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张迅华
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大环境下,作为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心抓重点,强化监督显作为是政治生态所需、企业发展所需,也是巩固和提升自身地位的现实所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如何结合企业实际,切实有效地履行好监督这一基本职责、第一职责,从而更好地发挥监督作用,体现作为呢?笔者结合所在单位福建省华厦能源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今年开展的合同管理专项督查活动,就如何更有效地做实、加强和创新监督,谈谈个人的一些体会。
相比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或民营企业,国有企业工作环境相对比较复杂,加上国有企业职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传统管理意识根深蒂固,稍不注意,就可能出现灵活性过头、原则性把握不够的情况,出现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依法治国的形势要求不相符的情况,因此国有企业急需加强监督的力度和实效。
(一)监督力量不足。对国有企业的监督虽然说是一种多层次、多部门联合监督,但纪检监察部门是专责部门,日常监督工作主要依靠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去落实和组织,纪检监察队伍的配备和素质情况,对监督成效起了决定作用。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人员配备较过去有了改观,福能集团对权属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的配备要求是:党委建制设纪委的单位要求单设纪检监察室,配备2名以上的专职纪检干部;党总支建制的单位要求纪检监察部门可以合署办公,配备1名以上的专职纪检干部;支部建制的单位要求有1名兼职纪检干部。现有纪检监察人员大多都不是法律、财会审计等相应专业的人员,均无这些岗位工作的经验,基本由其他岗位转岗而来,国家法律法规、企业经营与管理专业知识、具体业务工作流程等必要的监督知识有限,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不会监督、不善监督、不敢监督的局面。
(二)监督实效不够强。国有企业业务范围大、事情多、经营环境复杂,长期以来纪检监察人员配备有限,很多单位的监督没有针对性,缺少实效性,出现监督虚化、弱化、固化等现象,一些单位的领导和职工对这种没有实际效果的监督持反感情绪,为纪检监察部门开展监督工作带来不利因素,导致纪检监察监督工作更难开展,并出现恶性循环,很多单位监督工作存在监督实效不够强的现状。
(三)监督容易存在对立关系。在国有企业尤其是基层部门监督过程中,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容易存在对立关系,被监督对象往往会觉得监督者是在找茬、揪问题,对监督不但不支持,反而有抵触和反感情绪,对开展国有企业尤其是部门或基层单位有效监督形成不利因素。
(一)找准监督的突破口。在国有企业监督工作中如何定位企业生产经营工作实际,找准监督突破口,这一点十分关键,关系到开展的监督活动能否得到有力支持,能否得到全面推进,能否取得监督实效。一要顺势而为。我司结合党的十九大以来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大形势、大背景,把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理念导入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把监督与当前全面依法治国相结合,与前一阶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问题清单内容中提到的“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相结合,把开展专项督查活动作为理论学习转化到实践环节的一项重要举措,做到顺势而为。二要从实际出发。近年来,我司着力推进华厦设计品牌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各项业务市场得到进一步拓展,企业发展势头喜人,公司领导班子在看到企业转型发展成效的同时,也看到了企业发展的风险所在,多次在公司各种会议场合明确提出:公司纪委、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业务部门的监督,不仅要监督干部职工的廉洁从业,还要对业务部门的重点工作进行必要监管。我司目前业务部门有9个,专业资质24项,涵盖30多个业务范围,业务资质“全、散、杂”。如何选择适合各个部门、各项业务的监督项目是首要任务,我司是以设计、咨询、施工等业务为主的单位,每一项业务的开展都离不开合同,抓好合同规范管理就把好了公司依法经营的重要关口。因此,今年上半年,纪检监察部门根据公司纪委领导的工作布置,以加强公司合同管理为突破口,组织各有关部门开展合同管理专项督查。
