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国初期,我国的卫生防疫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卫生防疫实践,并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卫生防疫机制,极大地改变了旧中国医疗水平低下、疫病横行的情况,病有所医取代了过去无医无药的困境。中共在领导卫生防疫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对于我们今天的卫生防疫工作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关键词: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卫生防疫;实践;启示
卫生防疫是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研究、评价生产和生活中各种有害因素与群体健康之间的关系,提出为保护人民健康所应采取的预防措施和卫生要求,并组织监督其实施。建国初期,我国卫生防疫形势严峻。贫穷落后的旧中国留下大量卫生问题,传染病泛滥猖獗。朝鲜战争期间,美军又在朝鲜战场和中国东北地区发动了灭绝人性的细菌战,使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事业面临新的威胁。面对种种不利局面,中国共产党迅速展开了传染病的防治工作,实行了科学有效的卫生防疫措施,促进了新中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和人民健康水平的提高。
一、建國初期我国卫生防疫情况
医疗落后,疫病猖獗。新中国成立初期,由于连年战争,经济凋敝、医疗卫生条件严重落后,传染性疾病肆虐。1950年9月8日召开的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上,时任中央卫生部部长的李德全同志在关于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中就指出,“我国全人口的发病数累计每年约一亿四千万人,死亡率在千分之三十以上,其中半数以上是死于可以预防的传染病上,如鼠疫、霍乱、麻疹、天花、伤寒、痢疾、斑疹伤寒、回归热等为害最大的疾病,而黑热病、日本住血吸虫病、疟疾、麻风、性病等,也大大侵害着人民的健康。”[1]以血吸虫病为例,江苏扬中县幸福乡的长寿村,到1949年全村90户人家就有26户死绝灭门、72名妇女死去丈夫。泰兴县永安洲乡平安村的南圩生产队,建国前连续5年未出生一个婴儿。[2]
建国初,我国的卫生资源严重不足。据统计,1949年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共计3670个,卫生人员总数为54.44万人,其中大小医院2600所,门诊部(所)769个。其他如疗养、专科防治、妇幼保健、医学研究等单位,只有几所或几十所。[3]并且医疗资源的分布也极不平衡,卫生机构大多集中于大城市、沿海地区,广大的内陆和农村地区面临着缺医少药甚至是无医无药的困境,按照每千人口计算:城市病床0.63张,农村病床0.05张,城市卫生技术人员1.87人,农村卫生技术人员0.73人。[4]
二、中共领导下的卫生防疫实践
1、全面领导卫生防疫工作,制定正确方针政策
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为代表的第一代党中央领导集体对关乎国民生命健康和民族未来的卫生防疫事业极为关心,提出和制定了一系列重要的方针政策,为我国卫生防疫事业的发展进步奠定了基础。
1949年9月,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上通过的《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第48条规定:“提倡国民体育,推广卫生医药事业,并保护母亲、婴儿和儿童的健康。”1950年8月7日,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在北京召开。大会确定了“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为新中国卫生工作的三大方针。毛泽东还为此次大会题词:“团结新老中西各部分医药工作人员,组成巩固的统一战线,为开展伟大的人民卫生工作而奋斗!”[5]1951年9月7日,卫生部副部长贺诚给中共中央写了《二十一个月来全国防疫工作的综合报告》的报告,提出“要使防疫工作收到应有的效果,必需各级党、政领导同志给予适当的重视”的建议。毛泽东看到报告后作了批示,强调“今后必须把卫生、防疫和一般医疗工作看作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极力发展这项工作。”[6]1952年底,卫生部召开了第二届全国卫生会议,将在1952年初建立起来的原防疫委员会的领导机构改称为爱国运动委员会,周恩来亲自担任了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第一届主任委员,会议将“卫生工作与群众运动相结合”作为卫生工作的第四个方针原则。[7]1955年中央卫生部颁布《传染病管理办法》,将传染病分为甲、乙两类共18种,建立传染病的疫情报告制度,以及传染病防治处理要求,对传染病防治工作提出明确要求。”[8]根据“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1950年10月政务院发布《关于发动秋季种痘运动的指示》,要求各地积极开展秋季种痘运动。[9]10月12日,卫生部颁布了《种痘暂行办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之居民,不分国籍,均须依照本办法之规定种痘。[10]1960年4月10日,第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正式通过的《1956年到1967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第28条“努力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中明确规定:“从1956年起,在12年内,在一切可能的地方,基本上消灭危害人民最严重的疾病。[11]
2、构建覆盖城乡的卫生防疫机构
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设是发展我国卫生健康事业的重要保证之一。1949年11月1日,中央人民政府卫生部正式成立,由李德全同志任部长,贺诚同志任第一副部长。卫生部成立后,随即陆续在华东、中南、西北、西南四个大行政区军政委员会和东北、华北人民政府设立了卫生部。大行政区卫生部在1952年11月改为卫生局。1954年大行政区一级机构撤销后,就由卫生部直接领导各省、市、自治区的卫生工作。省、市、自治区设卫生厅(局),专署(州、盟)县(旗)及相当于专署、县的市、区,在人民委员会下设卫生科(局),领导各级卫生工作。自省、市(区)到乡(镇)都是随行政区划而建立。[12]各地和各级卫生机构的设置为规范、协调卫生防疫工作,充分调动人力和物力有效防治控制传染病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3、开展广泛的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
