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妍
时间限制:限制浏览时长及使用时段。在国家网信办的指导下,所有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已形成统一制度,对于青少年使用短视频的时长与时段都进行了严格的限制:一、单日使用总时长为40分钟,超过使用时长软件就会锁定,必须输入密码才能解锁使用;二、从晚上22点到早上6点无法使用短视频APP,意在不影响青少年的正常作息。此外,用户也无法在该模式下使用直播打赏等功能。
功能限制:限制打赏、充值等功能。笔者通过对17个短视频平台的抽样调查,发现绝大多数短视频平台的“青少年模式”都从充值、打赏/送礼、直播、提现、打榜、同城/圈子六个角度对青少年使用短视频功能进行限制,其中千里眼视频无法找到“青少年模式”设置入口,轻视频和小咖秀的“青少年模式”提示界面中没有指出限制功能,而梨视频仅提示对提现功能进行限制。
推送精选内容:提供专属内容。通过对17个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中的推送精选内容抽样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短视频平台在开启“青少年模式”后,会向青少年受众提供精选的教育类、知识类等适合青少年群体浏览的内容,其中梨视频还支持设置青少年年龄,针对不同年龄进行更细分的精选内容推送。
而其中快手、小咖秀、千里眼视频以及火锅视频在“青少年模式”界面中没有提示为青少年群体提供精选内容。
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推出以来,就受到了社会的关注,特别是与之相关的青少年及家长。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中小学生短视频使用特点及其保护》调查数据显示,仍有超三成的青少年认为“青少年模式”用处不大,还有近三成青少年发现在开启“青少年模式”后仍存在低俗内容。
甄别机制不完善,身份识别不精准。青少年用户作为短视频的“中坚力量”,代表了巨大的流量和利益,对青少年身份进行识别并开启青少年模式,无疑是与其的商业利益产生了冲突。因此部分短视频平台并不要求实名验证,刻意模糊青少年身份,导致“青少年模式”没能很好的发挥作用。
由于各短视频平台的技术研发能力参差不齐,导致无法准确地通过指纹识别、面部识别、家长联机操作等技术甄别青少年地身份,导致了“青少年模式”只能通过用户自主选择,而非识别身份后进行运行。有时青少年会使用了家长的手机浏览短视频,这样不仅会浏览到不适合青少年观看的内容,甚至还可能出现青少年乱消费情况。
在用户开启“青少年模式”后,破解也仅仅是单纯依靠的密码就能进行解锁,APP不能通过自动身份识别来阻止青少年对“青少年模式”进行破解。在青少年卸载了短视频APP重新安装后,“青少年模式”也随之消失了,短视频平台未能对青少年身份进行再次识别。
专属内容池不健全,分级不精细。一、内容池不健全。在对17个短视频APP抽样调查中显示,仍有个别短视频平台并未设立“青少年模式”专属内容池,据个人信息保护中心发布的《网络直播APP未成年人保护报告》显示:仍有一些短视频APP在“青少年模式”中未建设专属的内容池,甚至一些平台在开启“青少年模式”后仍存在不适合青少年受众接触的不良内容。
而设立了“青少年模式”专属内容池的短视频平台,有60%的短视频APP在首次开启“青少年模式”后,首页出现的新闻资讯、知识类内容占比不高,而是仍然会根据用户之前的浏览记录进行推送。“青少年模式”的多重限制导致了短视频平台无法有效的从中获利,所以更新内容池的积极性不高。
二、内容分级不精细。在17个短视频APP中,除了梨视频需对青少年年龄进行设置外,其他短视频APP都没有设置年龄功能。目前“青少年模式”所推送的内容多为儿童类动画、儿童手工等,这一类内容并不适合高中时期的青少年观看。没有接受到与之年龄相匹配的内容,会让部分青少年对其内容失去兴趣,很有可能继续浏览其他好笑、好玩甚至不良的信息。
三、各平台数据共享机制未建立。虽然目前在国家网信办的指导下,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对于青少年的使用时长、时段,以及功能进行了限制,但各平台之间还是处于一种分离状态,各平台“青少年模式”对于青少年身份识别数据并不相连。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开启了“青少年模式”,青少年仍然可以在不同的短视频APP进行使用,“青少年模式”还是无法起到保护作用。
四、隐私保护机制缺乏。目前所有短视频平台在“青少年模式”的界面,都没有对于青少年隐私保护的相关申明,在使用过程中也没有明显的关于隐私保护的提示。短视频平台隐私保护机制的缺失,让受众对于“青少年模式”的实质性保护打上了一个问号。
平台:设置特有机制运营“青少年模式”。一、加强青少年身份识别与认证机制。各大短视频平台应该积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通过加大技术研发,不断加强平台对青少年用户的身份甄别与认证机制。
第一步:短视频平台要加强实名认证,把实名认证从“备选”强化到“必选”,在用户首次使用就对用户身份进行识别,做到“一人一账号”,从一开始就进行信息采集,才能提高青少年用户的甄别精准度。
第二步:短视频平台加强技术研发能力,并通过人脸识别、指纹识别、人工智能等技术,主动对青少年身份进行有效识别,并进入到“青少年模式”。也可以通过远程联机技术,使家长可以在自己手机上操作青少年使用短视频应用的相关设置,如更改使用时长、分享推荐内容等。
第三步:在平台开启“青少年模式”,对青少年身份进行有效识别,并加强防破解机制,让青少年在使用“青少年模式”时,无法通过卸载以及第三方解锁神器进行破解。
二、加强内容审核机制。短视频平台应该严格按照国家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的《网络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严格按照要求对内容采取先审核后播放的体制。审核内容包括标题、简介、整体内容,甚至是评论、弹幕表情包等,严格的审核机制可以从源头防止不良信息和违法信息的传播,使青少年受众不受不良信息侵害。
短视频平台要建立内容审核责任制,建立专业的内容审核队伍,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审核效率,优化内容质量,排除不良内容。平台还可以建立劣迹内容创作者的数据库,对其进行重点监控。
行业协会:制定可操作性评价标准。在国家网信办的指导下“青少年模式”形成了统一运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也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但在“青少年模式”的身份识别、内容推送等方面还缺乏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如果不对其进行标准化、规范化,短视频平台为了商业利益,对青少年身份识别、内容推送等方面的限制力度可能松懈。
所以,行业协会要制定出可操作性的评价标准,身份识别机制要达到怎样的强度,内容推送应该采取哪种推送模式等等,要制定出全面的评价标准才能让“青少年模式”更好的发展,使青少年受众可以不受有害信息的危害。
政府机构:引入权威审查机构管理。想要更一步优化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单靠短视频平台是不够的,还需要国家权威机构制定硬性约束,从严监管。
相关权威审查机构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短视频平台“青少年模式”的制定以及运营情况进行审查。权威机构的监察可促进短视频平台自我审查机制,促进“青少年模式”不断完善,真正发挥保护青少年群体的作用。
受众:青少年、家长积极配合“青少年模式”。目前青少年的运用媒介的能力与之相对应媒介素养是不匹配的,数据显示,2019年我国青少年网民人数已达1.75亿人,互联网普及率已经达到93.1%,而媒介素养教育的普及率还较低。
家长也应该积极配合“青少年模式”,让青少年在“青少年模式”下浏览健康的适合的内容。家长要多与孩子进行情感交流,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关注青少年的需求,并积极引导青少年健康合理上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