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挑战和机遇

2021-11-22 20:36王胜浩陈武明
中国注册会计师 2021年10期
关键词: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王胜浩 陈武明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以下简称《意见》),为“十四五”和今后一段时期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来讲,面临较大的挑战,同时也将迎来新的重大发展机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勇于直面挑战,强化内部治理,狠抓质量提升,控制业务风险,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抢抓机遇,进一步在做强做优、做精做专上下功夫。

一、《意见》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主要挑战

1.质量为先理念亟待增强。从《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56号)发布至今,历经12年,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调整、优化自身市场定位、突出专业服务特色的同时狠抓执业质量控制,取得了积极成效,其中一些事务所走上了精专特优的良性发展道路。但同时应当看到,仍有不少合伙人(股东)核心价值观以拓展业务提高收入为导向,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相对薄弱,相当一部分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重业务开拓、重收入提高、轻质量控制甚至弱化质量控制的现象仍未有效改变。为此应当严格落实《意见》指导思想中明确“以全面提升注册会计师行业服务国家建设能力为目标,统筹发展和安全,紧抓质量提升主线,守住诚信操守底线,筑牢法律法规红线”,和诚信为本、质量为先,从严监管、从严执法等5项原则。

2.市场执业环境整治在即。随着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生存空间越发受到挤压,在执业能力和优势明显处于下风的情况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求生存,难免会将主要精力集中在揽取业务上,甚至为了延揽业务丧失原则、恶性杀价。《意见》提出:“推进以质量为导向的会计师事务所选聘机制建设。加强对选聘相关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对违反规定的企业和压价竞争的会计师事务所严肃追责并公告。”

3.专业人才素质提升迫切。人才是会计师事务所的第一生产力,而目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人员结构老化、青黄不接现象严重。部分事务所分配不透明、不合理,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加上待遇低等原因,造成了人才不断流失,留下的执业人员年龄偏大,知识老化,不少市县注册会计师的平均年龄都在50岁以上。当今,我国已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正在加快推进,要求行业服务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从鉴证服务向增值服务拓展,提升发展能级和竞争力,需要高素质专业人才,如何吸引年轻的注册会计师加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改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人员结构、储备力量,是中小会计师事务所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对此《意见》提出:“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创新继续教育方式,围绕专业胜任能力、职业技能、职业价值、职业道德等重点,丰富完善教育内容。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上线继续教育相关应用,切实提高培训效果,持续保持和强化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操守,提升审计质量。”

4.违法违规严惩力度加大。当前行业内较为突出的会计师事务所特别是少数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为了所谓的“加快发展”,存在无证经营、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网络售卖审计报告、超出胜任能力执业、泄露传播涉密敏感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扰乱市场秩序。《意见》提出:“坚决纠正会计师事务所串通舞弊、丧失独立性等违反职业规范和道德规范的重大问题。梳理一批财务会计领域违法违规典型案件,形成各部门共同行动清单,区分不同情况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坚决做到‘零容忍’,对影响恶劣的重大案件从严从重处罚,对违法违规者形成有效震慑。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对全社会、全行业形成警示。”

5.行业监管措施多管齐下。《意见》明确:一是出台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检查办法,突出检查重点,提高检查频次,严格处理处罚,建立自查自纠报告机制,强化会计师事务所责任。二是推动加快修订注册会计师法,进一步完善行政强制措施、丰富监管工具、细化处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三是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四是探索建立审计报告数据单一来源制度,推动实现全国范围“一码通”,从源头治理虚假审计报告问题。五是出台注册会计师行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管理办法,依法依规共享和公开相关信息并实施联合惩戒。六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建立统一的行业举报受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办理机制,做到“接诉必应、限时核查,查实必处、处则从严”。

二、《意见》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迎来的发展机遇

《意见》明确了行业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规范健康发展的方向和路径,也提供了中小事务所发展的机遇。中注协《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提出,面对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行业迫切需要由注重规模和速度的外延式扩张向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内涵式发展转型,即行业人才建设着力向素质提升转型、会计师事务所着力向做强做优和做精做专转型、行业业务着力向做好传统审计鉴证服务和拓展增值服务并重转型、行业信息化建设着力向全面数字化转型、行业国际化发展着力向服务国内市场和中国企业“走出去”并重转型。作为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以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积极投身新时代,更好服务国家建设主题和诚信建设主线,奋力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充分发挥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自身优势,抢抓机遇,做强做优、做精做专。