1952年1月,美军向朝鲜北部地区布撒了大量携带鼠疫杆菌、霍乱弧菌等的昆虫、杂物。2月底3月初,美军又将细菌战的范围扩大到中国东北地区。根据毛泽东指示,迅速成立以周恩来为主任委员,郭沫若、聂荣臻等为副主任委员的中央防疫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国反细菌战斗争。同时,在全国城乡普遍开展了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全国上下全部被动员起来,收效十分显著。城市、农村、工厂、矿山、交通线路、部队、机关单位等都在清除垃圾污物、清理河道沟渠、建自来水厂,对河水、井水、湖水进行消毒以改善饮水、处理人畜粪便、捕鼠、灭蝇、灭蚊、灭蚤,城乡的卫生面貌均有了不同程度的改善。
4、团结中西医,走“中西医结合”的道路
1950年5月30日,贺诚副部长在北京中医学会成立大会上谈到:“必须两万西医和几十万中医团结起来共同合作,互相协助,来与疾病作斗争。”[13]第一届全国卫生会议确定“团结中西医”的卫生工作方针。中西医相互交流,取长补短,改变了过去中西医之间相互藐视、相互非难的局面;中西医团结起来能够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在卫生防疫领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我国在较短的时间内有效地控制住了各类传染病,与中西医相互团结密不可分。
三、中共领导下的卫生防疫经验及启示
1、坚持党的领导,始终把人民健康放在首位
建国初期,我国的卫生防疫工作取得了重大进展,中国共产党领导人民进行了一系列成功的卫生防疫实践,并初步建立起了一整套卫生防疫机制,极大地改变了旧中国医疗水平低下、疫病横行的情况,病有所医取代了过去无医无药的困境。中共在领导卫生防疫工作的过程中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对于我们今天的卫生防疫工作仍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起就把保障人民健康同争取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事业紧紧联系在一起。1949年10月,察哈尔省察北专区发生肺鼠疫,疫情引起了毛泽东的高度重视,他特别指示周恩来召集国务院紧急会议,迅速成立了中央防疫委员会。[14]毛泽东亲自致电斯大林,请求苏联政府“空运生菌疫苗四百万人份,血清十万人份至北京应用”,并请苏联政府考虑派遣防疫队帮助进行鼠疫防治工作。斯大林在接到毛泽东的电报后,立即决定派遣医疗队和支援药品。在各方共同努力下,察北地区的疫情得到了控制。[15]针对流行了2000多年的血吸虫病在长江以南12个省350个县肆虐的局面,1955年冬,毛泽东发出“一定要消灭血吸虫病”和“限期消灭血吸虫病”的号召。1956年2月27日,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号召“全党动员,全民动员,消灭血吸虫病”,并且把消灭血吸虫病写进了《农业发展纲要40条》。无论在何时、何种情况下,中国共产党始终把人民的健康置于首位,也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2、坚持群众路线,将公共卫生和群众路线结合起来
將爱国和卫生相结合,这是新中国的一个创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通过普及卫生知识、大搞环境卫生、除“四害”等一系列举措,爱国卫生运动对改善我国城乡卫生环境、防控疾病发挥了巨大作用。在爱国卫生运动中,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与卫生防疫紧密结合起来,是中国共产党把群众路线运用于卫生防病工作的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爱国卫生运动不仅是我国卫生工作的重要方针、光荣传统,也成为了人类卫生发展史上的一项伟大创举和成功实践。
建国初期,中国共产党在有限的条件下,经过不懈的努力消灭了长期以来危害严重的如天花、霍乱等急性传染病以及如血吸虫病、丝虫病等慢性传染病。我国的卫生面貌和人民健康水平有了很大提高,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人不讲卫生、缺乏卫生观念的形象,大大提升了中国人的身体素质及精神面貌。
参考文献
[1]贺诚.《中央卫生部李德全部长关于全国卫生会议的报告(九月八日在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第四十九次政务会议上)》.《中医杂志》[J]1951(01)
[2]江苏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江苏省志卫生志(上)》[M]江苏古籍出版社1999年12月
[3]蔡景峰李庆华张冰浣.《中国医学通史·现代卷》[M]人民卫生出版社2000年
[4]《当代中国的卫生事业》[M]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
[5]《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M]中央文献出版社1987年
[6]《毛泽东文集(第6卷)》[M]人民出版社1999年
[7][12]陈海峰.《中国卫生保健史》[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8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公报》[N]1955年7月
[9]周恩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指示各地发动秋季种痘运动 减少人民生命财产重大损失》.《健康报》[N]1950年10月26日
[10]《中央卫生部种痘暂行办法》.《福建政报》[N]1950年11期
[11]《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8册[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年版
[12]贺诚.中西医团结与中医的进修问题——五月三十日政务院卫生部副部长贺诚在北京中医学会成立时的讲词《人民日报》[N]1950年6月13日
[13]《人民日报》[N]1949年10月28日
[14]李洪河.《毛泽东与新中国的卫生防疫事业》《党的文献》[J]2011(2)
作者简介
张鹂(1993—),女,汉族,籍贯:山东省烟台市,硕士,中共锦州市委党校,助教,研究方向:党史,中国近现代史。