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智略:“智媒体集团”顶层设计的“鲜明导向和独特标识”。媒体集团从发展理念上从被动变为主动,从自发走向自觉,明确把“智媒体集团”纳入集团战略目标和战略规划。二、智慧:“智媒体集团”发展内涵的“核心因子和全链因素”。媒体集团基于现代信息技术,在内容生产传播、产业生态构建、治理体系优化等方面具备的创新创造能力。三、智能:“智媒体集团”转型发展的“内驱动力和底层支撑”。媒体集团适应信息革命发展趋势,主动谋划部署并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应用、推广,并以之驱动媒体集团。四、智园:“智媒体集团”深度融合的“城市符号和文创地标”。媒体集团内部各业务单元之间信息沟通、业务融通和产业打通的物理空间和深度融合发展的创新载体。五、智囊:“智媒体集团”服务城市的“运行平台和智库高地”。媒体集团为自身改革发展和对外业务开展提供智力支持及解决方案的组织机构和业务团队,推动整合社会专业力量、融入城市发展大局、助力行业前瞻研究、打造行业资讯标杆,成为城市和社会发展的瞭望塔、预警哨、黏合剂和守望者,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政治智慧资源和关键运行平台。(据母涛于《中国记者》2021年第9期)
一、缺乏明确的政策引导。目前,内容风控市场门槛较低。从依托智能处理系统为代表的头部技术性互联网企业到仅靠价格优势的人力外包公司,行业准入尚未有明确的标准。虽然上海等地已经尝试对从业人员进行能力评估检测,但从全国范围看,缺乏统一的从业资质评价。互联网平台在内容审核的主体责任明确背景下,内容服务结果的评价还没有有效的衡量依据,由此产生的内容风控服务水平参差不齐和内容安全风险问题值得关注。二、技术能力相对薄弱。目前,人工智能技术不断变化发展,但总体处于前期发展阶段。资金投入大,效益实现需要长期时间。在云服务、大数据、算法等领域,主流媒体的技术储备明显薄弱。另外,内容审核必须依靠强大的机器审核系统。除了可提高准确率外,机器审核还对人效的提升有质的帮助。无论是人才储备还是资金支撑,主流媒体都面临着快速提高的人工智能接入成本与快速迭代的人工智能技术的矛盾。三、人力成本压力增加。离开了人工审核,内容风控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将大大下降。这意味着该行业是人才密集型行业。在多级审核的流程构架下,审核人员的需求量较大,特别是经验丰富、专业素养较高的审核人员存在巨大缺口。此外,审核团队需要周期性培养,梯队化建设,由此带来的持续投入也会加重成本负担。(据李萌于《青年记者》2021年9月上)
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和云计算、VR虚拟现实技术在内的新技术力量开始渗入到媒体的各个层面的时代,技术深层次改变新闻生产的逻辑和呈现方式,受众被嵌入制作新闻的网络之中,新闻生产流程再造不可避免。但媒体融合依赖技术并非完全由技术决定,观念和看待问题的思维方式决定了融合能否承担起拯救媒体的使命。因此,对于人与技术关系的理解程度决定了融媒体发展的方向和进程。当人们将所有的目光聚焦于技术对媒体的改变、用全部的热情拥抱技术创造的媒体新世界时,仍然需要理智地观察和思考。技术并不能改变整个社会结构,它本身也受到社会的制约。从根本上看,不论媒介技术如何发展,专业化的大众传播者并不会消失,大众传播背后的生产、分配和消费体制并没有本质的变化,国家仍然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对大众传播实施管理,文化差异和语言的差异仍然制约着大众传播的信息扩散范围。如果不能冷静地理解技术所无法改变的,人们就不能更深刻更明智地理解世界,懂得媒介。(据欧阳霞于《当代传播》2021年第5期)
一、情绪。在网红和粉丝的“人际传播”互动之间,情绪成为唤起双方共鸣的重要介质。情绪具有认知功能,人们特别容易对与自身当前情绪相一致的内容敏感。也就是说相近情绪的对象更容易被注意并产生深入联系。二、人设。网红作为多元社群的文化标签,粉丝通过“消费”网红,在网络世界中自主选择自己所认同的文化圈层,找到自己的存在感,表达自己的价值观。打造一个网红人设,就是为某个文化圈层找到了一个可以供人们心理停靠的港湾。网红人设的打造要向需求侧偏移,从受众需求和偏好来设计形象。三、内容。在竞争激烈的网红市场,网红们需要不断输出来保持内容的稳定呈现,内容的独特、实用、有趣,都成为粉丝是否留下的重要依据。从社交互动的角度来看,网红博主通过频繁的互动,同受众建立起信任、聚合起圈子,强化了价值观认同。四、渠道。全渠道营销是指个人或组织为了实现相关利益者利益,在全部渠道范围内实施渠道选择的决策。通常是对于微博、微信、抖音等商业互联网渠道实施的传播模式。并根据细分受众对渠道类型的不同偏好,实行不同或相同的营销定位、匹配相应营销要素的组合策略。五、活动。在当下个人的传播模式中,关系成为一种传播渠道,传播者之间的竞争开始转向对用户关系的争夺。博主同粉丝之间的活动互动,小到微博抽奖,大到线下见面会,都会带来一次更深层次的关系联结。(据赵子忠陈连子于《中国广播》2021年第9期)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纲要》指出,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法治保障,严格保护”“改革驱动,质量引领”“聚焦重点,统筹协调”“科学治理,合作共赢”为工作原则,到2025年,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取得明显成效,知识产权保护更加严格,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知识产权市场价值进一步凸显,品牌竞争力大幅提升,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3%,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5%,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达到3500亿元,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纲要》在建设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的人文社会环境方面,提出要构建内容新颖、形式多样、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矩阵。