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景隆
哈尔滨体育学院研究生院,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8
中国传统文化体系十分庞大,优秀文化更是数不胜数,2017年《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中曾明确指出:“在5000多年文明发展中孕育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沉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是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的丰厚滋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植根的文化沃土,是当代中国发展的突出优势,对延续和发展中华文明、促进人类文明进步,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在当下的生活节奏下,许多需要耗费巨大时间精力的文化传统正在慢慢的消失。“山积而高,泽积而长”,优秀的传统文化是我们来自于历史深处的文化自信,是经过漫长岁月的洗礼沉淀和历史轮回的反复检验的,最基础,最根本的文化自信源泉,习总书记曾经强调:“只有根植于中国历史文化,根植于中国大地的人民情怀,才是醇厚的。”继承和发扬中华民族优秀的传统文化,有利于坚定我们的文化自信,而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在百年前那段中国文化几近失声的屈辱岁月中,给予中国人民最深沉,最坚实的依靠的,正是当时被我们称为“国术”的中华武术,正如这个词令人浮想联翩的那样,武术从来不是某一家某一派,而是作为一个集合体,每当民族处于危难、受辱欺凌的时候,武术总能唤起群体认同感和集体无意识,并具有打动成千上万中国文化身份的人的心灵的力量,[1]蓦然回首,武术项目的发展却长久以来不尽人意,甚至令人唏嘘。一百多年来,武术的每一次发展始终都是传统文化与西方文化斗争的焦点,有任何传统武术的新闻报道都会引起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邱丕相教授曾感叹:“武术的命运,人们淡漠它吧,却也大都关切。”[2]
上世纪八十年代,国家在挖掘保护传统武术时,就已经将武术这一名词割裂成为各家小门派,这些“传统”门派并不全是所谓的“源流有序,自成体系”,学习者会发现光太极拳就有陈、吴、武、孙、杨等数个不同派别,本着出于保护传统的出发点并没有人反对,应该批判的是继承和发展时这些“门派”都成为后来散落在全国各地的限制中国武术发展的分力。抛开那些形而上的“传统”武术理论,武术在本质上是一种防身、健身、养生手段,与其他体育项目一样,有自己的价值观,道德观,伦理观。而相较于几乎同时代开始“现代化”的亚洲“搏斗运动”——跆拳道和空手道,中国武术是唯一打练分离,舍弃对抗而选择表演的格斗运动,许多学者都认为虽然国家为武术“入奥”制定了许多方针政策并且进行了一系列改革,但中国武术正在走一条“削足适履”的发展道路,[3]竞技武术套路不具备技击性这本身就违背了武术的本意,近百年来我们一直以西方竞技体育的标准来制定中国传统武术的改革方案,据悉,当时体委的相关领导在看完体操的比赛后表示,就按体操的模式来制定武术竞赛规则...它一直是体操的翻版。[4]武术被硬塞到体操的规则框架下,除了新奇的器械加入,其他表演性质难以企及自由体操,自然也就没太多人在意。武术套路运动看似轰轰烈烈的国际化发展,其实几近枯竭,邱丕相教授在接受访谈时就一针见血地指出:“虽然说我们的武术有140多个会员国了,但水分很大,很多国家是几个华侨在那里撑着。”[5]在十多个版本的规则更替下,中国武术并没有走出体操规则的桎梏,反而更加削弱了武术的技击内涵,更勿言武术文化。技击是武术套路的动作之源,实战是检验动作有效性的唯一标准,而当前的瓶颈与争议恰恰就在这的焦点。理论上的武术上不了擂台,即使勉强上去也只能败下阵来,没有了技击,传统武术就无从谈起;没有了技击,也就没有了所谓的传统武术套路。[6]长期打练分离的武术套路畸形发展,就导致诸如徐晓东事件、马保国事件不可避免,随着类似事件不断曝光,公众对武术的映像也走下神坛被推入井中,自媒体的畸形发展与监管的不利更是对传统武术落井下石。一百年来,武术的发展一直是自上而下的,武术在被动地发展过程中对真正草根的传统武术参与者影响不能说微乎其微,但也无法真正触动这些传统的学习者、继承者。这种剑走偏锋的发展模式,只能越来越背离中国文化的传统,使中国武术的文化身份变得模糊,文化内涵越来越浅薄。[7]
