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宇静
摘要:现如今,我国是21世纪快速发展的新时期,监察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察机关依法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进行综合监督,调查处理公职人员不正确的行政行为,引导公职人员在阳光下行使权力,确保公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廉洁、高效、公正、合法运行。监察发挥“监”的权威和执行“察”的责任,不断强化监督的法律效力。合法合规行使监察权、发挥监察功能,为廉政建设“保驾护航”,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
关键词:纪检监察;廉政建设;特征;原则;功能
引言
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不断加大管党治党工作力度,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和反腐倡廉,相继出台了“八项”规定和纠治“四风”行动,严的主基调将成为一种常态。国有企业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市场经营主体,承担着国有资产、资金、资源经营管理的重要职责。随着行政事业单位纳入零余额账户、财政直接支付、政府采购制度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支管理越来越严格,开支的自由度越来越小,舞弊行为发生的空间和可能性也越来越小。因此,近年来国家逐渐把国有企业作为巡视巡察、审计、检查和监管的重点,发现很多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四风”问题,甚至违规违纪的情况,而这些问题大都反映在财务开支上。
1当前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
想要充分认识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就必须准确把握国家政策和公司改革发展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带来的变化与挑战,在应对挑战中认清形势,总结规律,坚定信心,找准方向。有利因素:一是有强大的政治环境支持。党和国家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认识和态度始终坚定。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中央进一步强调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二是企业快速发展的迫切需要。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企业处理好发展速度与发展质量同步推进的重要保障,进一步完善制度、堵塞漏洞、提高效益的要求将更加迫切。三是近年来不断浓厚的廉洁文化氛围。企业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满意度、认同度提高,有利于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四是随着“企检共建”工作不断推进,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外部环境不断改善,与地方司法机关共同预防职务犯罪体制机制已经形成。五是企业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不断加强,队伍履职责任意识和能力水平明显提高,为企业反腐倡廉深入推进夯实基础。不利因素:一是在目前市场经济法制环境尚不完善,市场行为容易出现偏差,经营管理容易出现漏洞和薄弱环节,如果经受不住考验,反腐倡廉和廉洁从业工作就很容易出问题。二是针对企业人员少、项目多又分散的现状,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更有效方式方法还未形成。三是“三项招标”过程不规范、执行不彻底。四是部分管理人员素质达不到要求,廉洁风险隐患较大。
2法治视域下监察在廉政建设中的特征与功能研究
2.1持续深化“三转”,聚力专责监督
国有企业内部要厘清职责,明确纪委“监督、执纪、问责”的角色定位,让纪委彻底脱离职能“越位”,强化作风建设、案件查办、预防腐败工作重点。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单列考核,打消其年终测评时可能被故意压分的顾虑,让监督执纪者在开展工作时可以大展拳脚。此外,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提高组织协调能力,加强与审计监督的联动,通过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形成上下监督和互补机制,切实发挥监督合力作用。国有企业纪委要盯紧工程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重点领域,有方向性、针对性地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发现漏洞及时督促整改,发现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立足于监督的“再监督”,维护制度权威,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充分运用批评教育、廉政谈话等,抓好全员廉洁教育,每年进行廉政风险分析研判,制作廉政风险防控目录,坚持防患于未然,提前扎紧“笼子”,不要等到真出了事再去想补救措施。要以问题为导向,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各责任部门扛起该扛的监管责任,把管党治党压力传导到基层。当然,也要坚持容错纠错,按照“三个区分开来”要求,保护作风正派、锐意进取领导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2.2一是定期评价,及时调整、完善财务开支管控制度
从防范财务开支廉政风险的角度出发,重点评价:公司财务机构的独立性和监督意识、能力是否削弱?会计人员岗位责任制是否有效贯彻?不相容职责相分离的原则是否严格坚守?会计核算、财务管理、独立稽核及其他相关工作岗位,相互制衡机制是否有效运行?财务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及各环节的业务流程,是否符合当前的情况等。
2.3不断创建廉政的制度,建设廉政的文化
国有企业廉政建设与实施,需要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制度作为保障。国有企业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从制度的角度去进行思考和探究,制定出利于监督和执行的廉政制度内容。国有企业廉政工作的开展,不是一个口号,而是要切切实实地落实,有廉政制度作为指导,能够保证廉政工作有章可循,使得国有企业各层级职工都能够认可和接受廉政管理和监督。国有企业廉政建设中,除了运用制度手段加以约束以外还需要重视廉政文化氛围的构建。国有企业要营造一个积极健康的廉政环境,就需要充分发挥文化价值的渗透和引导作用。一个企业的文化,是企业核心凝聚力的标志,也是企业发展动力的重要保障。在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中,文化的宣传和指导意义非常之重,通过构建廉政文化,能够在潜移默化中对国有企业所有人员形成积极正确的思想意识熏陶,使他们能够将廉政思想扎根于内心深处,从而在日常工作过程中,自觉履行廉政要求,約束自身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与文化是相辅相成的,相互促进的关系。通过科学有效的党风廉政建设,可以增强国有企业文化的宣传效果,为廉政文化构建一个坚实的阵地。在国有企业文化建设中,运用软环境的引导作用,使廉政建设能够深入人心。国有企业在廉政建设和文化氛围中,形成了健康积极的工作环境,能够推动国有企业全面发展,更好地参与市场经济活动,并形成积极正面的带动作用。国有企业文化要始终与国家党风廉政建设目标相符合,并通过文化带动性来激发国有企业职工的廉政积极性。国有企业可以通过丰富文化形式和内容,给企业职工提供参与廉政建设体验的机会。国有企业可以根据国家党风廉政政策方针,在企业中开展主题性的文化活动,如辩论会、社会实践调研等。通过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将廉政建设与职工之间的距离拉近,使国有企业职工可以直观地感受到廉政工作存在于国有企业每个角落,同时也在廉政文化中去深刻领会到廉政建设对企业、对每个人的重要性和深远意义。基于廉政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可以鼓励国有企业职工在充分了解到廉政内涵后,进行积极的献计献策,为国有企业开展党风廉政工作提供积极调动思路,这也是国有企业全体职工共同参与下的廉政工作完善发展之路。
结语
发挥监察预防、教育与惩戒、反馈、护航功能,促进其科学、完善发展,强化法治监察,拓展大数据反腐和智能廉政建设,创新推动监察工作高效率、高质量发展。以监察赋能中国治理体系建设,控制职权滥用、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腐败滋生空间,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执法必严的法治生态。用监察制度之治提高治理腐败效能,用监察行为之治推进监察工作向纵深方向延伸,从而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合法合规行使监察权、发挥监察功能,为廉政建设“保驾护航”,发挥全面从严治党“中国之治”的制度优势。
参考文献
[1] 桂梦美,王思涵.治理视域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改革:原则、职责和评估[J].行政法学研究,2021(04):135.
[2] 杨红.被监察者的权利及其保障研究[J].行政法学研究,2017(0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