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书法的小众化趋势

2021-11-13 03:24和沙沙
名家名作 2021年5期
关键词:中和书法艺术大众

和沙沙

一、书法走向小众化

纵观书法史,秦汉之前,在文字诞生之后的相当一段历史时期内文字完全是被上层社会垄断的,由此产生了文字崇拜,尤其是对书写文字的崇拜,如甲骨文。与此同时,相比文字的艺术价值,我们更关注它的实用价值。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文字向着中底层社会扩散开来。书法的艺术性逐渐觉醒,并得到空前的普及,成为我国古代当之无愧的大众艺术,这种情况一直持续,直至20世纪90年代,书法开始小众化。

二、书法小众化的原因

(一)科技发展和全球化驱使书法走向小众化

书法在20世纪90年代之后之所以逐渐小众化,有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计算机的应用和普及。首先,它使书写工具发生变化,电子设备与网络逐渐成为书写工具的主体。其次,全球化趋势下人们的生活节奏加快,简便和高效成为潜在的要求,数字化和信息化逐渐弱化着书法的实用价值。再者,伴随着网络世界娱乐性的增强,书法的审美功能也被逐渐消解。这种种原因使书法走向小众化。当然,值得庆幸的是,书法开始从文学、哲学和史学中剥离出来,作为一种纯粹的线条艺术去追求,走上了职业化。但与此同时,书法与大众也拉大了距离。

(二)大众群体很难走出自己的“审美舒适区”

最近网上一则新闻引发热议,说“某地名家送春联下基层活动中,一位书法家用魏碑字体书写春联,结果群众都不要。为此,有一部分人声称书法艺术过于高雅,已经脱离了大众”。但笔者认为,老师用魏碑字体写春联并没有问题,这是他的专业强项,他希望拿出自己最专业的东西献给群众,结果却不能被普通民众肯定。大众群体中的绝大多数人只停留在自己很有限的认知“舒适区”内,不愿去尝试新的可能。他们只能通过自我提升去接受新的艺术形式,从而实现审美能力的再提升。

(三)部分书写者对书法“中和之美”的认识失当,并在书写实践中逐渐背离

中和之美以中庸之道为哲学基础,它是符合大众审美的一种端庄典雅之美。在书法上,它崇尚不激不励、平和简静的美学风格。但有部分书者却认为中和之美作为封建主义意识形态下的产物,有着某些与生俱来的时代局限性,而且,随着社会进步、大众审美的提升,中和之美的时代局限性愈发凸显,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论证:

首先,他们认为中和之美只强调统一、和谐、理性,忽略对立、变化、感性,要求人们要永远停留在理想的状态中,不越雷池半步,从而不利于人“本质力量”的充分发挥。甚至搬出黑格尔的艺术批评:“古典型艺术满足于一定的自由个体处在适合它的实际存在中所感到的一种未受干扰的和谐,一种它的现实存在中的平静,一种幸福,一种对自己的满足感和伟大感,一种永恒的肃穆和福泽,一种纵使在灾祸和苦痛中也不会失去的镇定自持的态度,而排斥各种矛盾、对立、分裂所引起的罪行,丑恶和卑鄙的东西,看不到人通过对这种对立、分裂的克服会得到新的发展结果就使主体本身僵化为伦理和绝对相对立的抽象人格。”这评价的虽然是西方艺术,但他们认为用来评价中和之美的局限性也是恰如其分。

其次,他们声称中和之美的倡导者们皆以孔子的“尽善尽美”为批评原则,鼓吹“人品即书品”理论。也正是由于对品格和秩序的过分强调而深陷法度的藩篱之中,不利于彰显个性和自由地抒发情感。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曾经展望未来“真正的自由王国”,人们追求的是“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

最后,视中和之美为至高境界,不利于百花齐放。他们声称,现代书法要发展,就要突破传统的中和之美的藩篱,摆脱狭隘的社会功利性的束缚,才能让书法在保持其质的规定性的基础上向多元化、多极化的方向发展,使之充分表现现代人类的本质力量,再创书艺新高峰,这是书法的未来,也是书法的归宿。纵观历史,自唐太宗以其至尊的身份独尊王羲之后,书坛就出现了“以王为马首是瞻”的局面,颇有“我花开后百花杀”的味道,直至明清,伴随着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个性解放的新鲜空气才吹进了艺坛。于是才有了如徐渭、张瑞图、黄道周、傅山、扬州八怪、康有为等以打破中和之美的桎梏、另辟蹊径而名留书史的局面。

