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加强开发原创性视听节目。关注与扶持原创性内容才能从根本上激活社会的创造力。借鉴美国Netflix流媒体平台“内容至上”的核心经营理念,自旗舰剧集《纸牌屋》在全球范围内大热之后,连续投资原创性内容的开发,《王冠》《怪奇物语》等后来居上,品质与口碑的双赢是Netflix的制胜法宝。在人才培育与发掘方面,可以注重推广新人扶植计划,吸纳新鲜血液并将其有效转化为内容创作的中坚力量,进行不同媒介形式之间的互通合作,最终形成可持续的人才输送机制和内容供应储备。其次,尊重视听内容本身,合理规划商业要素。本着尊重内容与创作者的前提条件,应当适当谨慎选择合作伙伴和合作方式。仔细辨别视听节目的内容特性有助于帮助平台挑选合适的广告合作方,避免造成商业元素过于突兀、喧宾夺主的现象。同时相关平台与机构也可以加强监管措施,对视听内容的商业化进行积极引导。最后,探索长短视频平台融合发展路径。突出长短视频平台的优势,寻求有机的融合方式。网络剧集、综艺节目、动画片等相继着力探索竖屏形式的内容生产折射出长视频平台拓宽业务的试水。长短视频可以充分调用自身的媒介特质,取长补短,积极创新,为未来的媒介发展形态提供更多的可能性。(据常江李思雪于《青年记者》2021年5月上)
第一个概念是“短视频”的概念。关于视频的概念是没有异议的,关键是短视频的“短”,怎样理解?多长时间的视频是短视频?长短是相比较而言的概念,不是法律概念。因为视频无论短还是长,首先需要界定是不是《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因为只有属于《著作权法》意义上的作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才能适用于“版权治理”这个概念。第二个概念是作品的概念。新修改的《著作权法》最大的亮点就是对作品的概念进行了新的界定。即具有独创性,是智力成果,能以某种形式呈现。只有符合这三个特征,才是《著作权法》保护的客体。第三个概念是“合理使用”的概念。这次修改《著作权法》,引入了《伯尔尼公约》的三步检验法。合理使用的范围与使用的数量是否是“个别的”,有没有因为“合理使用”而影响作品传播。有没有因这种传播而减损作者的经济利益。具体到某个作品时需要专业人士分析具体情况,具体的诉讼与纠纷,需要在具体的司法实践里研究、判定。(据闫晓宏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报》2021/05/20)
一、思路与定位:PUGC的孵化与供给。网络音频内容平台在用户数量以及内容供给能力上有着明显的领先优势,已经成为广播电台在推进音频产品化进程中无法回避的市场现实。网络音频内容平台可以音频产品KOL的孵化与内容运营服务为业务转型切入点,构建专业音频内容生产者的规模性供给能力,具备批量生产音频内容产品专业用户生产内容(PUGC)的竞争资质,在与自身孵化的PUGC生产者签订商业服务(运营)合同的基础上形成与网络音频平台的商业关系。二、驱动力:数据的产品化与商业化。互联网产品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数据的产品化与商业化,这两个要素是并行相依的关系,缺一不可,两要素共同构成了互联网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广播电台的数据产品化与商业化不会一蹴而就,需要循序渐进与量力而行,既不能对未来丧失信心而安于“打工人”的现状,更不能好高骛远和不切实际。三、变现:用户体验与参与的深层次开发。对用户体验与参与的深层次开发,是未来互联网产品的重要变现方式。以用户体验为核心构建体验场景与体验价值链,能够有效降低用户抵触心理,实现产品服务的有效触达,在无形间实现商业盈利与用户体验的双赢。可以预见,未来的高品质内容模板面向用户端进行收费是必然的。基于提供用户体验服务进行直接收费的商业模式已经落地。(据朱建红于《中国广播》2021年第5期)
一、多元立体的矩阵化传播。“矩阵化传播”是媒体融合发展的基本要求。对于电视新闻评论节目而言,同样需要借助全媒体矩阵实现全程化、多终端传播。传统媒体的线性化、点对面传播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融媒体环境,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必须利用技术引领,实现流程再造,从而调动多方参与,延伸传播链条。二、效应叠加的话题式传播。社交媒体平台上用户参与话题的主动性增强,会进一步放大话题的传播效应。当前,主流媒体已经越来越重视话题传播产生的叠加效应。电视新闻评论节目往往选取一些好看、有趣、有料、正能量的话题作为内容,对社会热点事件和舆情进行话题介入,从而强化主流媒体对社会舆论的正向引导。三、即时互动的社交化传播。社交媒体的井喷式发展深刻影响着舆论生态和媒体语态。社交媒体用户更喜欢年轻化、网感强的语言,常常用动图和表情来传递情感、引起共鸣。与新媒体平台的即时点赞和跟帖相比,电视新闻评论节目的参与互动感并不具备优势,因此必须在语态上主动求变才有可能获得更多用户的青睐。(据崔林陈昱君于《电视研究》2021年第5期)
