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谢多 编辑/王亚亚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坚持对外开放的基本国策,坚持打开国门搞建设,积极促进“一带一路”国际合作,努力实现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打造国际合作新平台,增添共同发展的新动力。丝路基金是我国为支持“一带一路”建设专门成立的中长期开发投资机构,服务于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是丝路基金的使命所在、职责所系。自2014年年底成立以来,从规划起步到稳步发展,六年多来,丝路基金在党的领导下,在人民银行党委、外汇局党组的关怀指导下,始终牢记初心使命,坚持自身定位,奋力开拓,对“一带一路”重点地域、重点行业投资精心布局,不断扩大“朋友圈”,努力提升专业化投资能力和风险管理水平,较好地实现了安全可持续发展。
截至2020年年底,丝路基金累计签约项目49个,已投基金与平台项下落地项目超过140个,覆盖40余个国家和地区,承诺投资金额180.5亿美元,累计实际出资金额133.17亿美元,实现资产增值约20.71亿美元,滚动年化收益率4.76%,投资范围覆盖了油气化工、交通运输、电力开发、通讯电信、先进制造等多个领域;十余个项目纳入领导人高访成果,18个项目进入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成果清单,并已实现全部落地实施,为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提供了强有力支持。
2013年,习近平主席向国际社会开创性地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国际影响。2014年11月,习近平主席宣布,中国将出资400亿美元成立丝路基金;丝路基金是开放的,欢迎亚洲域内外的投资者积极参与;设立丝路基金是要利用我国资金实力直接支持“一带一路”建设,要注意按国际惯例办事,充分借鉴现有多边金融机构长期积累的理论和实践经验,制定和实施严格的规章制度,提高透明度和包容性,确定开展好第一批业务。
丝路基金认真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核心理念,坚持按照市场化、国际化、专业化原则组建和运作,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携手多元化国际公共和私人资金,发挥股权投资的独特优势,共同投入助力“一带一路”国家和区域发展的大型基础设施与产业合作项目,不断促进资金融通,发挥协同效应。
丝路基金在运作初期即参与了俄罗斯亚马尔液化天然气一体化项目、三峡南亚及巴基斯坦卡洛特水电站项目、意大利倍耐力并购项目、中哈产能合作基金、中欧共同投资基金等一批与投资所在国家(地区)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紧密相关的重大项目;合作方既包括投资所在国家(地区)政府机构,也包括世界银行下属国际金融公司(IFC)、欧洲投资基金(EIF)等国际开发投资机构,还包括中国石油、道达尔、三峡集团等国际领先的产业投资人。丝路基金坚持做专业的国际投资人,严格按照市场方式与国际规则开展投资合作:坚持把企业作为投资和运营的主体,设计和搭建专业的投资架构,建立产权清晰、责任明确的治理结构;注意加强项目中各合作主体的相互协同,发挥各投资主体共担收益与风险的合力;帮助项目实现更为稳健合理的资金结构,逐步探索支持兼具经济效益与发展潜力的中长期投资模式。丝路基金的投资,带动了越来越多的合作伙伴加入“一带一路”建设,不仅为有关国家和地区实体经济发展注入了动力,而且凝聚了开放包容、互利共赢的共识。
2017年5月14日,习近平主席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宣布,中国将加大对“一带一路”建设的资金支持,向丝路基金新增资金1000亿元人民币。丝路基金成为兼有美元和人民币、投资工具丰富多元的双币种泛行业投资机构。人民币注资不仅使丝路基金的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而且有助于顺应项目驱动和需求驱动,发挥本币与外币协同搭配的优势,积极创新投融资模式、开发新金融产品,更好地匹配项目层面和资金使用方的多样化需求。目前,丝路基金已成功在境外项目中实现人民币投资落地,累计承诺人民币投资金额超过400亿元,为境外项目的投融资方案提供了多元选择,得到了投资所在国家(地区)及项目企业的欢迎,为促进本币在“一带一路”建设投融资中的使用,积累了宝贵经验。
2019年4月26日,习近平主席在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发表主旨演讲时强调,将继续发挥共建“一带一路”专项贷款、丝路基金、各类专项投资基金的作用,发展丝路主题债券,支持多边开发融资合作中心有效运作;欢迎多边和各国金融机构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投融资,鼓励开展第三方市场合作,通过多方参与实现共同受益的目标。丝路基金始终重视通过投资促进多方市场连通,以资金为纽带搭建产业合作与沟通的桥梁,促进把中国改革开放所积累的经验、装备技术和资金优势,与投资所在国家(地区)发展规划及项目建设需求相结合,同时也把国际投资界的先进经验与优良做法“引进来”,促进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及价值创造。
在项目投资基础上,丝路基金逐步与上百个国际多边机构、产业投资人、机构投资人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先后与欧洲投资基金组建了中欧共同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方式支持对中欧合作具有促进作用、商业前景较好的中小企业;与美国通用电气公司(GE)、沙特国际电力和水务公司(ACWA)共同设立投资平台,共同投资于“一带一路”能源基础设施项目。除此之外,丝路基金还与国际一流私募投资机构建立起合作关系,参与发起设立投资基金、开展项目联合融资、项目跟投,通过资本合作共同进入第三方市场多个产业投资领域。在第三方市场的合作使丝路基金与国际投资人在开展项目筛选和投融资方案设计、加强信息交流和经验分享等方面形成了良好的合作基础。特别是在近年来保护主义、逆全球化思潮抬头的背景下,第三方市场合作为境内外产业链、供应链和价值链的稳定与实体经济的稳健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充分彰显了“一带一路”倡议的强大吸引力与生命力。
