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年,总有一件重要的事情折磨着我,或者是三件,这三件看似完全相同的事情,却好像又不是一件事情。在这三件以杀死赵国为最终目标的事情里,相同的地方是攻击的对象:赵国。不同的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又不想杀死赵国了,这很奇怪,我觉得杀死赵国没有什么意思,或者说,就算赵国真的死了也不能让我快乐起来。
有一天他们说,赵国出来了,你不是很想杀死他吗?现在机会来了。他们跟我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神都怪怪的,好像我是个胆小鬼或者言而无信的人似的。我看看他们又看看眼前的空酒瓶。我说,是!我一直想杀死他,就连做梦我也没有停止这种想法。但是,现在我却一点儿也不想了,我觉得杀死他很没有意思。我之所以不再想着去杀死赵国是有理由的,也可能是我觉得赵国已经不配让我去弄死他了。于是,我沉默了片刻,然后抬起头,抬头是件既容易又困难的事情,完全取决于人的心情。心情好的时候,头就很容易抬起来,而且可以抬得很高,反过来,心情低落的那一刻,头就有千斤重了。头重的原因很明了:他们的目光太过于沉重和隐晦。不过,我还是抬起头看每一个人,每个人此刻的表情几乎都是复杂难言的,或者又是非常简单的。这种复杂与简单同时存在,像在刻意表演一个相同的意思:孬种!
在这种情况下,我只好抬起了头。我看了看身边的每一个人,然后一字一句地说:好吧!我要杀死那个赵国,否则我就不是人!他们立刻一怔,接着都收敛了那种怪异的目光,异口同声地喊,好样的。接着,我们又开始撞杯畅饮,在这之前我们已经喝了大约两个钟头。现在,我们又重新开始了,仿佛我们因为某个分歧搁浅了正酣的酒局,所以现在一切又重新开始。我们七个人喝下了六瓶半酒,45 度的老白干。他们说老白干真他妈的过瘾呀。我也这么说,事实上我喝得并不多,至少我是他们中喝得最少的那一个,也许我只喝了四两或半斤的样子。可这已经够了,半斤酒就足够让我神志恍惚、思绪混乱。这样的酒跟酒精又有什么两样呢?喝了就会上头,脑子一热胆子也就跟着壮了起来。你们看到了,我本来是不想杀什么人的,可现在的情况是:我想杀人。最好立刻就能见到赵国。
我问他们,他在哪里?
这会儿该他们沉默了。
我又说,你们告诉我那狗日的现在在什么地方?!
他们终于回过神,大概我说话的声音太响了。他们面面相觑,随后有人冲我伸出大拇指说:有种!这才像个男人。
于是,我仰起脖子喝下了瓶中最后的白酒,酒穿过我的喉咙和胸膛时发出一种非常奇怪的声响,哧溜哧溜的,好像我的喉咙或者胃是一片干涸的土地,就等着这种滋润。他们也都像我那样仰脖灌下暴烈的烧酒,唯一不同的地方是,我喝完后摔碎了酒瓶。我不想再多说一句话了,只有行动能表达我的意思。
我被他们前后簇拥着。簇拥着我的他们开始七嘴八舌,毕竟我喝得不是最多的,所以保持着众人皆醉惟我独醒的临界状态,我知道,这个晚上我的目的不是喝醉,而是杀人,去杀死一个我一直想杀死的人,虽然我知道我现在并不怎么想去杀死这个人了。可他们就不同了,他们是我的朋友,是称兄道弟的哥们,他们希望我能在这个夜晚做些事情,而且让他们亲眼看见,这样,我才能继续和他们在一起,然后共同迎来下一次胜利的聚会。
我一直认为酒是有用的,要不老祖宗不会吃饱了没事干把好端端的粮食弄成这个样子!我知道我越来越喜欢酒了,酒让我半醉半醒,懵懵懂懂,有时甚至让我感到无比快乐。很久以来我都靠酒来安慰自己,酒能将我曾拥有的一切从过去时光的罅隙里夺回来或者彻底遗忘。我知道我并不仇恨某个人,甚至包括那时我日夜想杀死的赵国。我并不恨他,我就是想弄死他以证实些什么,或者干脆是为了永远不再见到这个人。幸好,这个社会还有一些所谓的报应和轮回,在我最不想见到赵国的时候,他就被提溜进去了。活该!这家伙天生是要吃些苦头的,这大概可以称作咎由自取吧。
赵国给我的总体印象是:古板而又阴郁,这家伙的脸近似于生铁或陈旧的冷兵器。我时常这样想,像赵国这样的人怎么会有那么一个令我着迷的妹妹呢?