最近,中央网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为期2个月的“清朗·‘饭圈’乱象整治”专项行动。此次专项行动将针对网上“饭圈”突出问题,重点围绕明星榜单、热门话题、粉丝社群、互动评论等重点环节,全面清理“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挑动对立、侮辱诽谤、造谣攻击、恶意营销等各类有害信息,重点打击以下5类“饭圈”乱象行为:一是诱导未成年人应援集资、高额消费、投票打榜等行为;二是“饭圈”粉丝互撕谩骂、拉踩引战、造谣攻击、人肉搜索、侵犯隐私等行为;三是鼓动“饭圈”粉丝攀比炫富、奢靡享乐等行为;四是以号召粉丝、雇用网络水军、“养号”形式刷量控评等行为;五是通过“蹭热点”、制造话题等形式干扰舆论,影响传播秩序行为。期间,将关闭解散一批诱导集资、造谣攻击、侵犯隐私等影响恶劣的账号、群组,从严处置“饭圈”职业黑粉、恶意营销、网络水军等违法违规账号,从重处置纵容乱象、屡教不改的网站平台。中央网信办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行动将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综合施策和分类管理,督促网站平台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社区规则和用户公约,着力规范“饭圈”各参与主体的网上行为,合理优化“饭圈”粉丝活跃产品的相关功能,强化明星经纪公司、粉丝团规范管理,在引导青少年理性追星上协同发力,探索形成规范“饭圈”管理的长效工作机制,推动“饭圈”文化实现良性发展,共同营造文明健康的网上精神家园。(消息来源:网信中国)
日前,国家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应急广播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要求,应急广播要坚持服务政策宣传、服务应急管理、服务社会治理、服务基层群众的宗旨,按照国家基层公共服务标准和地方实施标准,建立健全长效系统建设和运行保障机制,有效发挥应急广播“最后一公里”传播优势,提升应急广播发布的科学性、精准性、有效性,面向人民群众提供应急广播公共服务。《办法》明确了应急广播功能定位,对播出管理、系统构成、技术要求和运行维护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这是继2020年广电总局、应急管理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发挥应急广播在应急管理中作用的意见》之后,两部委联合发布的又一重要政策性文件。(消息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
近日,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与北京市人民政府签署《超高清视音频产业战略合作协议》,标志着双方在8K超高清视音频产业创新发展等领域开启深度合作新篇章,推动我国视音频技术向8K超高清应用时代迈进。根据协议,双方将在8K超高清视音频产业创新发展等领域进行深层次、全方位的战略合作,共同提升我国在超高清视音频领域的核心竞争力,实现科技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作为当今世界体量规模最大、业务形态最多、覆盖范围最广的国际一流新型主流媒体,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积极构建“5G+4K/8K+AI”全新战略格局。目前,总台超高清示范园已成功落户北京市门头沟区。总台超高清视音频制播呈现国家重点实验室也将落户首钢园区,为促进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和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建设注入强劲动力。(消息来源:新华网)
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颁发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中国联通称,获得《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以后,中国联通将充分发挥资源优势,通过与内容产业链上下游开展合作,打造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大视频内容聚合生态,逐步推出5G新直播等特色直播、自制网络剧拍摄、自制体育赛事VR直播、自制演艺活动、自制动画片等差异化内容产品。(消息来源:中国联通官方号)
最近,国家广电总局正式批复同意浙江设立“智慧家庭创新研究与应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实验室”。实验室以华数数字电视传媒集团有限公司为依托,由阿里巴巴达摩院、之江实验室等7家单位参与共建,定位于研究新时代家庭场景下人民群众对媒体文化、信息消费、生活服务等的新需求。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将以此为契机,指导实验室聚合产学研等各方力量,加强在智家服务平台、智能融合终端、高新视频及智家融和应用等方面研究与建设,丰富智慧家庭生态产品供给,促进智慧家庭行业生态发展和标准体系制定,为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贡献力量。(消息来源:浙江省广播电视局网站)
日前,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与爱奇艺签署了2021年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本着“跨界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原则,此次爱奇艺与江苏广电将在电视剧、电影、综艺、晚会等多个领域开展战略合作。双方将把合作的重点聚焦在打造高品质、正能量的优质内容上,合力打造一批既有意义又有意思,既有价值又有流量的爆款产品,更加坚定地传播党的声音,更好地传播核心价值观,传播正能量,不断增进社会的光明与美好,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更好地担当起传播的职责和使命。(消息来源:消费日报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