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莉芳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泸州 646200)
国有企业要想健康稳定且持续发展,必须要重视纪检监察工作,合理地将纪检监察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起来。纪检监察工作不是一成不变的,需要合理依照时代发展的变化,充分调整其中的“血肉”,并在市场经济不断变化中,推进企业发展与进步。为此,为进一步推动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纪检监察人员应切实从企业自身发展情况出发,在实践与创新中不断完善,从而促进我国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进行。
国有企业是保障国民经济的中坚力量,在国际市场竞争中占据重要位置,加快自身做强、做优、做大,保持高质量发展,成为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特别是要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一带一路”倡议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确保国有企业保值增值,推动国有企业质量和效益双提升,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效,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和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科学执纪审查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规范化建设的基本前提。但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现实工作与理想差距较大,无法阐明执行权、决策权、监督权的差异,也没有制定明确的权利主体辨别体系,致使执纪审查职能和方式弱化、虚化。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大多没有结合行业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管理,有的未能很好地厘清监督对象边界,对监督对象不能做到精准识别,导致监督力量被分散弱化;有的开展专项监督不够,较少针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开展专项监督,导致监督效果受到影响;有的监督方法较为单一,大多采取谈心谈话、信访举报、会议监督等传统方式,难以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监督浮于表面的问题。
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下级的监督较为顺畅,但对于“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存在不同程度的缺位、偏软或乏力等问题,主动监督的意识相对偏弱,不利于反腐工作的开展,无法满足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的要求。
随着国有企业内部工作的不断改革,深化职能建设,转变管理方式,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成为我国企业工作的基础。在新形势的影响下,应积极建立对应的改革制度,创新纪检监察工作的体系,更好地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与建设。国有企业大多是集团式的工作方式,党委建设下有多个二级或是三级企业党委及若干个直属党支部。面对如此庞大的管理结构体系,集团内部的纪委与纪检部门应认真思考如何发挥相关职能,充分进行改革与创新。全面落实中央对于推进纪律检查工作体系的相关要求,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工作领导,充分拟定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工作巡查体系,并根据考察意见,建立有效的报告工作机制,面对反映工作情况及人员作风问题的线索,应同时向多个上级纪委部门进行报告。企业发展的最重要基础就是生产与经营,为了能够让企业有效存活下去,相关纪检部门应积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既要将基层党支部工作做好,也不能过分影响到生产经营,这给企业的纪检监察工作带来了非常严峻的考验。因此,在国有企业的发展中,基层党组织应合理推动创新意识建设,积极总结企业发展过程中纪检监察工作的优秀经验,充分制定出一套符合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标准,同时要让相关人员上手快、见效高,使企业纪检监察工作充分落到实处,不断推动企业纪检工作制度的改革与发展,为国有企业的进步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纪检干部要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要发扬光荣传统,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成为立场坚定、意志坚强、行动坚决的表率。纪检监察人员要以身作则,规范好自身的言行,然后才能有底气去监督别人。企业党委组织人事部门也需要配合纪检监察队伍的素质提升工作,为纪检监察人员提供培训的便利条件。在培训知识面上要更广泛,扩大纪检监察队伍的知识储备。对于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如金融、法律、财会、经济、规划建设、招投标等专业知识,都可以纳入培训体系。对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线索或者具体问题进行总结,对于涉及的专业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提高纪检监察队伍的风险识别能力,及时发现企业生产经营中的疏漏。也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培训,选拔可造之才到上级培训班或者纪检监察部门去实践学习,通过“一带一”的指导、专业的培训,提高监察人员的实践水平。还可以组织开展纪检监察交流会议、交流培训等,不断地对工作方法进行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专业性和规范性。
特色纪检监察制度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基础保障。省纪委、省国资委可以带头进驻生产开发、经营管理的集团,督促国有企业单位、纪委研究针对特色领域资源的生产提出监督方法。在开发意向、生产目标、协作模式、投资规模等方面,细化监督方式、内容、步骤,杜绝“匆忙胡乱立项”“定向生产开发”“低价无偿对外输送”等问题。同时,紧盯“新部门、新领域”,从产品销售、投资融资、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入手,综合利用预先制定防控措施、重编职权目标、明确企业关于商务活动的监督预警办法、汇集廉洁风险信息、修改企业关于严肃查处收送红包的实施办法、修改健全企业关于公务用车规定等手段,严格财务管理、审计管理、审批管理、会议管理、作风建设、基层调研等保障制度。在建设特色纪检监察制度的基础上,为了形成对党员干部的纪律威慑,可以从严肃审查处理违法乱纪问题入手,建立健全办案组织协调机制、腐败问题及时发现机制。前者主要是依据上下联动的原则,利用国有企业子公司覆盖面大、单位层级多的特点,在进一步健全查办案件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基础上,建立完善的公司、子公司纪检监察机构协同查办案件、重要线索或重大问题请示汇报制度,以及专题联席会议召开制度,形成查处国有企业内部违法、违纪行为的合力;后者主要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关、国有审计部门在横方向、纵方向的沟通联系机制。在健全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制度、机构的前提下,以提前发现腐败问题效率作为沟通重点,着重关注社会危害大、作案快速、隐蔽性强的金融类违法违纪问题。
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要使企业员工满意、企业管理层放心。时时刻刻都要急员工之所急,想员工之所想,一切以人民为中心,以企业中心工作为落脚点。纪检监察部门要改进工作作风,扎实推进深入市场、深入基层、服务员工各项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基层情况,为员工解困。同时,要做到厘清责任清单,做到监督工作清单化,落实、落地、落细,从企业横向各职能部门到最基层的分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建立“企业廉洁风险清单”,要求企业各部门、分公司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发展实际,参考“企业廉洁风险清单”内容建立符合自身的风险控制清单,严格按照清单内容抓好贯彻落实,并将本单位的清单建立健全情况、执行情况定期进行反馈,不断充实丰富“企业廉洁风险清单”,形成风险控制的闭环机制,形成监督合力,推动企业纪检监督向高效能转变,从而为企业中心工作排除隐患,使企业管理层放心,助力企业稳定健康发展。
综上所述,纪检监察工作一直是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因素,在防范风险、提高管理效能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为使我国国有企业获得更加长远的发展,必须做好企业内部纪检监察工作,让纪检监察部门在促进企业发展、改善企业内部环境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不断推动国有企业迈向正规化,为建设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型国有企业打下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