他们是我的朋友,自然会尽可能成全我的。我和蔚兰第一次见面那天,她指着我那些朋友说他们看起来不像是好人。我明白她的指桑骂槐,她是说我也不像什么好东西。这我并不生气,我知道自己不是什么好人,可也算不上绝对的坏人。所以,我一点也不气馁,相反,我厚着脸皮对她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说完这句欠考虑的话的后果是,蔚兰没笑,她的表情变得有点死板,反手给了我一个耳光。她说,小流氓,滚远点。说完,她就转身头也不回地走开了。我觉得很丢人,脸皮火烧火燎的,我敢保证,我还是第一次被一个小黄毛丫头给训了,这滋味很像你正无比甜蜜地嚼着一颗奶糖,却很突兀地从中尝出一块坚硬的石头,狠狠地伤害了你满以为锐利的牙齿和不错的胃口。
这时,他们相继从远处围过来,问情况怎么样。我耷拉着脑袋说,什么怎么样?不怎么样,你们究竟想知道些什么?说完,我也像蔚兰那样掉头走开。在滚烫的热浪与耻辱洗漫身体的同时,我只能避开他们的目光,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看清那一幕,反正她令我异常难堪。
很快,我知道我之所以痴迷这个第一次见面就赏赐给我一记耳光的女孩,也许就是因为那个力度有限的耳光。它带着女孩的某种特别的气息一同沾在我的脸上,我的脸就浮现出从来没有过的颜色。但我喜欢这种颜色,它接近于真实的自己。
我作为一个男人的异性体验完全是从蔚兰开始的,我不能将她确切地称之为初恋,那多少有点矫情,但我知道我的确喜欢上了她,这跟她扇我一个耳光也许并没有直接关系。
还是说说赵国吧。
我一直对赵国能有一个像蔚兰那样的妹妹感到吃惊,换句话说,我觉得蔚兰怎么会有像赵国那样古怪而又愚蠢的哥哥呢!这是个令人费解的问题,说它是个问题主要在于我打骨子里讨厌赵国,而又打骨子里喜欢蔚兰。
当然,我不能真正地回避他们,事实上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回避某个人。他们对我很好,我也需要他们,虽不能说有难同当,有福同享,但也是形影不离,臭趣相投的。我和他们在高二年级有一个很狂的名号,大家管我们叫“狼群”(因为我们曾在一次全校的文艺汇演中合唱过齐秦的歌曲)。我喜欢这个名字,尤其当我和他们在夜色中潜行时,我的耳边时常响起一种“嗖嗖”的声音,这声音冷静、干脆,无所畏惧又无所牵挂。他们管我叫老四,他们说,老四你是不是喜欢上蔚兰了?我一惊,我不想当着他们的面承认这个事实,但我的脸色和嘴巴同时做出了背叛,它们最了解我,我又有什么能瞒住它们呢?我不说话。他们就七手八脚地簇拥着我,说这事情全包在他们身上了。所以,便有了上面那场很唐突而且极其失败的约会。
约会失败给我的打击很大,我觉得自己身上也许真的贴有一张标签,蔚兰一眼就能看出来,或者能清晰地感觉到。我觉得一个人一旦被别人在后背或身体的某个部位贴上那么一张标签,就太糟了,因为你从此只能是“此”而不能再是“彼”或别的什么东西。在这以前我并没有感觉到这份严峻,我甚至认为这种被别人指认的感觉很好,我是狼群里的老四,我们谁也不怕。学校曾经发生过一次斗殴事件,那还是不久前的事,原因是不同年级的两个班在一起上体育课,为了争到那只唯一的足球发生了口角,结果是我们耍小聪明抢到了球。我们占了上风,高三的只好让给了我们,可放学后我们被那个班的几个男生堵截,他们号称要给我们一点颜色看看,否则我们真不知道马王爷是有三只眼的。那时候我们正鬼哭狼嗥憋着嗓子吼《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我们的嗓子都很沙哑,我们发出的声音有些摧枯拉朽。路旁飘舞着干瘪的树叶,滋啦滋啦地划着地面和无处不在的空气。我们彼此搂抱在一起,肩膀贴着肩膀,任由狂风乱舞尘埃漫天。我们都有一种强烈而又自以为是的快感——我们是真正的西部牛仔,是流浪歌手,是狼,是一群目空一切的自大狂。这时,另一个班的男生们出现了,这些人来势凶猛,个个表现出某种深沉的仇恨与傲慢。我们的歌声就这样戛然而止。我记得我们当时正唱到那句“报以两声长啸”,那些男生就牛逼哄哄地矗立在我们的面前。我们只好停止歌唱,但是我们都没有想起那句歌尽而亡的诗句,大概我们并不具备诗人气质。
