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蓬
转瞬写作半个世纪, 若讲体会, 其实也是常识:文学的根是生活。卓越与平庸的区别在于对生活体味的深浅。作家要对生活中的一切充满兴趣和好奇。有天性,也需培养。我十岁时因家庭变故,由城市到农村,面对陌生的世界充满好奇。村里老楸树、关帝庙、古塔等至今难忘。
我家曾被安排在村后孤零零的文庙。但很快发现好处,面对田野无人欺负。1961年,我考上距村五里路的初中,孤独地走了三年,还养成读书的习惯。学校有间图书室,由于母亲就在学校教书,有这个方便,我便天天找书看,星期六放学早,寻个僻静去处,曾用整个下午读完李六如所著《六十年的变迁》,直到暮色苍茫才回家。还有一本苏联纪实小说《到格鲁曼去的道路》,是讲一支船队迷失方向,在冰天雪地的荒岛顽强生存了7年直至获救。这些作品给我受伤的心灵极大的安慰。再是,来去田野,感受四季变化。日后写作特别注意环境对人情绪的影响,前辈作家王汶石曾说我是“描绘山区风景风俗画与山村女子的能手”,这应是最早起因。
我16岁初中毕业务农,凡18年。我在农村最后几年是给稻田放水,从秧苗栽上到水稻收获,村后大片稻田都归我管。时常凌晨起来下地,田野尚未苏醒,水田映着淡下去的星月,一个人扛着锄头走进田野,有种宁静之美。为了节约时间读书,我把给田块放水顺序作出排列。诸如28亩、32亩、12亩等田块中那些密如蛛网的渠道,还用柳枝编了栅栏挡在进水口上,防止枯枝杂草拖倒秧苗,这对刚栽上的秧苗很起作用。人类无论怎样进步,也不可能不吃粮食。劳动永远是美好的,我有时还怀念那段日子, 因为自由。活儿干完我可以在树荫下读书。只有热爱生活,对生活中的酸甜苦辣不是厌恶,不是逃避,而是迎难而上,战胜困苦,哪怕是被动的。感受这个过程中种种波澜、起伏、冷暖面孔,才会有生活的感受,生活积累、情感积累、思考积累。不能想象一个对生活冷漠、对一切漠不关心的人能写出好作品。这是至理, 也是常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