阙薇 解静
镇江市生态环境保护调度中心 江苏镇江 212000
自2020年7月以来,有群众多次通过“12345”政府热线、致信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厅、市生态环境局一信多投等方式,举报丹阳市延陵镇行宫村原窑厂取土坑内被非法填埋大量垃圾。根据前期调查及核实,举报地点均为同一处,被举报的实为丹阳市延陵镇的丹阳市永鑫建材厂,该厂主要从事多孔砖的生产加工项目,按照丹阳市砖瓦行业整治要求,该厂已于2019年12月底关闭。
延陵镇政府对原永鑫建材取土坑周边区域及内部10余米进行深挖,发现原取土坑东北侧地表内部5米以下确实填埋着大量垃圾,遂立即开展调查。目前,现场挖掘工作已全部结束,挖掘最深处约11米,取土坑内填埋处里的垃圾和土壤混合物约60000立方米全部清出,堆放至厂房西南侧,并在固废堆放处底部铺设防水薄膜,间隙水经监测后统一运送至污水处理厂处理。清理结束后,将在固废和土壤混合物堆放处挖掘排水沟、覆盖防尘网,防止二次污染。
目前案件整体基本查清,原永鑫建材负责人张敏、张良2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丹阳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根据犯罪嫌疑人交代,因国土部门要求对砖瓦厂用地进行复耕,所以他们就委托其他人用拆迁下来的砖瓦对原取土坑进行填平作业,后发现受委托方拉来的不是废旧砖瓦,而是装潢垃圾和废旧塑料,遂要求受委托方停止填埋并将已填埋的装潢垃圾和废旧塑料清理干净,恢复原状,但是受委托方已无法联系。
正文:
近年来,尤其2020年下半年以来,我市发生多起砖瓦窑厂取土场(坑)中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垃圾废料等案件。
随着我省人口不断增加、耕地不断减少和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而砖瓦窑业是耗土毁地的大户,早在2002年,江苏省人民政府便已出台《关于进一步整治砖瓦窑业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意见》。为了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切实保护耕地,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全省砖瓦窑业开展了综合整治。通过开展砖瓦窑业整治,也是保护生态环境,坚持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措施。
根据统计,全省4000多座轮窑和7000多座小土窑,缺少规划,盲目发展,占用了大量的耕地,无序甚至非法挖田、挖坡,造成生态严重破坏,耕地质量明显下降。从砖瓦厂排出的有害气体(主要是氟)及粉尘,严重污染环境,影响农作物产量和品质,给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如不大力整治,将对人类赖以生存的耕地资源、生态环境等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只有加强砖瓦窑业治理整顿,才能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将全省的砖瓦生产企业纳入规范管理、合法生产的轨道,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多轮整治,我省范围内关闭了小土窑及18门以下简易轮窑;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古迹和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沿江河湖渠边及其他需要特殊保护区域范围内的砖瓦企业;国道、省道、铁道、机场和重要旅游线路两侧直观可视范围内的砖瓦企业;没有土源、破坏耕地的粘土砖瓦企业;存在少量土源或者外购土源的企业等等。因此,我市境内也有多家砖瓦窑厂经过环境整治后被予以关闭,企业面临停产。
根据政策,关停的砖瓦药厂应当拆除并进行复垦。原本获益的企业一下子没有了收入来源,有的企业及时转产,有的企业开展了技术改造,改进生产工艺,提升装备水平,提升产品档次,生产能够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材产业,得以保留。但是,也有一部分企业则滋生了违法犯罪的念头,利用取土坑的空间,直接或间接牵线搭桥,寻求地下固体废物利用处置利益链,非法唆使外地区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甚至危险废物前来倾倒,更“方便”的是,利用企业关停前的取土设备,可以做到“专业化”填埋。趁着夜黑风高,一方面引导外地车辆进入取土坑区域非法倾倒固废,另一方面自行利用取土设备及时覆盖,隐藏违法事实,天亮后便“天衣无缝”。因此,引言中介绍的丹阳取土坑非法填埋的案例,挖出的填埋物堆放现场,肉眼可见是一层土一层垃圾,前后覆盖十余层,十分“专业”。
因此,为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切实消除环境隐患,举一反三,全市范围内开展砖瓦窑厂取土场(坑)回填物集中排查整治工作迫在眉睫,也理应是一项常态工作。
此项工作在于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注重标本兼治,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和主管部门监管责任,全面摸清全市关闭砖瓦窑厂取土场(坑)现状,建立存在问题清单,严厉打击利用复垦回填非法填埋、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为我市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各地政府应当全面排查近年以来(可以是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以来)砖瓦窑厂取土场(坑)及其他可疑复垦地块的点位信息,对涉及投诉举报的应溯及以往。对已经复垦的地块,要对复垦方案、回填物种类、性质、来源、数量及复垦验收等资料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对回填物信息不明确或者可能存在垃圾等固体废物倾倒填埋的复垦地块,采取查阅卫星图片、走访调查和钻探勘查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实,并形成问题清单;对尚未回填和复垦的取土场(坑),要排查是否存在非法填充、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行为,并形成问题清单。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点位,要根据填埋物种类、性质,逐一科学制定开挖和处置方案,限期完成整治任务。整治过程要加强开挖、转运、贮存、处置各环节的现场管理,对清理出来的固体废物和受污染土壤要做好台账和交接记录,落实规范安全处置去向,避免产生二次污染,并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生态修复工作。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到位。
对于此项工作,属地政府应该是排查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统筹推进专项整治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生态环境部门负责排查整治工作的调度推进,牵头负责排查出的危险废物和工业固体废物的属性鉴别、开挖、贮存、处置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行为查处工作。自然资源部门牵头负责关闭复垦地块的固体废物排查整治工作。城管部门负责牵头排查出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属性鉴别、开挖、贮存、处置的业务指导和违法行为查处。住建部门负责牵头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的业务指导工作。公安部门牵头负责对非法填埋、倾倒和对方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的案件侦办工作。
持续开展好此项工作,各项保障机制也是必不可少。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迅速制定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以乡镇街道为排查主体、建立排查整治联络员制度,扎实开展排查整治和日常调度推进。二是要强化部门联动。各地要充分发挥部门联动作用,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生态环境、住建、城管、公安、纪检等部门协调沟通,建立信息共享、督查督办、联合执法的工作机制,形成监管合力,加大对非法填埋、倾倒和堆放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依法坚决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等犯罪行为。三是要加大查处力度。各地要充分运用“12345”等举报渠道,鼓励群众进行举报投诉,对发现利用取土坑和复垦地块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的违法行为,要从严从速查处,坚决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本次整治排查工作中发现属地责任不落实、瞒报虚报、弄虚作假、排查不彻底、整改进度慢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四是要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相关部门要以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为契机,将工作中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做法及时转化为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有效防范砖瓦窑厂取土场(坑)及其他复垦地块回填物和非法填埋、倾倒、堆放固体废物违法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