这次斗殴实际上经过了三个回合:对峙、狂追不舍和群斗。对方有个家伙很是嚣张,后来才得知他就是赵国。
赵国的嚣张在于他是个心狠手辣的家伙,他率先出手打破了我们当中一个人的鼻子,只一拳,血就像桃花一下子喷涌而出。我们明白事态的严重性,课堂上我们也许可以用一些小伎俩得到那只足球,可课后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简直有天壤之别。流血的鼻子让我们懂得了一个真理——关键时候枪杆子说话或者说拳头面前论好汉。于是,我们初次领教了被人殴打的滋味,这和我们不知天高地厚做北方的狼的意愿完全是两码事。那天我们没有占上任何便宜,因为对方是有备而来的,且个个人高马大、不择手段,这致使我们几乎每个人都不同程度地挂了彩。我险些被打掉一颗门牙,那颗牙一直在我的嘴里没有意义地晃悠着,有好几次我都想把它揪下来,可我还是忍住了。他们说如果真的掉了以后就不会再长了。于是,我听见我和他们共同发出了一声比狼还要凄厉的叫声。
狗日的,我要杀了你!
对,这就是我和他们在这一年里突然十分迫切地想要做的事情,杀死赵国,以报一箭之仇。我们也许并不能完全确定是不是想杀人,甚至根本弄不清到底怎样才能杀死一个人。反正,我们就是那样凄厉长啸着并眼看着我们的敌人获胜而归。而我们,真正沦为了一群遭受猎人围攻的狼仔,我们个个遍体鳞伤,血和疼痛从我们身体的各个部位无可名状地涌来,然后被西北风凛冽地吹拂着,伤势变得更加严重。风中还有大量的尘沙,它们飞落在我们的眼睛里,我们都没有流泪,忍着痛在风中彳亍。
我们准备复仇,为复仇设计各种可行的方案。而就在我们成天逡巡在校园外面等待时机的时候,蔚兰出现在我们的视线当中,她像一只美丽活泼的小鹿,“得得”地从我们眼前跑过去,留下一串轻盈的脚步。当然这只是我的个人感觉,也许她的出现更符合一个完美阴谋的逻辑,谁知道呢。所以,他们才提醒我,喂!老四别发呆了,小鹿已经走远喽!
接下来的许多天里,我总会无意间看到那只令人心悸的小鹿在校园的每个角落出现,这真是一件奇怪的事情,好像这之前学校里根本没有这个人似的,又好像她就是从天而降的林妹妹。我每天课间和放学后都守候在某个角落等待她的出现,我知道自己正如站在地平线上期待黎明到来的一棵并不壮大的树。这也很有意思,我知道她会出现可又无法预见她到来的准确时间。所以,我就变得魂不守舍。实际上我的行动也仅限于远远地看上她一眼,除此以外,我还能做些什么呢?况且,我和他们还有更要紧的事情要做,我们是一个群体,我们信仰一荣俱荣、一损皆损的群体观念,用一些非常生动的话说:人不犯我,我不犯人!谁要跟我们过不去,我们就跟谁拼到底!
时机终于来了。当然,并不是复仇的机会,而是一个令人欢欣若狂的消息:他们告诉我,她叫蔚兰,和我们同年级。更重要的是,还没有哪个男生追到她。这个消息对我来说太重要了,它几乎让我忘却了不久前遭受的那场暴打。我开始相信那句格言了: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我甚至相信那些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的古训。那好吧,我说,我要和她约会。约会这种事情终于在这年的某个傍晚发生了,与其说我是去赴约,倒不如说我像个傀儡,硬是被他们像犯人一样押解着送上了断头台。
下面的细节你们都清楚了,我要说的是另外一件事。
在我和蔚兰见面后的第二天上午,也就是在我依旧满怀激动、满怀羞怯、满怀憧憬的这个早晨的课间,一个外班男生气息冰冷地突然破门而入。他进门后就直冲我扑过来,惹得我们班的几个乖巧怕事的女生一阵狂叫,而我连一点反应都没有。但我潜意识里还是知道来者是谁了,他就是我们一直试图要报复的家伙——赵国。现在一切似乎都反了过来,我们还没来得及找他算账,他却变本加厉,反守为攻。后来,从班上同学的目光中我依稀感觉到再次遭受的耻辱有多深重:我的那颗门牙真的被他打掉了,而且还殃及了旁边的好几颗牙。另外,这家伙大概还薅下了我一撮头发,那些被撕扯下来的头发像一片杂草静静地落在教室的地板上,上面泛着一层清晨的冷淡光泽。
最为可耻的是,赵国在离开教室的时候冲我发出了严厉的警告:记住,你最好离我妹妹远一点!
