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国务院批复同意,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东北全面振兴“十四五”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回答了记者提问,详解了东北振兴的方向、目标、路径。
“十三五”时期,在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东北地区经济运行逐步企稳,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结构调整扎实推进,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显著提高,基础设施不断完善,社会事业较快发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升,东北全面振兴取得积极进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全面振兴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实施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一系列支持东北振兴发展的政策文件,按照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有关部署,推动“十四五”时期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和东北三省一区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 年,东北振兴重点领域取得新突破,维护“五大安全”的能力得到新提高,国家粮食“压舱石”地位更加巩固,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一批国有企业改革取得实质性进展,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增强;民营经济体量和比重持续提升,活力和竞争力明显提高;融入国内大循环更加深入,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更加有力;创新驱动作用充分发挥,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优势互补、高质量发展的区域经济布局初步建立,城市群和都市圈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增强;基础设施网络进一步完善,统筹城乡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就业、社保等民生保障能力稳步提升。
一是坚持有效市场、有为政府。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下更大力气深化改革,围绕优化营商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更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民营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提升国有企业市场竞争力。
二是坚持尊重规律、发挥优势。尊重经济规律,立足本地实际,找准市场需求,有效整合资源,改变产业结构偏重的现状,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发挥区域比较优势,推动产业和人口向城市群集中,建设现代化都市圈,增强优势区域综合承载力和辐射带动力,打造引领东北经济发展的区域动力源。
三是坚持聚焦重点、统筹推进。聚焦突出矛盾和问题,推动实施一批对东北全面振兴具有全局性影响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重大改革举措,推动重点领域实现突破。坚持底线思维,统筹发展和安全,加强政策协调,以重点突破带动其他领域振兴发展,维护好“五大安全”,切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隐患。
四是坚持完善政策、狠抓落实。结合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完善支撑东北全面振兴的政策体系,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的政策举措,着力培育壮大东北地区发展内生动力。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制定年度工作要点,明确任务书、路线图、时间表,以钉钉子精神,逐项推动落地落实。
《实施方案》提出六个方面的重点任务:一是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化经营机制,优化调整国有经济布局,深化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中央企业与地方融合发展。二是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壮大,提升民营经济发展质量。三是建设开放合作发展新高地,加大对内开放合作力度,提升东北亚国际合作水平,打造高水平开放合作平台。四是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改造升级传统优势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着力提升创新支撑能力。五是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动力系统,打造引领经济发展区域动力源,推动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和老工业城市调整改造,巩固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地位,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六是完善基础设施补齐民生短板,完善区域基础设施网络,实施乡村建设行动,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同时,提出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优化营商环境、狠抓工作落实等方面的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