(二)抓好监督过程的组织。1.争取支持是重点。在所有的监督活动中,监督与被监督对象经常是处于相对立的状态,特别是对于合同管理这种与业务工作紧密联系,之前未开展过此类的监督。个别业务部门认为合同是部门业务的商业秘密,除业务分管部门外,其他部门不适合去检查。我司纪检监察部门就此次专项督查的目的意义在开展之前做了大量的沟通工作,向公司主要领导和各分管领导沟通汇报,与各部门负责人充分沟通,公司主要领导在全司大会上对合同管理专项督查多次进行了专门强调,在专项督查过程中,公司纪委书记、业务分管领导还亲自带督查组人员到相关业务部门进行督查,最终取得了全司上下的大力支持,为专项督查活动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2.精心组织是保障。一是做好督查人员的组织工作。在公司纪委领导的支持下,纪检监察室牵头组织经营管理部、法规室、财审部等相关人员专门召开了数次会议,要求参与合同管理督查的人员要全程参与,详细做好督查记录。在督查准备会上把合同管理全过程、相关制度规定、需要特别注意的事项全部罗列出来,对如何查、查什么进行了专门讨论和布置,增强了督查人员的督查思路和督查底气。二是要求各业务部门先行自查并提交自查登记表,督查组根据各部门的合同数量,合理安排督查时间,做到安排合理,有的放矢。三是提前下发督查时间安排表,要求业务部门提前做好工作安排,配合开展督查工作,充分做好督查前各项准备工作。3.客观公正是关键。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日常监督工作是否能得到广大干部职工的支持,除了要做到能监督、会监督、懂监督以外,还要保证监督过程的客观公正。为确保合同管理专项督查客观公正,我司合同管理专项督查采取督查人员随机现场抽查的方式进行督查,每一位督查人员可以根据自己的判断和需要,对合同进行随机抽查,对查到的问题一律不现场讨论,把有关问题和佐证材料带回来由督查小组集中讨论研判后再进行问题通报。这种不在现场点出问题的方式,消除了督查人员担心被督查对象认为是故意找茬的顾虑,也避免个别监督对象比较强势,现场给监督人员施压,使督查人员不敢督查的可能,做到督查一视同仁、客观公正。
(三)用好监督检查的结果。监督只是加强国有企业管理的一种手段,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分析,及时做好问题认领和整改,确保做到举一反三,杜绝再发生类似问题,推进企业规范管理,才是监督的真正目的。一要做好问题汇总分析。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对监督检查结果要进行汇总归类,这是发现和找出问题的基础,为分析问题的根源、提出问题解决办法提供依据。我司合同管理专项督查工作中,要求每一位督查人员在督查全过程要做好检查笔记,把合同编码、存在疑点及佐证材料全部带回来,并提交一份书面的检查情况到牵头部门纪检监察室,由纪检监察室负责对问题进行梳理归类,并由督查组组长——公司纪委书记专门召开专项督查汇总会,进行问题确认和原因分析。二要及时进行问题认领。在监督检查结束、问题归类和确认之后,要及时将监督检查结果进行通报,并将存在问题以整改建议书、党风廉政建设问题清单、监察建议书等形式,下发到各问题部门,进行问题认领。这是将监督检查与提升管理联系在一起的重要环节。我司合同管理专项督查高度重视问题认领环节的工作,在下发督查通报的同时,就把督查发现的5个方面18个问题按部门制发整改建议书,第一时间送达各部门主要负责人,要求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三要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不仅要对发现问题进行纠错,更重要的是要引起问题部门的反思,防止今后类似问题的出现。我司在合同管理专项督查问题整改工作中,不仅要求各部门要对存在问题进行限期整改,上交整改报告,督查小组组织回头看,确实做到监督工作的闭环。公司领导还要求各部门以此次专项督查为契机,对部门合同管理进行延伸自查和整改,真正做到举一反三,取得了预期的督查效果。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形势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中心抓重点,强化监督显作为是政治生态所需、企业发展所需,也是巩固和提升自身地位的现实所需。以上是本人结合所在单位开展的合同管理专项督查,对做实和加强国有企业监督工作的一点浅见。总之,积极探索新时期国有企业监督新思路、新方法,是当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任重道远、意义重大,还需要结合单位实际不断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