其初衷不言而喻是好的,但尺度和边界把握失当的话,势必出现矫枉过正的情况。如,近年来关于“丑书”的争论从未休止。美与丑本是相对而言,在中华传统文化观念中,“约定则俗成,众美则俗生”,因此“美”则具有单一性、趋同性特征,其个性化的审美特性显然不足;“丑”作为一种审美风格,具有极富个性化和多极化的特征。其实,依笔者言,当下部分“丑书”确实蕴含着较强的创新意识,但大多数“书作”一味追求吸人眼球,取法不古,鄙弃传统,书画难辨,令观赏者直呼“辣眼”;有的一味追求奇险,只讲章法构成,毫无笔法可言,让人看完后极度不适。但当下,“丑书”却作为一种新的书法表现形式被赋予了时代价值,之所以造成这种审美“扭曲”之象,我认为,根本缘由在于它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人们在传统书写中因追求“中和之美”而深陷的法度藩篱,迎合了书法对个性张扬和情感抒发自由的新时代要求。但它也因对“中和之美”的认识失当,才出现了这些“矫枉过正”的情况。

三、如何拉近书法与大众的距离

(一)书法审美和评价要有基本的标准

有人说:“艺术不能脱离群众认可,大众认可的作品才是好作品。”这么说来,群众无疑成了评判者,那么,群众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他们的评判标准就一定正确吗?答案是否定的。

审美具有主观性,它会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如受教育水平、专业方向、社会阅历、生活环境等,因此,审美水平因人而异。但是,审美也具有客观性。那就需要有审美评价的标准,审美标准也是基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世界观而言的,而这一标准不是绝对的、永恒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我们书法从业者应该立足传统,与时俱进,在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建构新时期的审美标准。

(二)帮大众建构审美知识,从而提升大众对书法艺术的理解

1.提升大众对艺术审美的兴趣,有了兴趣才会自发自主地去感知美、理解美、欣赏美

如何提升大众群体对书法艺术美的兴趣,首先要为民众营造一种艺术的氛围,创设审美的环境,尽可能地消除大众与艺术之间的距离感,使他们耳濡目染,受到艺术熏陶,这点尤为重要。由于因人而异的审美差异并不利于解决问题,所以社会各界都需要为之努力。而作为基本的、科学的方法,审美教育能够直接有效地提高大众审美素养。它不仅包括学校教育,还应该包括社区教育、媒体教育、场馆教育。大众群体通过接受科学的教育建立起客观的审美和评价标准,培养审美兴趣,提高艺术水准,从而自觉自发地感知美、理解美和欣赏美。

2.为大众接受专业书法知识熏陶提供便利

现实生活中,绝大多数愿意走进美术馆、博物馆的人,都是有意向接受艺术熏陶、提高审美趣味的人,但遗憾的是,由于书法艺术创作的私密性和偶然性,观赏者无法揣测出创作者的意图,于是很难深入地解读作品。因此,笔者认为,可以建立并借助一些专业的书法平台,让专业书法人士与民众相约去参展,还可以多进行一些线下的交流活动,让专业书法从业者对民众进行面对面的讲解。这样一来,既可以加深看展民众对书法作品的理解,也可使书法专业人士与大众群体有更多交流,深入了解书法艺术的社会基础,使书法艺术创作高于生活的同时,绝不脱离生活、远离大众。

(三)对“中和之美”的再回归和重新解读

笔者以为,考察书法的边界和尺度是否失当,要观照书法的两个特性:“表现性”和“传统性”。“表现性”有两个含义:一是书写者基于汉字的象形特征,可以创造出有生命意味之“象”;二是书写者借文字的表意性特点,可以抒发情怀、传达心志。唐代张怀瓘有云:“文则数言乃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所谓“一字见其心”就是指书法表现性。而“传统性”则是书写者也要遵循书写的基本规律,不能单纯把汉字作为形式载体随意拆分组合,或进行发泄式的涂鸦。而之所以强调以上两个特点,是旨在帮我们厘定书法艺术与“庸俗之作”的边界。

当代书法想要冲破传统书法的束缚,又避免出现矫枉过正、过犹不及的状况,需要“批判性的继承”。即承载着传统审美取向,对书法传统的最高审美理想——“中和之美”进行消化、吸收和再解读。通俗地讲,那些只尊传统、一味崇尚法度的思想不可取;但犹如当下一些品位低下、脱离大众审美又遍布于市的庸俗之书亦应鄙弃。而判断这类书法的基本标准可以参照唐代孙过庭说的“任笔为体、聚墨成形”,即笔法单调、点画轻薄,线条缺乏质感,鲜见传统技法;结体或呆板,或夸张,徒有惺惺作势之姿,缺乏自然美;不乘古法,格调庸俗,招眼而不养眼。在大众审美水平尚待提高的当下,雅俗虽很难共赏,但这一标准至少可以作为大众拒绝庸俗之作的底线认知。

处在开放和多元化的今天,我们尤其需要确立清晰的审美观念和评价准则,只有对传统书法的审美理想——“中和之美”实现再回归、再认识,并有效地兼顾书法的传统性和表现性,才能有助于拉近大众和书法的距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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