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登陆 贵州省毕节市防治石漠化管理中心
在推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推动林下经济改革是改革的一项重要方向,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要求,是实现当地经济再发展的有效抓手,也是提高农民收入的有效方法。我市具有非常丰富的森林资源,对于发展宁夏经济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为此我市需要以宁夏经济发展作为切入口,深化推进林权制度改革,实现近期得利、长期得林、以短养长的发展目标之一。
林下经济是指以森林资源为基础,大力发展养殖业、森林旅游业、种植业等多种不同的产业。林下经济是制度改革背景下产生了全新的经济模式,林下经济充分运用了各项资源,加强了优势互补,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一般而言,发展林下经济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作用。第一,有助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林下经济是一种全新的经济模式,发展林下经济可以提升当地经济的活力,提升当地经济发展质量,有助于促进当地经济转型发展。第二,有助于提高农民收入。林下经济主要是与农村产业为基础,发展林下经济可以带动当地农民致富,丰富农民收入来源渠道,有助于提升农民的收入水平。第三,推动经济转型。随着现在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注重推动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而林下经济就属于第三产业类型的经济,林下经济的发展可以推动第三产业经济的发展有助于实现毕节市经济结构的调整,从而提高毕节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质量。
毕节市拥有丰富的森林资源,有得天独厚的气候资源,有种类繁多,适宜林下发展的中草药资源,有“中草药育盆”之称的林下经济产业发展优势。然而,这些丰富的资源并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如毕节市一些县级林业主管部门没有确定分管领导或分管领导因负责事务太多,主要精力都用在其他工作上,没有认真完成上级下达的林业改革精神,导致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出现困境。
第一,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组织运作不规范。毕节市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大多是以村干带头、专业大户牵头、技术能手牵头、农村能人牵头和依托龙头企业等形式组建,这些合作组织没有严格按照我国法律规范运行。例如,一些成立并注册登记了合作组织,但没有设立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机构;一些只设立了理事会,但组织机构不健全;一些没有财务管理人员;一些有内部财务管理人员,但财务管理机构不健全等等。
第二,缺乏服务机构。在推动民权服务体制改革的过程中,林权管理服务机构是改革的一项重要方向,林权管理服务机构主要是做好各项管理工作,同时还需要服务广大民众。在2015年以来,许多地区已经根据上级文件要求,将原有的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规划至不动产登记部门,这导致原有的林业管理工作任务出现了管理真空的现象,存在无人抓管理的局面,致使林业管理工作长期停滞不前。
随着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的进一步深入,林业经营呈现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林权结构分散化的态势,要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实现林业增效、林农增收,需要走林业产业化、规模化、节约化的发展之路,需要流转林地资源,归并、集中给善于经营、管理的经济组织经营管理。例如,在2015年,毕节市下属某区县存在林业资源管理问题,突出矛盾得不到有效处理的现象,因此毕节市在当地推行的三权分置的试点管理活动,通过三权分置的工作方式,探索出了全新的管理模式有效解决的矛盾,同时也推动了林业管理工作的质量。但是由于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能职责要求,原由林业主管部门实施的林地确权、登记、颁证,权属纠纷调处等工作整合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按照“人随事走、编随人走”原则,各县(区)原林权管理服务中心机构和人员基本成建制划转到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工作随之停滞。
毕节市经济总量小,人均经济收入低,大多数林下经济经营者缺乏资金,融资又困难,导致许多林下经济经营者受到资金方面的限制,致使林下经济产业发展运行缓慢,发展后劲不足。例如,一些养殖专业合作社养殖了本地土鸡,可在养殖的鸡苗快要出栏时受市场环境影响,无法按期销售,多饲养了两个多月,成本增加,导致合作社几乎倒闭。
