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心睿
(云南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云南昆明 650221)
就目前看来,学界目前对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研究的成果体现为三个方面:一是从中华民族解放史的历史方位中研究特定历史阶段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特点及内容或者将其与其他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妇女解放的观点进行比较,从中再进行把握。通过对比可以发现,面对不同的时代背景,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因时而变,充分符合我国各阶段的国情,理论在逐渐得到改造和扬弃的过程中形成了自身的逻辑结构并不断升华。二是从历史的沿革中看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发展轨迹,他的妇女解放思想具有鲜明的时代性,顺应了时代需求,在历史中不断前进。三是毛泽东对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作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式的贡献,党提出的解决妇女问题的方针和政策都离不开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指导,毛泽东的妇女解放思想对于当今中国的妇女解放运动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价值。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中所包含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它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与在中国不同历史阶段兴起的妇女解放运动相结合,由此产生了该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理论成果,其理论来源于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在以往的研究观点中,有专家学者就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我国确立的时间与标志提出了不同的观点:第一,有学者认为在1922年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二次代表大会中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这标志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中国的确立;第二种观点认为毛泽东在1927年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标志着中国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
但有学者还认为,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我国正式的确立不应只强调“结果”,还应强调“过程”,因为随着中国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也随之发展,其中经历了一个相当长时间的历史过程,它并不单单是从发表的某一篇文章或党的文件来确立,而是在中国共产党以农村为中心的妇女解放运动中所制定的方针与政策的实践中逐步形成的。
1.2.1 中国妇女长期处于不平等的地位
在两千多年的历史里中国长期处于封建社会中,在这一社会阶段中,“男尊女卑”长久存在于人们的思想之中,“三从四德”是妇女不得不遵从的封建礼教,她们被很多社会枷锁束缚着。自宋代起,封建礼教更为盛行,缠足等恶习使妇女不仅从精神层面,而且在身体层面受到更多的束缚。在家庭中,妇女遵守着“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的伦理纲常,这是她们终生都被框定其中的行为定律。女子在社会中处于不被重视的境况,甚至妇女生出女子与男子在家庭中所受到的待遇也是不同的。
在女子的成长过程中,她们受教育的权利普遍被剥夺,对此梁启超认为:“其耳目被封,手足被缚,脑筋不能苏醒,学习的道路被堵塞,生存的道路被隔绝。”没有得到教育的妇女智识得不到增长,人格与自由也都被剥夺,长期被关在家庭的牢笼中成为奴隶,接受不到外界的新事物,一生都将处于蒙昧阶段,备受压迫。
1.2.2 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中国的传播和毛泽东自身的启蒙经历
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中国人民的思想在这一时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大解放,在这样一种时代条件下,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被空前绝后地流传开来。早期的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传播者有李大钊、陈独秀、李达、向警予等人,科学与民主的大旗被他们高高举起,封建思想和文化受到了猛烈地冲击。他们创办刊物,使之成为妇女解放的主要舆论阵地,在刊物上男女平等、妇女教育和婚恋自由等思想被提倡,他们用知识和实际行动带领广大妇女走出封建礼教的束缚和压迫。
