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行业协会:虚拟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2021-11-11 20:56
大社会 2021年5期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5月18日发布关于防范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公告。公告指出,近期,虚拟货币价格暴涨暴跌,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有所反弹,严重侵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扰乱经济金融正常秩序。

公告指出,正确认识虚拟货币及相关业务活动的本质属性。虚拟货币是一种特定的虚拟商品,不由货币当局发行,不具有法偿性与强制性等货币属性,不是真正的货币,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及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相关交易活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并涉嫌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活动。

公告强调,有关机构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业务。消费者要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谨防财产和权益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