进入2020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并在全球蔓延,威胁到全世界人民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也给全球经济增长、贸易联通与产业链协作带来了巨大困难。2021年5月21日,习近平主席在全球健康峰会上强调,要坚定不移推进抗疫国际合作,共同推动构建人类卫生健康共同体,共同守护人类健康美好未来。
在这场史无前例的抗疫斗争中,丝路基金始终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恢复经济生产的措施,保持定力,协力抗疫,与项目各方保持密切沟通,采取措施妥善应对各类风险冲击,共同渡过最困难时期,不断扩大国际合作“公约数”,坚定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念。丝路基金在重要投资所在国意大利疫情形势急速恶化的紧要关头,克服重重困难,紧急筹措医用防护口罩、核酸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第一时间捐赠给意大利地方政府,用实际行动展示了对意方合作伙伴的诚意关怀,成为我国开展抗疫国际合作、推动民间对外援助的典型案例。
新冠肺炎疫情蔓延给中资企业海外投融资业务也带来了重要影响,也给丝路基金在建的中长期项目带来重大挑战。在与中外合作伙伴共同采取措施抗击疫情、应对困难的同时,丝路基金坚持定期开展项目全面风险排查和压力测试,使已投项目做到了建设不停滞、资金链条不断裂、项目质量有保障,总体资产表现出了较强韧性和抗周期能力,有力支持了“一带一路”框架下的互联互通与互利共赢。与中外合作伙伴的紧密协作,最大限度地保障了项目参与各方的利益,为中外共同抗击疫情注入了新的动力。丝路基金还与中外产业合作伙伴积极探讨在医疗健康领域的合作机遇,应对病毒、疾病等人类共同敌人,探索构建“健康丝绸之路”以惠及更多人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下称《“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要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这为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指明了方向。《“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对丝路基金发展提出了明确方向和要求:创新融资合作框架,发挥丝路基金的作用。
“一带一路”建设在提出时就明确,绿色、环保、可持续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在要求,也是高质量发展必须遵循的原则。2020年,习近平主席正式宣布,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是中国基于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责任担当和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这项目标也写入了《“十四五”规划和2035远景目标纲要》中。
丝路基金作为支持“一带一路”的投融资平台,始终坚持做有责任的投资人,从公司经营之初就将环境保护等社会责任纳入可行性评估和投资决策、风险管理体系,充分论证项目对当地生态环境和社会带来的影响。在2019年4月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期间,丝路基金成为首批签署《“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倡议的机构之一,并在投资实践中发挥了作用,督促项目公司落实节能减排、生态保护和恢复等具体措施,坚定不移地支持全球低碳发展,并把保护环境、促进就业、长期增长赋能、增进人民福祉和长期投资回报结合起来考虑,促进综合发展效益的提升。近年来,丝路基金有多个项目先后获得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2020年度“最佳绿色融资项目奖”,以及道琼斯可持续发展指数、标普可持续发展年鉴、碳信息披露项目奖等国内、国际绿色投资奖项。
在坚持绿色投资理念的同时,丝路基金积极践行廉洁从业操守,坚守合规经营准则。在两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习近平主席都旗帜鲜明地提出了建设“廉洁丝绸之路”的要求。加强国际反腐败合作、促进企业合规经营是“一带一路”建设的内在要求和应有之义。丝路基金作为活跃的国际投资者,始终坚持健康的企业治理与合规经营,遵守国际市场规则,遵守投资所在国(地区)法律政策和社会文化,规范投资业务与经营管理各环节,坚持对交易中的腐败行为“零容忍”,不断强化对交易各环节的纪律约束。同时,丝路基金还发挥积极投资人作用,推动净化国际投资环境,在对外交易文件中设置反腐败条款,要求交易合作伙伴提供相应的陈述保证,将合规与“反腐败”要求设置为项目出资的前置程序,履行对交易对手和合作伙伴的尽职调查义务,确保投资活动廉洁健康。
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当前我国已经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对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提出了更高要求。丝路基金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主动顺应新形势、把握新机遇,开创投资合作新局面,不断增强自身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能力,加快将自身建设成为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投融资合作平台,为推动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做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