首先,缺乏经营管理知识。由于管理水平低下,组织化程度不高,有的经济组织没有相应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有的有管理制度,但没有相应的管理机制;其次,缺乏市场供求信息。在种养品种选择、经营规模上存在盲目性,不能适应市场需求。种养产品生产出来后,没有与生产企业建立供求立合作关系,没有合理的销售渠道,有的甚至等待收购者上门收购或零售。有不少经营主体甚至造成项目失败。最后,缺乏先进的种养殖技术。一些林下经济创业者争到启动资金,在没有成熟的种养殖技术、不了解市场前景条件下即开始发展林下经济,造成资金、资源、人力物力的浪费。
为了促进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纳入各级党政领导的议事日程,对发展林下经济作安排部署。与此同时,需要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强适宜林下经济发展的优势品种的研究与开发力度,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等。县区需成立由林业、改革发展、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组成的林下经济发展领导小组,明确各单位目标责任及责任人,将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纳入各级各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实行严格的奖惩制度,对发展林下经济成效显著、带动力强的经营主体给予资金奖励,对公职人员在发展林下经济各环节工作懈怠、不作为、乱作为的,严格追究责任。
首先,要加强市、县级林业产业发展服务机构建设。为此,建议市委、市政府按照“撤一建一”的原则,恢复原“县(区)林权管理服务中心”,落实不少于5人的机构和人员编制,长期从事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指导森林、林木、林地承包经营及有关合同管理,监督林权流转交易等职能职责,为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林业政策、法律咨询等服务。
其次,加强市场流通体系建设。毕节市需要建立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使用权、相关林产品流转交易市场,为广大林农和林业生产经营者提供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交易、融资、相关产品供求信息、交易价格等服务。
最后,提高毕节市物流运输效率。为了提高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的效率和质量,毕节市还需要加强自身的物流运输效率,通过高质量的物流运输,以便可以提高林下经济变现的速度,最终提升林下经济发展的质量。
为了促进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毕节市可以按照“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发展格局,选定一到多个主导产业,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建立林下经济试点、示范基地,发展林下经济产业;制定林下经济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目前,毕节市除个别县区发展思路比较清晰外,其他县区基本没人统筹林下经济发展,更谈不发展思路。为此,建议毕节市各县区开展广泛调研,制定符合当地实际的林下经济发展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逐步实施。
为了促进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建议创新财政扶持政策,毕节市每年稳定安排一定资金扶持林下经济经营者。在扶持的过程中,可以以经营该项目的集体经济组织或法人为征信主体,提供征信证明及所需项目资金申请,由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审查后,确定合格后签署还款合同,最后划拨补助资金。对于毕节市而言,通过采取这种扶持方式可使受益群体增加、辐射面增大。除此之外,对扶持项目进行评估,对于项目实施效益好,带动农户多的集体经济组织可综合评估奖励;对项目实施不好甚至造成资产损失的可根据综合评估结果减免扶持资金,甚至可以追究法律责任。
为了促进毕节市林下经济发展,人社部门每年可以定期、不定期组织培训活动。对现有集体经济组织致富带头人进行培训,可以由乡、村推荐年轻人作为致富带头人进行经营管理培训,以增加致富带头人的经营管理水平。还可以加强与农林专业职业技术院校之间的合作,可以与学校达成战略合作协议,广泛开展农业产业、林下经济种养殖等技术培训,以提高农村新型农民的专业技能。
为了促进毕节市林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毕节市还需要不断完善相关政策,通过相关政策规范林下经济的发展秩序,使林下经济可以得到可持续性发展。在制定相关政策时,毕节市可以参考其他地方在林下经济发展中所积累的宝贵经验。在出台相关政策之后,毕节市还需要不断的修缮政策条款,需要根据林下经济发展的状况不断完善政策条款。与此同时,在出台相关政策之后,毕节市还需要出台政策解释条款,以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
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为了可以推动毕节市经济社会持续性向前发展,毕节市需要大力推进林下经济向前发展,通过林下经济发展带动整体社会经济发展。综上所述,毕节市需要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科学编制林下经济发展规划,创新财政扶持政策,加大培训力度,出台法律法规,以推动毕节市林下经济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