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铺垫和启蒙离不开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前期的普及以及早期马克思主义者对于妇女问题的深刻探讨,而在五四运动之前,毛泽东自身的思想中就已有了关于妇女解放思想的萌芽,这可以从他自身经历的两方面看。其一,在他年少时期,他父亲为他包办婚姻,对于此项举动他是排斥和极力反抗的;其二,从小他目睹了自己的母亲在传统封建家庭中被男权至上的思想所压迫的情形给他带来了极大的感触。在毛泽东的《祭母文》里对于男女不平等的愤懑他写到:“恨偏所在,三纲之末,有志不伸,有求不获,精神痛苦,以此为卓。”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的启发与解放中,毛泽东的妇女解放思想最终冲出思想的土壤,对妇女问题形成充分和深刻的认识,并逐渐系统化。
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是在长期的革命实践过程中将中国妇女面临的社会实际与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充分结合运用的结果,由此,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在革命的实践与实际的国情中逐渐带有了中国特色。
近代以来,中国社会的性质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广大群众受到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残酷压迫和严酷剥削之中,而在这一特殊国情下的妇女却受到比男子更多一种权力的支配。
经过长期深入的调查,毛泽东于1927年《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里提出:“中国的男子,普遍要受到三种有系统的权力的支配,即:……政权、……族权、……神权……而女子除受以上三种权力的支配外,还受男子的支配(夫权)。”在那时候的社会条件下,广大群众基本上都在政权、族权和神权的压迫和束缚中。所谓政权,也就是“国家权力”,即在政治上受到君主统治权力的支配;族权是指在封建宗法制度下整个家族都在族长的支配权下,或着所有的家庭成员都受到一家之长的管制权;神权即鬼神的权力,鬼神包括了阎罗王、菩萨、玉皇大帝等在民间为人所信仰的人物。在这三种权力之外,妇女还受到夫权的压迫,而这些压迫和束缚实质上都建立在阶级压迫的基础上,正如毛泽东提到的:“一切权力的基干是地主政权。只要其被打翻,则其余三权便统统跟着动起来。”
“四权压迫思想”不仅揭示了妇女问题产生的根源,也指出了妇女解放的道路——妇女只有在阶级的胜利后才能从真正意义上得到解放。妇女寻求解放的道路毛泽东将其归纳成“两个结合”:即妇女解放必须与阶级解放相结合、与社会生产实践相结合。由此,妇女解放与男女平等之间就被区别开来,妇女与农民不再是相互对立的关系。
根据广大妇女所处的实际条件,毛泽东还注重保护妇女的既得权益。他认为,妇女运动不是孤立的,它需要于整个革命的发展过程结合起来,与之相得益彰。将妇女权利公开化、社会化、制度化与法律化并贯彻落实是保障妇女权益的必由之路。妇女有权组织、开展和参与各项活动,有权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地位拥有选举、被选举权,经济参与权,婚姻自主权,受教育权和社会保障权。
第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抗日根据地的政权问题》一文中,以毛泽东为首的中央领导人上提出:只要是年龄在十八岁以上,并且赞同抗日、认同民主的中国人,不论其阶级、民族、性别如何,都享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项举措为妇女创造了良好的生存发展的政治环境。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这一历史时期,是中国的妇女在法律上的历史新时期,男女平等的氛围在社会上兴起。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更是明令指出:男女具有平等地位,且都拥有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在1953年到1956年这几年中,在全国各级政府机关女性的身影开始显现,其中不乏女干部、女领导,众多妇女更是投身到了基层选举活动与社会工作当中。这样一种局面的出现,离不开以毛泽东为首的党中央领导人指引正确方向并结合中国实际长期的研究和实践。
第二,经济参与权。在1940年2月,毛泽东写给中妇委一封指示信,在信中他明确强调,妇女对经济方面起到了不容忽视的重要作用,这是她们作用的首要体现,只有她们的参与,生产才能顺利进行下去。妇女参与社会生产劳动,不仅可以改变妇女被视作“他者”的从属地位,而且能够使妇女拥有独立的社会经济权。为了实现男女平等的目标,毛泽东对农村土地的平均分配问题十分关注,他认为在农村中,妇女问题解决的先决条件在于土地问题的解决,当妇女获得土地,便能获得经济参与权。于是在1950年,中共中央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其中规定:土地均由国家按男女人口统一分配。法律的颁布与实施保证了妇女能够分得土地获得自己的财产权。由此,毛泽东不仅重视城市妇女问题的解决,也重视广大农村妇女问题,将其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得到了改善。