1.有利于促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强化内部治理,健康规范发展。《意见》在工作原则部分明确:“诚信为本,质量为先。将诚信建设作为行业发展的生命线,始终坚持质量至上的发展导向,持续提升注册会计师执业能力、独立性、道德水平和行业公信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以中央到地方落实《意见》为契机,强化内部治理,练好内功,建立健全有效的业务质量控制制度。中小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股东)对业务质量负有直接的领导责任。要建立以质量、责任、风险控制为导向的业务人员业绩评价、薪酬及晋升的政策,提高业务质量,控制业务风险,促进事务所健康规范发展。

2.有利于促进市场执业环境优化打造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品牌。《意见》中明确:科学设置选聘会计师事务所指标权重,提高质量因素权重,降低价格因素权重,完善报价因素评价方式,引导形成以质量为导向的选聘机制,从源头有效遏制恶性竞争。《意见》中同时指出:引导会计师事务所对标对表加强内部管理。结合大、中、小型会计师事务所特点,每年从一体化管理、信息化管理、“专精特”发展等方面树立典型示范,推广先进经验。着力培育一批国内领先、国际上有影响力的会计师事务所,助力更多自主品牌会计师事务所走向世界。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要做好市场定位,以专精特优拓市场,以高质量求发展,通过专业特色形成自己的市场、人才、技术优势,打造知名品牌;要实行错位经营战略,从低价竞争转为错位竞争,转变经营模式雷同、缺乏服务品牌的状况;要注重信誉建设,珍视职业声誉、信誉和形象,不断提高品牌的社会知名度和认可度。

3.有利于促进注会行业加大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目前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信息化建设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包括:(1)缺乏投入基础。中小会计师事务所收入规模小,积累少,不能保障信息化的持续投入。(2)缺乏IT人才。中小所普遍不会像大所那样设有独立的IT部门,加上目前中小所的业务结构和性质对IT的依赖没有大所那么强烈,因此引进IT人才的内生动力不足。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如果各自独立实施信息化,一方面事务所短期压力大,从全行业角度看也存在重复建设,整体代价太大。另一方面也无法保障“十四五”信息化建设进度。为此,《意见》指出:行业加强信息化建设,构建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信息平台,通过业务报备、电子证照和签章等手段加强日常监测,提升监管效率和水平,势必促进注会行业加大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信息化建设的扶持力度,加快以审计作业系统为核心(审计共享中心)的注册会计师行业大数据信息系统的建设,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审计质量。建立好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大数据信息系统后,实行从财政部(中注协)到基层会计师事务所、从总所(总部)到分所(各办公室)的一体化管理,统一审计软件、统一审计底稿、统一函证中心、统一技术标准、统一项目管理、统一内部管理、统一报告报备,使注册会计师行业从审计手段和方法、会计数据源头、行业技术标准上全面提高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审计执业质量、职业道德水平和内部管理水平。

4.有利于行业加强注册会计师专业培训教育,切实解决专业人才缺乏困境。按照《意见》要求,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将会制定中小会计师事务人才培养规划,完善人才培养体系。要建立中小会计师事务所人才培养专项资金(基金),加大人才培养经费的投入。探索中小会计师事务所“菜单式”培训供给,加强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和注册会计师的专项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不断拓展合伙人(股东)和业务骨干的国际视野,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中注协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2021—2025 年)》中也已经明确:完善人才培养机制继续深入实施行业人才战略,推进行业人才培养向素质提升转型,完善人才培养制度,健全人才培养体系,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提升行业人才吸引力,全面提升行业人才队伍的专业服务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中小会计师事务

所应结合本身业务特色,做好人才引 进、培养方案,切实解决专业人才缺乏困境。

5.有利于营造促进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健康发展的法律和政策环境。《意见》指出:合理区分财务造假的企业会计责任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责任,明确其他单位向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实证明的法律责任。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关规定,明确公众利益实体审计要求。按照过罚相当原则依法处理涉会计师事务所责任案件,研究完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相关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意见》中同时指出:财政部门作为主管部门要牵头建立信息报送、督查考评等制度,发挥统筹抓总作用。强化行业自律,支持注册会计师协会依法履职,充分发挥协会作用。密切关注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重大问题,加强前瞻性、预判性研究,坚持问题导向,注重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基础制度,及时出台配套政策,精准施策,扎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

没有中小事务所的高质量发展,就不会有全行业的健康发展。财政部门、行业协会在落实《意见》过程中,将积极改善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一是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争取“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对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在技术创新、人才培训、开拓国际市场等方面的支持。二是积极与市场监管、税务、审计、金融、证监、国资、公检法等部门进行联系和协调,构建提升中小会计师事务所发展的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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