要监理和工程管理部门主动拟办,否则将出现工程款超付的风险。审计人员建议监理和工程管理部门重视取消项目的变更签证,及时办理。二是工程管理部门对项目的建设过程比较了解,作为管理工程的第一道关卡,应及时反馈项目建设情况。项目建设增加工作内容会提高造价,涉及切身利益,施工单位处理比较迅速。而取消的内容,施工单位可以以时间换空间,蒙混过关,以拖待变。工程管理部门须严格按照竣工结算审计实施细则的规定,对竣工结算进行认真初审后再将工程结算资料送审[2]。
工程造价问题往往发生在建设的各个环节。只关注项目的结算点往往处于被动。要做好工程审计全覆盖,就要将审计的关口前移,使审计更具主动性,克服原来审计的被动性和局限性,掌握审计的主动性[3]。全覆盖审计包括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勘探设计、招投标、合同管理、设备采购、工程管理、工程造价、财务管理、后期评价等过程的审查和评价。其目的是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效益,监管建设资金,防止损失浪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4],同时加大审计监督力度,降低完全事后审计的风险,从而有效发挥审计部门的“免疫功能”。
在审计过程中,内部管理部门或相关单位为了推卸责任或共担风险,将一些本应由其行使和承担的工作职责让审计部门参与确认,如对材料品牌、规格、价格的选择和确定,设计变更方案的选择和确认等。而这都偏离了审计的监督职能,使审计部门承担了不应承担的审计风险。因此,跟踪审计要想发挥应有的客观性、独立性、公正性,就必须分清各方的职责,不能事无巨细地参与建设项目的方方面面,不能越俎代庖行使其他部门或单位的职权,防止出现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倾向,避免越位引发的审计风险。
审计工作人员是开展审计工作的基础,而合理严谨的审计制度程序是高效开展审计工作的保障[5]。应完善相关制度,使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人才是最宝贵的资源。审计人员的素质、专业能力等都会影响到审计质量和审计效率。审计人员必须接受各方面的培训,包括审计信息化培训,向科技要生产力。此外,审计单位还可招聘相关专业人员,实现审核专业化。
工程造价管理就是指遵循工程造价的运动规律和特点,运用科学、技术原理、经济、法律等管理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的工程造价问题。我们应该在工程实践中遵循这个准则,坚持运用各种方法处理造价问题。审计管理能使工程造价趋于合理,压缩不合理的造价空间,避免资金流失,使投资效益更高。同时,要注重总结和运用工程造价案例提供的经验,使工程管理更规范,避免不必要的政治风险和经济风险,最终使管理工作规范化,使工程审计更好地为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