第三,婚姻自主权。毛泽东在对社会的批判时将旧的、不合理的婚姻制度融入其中。一位名叫赵五贞的女子在1919年11月为誓死反抗包办婚姻,在长沙城内其出嫁的时候自杀身亡。就此事,毛泽东在当时湖南的《大公报》上接续发表痛斥该现象的文章,共达9篇,深刻批判了当时的婚姻与社会制度,他指出:“这是婚姻制度的腐败,社会制度的黑暗,意志的不能独立,恋爱的不能自由。”之后,毛泽东为社会能够实现真正平等的男女婚姻制度而努力,他在《苏维埃婚姻条例》中废除了包办、强迫和买卖的封建婚姻制度,由此开始了新民主主义的婚姻自由。其中包含结婚与离婚两项自由,妇女拥有离婚自由的权利否定了单向的、不平等的、腐朽的妇女贞洁操守观,毛泽东颁布的这一条例大大促进了妇女的精神解放。
第四,受教育权。提高妇女素质的关键在于使其获得受教育的权利。毛泽东坚持提倡女子与男子都享有平等教育权,他在1920年11月撰写发表了《女子教育经费与男子教育经费》一文,其中提到了男女具有同样的纳税责任与义务,而男女之间对教育权利的享有却是极不平衡的,“女子止当男子二十二分之一”,并痛斥男子的狠心。从此可以看出,毛泽东认为女子的受教育权十分重要,他在长沙办学时,就注重学校对女性学生的吸收和培养。中国历史上的第一所高等教育学校——延安女子大学,其办学的根本目标是提高妇女素质,导向为培养抗战和建设祖国需要的女干部。延安女子大学为党之后的建设培育了大批具有较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和具有先进文化素质的女性人才,其中包含了很多之后出现的对妇女运动作出极大贡献的引领人。
第五,社会保障权。对妇女特殊权益的坚决保护是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核心内容,他在土地革命时期提倡“妇女在月经期间不做工,工资照发”的思想便是这一核心内容的体现;1939年以毛泽东为代表的革命领导人发布《禁止妇女缠足条例》,其中提出“今后无论任何人,不准再给幼女缠脚。”,此项规定获得尤以青年男女的深刻支持,女子自此不用再遭受存在于中国近百年历史的缠足之痛;抗战时期,妇婴健康运动在多个革命根据地如火如荼展开,此中颁布的一连串内容比较详实的与“妇、婴保健办法”有关的纲领性文件为之后的妇女健康政策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后,1951年3月,在政务院颁布的劳动保险条例中明确规定女职工在生育期间可以带薪休产假。时至今日,对于妇女的社会保障权仍在不断进步和完善。
3.1.1 提出“只有阶级的胜利,妇女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放”
毛泽东的伟大不单体现在他是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当之无愧的第一人,而且妇女运动的开展也离不开他的亲自参与和领导,他还根据中国妇女的实际提出了一系列关于解放妇女的理论方针和指导政策,把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发展成了符合中国国情、具有中国特色的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
经过不断的探索与实践,毛泽东根据马克思和恩格斯提出的“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由于私有制的存在”进行了长足的发展和延伸。他认为,生产资料私有制和剥削阶级的压迫是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所在,若想要实现妇女真正意义上的解放,无产阶级的解放首当其冲。1927年毛泽东在他所发表的《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通过性别视角将中国妇女受到的阶级压迫和性别压迫概括为了著名的“四权压迫思想”,全面且深刻地揭示了中国妇女受压迫的根源。“四权压迫思想”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作出了极大的贡献,它是毛泽东立足于中国国情的基础上透彻而深刻地分析妇女存在方式而得出的理论成果,由此,妇女解放与阶级解放两者的接轨点被发现。
3.1.2 提出妇女需在经济方面独立,全面参与社会劳动与生产
毛泽东提出:“妇女占总人口一半的数量,劳动妇女需要参与进革命之中,才能改变她们在经济上的受支配情况和在社会上受压迫的境遇,而且她们的存在对革命胜败起着关键性作用。”毛泽东还提出,经济是男女之间关系的核心,对于他们彼此的恋爱,只能算作是附庸。1943年,以毛泽东为领导的革命领导人在“四·三决定”中明确了指导妇女工作的方针为“以生产为中心”,原本妇女参与生产只是作为具体任务,而现在则提升成为了“指导方针”,将其上升了高度,紧紧抓牢了妇女解放的本质。
妇女发挥的力量不容忽视,只有妇女的参与,事情才能事半功倍,才能获得成功。社会主义国家的成果建设必须充分发挥妇女这一伟大的资源,我们为之努力奋斗。
3.1.3 提出妇女的解放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也是一项艰巨的历史任务
妇女的彻底解放若想要在真正意义上得到实现,需要一个相当长时期的历史过程,所需完成的历史任务也不容小觑,因为阶级解放只是妇女彻底解放中一个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毛泽东认为,若要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男女平等使妇女获得彻底解放所要达到的首要前提是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其次,不能单独依靠外部的力量获得解放,妇女自身素质的提高和觉醒也不可或缺的;最后,妇女解放的有利因素离不开不断推进家务劳动社会化。因此,毛泽东充分认识到当妇女拥有受教育的权利便可以使她们的思想素质得到提高,这是妇女解放的必然要求。