打造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融合发展的知识产权文化传播平台,拓展社交媒体、短视频、客户端等新媒体渠道。创新内容、形式和手段,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宣传,形成覆盖国内外的全媒体传播格局,打造知识产权宣传品牌。(消息来源:新华社)
日前,广电总局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十四五”时期争取实现以下主要目标:一、媒体深度融合发展,一体化、联动式主流舆论格局有效构建;二、精品创作有力有效,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支撑;三、公共服务提质增效,智慧广电“人人通”基本实现;四、产业高质量发展,成为发展数字经济、扩大内需的强力引擎;五、科技创新有效赋能行业发展,智慧广电全业务服务模式基本建立;六、安全保障和治理能力持续提高,现代化行业治理体系不断健全;七、国际传播能力显著提升,“走出去”实效切实增强。(消息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日前,国家发改委就《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1年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及,禁止违规开展新闻传媒相关业务。具体描述为:一、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新闻采编播发业务;二、非公有资本不得投资设立和经营新闻机构,包括但不限于通讯社、报刊出版单位、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站以及互联网新闻信息采编发布服务机构等;三、非公有资本不得经营新闻机构的版面、频率、频道、栏目、公众账号等;四、非公有资本不得从事涉及政治、经济、军事、外交,重大社会、文化、科技、卫生、教育、体育以及其他关系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和价值取向等活动、事件的实况直播业务;五、非公有资本不得引进境外主体发布的新闻;六、非公有资本不得举办新闻舆论领域论坛峰会和评奖评选活动。(消息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网站)
最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广电总局等九部委近日印发《关于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的指导意见》,加强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综合治理,促进行业健康有序繁荣发展。意见明确,企业应强化责任意识,对算法应用产生的结果负主体责任。同时,将着力解决网民反映强烈的算法安全问题,对算法监测、评估、备案等工作中发现的,以及网民举报并查实的涉算法违法违规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坚决维护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安全。意见还要求,防范算法滥用风险。维护网络空间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防止利用算法干扰社会舆论、打压竞争对手、侵害网民权益等行为,防范算法滥用带来意识形态、经济发展和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消息来源:新华社)
日前,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税务总局、广电总局等17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国家文化出口基地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通知提到,支持基地加强与海外新媒体平台合作,积极拓展企业出海新通道,鼓励开办专属频道、专属栏目,利用点播分成、保底分成等方式拓展销售渠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建设覆盖全球的新媒体平台,助推优质文化内容“走出去”。(消息来源:商务部网站)
近日,福建省委宣传部、省委网信办、省新闻工作者协会等10个部门联合发文,成立专项行动工作小组,部署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此次行动将整合各级各类合法有效新闻单位、新闻单位驻闽机构、新闻记者名录,形成新闻机构和新闻记者白名单信息。同时,梳理各主管部门已经掌握和查处案件涉及的新闻机构、新闻记者和假新闻机构、假新闻记者以及需要重点关注的机构、人员的名单,形成有不良记录的黑名单信息。(消息来源:《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