你们明白了吧,这是一次极其无耻的侵犯,我被我喜欢的女孩的哥哥给狠狠地揍了一顿。这总让人想起千百年前的经典爱情故事,一个穷小子死乞白赖地爱上了富人家的千金小姐而引来一场横祸。
我在一口一口地吐出那些淤积在嘴里的血块时,清楚地听到胸腔内有个声音正在大声呼喊:我要杀了这个王八蛋!我要杀死赵国!当群体恩怨转化成私人恩怨之后,个体就再也不是被动的了,换句话说,现在我的复仇欲望比他们任何一个人都要强烈百倍。
就在我准备做出回击的同时,从高三年级传来了一句赵国说的话:谁如果再敢去缠蔚兰,他就废了谁!面对这句狂妄的话,我的几个心腹伙伴也做出了强硬的回应,说我们跟赵国势不两立。可我一点也不想连累他们,我说赵国是冲我来的,跟你们没关系。
我的话音未落,他们就急了,好像是我背信弃义,个个不拿好脸色待我。我只好收回自己的话,我说我现在什么都不想了,就想弄死那个狗日的。于是,我们几个在放学前想出了两套对付赵国的方案:一种是拦截他,另一种是从蔚兰入手。而且,他们普遍认为堵截是下策,万一对方比我们的人还多,就注定要吃亏。而我又坚决不赞成利用蔚兰,她虽然也给过我一个耳光,但意义完全不同,我一点也不怪她,反倒觉得她很有个性。他们就都撇撇嘴,不冷不热地说,这又何苦呢!要这么说起来,赵国还是你的大舅哥呢,干脆就忍忍吧。
说真的,他们太让我失望了。
我二话没说就走。
我走出大概五十步的时候,听见身后传来“噼噼啪啪”的一阵跑步声,仿佛雪地里一群乖滑的野兔。
今晚,我们的确喝了很多酒,酒一直在我们每个人的胃里燃烧,人就跟着喉咙里看不见的火苗扑扑地往上飘,燃烧的滋味真好,有点脱离地球的感觉。
从饭馆出来,他们把我拉进一家录像厅,里面暗无天日,二十四小时滚动播映,多数是港台打打杀杀一类的片子。我喜欢看周润发的《英雄本色》,他握枪射击时的样子很酷,和真的一样(虽然我们都知道是在做戏)。现在里面正放着他的另一部片子《阿郎的故事》,我一点也不喜欢,倒是罗大佑喑哑的歌声很能打动人,特别是那句“让风尘刻画你的样子”,很适合所有失恋或即将失恋的人去听。事实上,我并无心看屏幕上的东西,我大概是在琢磨怎么去找赵国算账,看录像跟找一个人算账没有任何联系。他们说急什么,有的是时间,赵国刚出来,先让他缓两天吧!君子报仇,十年不晚。
我觉得他们说得不无道理,但还是不想继续待在里面,我讨厌看那种过于煽情的东西,就趁上厕所的空档溜了出来。
街面上已经很冷清了,风中飘荡着一些浮躁的土腥味。而我的心情渐渐变得寥落不堪,这种近乎孤绝的感觉让人不禁伤感起来,我在教室遭受赵国殴打的那天就是这种感觉。不过,他们很快为我寻找到一个报仇的方法。据说,赵国有个习惯,他每天的早自习都躲在学校公厕里蹲着抽烟。说话时他们都冲我诡秘地笑着,也许我们的机会真的来了。
那天跑完操以后,我们几个没有按时回教室去上早自习,而是像一群狼一样,隐匿在操场的某个角落,在这个地方,我们可以远远地观察从厕所里出入的学生。有一点需要说明,我们学校教工和学生的厕所是分开使用的,也就是说,学生这边通常不会有老师出现。想一想也不无道理,倘若大家都在一起解决问题,老师们上课时一定会显得很不自然的,毕竟师生有别,而且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学生和教工之间就用一堵砖墙隔离开来,而学生的厕所由各班学生轮流值勤打扫。正如他们告诉我的,赵国果然在早自习刚响铃不久便一路小跑着来了,看上去有些自投罗网的滑稽。
