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财政部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4号》明确:(一)关于社会资本方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同的会计处理。该问题主要涉及无形资产、或有事项、收入、借款费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准则。PPP项目合同,是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依法依规就PPP项目合作所订立的合同。(二)关于基准利率改革导致相关合同现金流量的确定基础发生变更的会计处理。该问题主要涉及租赁、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金融工具列报等准则。基准利率改革是金融市场对基准利率形成机制的改革,包括以基于实际交易的近似无风险基准利率替代银行间报价利率、改进银行间报价利率的报价机制等,例如针对伦敦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LIBOR)的改革。
为了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9年7月印发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相衔接,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最近,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组织修订了《第22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经济责任审计》,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进一步明确了经济责任审计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完善了经济责任和经济责任审计的概念;扩大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对象范围;规范了经济责任审计计划管理;丰富和细化了经济责任审计的内容;增强了对审计评价的要求,引入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调整了责任类型,同时明确了领导干部承担不同责任的具体情形;细化了审计报告的编制和报送程序;进一步明确了内部审计机构在推动审计结果运用方面的职责等。
最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通知,拟开展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填报接受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的工作。各会计师事务所(含分所,下同)指定专门人员负责填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本会计师事务所用于接收银行函证回函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信息,并访问“中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如实填报。此次填报采用在线填报的方式,自通知下发之日起开始填报,之后会计师事务所可随时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删除或更改所填报的信息。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所填报的地址能够及时、通畅地收到回函,所填报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能够使银行在必要时及时、通畅地与会计师事务所取得联系。会计师事务所在银行询证函上填写的事务所名称应当与报备的全称一致,以防止银行因为查询不到相关信息而拒绝回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