武术作为一种格斗项目,其出发点和最终目的就是用最短的时间使对方失去反抗能力,孟子曰:“故君子有不战,战必胜矣。”因此,传统武术在古代格斗中是一种没有限制的搏斗拼杀,而在一般练习中,为了达到以和为贵的目的,对练套路应运而生,既能类似实战,又能点到为止。相较于搏斗运动,套路提供了一个更为平和的,在动与静之间的缓冲地带,将暴力搏杀技术演绎为简单招法,一人即可,老少咸宜。现代竞技武术套路运动的发展其实是举国体制下的一个缩影,举全国之力,集全民之智,利用有限的资源尽可能地快速将其推向世界,而当前这一目标已基本实现,随着中国的影响力不断提高,国外的孔子学院亦与日俱增,而竞技武术套路的局限性也日益显露,竞技武术的发展与传播是利弊共存的,一方面它以套路的形式让一部分中国武术走出国门走向世界。另一方面它又存在自身的局限性,因为他只是中国武术众多流派和技击形式的一小部分,并且由于竞技武术迎合奥运脱离技击本身而逐渐“新、美、高、难”,使得它在大众健身领域无法开展,这就使得武术项目逐渐脱离人民群众,曲高和寡。长久以来,我们视“入奥”为武术的最终归宿,在“中体西用”的引导下尝试把中国式体操推入奥运会,但是一直未能如愿,其实很大一部分原因是在于我们自己,国内武术论坛、体育活动、比赛看似轰轰烈烈,却一直未能冲破旧时的桎梏,传统武术有很多狂热者,追随者,观看武术套路比赛的观众寥寥无几,“就连武术界内人士也纷纷抱怨看不懂现在武术比赛”,[8]只是一场裁判员和运动员的走马观花的表演而已。所谓的“起势快,定势稳、手眼身法步,精神气力功”外加体操类翻腾的“套路之美”只是武术格斗中的衍生品,片面追求套路美就是舍本逐末,如是而已。就像邱丕相教授说的那样:“所取得的成就足已证明,竞技武术已成为当代武术中重要的一支。它是“中体西学”的产物,所处的地位很高,但绝不是武术的全部,也不是发展武术的唯一模式。”[9]传统武术被生硬地套入体操的框架下重点发展了二十年后,随着国际影视的“功夫热”,有技击对抗性的散打才开始被重新重视和试验发展。再后来,短兵的竞赛项目也被一度学界热议。徐伟军教授指出,正如把水分为氢和氧,被分解后二者都不再具有水的属性一样,这种分解后的武术也将不再具备武术的原有属性,因而逐渐被异化为“两条道路上奔跑的车”。[10]程大力教授甚至批评:“竞技套路则是纯粹人工化行政扶持出来的项目,既无民众基础,也无商业市场,全国大赛也几乎无一个观众。”[11]仔细想来,当前武术发展的困境犹如庄子笔下的“浑沌”,人欲扬其善颂其德,曰:“他技皆只专一长,善拳、腿、摔之法,此独皆有,尝试弃之”。日弃其一,七日而武术死。
没有缘于传统的创新,是苍白且没有底蕴的创新。所以,关注传统、学习传统、应用传统、才可使传统不断的流淌。[12]要创新发展传统武术,使传统武术从保守落后中脱离出来演变成现代武术,封建、教条、迷信、亘古不变不是武术,现代武术若欲发展就必须剔除这些落后思想,取传统武术技击之长,文化之长,使之成为当代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代表。当我们审视奥运项目时会发现,搏击类项目有柔道(1964年入奥)、跆拳道(1988年入奥)、空手道(2020东京奥运会项目)、摔跤,拳击,武术套路作为表演类的项目参与竞争难度可想而知,虽然武术已被列为青奥会项目,但从项目分类上看——男女长拳全能和男女太极拳全能4个小项的比赛,其中长拳全能包括长拳和棍术项目,太极拳全能包括太极拳和太极扇项目——可以看出,武术套路项目的分类趋于整合,即不再以一场或一次比赛论输赢,而在于多次多项的成绩总和,其中不但是因为原有武术竞赛项目分类过多而杂(这也是武术至今未能入奥的原因之一),而且不够全面和客观,裁判很难在不到两分钟的时间内了解运动员的真实水平,且时间过短和单一项目竞争限制了运动员自身的发挥,也违背了人全面发展的原则。除此之外,笔者认为,既然已经将武术套路推到聚光灯下,若竞技武术套路最终以此为导向,还应将短器械加入进来,即不再规定器械,而以自选长短器械各一并同拳术一起计入总评分;同时对练也可以加入进来,相较于个人单独演练,对练——无论是徒手对练、器械对练还是徒手与器械对练——其观赏性要远远高于个人自选套路,创作空间也更大,变化更多,至于项目分类可以参考已有的规则体系,甚至可以放弃以拳种分类,这样更能带动和激发远动员和教练员的创作热情,从而不断提高对练套路的技击性、真实性和观赏性。