我当时的感觉是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恨不得立刻扑将过去,将他痛击一顿以报门牙之辱。他们急忙从身后拉住我,说心急吃不着热豆腐。于是,我们按预先设计好的方案,一步步靠近目标。我们当中有人拎着半桶水,有人拿着笤帚,装出一副去打扫卫生的样子,而我的手里却捏着两块半截的砖头。当时正值早春时节,天气尚带着一份寒意,我能感觉到自己手里的砖块正透着一股冰冷,但我的内心却起伏跌宕,似乎正在进行一场百米冲刺。我不时地用舌尖舔着牙床,那有一个豁口,我的一颗洁白的门牙从那里脱落下来,它掉下来的时候已经不是白色的,而是被一摊猩红的血包裹着,血的颜色能激起人最大限度的爱与恨。
这时,我们依稀能闻到(也许是想象到)那种浓烈的气味,是烟草燃烧混合着粪便的古怪味道,我甚至能够想象到一个令我憎恨的家伙正狗一样地蹲在茅坑之上,他的嘴角和鼻孔不停冒出缭绕的烟雾,双目紧闭,一副若有所思的神情。我们低着头一前一后溜了进去,我走在最后,这也是他们事先给我安排好的最佳位置,生怕我一露面就会打草惊蛇。
夜色中我看见有个黑影向我移动过来,或者说那人是很匆忙地从远处奔跑过来。街上已经没有几个人了,稀稀散散的店铺保持着某种深沉的姿态,一味地静默在街边,好像被这个小镇抛弃了的孤寡老人。店铺里投射出散漫的光,映在路上,路便灰一块亮一块的,有点光怪陆离的虚幻感。脚步声由远而近,那个奔跑着的人在我的前方只是漆黑的一团,但显得很轻,像是在飘动。
很快,我跟那个黑影已经擦肩而过了,路很仄,所以我们相互碰撞在一起。那人跑得太快了,以至于我们彼此都被撞倒在路上。而没等我做出任何反应,一只像钩子一样的手便伸过来锁定了我的喉咙。有个凶巴巴的声音冲我叫,狗日的眼瞎了!随即,就是莫名其妙的一通拳脚。我的眼睛、脸、额头还有前胸和后背顿时发出“乒乒乓乓”的声响,那些声音又脆又急,冰雹似的落在我的身体上,落到哪儿,哪儿就浮肿起来。
那人见我用双臂捂着脑袋瑟缩在地上,狠狠冲我啐了两口唾沫,又结结实实地补上最后一脚才扭头离开,很快就没了踪影,而我们之间刚才所发生的一切摩擦好像只是个幻觉,我的肩部和胸膛分明还能感觉到一股强烈的冲击力,正在隐隐作痛。我的周身无处不在痛。
我像狗熊一样缓慢地爬起来,我知道那黑影也许并无意置我于死地,他只是为了宣泄,因为我是他的绊脚石,他揍我的时候仿佛仅仅是在针对一块石头或半截树桩。如果你们正从我的身边经过,一定能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就在不久前的几秒钟里我还在痴心妄想着怎么去找赵国报仇,可转眼间我就变成这副模样了。
这时,他们几个已相继从录像厅里钻出来,然后扯着被酒精麻醉的喉咙骂街似的喊我的名字,他们的叫声在夜风中飘飘荡荡,鬼哭狼嚎般地散落在这个小镇的每个角落。好了,你们知道我要说什么,我们所生活着的地方实在太渺小了。很多时候我都在想,渺小也许真是件坏事情,它让我们的内心世界变得狭隘而又脆弱。比方说我对赵国的仇恨,我为什么要恨他呢?或者说他为什么总跟我这个不相干的人过意不去呢?理由也许真的很简单。就在刚才,我被一个陌生人暴打了一顿,可我一点也恨不起他来,因为我根本不知道他是谁,就像自己不小心栽了个跟头而跌得鼻青脸肿,总不能去怪马路或别的什么吧?
