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策略探讨

2021-11-21 01:43:50
建材发展导向 2021年3期
关键词:监督管理主体监督

陈 亮

(太原市第一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山西 太原 030001)

1 现阶段建筑工程中质量监督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各质量管理主体责任不明确

目前,存在较多的项目实施没有建立起完善的责任体系,部分的建筑单位中的注册工程师的数量不足与满足建筑工程的人才需要,并且存在较多的项目负责人通常都以“挂证”的形式在建筑单位中存在,不能够随时出现在施工现场,导致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问题找不到责任主体,在实际施工中责任根本落实不到位。部分的建筑单位中存在严重的地位不平等的现象,导致当施工现场发生质量问题时,将责任推卸到其他各方,形成了不公平、不公正的不良现象,造成质量管理主体的责任落实不到位。

1.2 监督主体权责不明

建筑单位中存在的监督主体权责不明的问题影响着质量监督工作的落实,目前,存在较多的建筑单位对质量监督工作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对质量监督的职权和职能比较模糊,经常出现权任不明的现象[1]。由于近几年对建筑工程的改造,逐渐减少了对质量监督的投入资金,使得质量监督部门在运行的过程中没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导致无法正常进行质量监督工作,建筑单位同时进行质量控制和质量监督,在实际工作中,无法进行各部门的工作,导致监督主体权责不明,严重影响对施工质量的优劣判断。

1.3 质量监督立法制度不完善

质量监督管理是保证质量监督工作规范的重要前提,但是现阶段多数的质量监督没有完善的监督管理体制的支持,即便存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可以作为建筑工程的质量控制的衡量标准,并且对建筑工程中所涉及到的建筑工程许可和建筑工程的承包等其他进行进行了规范,并设定了统一标准,但是其中的内容大都倾向于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管理,对质量监督方面的规定内容少之又少。由于现阶段的监督管理立法相关信息不够全面,并且我国的建筑行业发展迅速,没有得到这来那个监督立法的支持,在实际施工质量监督中往往会出现各种问题和矛盾影响着质量监督的工作。并且监督管理条例不足以满足现阶段建筑市场的需要,并没有没有建立起完善的处罚条例,无法控制和制约不良行为,不利于建筑行业的进一步发展。

1.4 监管人员素质不高

质量监督工作的实现主要依靠监管人员的能力水平,部分质量监督单位严重缺乏专业的监管人员,多数的质量监管人员没有足够的理论知识和工程经验的支持[2],在实际的质量监督过程中,不能够准确的发现质量漏洞及及时处理,导致工程中存留质量隐患。对于部分偏远落后的项目建设,总是随意的安排一些人继续拧质量监督,甚至没有从事过质量监督的工作人员,导致专业能力和道德水准达不到标准要求,发挥不出质量监督的价值。

1.5 质量监督信息管理系统不健全

如今的时代凸显出信息化、共享化、网络化的特点,目前,多数的建筑单位已经顺应的时代的发展,合理的将信息技术应用进质量监督,实现了施工质量监督情况的透视化和公开化,提高了质量监督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也实现了建筑质量监督执法的公平公正。但是信息化技术只在发达的区域得到了普及,在欠发达地区依旧使用传统的质量监督管理系统,不利于质量监督单位的发展,保证不了监督工作效果和效率。

2 解决质量监督管理问题的措施

2.1 完善质量监督管理制度

建筑单位需要对具体的施工建立起合理的标准规范,科学的施工技术规范和和施工目标可以指引施工人员的工作方向,能够及时的调整施工技术和对质量控制效果。施工单位可以参考相关的验收质量标准和基础工程的施工质量标准,进行设定规范的标准。现阶段,多数的建筑行业的质量标准主要的参考依据是《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在建筑行业迅速发展的今天,多数的原有规范其中的细则将不适用于如今的施工规范。因此需要不断的创新和研究新型的质量标准,及时收录各种新技术、新工艺,不断的完善各项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提高项目施工质量。

2.2 完善质量监督立法制度

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是提高监督工作的关键[3],相关单位要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法制体系,为质量监督工作提供有效依据,以法律为基础,确保监督工作的合法、公正、稳定的进行。此外,相关单位必须改善执法体系建设,对不符合法律规范的行为进行警告和制止,并且结合相关惩罚标准进行追究相应的责任,体现出法律制度的权威性。

2.3 加强监管人员培训教育

为了保证质量监督的工作质量和效率,需要不断的引进高技能水平的专业人才,并且质量监督单位要重视对监管人员的能力培养,不断丰富监管人员的理论知识和监督经验,监督单位可以设定多个培训环节,进行全方位的培养,例如质量培训、法律培训、道德培训等。为了解决质阿玲监督经验不足的问题,相关单位可以组织工作人员参加资深的专业人员的宣讲会,不断借鉴他人经验,弥补工作上的不足,提高整体质量监督水平。质量监督单位可以进行定向培养,主动与高校进行合作,招聘专业对口的高校人才进行培养,为后续质量管理工作奠定基础,进而提高质量监督部门团队的专业水平。

2.4 明确监督主体的权利和责任

质量监督工作主要是为了发现实际施工中的问题,监督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不明确将会降低工作成效。我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要重视这一环节,并以明确监督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主体进行实现建筑体制改革,使其发挥各自的职责,能够让监管人员意识到自身的岗位职责,才能更好将质量监督工作落实。

2.5 建立信息化质量监督体系

建筑工程要跟上新时代的发展,积极采用新技术、新手段提升创新管理效果,传统的质量监督体系对目前的建筑发展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因此,建筑单位要结合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实现信息化质量监督体系[4],并且要优化质量监督工作,提高监管水平。建筑单位采用信息化技术,建立起完善的质量监督系统,达到适应建筑市场发展的目的。首先建筑单位需要结合运维体系建立起完整的就监管流程,实现人员建设和岗位分配,保证信息系统进行制度约束和管理。因此,要定期对系统的升级,创新出更多的功能,加强工作人员的计算机培训和后期维修。最后实现信息收集、信息整理等系统管理,全面优化质量监督效率。

3 结语

有效将建筑工程中的质量监督工作落实,可以保证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避免实际施工中存在质量漏洞。建筑单位需要建立完善的质量监督管理体系,重视人才的培养,结合新技术提供整体质量监督水平,提高其实用性和科学性,进而促进建筑施工高质量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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