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吕梁市离石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 王 琳
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是管党治党责任的两个重要方面,两者相互贯通,辩证统一于党中央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集中统一领导。2020 年以来,离石区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切实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推动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贯通协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以监督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
一是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认真研究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重要批示精神,督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强化对各机关食堂、各营业性酒店饭店的监管;聚焦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推进重点项目建设等决策部署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冒名顶替上大学、公职人员欠贷、党员领导干部违规办企业和入股企业、合村并居搞“一刀切”等问题的执纪执法,对人防系统和能源领域腐败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二是全力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干部作风、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五个重点开展监督检查,约谈了履职不力党组织负责人39 名,问责了信义镇、扶贫办、农业农村局等部门责任人69 名,查处了枣林乡党委副书记薛某花椒树种植、区住建局高某农村危房改造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典型案件。坚持优先处置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直查快办,2020 年立案查处扶贫领域案件22 件36 人,开除党籍3 人,撤销党内职务1 人,以严明的政治纪律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完胜。
三是以有力监督护航疫情防控。深入学习党中央和省委、市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跟形势任务,及时调整监督重点,保障上级部署的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发现多数居民小区存在人员管控漏洞后,及时督促街道党工委制作红、黄、蓝通行证,用纪律约束,保障居民小区严格管控。加强对防疫物资及资金的监督,确保防控物资规范高效廉洁使用。针对上班后、复工后、复产后、复学后“四后”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印发《关于在全区复工复产中重申工作纪律的紧急通知》,通过监督检查倒查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推动全区企业及早复工复产。
四是坚守职能定位,强化政治巡察。2020 年全年组织开展两轮政治巡察,打出“常规巡察+专项巡察+对村延伸巡察+回头看巡察”组合拳,对32个单位、1 个乡镇、14 个村、2 个国有企业开展巡察,发现共性问题310 条,个性问题线索36 条。全市率先推进巡察组与各派驻组、监督室的协同贯通,根据巡察情况定期听汇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通过边巡边改问题24 个,对整改不到位的6 个单位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把政治巡察成果体现在整改问题、建章立制和推动发展上。
一是在坚持党的领导中履职尽责。离开党委的坚强领导,纪委的监督作用就难以发挥。2020 年,区纪委监委主动推动区委常委会听取纪检监察工作和全区反腐败斗争工作情况汇报6 次,召开区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会议1 次,区委书记就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批示9 次,批准初核谈话、立案28 次,批准留置2 人。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区纪委监委就重要问题线索、重大案件查办等情况向区委专题请示报告16 次,推动区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相互贯通,形成合力。
二是在履行协助职责中当好参谋助手。区纪委监委及时向区委提出管党治党重点任务、重要举措、具体建议、务实方案,积极为区委履行主体责任提供有效载体,当好参谋助手。协助区委制定《离石区全面从严治党谈心谈话制度》,印制《党内谈心谈话簿》,推动各级党组织履行监督责任常态化。协助区委研究制定脱贫攻坚帮扶工作“十个不准”,严格工作程序,严明工作纪律,更好发挥帮扶作用。围绕区委“作风建设年”“项目建设年”的重要安排部署,牵头制定《离石区作风纪律整顿创优营商环境的实施方案》,紧盯项目引进、审批、推进、落地、建设等关键环节开展监督检查16 次,以优良纪律作风保障重点工程建设。
三是在精准问责中传导压力。用问责来强化责任分工、倒逼责任担当、助力责任监督,打通责任传导“堵点”“断点”。2020 年在统筹疫情防控工作中,对履职不力、排查不深不细的43 人进行问责,通报7 人,诫勉17 人;在农村危房改造问题整治中,对履职不力的12 名相关责任人严肃问责,对区住建局局长和枣林乡、坪头乡、吴城镇分管领导分别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对上级巡视巡察整改和专项督导监督检查整改不力的16 个单位“一把手”分别在“第一种形态教育室”进行约谈。通过精准问责,实现责任互联互通、压力传导通畅有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是在狠抓主体责任中推动问题解决。实践证明,抓主体责任是解决问题的有效办法。区纪委监委在处置审计移送公职人员在企业兼职取酬或经商办企业问题线索中,通过压实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在较短时间内完成了226 名公职人员的整改任务;在公职人员逾期贷款清收清欠专项工作中,区纪委监委通过抓公职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主体责任、政法机关依法处置的主体责任和银行发放不良贷款的主体责任,累计督促清收逾期贷款1.5 亿余元,区管公职人员清收率达96%,有效地防范化解了地方金融风险。
一是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制定执纪监督抓早抓小办法,对监督中发现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的廉洁问题,由区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分管领导对其谈话提醒,如针对区农经中心班子不团结的问题,通过谈话提醒得以解决。对科级以下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所在党组织负责人谈话提醒或廉政约谈,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对市管县级领导干部的一般性、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由区纪委书记协助区委书记对6 名县级领导谈话提醒或廉政约谈,给领导干部及时提个醒、拉一把,宁可伤“面子”,不能伤“里子”。
二是注重小事小节强监督。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管党治党长期有效的铁规矩、硬杠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强化节点监督检查,对元旦春节、清明端午、中秋国庆等节点期间推动安全过节、廉洁过节,建立约谈提醒、实地督查等压力传导机制和“四风”问题线索快查快处、转办督办机制,持续发力,持久用力,抓出成效。重点查处了区政协委员和区法院、区税务干部违规接受宴请,区能源局干部违规大操大办等典型案件,释放了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三是精准运用“四种形态”。2020 年,区纪委监委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调查处理405 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谈话函询、提醒批评239 人次,占总人次的59%;运用第二种形态给予轻处分、组织调整125 人次,占比约31%;运用第三种形态给予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39 人次,占比约9.6%;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严重违纪违法涉嫌职务犯罪的3 人次,占比约0.4%。
一是建立协作机制。研究制定《离石区纪委监委关于推进四项监督贯通协同的实施办法》,建立乡镇纪委协作区制度、派驻纪检监察组联组机制、巡察机构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联动工作办法,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人员力量,开展联席会议、协同监督、联合办案、信息共享,形成监督贯通融合合力。《办法》实施以来,派驻纪检监察组立案数同比增长105%,乡镇街道纪委立案数同比增长162.5%。
二是拓宽监督举报渠道。从“点”入手,从“线”辐射,从“面”铺开,拓宽线索渠道,“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依托传统媒体和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依纪依法公开信访举报途径,完善来电、来信、来访、网络举报“四位一体”的举报平台,打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最后一公里”。2020 年共接受信访举报1106 件,比去年同期增加了66%,其中检举控告件1030 件,同比增加67%;初信初访267 件,重信重访839 件,占检举控告总量的76%。
三是把办案作为最有力的监督。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遏制腐败增量,全市率先出台《案件办理考核办法》,以责任考核倒逼案件质量数量双提升。2020 年立案数同比增长91.5%,党纪政务处分人数同比增长78.3%,反腐震慑效果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