为了提高妇女的自身素质,促进她们的觉醒,毛泽东大力兴办教育,就是在他的倡导下创办了闽西第一所夜校。此后妇女接受教育的主要阵地就在新泉接续建立的18所夜校,初步解放了当地的妇女文盲;之后在各地,妇女不仅主动积极地接受教育,而且小学和夜校学校的教育工作由妇女主持,并担任了重要工作;毛泽东在领导妇女运动的过程中,创办妇女组织,并为革命培植妇女干部,依据形势的变化对妇女干部的要求不断提高。在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时期建立的妇抗会、妇救会、妇联会为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获取的绝对胜利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3.2.1 领导广大妇女加入革命进程中
在革命的过程当中,毛泽东紧紧依靠马克思主义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在民主革命运动的进程中纳入妇女运动,使其与政治革命互为补充、共同进步。1922年7月举办的中共二大通过了《关于妇女运动的决议》,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有关妇女运动的纲领性文献,其中明确指出妇女解放离不开与无产阶级的并肩作战。1927年在《湖南农民运动考察报告》中毛泽东阐述了一系列与中国妇女有关的问题,这些都标志着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逐步形成。
中国妇女的解放事业离不开投注的大量心血和提供的充分支持,可以在各革命时期得到体现:大革命时期的毛泽东带领湖南的农村妇女参与反帝反封建运动;在抗日战争时期,毛泽东坚决与党内轻视妇女工作的王明“左”倾机会主义作斗争,消除对开展妇女运动的不利影响;在解放战争时期,广大妇女也加入了各解放区开展的土地改革运动中。正如1947年邓颖超在党的全国土地工作会议上所提到的,在土地改革运动中,不止男子,妇女也在运动中分得了自己的土地。当妇女拥有了生产工具使用权就意味着妇女可以使自己经济独立,相应的,社会政治地位也得到了提高。
3.2.2 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对妇女解放思想的发展
在毛泽东的带领下,社会主义新中国建立,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中国妇女解放的新篇章由此开始。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毛泽东同样把妇女与男子一视同仁,把妇女看作是社会主义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关键因素,提倡并支持她们在社会主义事业建设中发挥自己的光和热。
在历史前进的车轮里,妇女地位不断提高,妇女的解放事业也向前发展,这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政策的支持。毛泽东始终将国家政权和执政党的力量作为推进妇女解放事业的推力与支撑,不管是在1949年第一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的《共同纲领》,还是在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以国家根本大法形式规定的有关“妇女与男子在各方面均享有平等的权利”都得到了充分证明。
在毛泽东的领导下,中国妇女获得了新生。破旧、腐朽的封建伦理观念被彻底否定,男女平等与妇女解放观被大力提倡,女性的社会地位得到提高,顶起了半边天。马克思主义妇女理论在中国的继承和发展并最终发展成为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的伟大实践与理论成果离不开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的不懈努力和追求。
注释
(1)这方面主要的研究成果和这方面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袁旭川.论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的两次转变[J].毛泽东思想研究,2011,28(1):67-70;杨慧.论五四时期毛泽东的妇女解放观[J].甘肃理论学刊,2003,6(160):41-44;孙畅.建国后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研究[J].江西.赣南师范学院,2012.
(2)这方面代表性的成果主要有:康琼.论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J].毛泽东思想研究,2002,19(3):45-46;杨慧.毛泽东妇女解放思想[D].南京.南京师范大学,2005.
(3)这方面主要的研究成果有:刘宁元,王峻.毛泽东对中国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确立的贡献[J].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3(6):61-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