我实在不想让他们看见我现在的样子,于是我急忙躲在路边的一根电线杆子后面。我让身体紧紧地贴在上面,水泥的温度很低,就像一个绝情的女人,我永远也不能将它温暖起来,相反,我的身体也开始无意识地接受这种靠近临界点的冰冷。他们一个个像大尾巴狼似的在街道上谩骂逡巡,一遍遍喊我的名字,一次次无心的咒骂——他们把我骂成猪、驴、胆小鬼、臭狗屎还有女人,他们的声音和被路灯拉长的影子变得狡猾而又阴险,他们打我身旁来回走过,却永远也找不到我。他们实在是喝多了,喝醉酒的人永远也做不到自己想要做的事情。
后来,他们终于决定放弃寻找了,我看不清他们的脸,我猜不到他们是高兴还是慌张。总之,他们在离开这条街的时候胃里都咕哝出很臭的酒气,还有一些炸得有些过火的花生米味。
我终于可以带着满身的疼痛大大方方地走在街上了,除了他们没有人能认出我来。我的右眼有些肿,它让我看东西的时候有些费劲,这没关系,我还有另一只眼,他们曾告诉我如果别人打你的右眼你就准备好左眼,因为两只眼睛都是有用的。身后隐约飘荡着从录像厅传来的噪声,或许还有歌声,它们纠缠不清地在夜色中展开,然后朝无限深远的地方漫溢着。
那天,我们报复赵国的计划一点也不如想象中那样顺利,事实上当我们蹑手蹑脚钻进去的时候,茅坑上并没有蹲着那么一个家伙,我们看到的是另一个情景。
这样说吧,赵国并不是在专心地抽烟,我们被他古怪的背影怔住了:他双手趴伏在最里面的墙上,脖子伸得很长,脚下垫着几块砖,他大概没有抽烟,但他的样子却极其专注。赵国干什么都无所谓,重要的是我们抓住了这次好机会,我们几乎一拥而上,各自按原先的分工行事。于是,那半桶水、砖头、扫帚把还有纷乱的拳脚一起落在这家伙的身上,他的喊声也像我们的拳脚一样骤然而起。揍人的滋味实在太好了!与此同时,我们听见从隔壁女教工厕所那边发出的一声更加有力、更加刺耳的尖叫,那个女人的叫声实在太响亮了,就好像我们手中的那些东西全部落在了她的身上一样,或者更像我们突然全部闯进去目睹了她“办工”时的模样。
赵国偷窥女教工的秘密就是这样被揭露于众的。第二天上午,学校找来民工将那堵隔墙加高了一截,并且还抹上了厚厚的一层水泥,生怕哪个家伙会有特异功能似的。
那段日子我比任何一个人都要兴奋。赵国作为一个无耻的流氓被学校给予了留校察看处分,而我们几个也因此成为勇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的榜样。在一次全校大会上,我们的名字被一种叫作麦克风的东西从喇叭里神气地传播出来,在校园上空久久回荡。
没多久,在他们的预谋下,我又准备向蔚兰发动第二次“进攻”,而另一件事却已经悄然发生。他们告诉我蔚兰出事了,或者说赵国又犯事了。这样说吧,蔚兰根本就不是赵国的什么妹妹,她刚一来这个学校赵国就对她穷追不舍,可蔚兰并不想跟他好,于是赵国在万般无奈之下提出让蔚兰做他的妹妹。他俩的关系大概就是这样。
他们说蔚兰被赵国“玩”了。
他们说老四你千万别难过,她已经是个烂货……
他们还想说什么,我却已经远远地走开了。
我感觉到自己的嘴角在剧烈抽搐,像被蝎子蜇了一下,无边无沿的疼痛涌上心头。
我说过,这一年总有事情不断发生,但我已经不在乎能不能杀死赵国了。人生每一个阶段会有每一个阶段的故事,就像我以前那么耿耿于怀地想杀死一个人,此刻我已不再执念。
这个晚上,我睡得死沉,睡前我蒙着头,不想让任何人看到我悲惨的脸面。直到第二天上午十点半之后,他们几个才像狼一样窜进来,被子让他们掀到一旁,我还没来得及捂住自己的嘴脸,或者说我根本没有反应过来自己的脸上有什么不妥,他们已经大叫起来。
他们说,不用猜就知道是你干的!真有种!
我一头雾水。我干了什么?
他们就嚷,你真不够意思,敢撇下我们自己去干!
我木讷地看着他们每一个人。
别他妈装孙子了!看不出来你还够狠的!他们拍着我赤裸的胸膛说,对那家伙就得这样,最好再拿刀子剜下他那两个蛋子才过瘾呢!
他们都在放声大笑。
渐渐地,我似乎意识到了什么,便一个激灵从床上翻起身,一股莫名的恐惧隐隐袭来。
他们说你到底在自言自语什么?
蔚兰——
—蔚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