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莹莹 丁伟
摘要: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保护关系着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安全,关系美丽中国建设,但目前,我国的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还存在一些不足,土壤污染持续加剧,对社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对人民健康安全构成威胁。因此,必须加强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解决土壤污染问题,确保土壤环境管理取得良好效果。本文主要分析了污染地块土壤和地下水调查的现状,并结合自身的调查经验,重点阐述了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提出了一些针对性的对策。
关键词:土壤;地下水;问题
1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的危害及污染来源
1.1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污染的危害
如果对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管理不到位,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将越来越严重。目前,污染物的组成非常复杂,已达到重度污染的标准,对生态环境和人们的健康造成了影响。
①对农作物质量和产量的影响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污染必然对农作物的产量和品质产生严重影响。农作物在种植过程中总是受到土壤中污染物的侵蚀。因此,食品安全将存在很大的隐患。
②对人民健康的威脅
当农作物生长在被污染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中时,人们食用的农作物的安全和质量将得不到保证。污染物很可能通过食用农作物进入人体,从长远来看,它会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
③生态环境破坏
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受到污染时,会大大降低微生物、动植物和海洋生物的存活率。从长远来看,生态系统的功能将遭到破坏,对自然环境造成严重威胁。同时,介质中的污染物也会被转移,造成大面积的土壤和地下环境污染。
1.2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的污染来源
人们长期的生产活动导致污染物在土壤中不断积累,导致有害物质在土壤中的浓度越来越高,影响农作物和海洋生物的生长。土壤本身被污染后,会通过呼吸土壤颗粒、皮肤接触和食物链等方式对人体造成伤害。由于人们越来越重视废水污染排放的危害性,企业直接排入地下水的污染相对较少,地下水的污染通常是间接来自土壤,而雨水淋溶污染物的垂直运动是造成地下水污染的主要途径。
2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任务艰巨
由于舟山新区经济不断发展,工业化工企业排污工作不严,在产企业土壤污染治理工作仍处在探索阶段,部分企业地下水污染问题凸显。此外,随着绿色石化、港航物流等产业的快速发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风险管控要求不断升级。仍存在农药化肥减量工作地区发展不平衡、部分偏远小岛和外来种植户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且由于《土壤污染防治法》实施时间尚短,地方针对受污染耕地生态修复的监管意识较薄弱,责任主体不明确。
2.2 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问题越来越复杂
除了重金属污染外,有机污染也越来越引起有关部门的重视,病原菌、抗生素等污染物和海洋生态对土壤的侵蚀也日益加剧,造成了土壤环境管理的难度。土壤污染已严重影响人们的日常生活。如果不及时采取措施,土壤污染问题将越来越严重。
2.3 缺乏健全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监督管理体系
一是建立落实更为完善的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等长效机制方面存在困难。二是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各部门间职责交叉,联动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三是土壤污染第三方从业单位水平参差不齐,缺乏一套规范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制度措施,监管缺乏有效手段。
2.4 污染防治保障支撑仍然薄弱。
一是现有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网络之间缺少统一的规划,存在监测对象交叉重叠、点位布设方法不一致、监测指标各有侧重且工作形式不统一等问题,导致数据的互补性、可比性较差。二是监察执法队伍装备水平薄弱,县市区基本未配备土壤快速检测仪,执法监管尚未将土壤污染防治作为环境执法的重要内容。三是土壤工作节奏快、任务重,专业性强、技术要求高,我市基层环保部门在土壤污染防治方面的人才储备、技术支撑及环境监管能力严重不足,亟待提升。
3土壤与地下水环境管理对策
目前,我国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问题较为严重,进而影响了自然环境和农产品的使用安全。由此可见,防治土壤和地下水污染十分重要,要高度重视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制定有针对性的防治对策。
3.1 优化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投入机制
一是落实舟山市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重大项目的资金投入。积极争取专项资金,强化全市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重点工作的资金保障,督促污染土壤的责任主体切实承担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经济责任。二是探索污染土壤“修复工厂”模式,建设污染土壤修复处置中心,以缓解修复与开发时序矛盾、促进土壤污染修复集中闭环监控。三是完善“市级统筹、县级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目标评价考核,将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纳入各县(区)、有关部门政绩考核。
3.2 加强土壤和地下水污染物的源头控制
一是优化土壤环境空间管制,结合《舟山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严格执行相关行业企业布局选址要求,严格控制在城镇生活重点管控单元周边新建、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二是对已查明的工矿企业、化肥农药、灌溉水和还田淤泥等各类污染源,要制订控源(断源)工作计划,明确逐个污染源的控源时限、控源措施和责任单位。三是生态环境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应当与粮食、市场监管部门共享有关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耕地质量类别划定等成果,推动在粮食收购、食品安全监管等环节的联动把关。同时,严厉打击向土壤、地下水渗排偷排污染物、违规开发污染地块或修复工程造成二次污染等严重违法行为。
3.4规划土壤和地下水的信息统计
一是及时掌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地块信息,并严格落实用途变更为敏感用途地块的土壤污染强制性调查评估和管控修复制度。二是划分确定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的具体污染等级,并根据具体污染程度制定相应的治理方案;三是对污染区域进行详细登记,汇总各种信息,为相关人员更好地开展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的治理和修复提供参考。此外,加强全市环境监测机构标准化建设,提高全市土壤、地下水环境和污染源监测能力,加大对土壤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投入。
3.5充分发挥修复工程的示范作用
在修复污染场地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问题时,不仅要对修复过程进行管理,提高修复的科学性和有效性,还要展示修复结果,公布检测数据信息,为其他地区更好地开展维修工作提供参考。同时,还应扩大污染场地土壤和地下水环境整治的范围,不仅可以局限于城市扩建用地,还可以用于城市建设等相关开发,使修复后的土地具有较大的利用价值,为其他地区提供借鉴。并加大土壤环境公益广告宣传力度,引导公民自觉履行土壤环境保护责任,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在土壤和地下水污染修复和技术标准体系方面,要在这一体系的指导下开展科学合理的工作,确保土壤与地下水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科学有效。从修复技术类型、生态环境评价、污染物检测分析方法等方面综合分析土壤环境,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土壤环境修复标准体系,并在其指导下促进污染场地土壤与地下水环境修复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
4结论
综上所述,加强落实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工作非常重要的。由于诸多原因,我国目前的污染防治工作还面临着各类的问题,但通过对土壤和地下水管理对策的控制,可以更好地进行修复和管理,保障全市土壤环境安全和人居环境健康。
参考文献:
[1] 胡宏涛,龙明策. 场地调查及污染土壤和地下水修复方法研究 [J]. 中国资源综合利用. 2020(04).
[2]宋宁,郝晓凡. 探讨地下水污染特点和应对措施 [J]. 清洗世界. 201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