考虑到奥运项目器械类对抗只有击剑一项,如果我们去看一些短兵比赛,其实和击剑的差别并不明显,所以要想在传统项目上创新,可以考虑试验长兵的比赛和制定相关竞赛规则。中国武术大辞典收录的“长兵”一词有四个意思:(1)能远击的兵器,弓矢之类。《史记·匈奴列传》“长兵则弓矢,短兵则刀铤。”(2)装有柄杆、形制较长的兵器,与刀剑--类短兵器相对面言。《战国策·西周策》“故使长在前,强弩在后,名日卫疾,而实囚之也。”鲍彪《注》;“长兵,戈矛之 属。”(3)现代武术器械的类别。凡枪,棍、大刀等长形器械和装有长柄杆的器械,统称长兵。(4)武术对抗性项目之一,是以枪的形制和技术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对抗性竞技项目。三十年代出现于首届“国考”。1952年天津市民族形式运动会亦列此项。[13]笔者倡议的是最后一种竞赛,也是历史上离我们最近的概念。既然现在已经将武术作为一种运动项目发展,那么武术最突出的特点不仅在于文化底蕴,更在于徒手和器械的技击方法,仅以棍术举例,棍法就有劈棍、扫棍、盖棍、云棍、揭棍、撩棍、挑棍、压棍、拨棍等十多种,相较于其他的同场对抗性奥运项目,长短兵正是武术最突出的特色,鉴于奥运项目中已有击剑,开发武术长兵的比赛规则与形式正是填补空白和传播武术文化的重要突破口。在很多传统武术派别中都有长兵的单练、对练套路,比如形意枪,太极十三杆,咏春六点半棍等诸如此类,在研究长兵竞赛时要考虑两点:一是长兵规则基础。文献资料显示,长兵基本规则是根据传统习练枪法的习惯和经验总结的,一般竞赛是在直径10米左右的圆形场地上进行,运动员身着护具,头带护面,并须击刺规则所规定的身体部位。在对刺过程中,采用命中积分和击倒相结合的方式分判胜负。一般为3个回合,每回合3分钟,回合之间休息1分钟。也可采用计算命中枪数与时间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竞赛。[13]传统武术岌岌可危更多是因为他所赖以生存的环境发生了变化,当前的土壤不再适合他的生长,武术不再作为一种职业的立身之本,传统伦理关系也濒临解体,传统道德观约束力减弱,传统武术的价值理念与社会规范和法律开始冲突。那么将他置于规则的“笼子”下去发展则可以看作一种保护,关键是这个笼子是不是适合他。传统武术不是没有规则,传统武术之所以鼓励去击打的所谓现有规则禁打的位置,比如说形意拳“上打咽喉下打阴,中打两肋并当心”,这只是在以命相搏的保家护院背景下的总结出的最有效的进攻方式,现在在防身自卫领域依然是最有效的原则。所谓规则,其实有相当一部分是具体化的道德,而道德,是中国人内化的规则,而看似不合时宜的传统,只是错位的文化精华。
二是长兵器械的软化。旧有规则下,长兵竞赛是运动员手持长度约300厘米,重量约1-1.5公斤的木质白腊大杆,杆端敷着软质枪头,[13]基本是参考枪术的技法要求,出于保护运动员的考虑,白蜡杆也比较危险,长度也过长,这使得器械本身质量加运动过程的速度对于运动员来说过于危险,器械本身的材料还是要进行斟酌。但也不能过于柔软和轻浮,那就失去了长兵的特点而沦为“软器械”,这就需要研究者对各种材料进行无数次的试验,并对规则进行有取舍的限制。参考马云与李连杰所倡导的功守道之所以没能持续发展,归根结底就是因为制度本身限制了运动员的发挥,禁止一切武术技法最终只能走向灭亡。
传统武术本身的有诸多可取之处,但也混杂着不可取的成分,但归根结底,武术是一门以技击性为核心的传统文化,脱离了武术的技击信仰,武德、修身、文化等都将失去依托,所以不管是七十年代末提出的散打,九十年代末提出的短兵,还是本文所述的长兵,都是希望传统武术能够在保持技击性的本质下再追求现代化,毕竟民间武术的生生不息并不是套路的吸引,而是他核心的技击内涵,毕竟“争斗之所自来者久矣,不可禁,不可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